一、规定操的评分
(一)规定操的制订
规定操是主办单位制订的,它是按规则精神、比赛性质、参加单位的技术水平而确定的一套本次参赛单位或个人必须完成的套路,规定操一般都有较详细的图解和文字说明,对完成动作的技术规格和身体姿势都有特定的要求;对典型动作错误扣分也分别列表说明,并将全套动作分为若干部分,每部分都有固定的分值,规定操应在规定的音乐伴奏下进行。
(二)规定操的评分要点
对规定操进行评分的依据是:运动员所做的动作是否符合规定的图解和说明;完成动作的技术和姿势是否正确。
运动员在完成规定操时,会由于多种原因而在不同地方出现错误,如漏做动作、附加动作、改变动作方向或路线、中断动作等情况,对此必须分别进行减分。
1.漏做动作
漏做动作是指规定操中某一部分或某一节的动作未做,凡漏掉未做的部分或动作则要扣去该部分或动作的分值,如若该动作没有分值,则要视该动作在成套动作中的价值予以适当扣分,如漏做该动作是为了有利完成下面动作,则还应酌情追加减分。
2.附加动作
附加动作是指非规定的多余动作,每次出现附加动作均按规则规定减分。
3.改变动作方向或路线
改变动作方向或路线是指规定操的动作和连接方向被改变,或身体某部位未按规定的运动轨迹运动,每出现一次,就要按规定规则减分一次。
4.中断动作
在完成全套操过程中,如果出现了4拍以上的停顿,则视为中断,如中断后不再做了,则对未做动作按漏做处理并追加扣分,中断一次按规定要扣除0.3~0.5分。
(三)规定操的评分内容
1.完成情况
包括动作的准确性、动作力度、动作幅度、熟练性、协调性和一致性。
(1)动作的准确性:按动作正确的技术要求,做到姿势正确,到位准确,技术规范,对所出现的错误按轻微、显著和严重三种情况进行减分。
(2)动作力度:力度是健美操的特殊要求,完成动作时要有一定的力度,动作松懈、软散没有力度的表现,按规定扣除0.1~0.5分。
(3)动作幅度:局部动作幅度小,一般扣0.1~0.2分;整套动作幅度小,则扣0.3~0.4分;如果由于幅度而影响了表演效果和动作质量,则要扣0.5~1.0分。
(4)熟练度:在完成成套动作过程中,稍有停顿现象,扣0.1~0.2分;有明显的停顿,扣0.3~0.4分;不熟练、停顿和中断时有发生,节奏被破坏,完成动作笨拙,除对停顿、中断进行减分外,还要扣除不熟练分0.5分。
(5)协调性和一致性:协调性是指运动员完成身体各部位动作的配合;一致性是指集体完成动作姿势、幅度、方向、速度、节奏等的统一、整齐度,对协调性、一致性稍差、明显差和很差要按规则规定,分别按轻微、显著、严重错误进行减分。
规定操每一段或每节都有其分值规定,对该段或该节的错误减分不得超过所规定分值。
2.总印象
从总体上看动作完成质量的好与坏,是否体现健与美的精神气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优美性:不优美,扣0.2~0.3分;不太优美,扣0.1~0.2分。
(2)表现力:包括气质、情绪、感情的表现,表现欠缺一些,扣0.1~0.2分;表现平淡,没有感染力,扣0.3~0.4分。
(3)音乐:音乐的节奏与动作的节奏应该一致、合拍,如不合拍,视其程度分别扣0.1~0.5分。
(4)成队动作的一致性:一人失去节奏,一致性稍差每次扣0.1分;两人失去节奏每次扣0.2分;若干人失去节奏扣0.3~0.5分。
二、健身健美操自编操的评分
健身健美操自编评分因素包括艺术分10分和完成分10分,总分20分,各组裁判员评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所剩分数或所剩分数的平均分为运动员的艺术分和完成分,两个分数相加为总分,从总分中减去裁判长的减分为最后得分,健身健美操和竞技健美操自编操的比赛评分内容有所联系,但是,由于健身健美操所具有的个性特点不同,又使它们在编排上存在差异,评分的侧重点也不同。
健身健美操成套自编操,根据规则和规程要求,有时有特定的动作要求,有时又没有要求,有特定动作要求就要规定出分值和技术上的规格,一般不存在扣分问题。
1.基本要求
(1)时间:(计时由动作开始到动作结束)。
(2)音乐:音速10秒22拍~10秒26拍,允许动作开始有前奏(不超过2×8拍),但成套动作结束时音乐应同时结束。
