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区: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是古代侠客们的英雄壮举,但是在当今法治时代“拔刀相助”就是犯法的行为了。
现实社会中,我们有时候会遇到一些流氓在上下学之际在校门口滋扰,欺负一些同学。有的同学看不过去,出于义愤会痛斥他们的可耻行为,以致被打。而另外一些同学却会讥笑这样的同学。同学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制止了一起违法事件,却被讥笑为多管闲事,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办呢?
(1)要清醒地认识到:这类“闲事”是应该管的。在我们这个社会主义大家庭,人本应该相互关心、爱护。可是,就有这么一些人受剥削阶级“人不为己,天诛地灭”思想的影响,他们靠偷、靠抢、靠诈骗来维持自己不劳而获的腐朽生活,把自己的“幸福”建筑在别人的痛苦上面。对于违法乱纪的事,不能光靠公安司法部门去管,每个公民,包括我们中学生,都应去管,这样才能压倒邪气伸张正义,才能维护公共道德,才能保护人民大众、包括我们自己的利益。
(2)维护社会公德、见义勇为,敢于阻止违法犯罪行为,是一个人最起码的道德感和正义感。现在社会上有一种极不好的风气,有些人胡作非为,往往是看热闹的人多,敢于针锋相对进行斗争的人少,以致坏人肆无忌惮,好人频频遭殃。这些人今天得逞,明天就可能持刀抢劫,这对社会的安宁会造成多么大的隐患啊!
(3)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有些人风言风语,甚至讥笑挖苦是难免的。说这些话的人心态不一。有的人对这些事的危害性认识不足,认为是小题大做;有些人怕惹火烧身,多一事还不如少一事;有些人则是嫉妒,心理不平衡……只要我们心中坦然,既然是对人民大众有好处的事,又何必对这些言论耿耿于怀、心中不快呢?并且对于这样的议论,必要时也可向学校老师汇报,以引导正确的舆论导向。
自觉遵纪守法,敢于向不良现象和违法行为作斗争,既是我国宪法规定的每一个公民的义务,也是社会主义道德品质的具体表现。我们应抛弃私心杂念,为自觉维护社会秩序、保护人民利益作出自己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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