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区:别人有求于你,即便做不到也总是不好意思拒绝别人。
1.难以回避的遗憾
人的要求永无止境,合理的悖理的并存;大千世界,要求各种各样,现在就能办到的,将来才能办到的,永远办不到的,都有人不断提出。“有求必应”4个字,只能挂在庙里显神威骗人,却无法拿来显神通广结社交。该拒绝的,就得拒绝。如果当场不好意思说个“不”字,轻易承诺了自己不愿、不应、不必履行的职责,事办不成,以后更不好意思见人。
拒绝是令人深感遗憾的,却又是难以回避的。有的至亲好友,轻易不开口求人,偶尔万不得已求你一次,不幸竟然遭到拒绝,轻则失望、伤心,重则大发雷霆。有的患难之友,曾经在你困难时鼎力相助;如今有求于你,你心有余而力不足,但他不相信,指责你是忘恩负义。有的恳求极为合理,早就该办了,但由于受到诸多客观条件的限制,一拖再拖,目前还解决不了。
2.原则要坚持,方法要灵活
不能接受的要求,不必回答的问题,不迁就,不犹豫,一定拒绝。口气可以委婉,态度决不含糊。切忌模棱两可,使对方产生误解,仍抱有不切实际的幻想,既耽误他的事,又给你继续增添不必要的麻烦。但是,拒绝的方式要灵活多样。
当你遇到敏感的问题或难以承诺的要求,首先要不焦不躁,沉着冷静,机智应对。对于无理的要求或挑衅性的提问,既可采取以主动出击为主的攻势,也可采取以防卫为主的守势。攻势有反守为攻与以攻为守。
所谓反守为攻即不但不回答对方的提问、要求,反而回敬他一个难以答复的问题、要求;所谓以守为攻,即诱导对方自动收回他的要求,或自动否定其要求你作出回答的必要性。
3.给对方以希望
不给对方以幻想,但应给对方以希望。一个人被拒绝以后,仍有希望,就有盼头、奔头、干头,不仅有助于减轻、消除遗憾感,而且还能促使人振奋向上。
如果合理的要求一时还不能解决,不妨如实告诉对方,经过努力,待条件具备了问题就会迎刃而解。如属于经过对方的主观努力可以创造的条件,拒绝与鼓励相结合进行,拒绝就有可能转化为动力;如属于受多方面客观条件的限制,非个人的主观努力所能改变,也应给对方以希望,而不能令人绝望。
所谓给予希望,绝不是说空话、许空愿,而是在拒绝之后,再做一些必要的善后说服工作,使对方感到虽然某个要求未能满足,但工作还是有意义的、生活还是美好的。一拒了之与许空头愿都是对人冷漠无情,对事不负责任的表现。拒绝之后,给了希望、鼓励,使对方体会到了你那火热的心肠、殷切的期待,这份情谊仍然是可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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