(3)参加人员:每队4~6人,性别不限。
(4)场地:10×10平方米的地板或地毯,标记带为5厘米的红色或黑色带,标记带是场地的一部分。
(5)服装:运动员必须穿健美操服和运动鞋,着装整洁、美观、大方,不允许使用悬垂饰物,禁止戴首饰。
(6)比赛程序:比赛分预赛和决赛,凡参赛队预赛进前8名者进人决赛,不足8名时,递减1名录取。
(7)裁判组:1名裁判长,3~5名艺术裁判,3~5名完成裁判,视线员2名,辅助裁判若干名。
(8)评分方法:比赛采取公开示分方法,裁判员评分精确到0.1分,运动员得分精确到0.01分。
2.评分
成套动作的评分包括:艺术分、完成分和裁判长减分。
(1)艺术分从10分起评,对每个错误都给予减分,通常评分因素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①动作设计(5分):应符合健身、娱乐原则,安全无损伤原则,全面发展原则,以及年龄特点原则。
②基本步伐、手臂动作及动作组合(2分):7种基本步伐(踏步、开合、吸腿、踢腿、弓步、弹踢腿跳、后踢腿跑),手臂动作要体现多样性和动作的不对称性;动作组合中应使身体的各部位(头、手、上臂、前臂、躯干、腿和脚)协调配合,共同参与的部位越多评价越高;同一动作组合允许出现一次对称动作,成套动作的设计要以操化动作为主,在融合现代舞蹈和传统武术等项目的动作时,必须符合健美操运动的特点,但不允许出现任何清楚地显示其他项目特征的造型或静止动作(如芭蕾、健美、搏击等),成套动作中至少应出现两次运动员之间的交流配合动作,成套动作中不鼓励出现难度动作,如出现类似动作,不予以加分,对出现的错误要予以减分,开始和结束允许出现托举动作,但不允许出现违例动作。
③过渡与连接(2分):在成套动作中应合理、流畅地连接健美操基本步伐、动作组合,做到灵活与流畅的空中、地面的相互转换,运动员可以依次或分批做动作,但任何一名运动员不允许停顿1×8节拍。
④强度(1分):包括动作的频率、速度、幅度以及完成动作的耐力、移动速率。
⑤音乐(1分):音乐的选择应完整并与成套动作的风格协调,音响效果应是高质量的,并足够音量,必须和运动员成套动作相配合。
⑥队形与空间的运用(2分):成套动作的队形变化应是自然、迅速、流畅、清晰、美观,全套动作的队形变化至少5次,但必须充分、合理、均衡地使用场地,成套动作中至少出现2次空间变化(地上和腾空均可)。
⑦表演(2分):运动员在完成动作时,充分显示出热情、活力、魅力,并传达给观众,运动员的动作必须与音乐的节拍相符,并配合乐曲。
(2)完成分是从10分起评,对每个完成错误给予减分,通常完成评分因素包括技术技巧和一致性两方面。
①技术技巧:在成套动作中准确完成动作,展示完美的姿态、身体各部分的正确位置、身体的正确姿态,并体现动作的准确性(技术规范、部位准确、方向清楚、控制完美)和动作的力度(爆发力、力度和耐久力)。
②一致性:整体完成动作的能力,运动范围一致性,所有运动员应体现出一致与均衡的运动强度,所有运动员应具有一致的表演技巧。
③完成裁判对于以下每类错误的减分标准如下:
小错误每次减0.1分(稍偏离正确完成)
中错误每次减0.2分(明显偏离正确完成)
大错误每次减0.3分(较严重偏离正确完成)
严重错误每次减0.4分(严重偏离正确完成)
失误每次减0.5分
(3)裁判长:裁判长的职责是记录评判整套动作,并根据技术规则负责监控在场全体裁判的工作,还负责对成套动作时间不足或超过、参加人数不足或超过、音乐速度不符合要求、运动员被叫到后20秒未出场、运动员着装仪容不符合规定和身体触及线外地面、做违例动作等情况给予减分(0.1~0.5分)。
①时间不足(指成套动作时间少于2分30秒),扣0.2分。
②时间超过(指成套动作时间多于3分),扣0.2分。
③参赛人数不足或超过,扣0.2分。
④音乐速度不符合要求,扣0.2分。
⑤运动员被叫到后20秒未出场,扣0.2分。
⑥运动员着装仪容不符合规定,扣0.2分。
⑦运动员身体触线外地面,每次扣0.1分。
⑧违例动作减分,每次扣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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