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科学与技术的本质区别
1.科学是“人对自然界的理论关系”,技术是“人对自然界的实践关系”
科学与技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如上所述,科学和技术都体现了人对自然的能动关系。但是,科学从变革自然中认识自然规律是人能动地改造自然的间接的潜在的力量;技术则是运用自然规律来变革自然,是人能动地改造自然的直接的现实的力量。马克思和恩格斯指出,自然科学和工业(技术)是“人对自然界的理论关系和实践关系”(11)。这就是说,科学与技术的本质区别就在于:科学是“人对自然界的理论关系”,而技术则是“人对自然界的实践关系”。理论这一概念本身虽然派生于智慧概念,然而却导致关于知识的释义学概念或诠释概念。理论是实在的某种特有规定。它不是单纯的描述性说明,而是所见之物的外推,是仍然隐秘在仅仅是生成过程中的种种潜能的揭示。理论的最高形式是理论系统,即一种相当完备的概念构造。其中所有要素都是互相关联的,并且正是通过其结构而显示出内在的一致性与完备性。理论作为系统,它能够借助于逻辑操作原则确证支配自然的原理以及关于存在的真理。这种概念系统还提供了一种能指导研究的预见工具,揭示它所预见的所有未感知的东西,现象实际上只不过是其已经展露的部分而已。而技术是“人对自然界的实践关系”,即意味着技术究其根本是属于实践范畴,就是要把技术当作实践范畴来理解,把技术放到劳动过程中加以考察,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技术“揭示出人对自然的能动关系,人的生活的直接生产过程,从而人的社会生活关系和由此而产生的精神观念的直接生产过程”(12)。从这一认识前提出发,我们就可以分析出科学与技术在各个方面的差异。
2.科学与技术差异的具体表现
①从研究对象看,科学是要反映天然自然,认识天然自然;技术则是要变天然自然为人工自然(包括人工控制的自然、人工培育的自然和人造自然物),并以人工自然为研究对象。
②从研究目的看,科学的目的在于获得关于自然的新知识,推进知识的进展,提供越来越广博、越来越精确、越来越可靠的知识(属于“知”),追求真理,创造精神成果;而技术的目的则在于利用、控制和改造自然(属于“行”),设计、制造各种人工事物(包括新工艺和新产品),创造物质成果。也就是说,技术有着直接的功利目标,按照成功的行为去设计和创造人工自然,与社会的物质文明有着更直接的关系。功利性只是一种科学可接受的副产品而不是科学的主要目的。正如F·拉普所指出的那样:“自然科学的最终目的是认识支配物质世界的规律结构,而不是从属于任何其他任务。……与之相反,技术总是具体实现完全特定功能的物质制品,同时必须满足种种优先的要求。”(16)由此看来,假如目标旨在实现(自然界并不存在的)工艺程序和产品,而不是获得基础知识或发现某个普遍真理,这就属于技术的范围。例如,发现质能关系式E=mc2是科学,而制造原子弹和建造核电站则属于技术。
③从要解决的问题看,科学是要处理对象“是什么”、“为什么”的问题,即做事实判断和科学解释,揭示出隐含于被表述事实背后的某种机制(因果性、本质联系等),恰如E·内格尔指出的:“正是对系统的、可由事实证据支配的说明的渴求产生了科学;正是根据说明性原则对知识进行组织和分类这才成为科学的与众不同的目标。”(17)科学解释是对于存在经验的解释,是为了理解存在经验而发生的,使得自然过程不仅是可预言的,而且是可理解的。技术则直接要解决“做什么”、“怎么做”的问题,或如H·A·西蒙所说的:“工程师及更一般的设计师主要考虑的问题是,事物应当怎样做(how thing sought to be),即为了达到目的和发挥效力,应当怎样做。”(18)一个典型的案例是英国某工厂为了解决人造皮革问题,找来了相关的科学家与工程师。由于科学家所关心的是皮革的结构是怎样的,他们大谈天然皮革的三维空间分子结构如何复杂,目前还没有相关的精确描述的知识,因而合成皮革是不可能的。也就是说,包括物理学家和化学家在内的科学家不是从人造皮革的目的,以及人造皮革应具有什么功能的角度去考虑问题。而工程师和技术专家则不然。依据人们使用皮革的目的,他们首先考虑的是应该制造出一种什么样的材料,使其具有天然皮革的功能,以便代替相对紧缺的天然皮革,至于具有相同功能的代用品的结构则可以是多种多样的。
④从使用的逻辑和语言来看,意会知识(难言知识)在技术中比其在科学中占有更大的比例。知识包含言传知识(明言知识)和意会知识(难言知识)两部分。“通常被说成知识的东西,像用书面语言、图表或数学公式来表达的东西,只是一种知识;而非系统阐述的知识,例如我们对正在做的某事所具有的知识,是另一种形式的知识。如果称第一种为言传知识,第二种为意会知识,就可以说,我们总是意会地知道,我们在意知我们的言传知识是正确的。”(19)其中言传知识(明言知识)只是技术知识的一部分,它属于描述性的(描述事物是什么)和规范性的(关于如何行动才能达到预期的目标,主要是技术操作规则)正规知识,是可以在个体间以系统的、逻辑的形式加以交流和传达的;意会知识(难言知识)则属于未加编码或难以按逻辑规则编码的、高度个体化的程序性知识,它直接有赖于个体在实践中的体验、直觉及洞察力(20)。当然,这并不是说科学完全由言传知识(明言知识)构成,根本不包含意会知识(难言知识)的成分。但相对说来,言传知识(明言知识)在科学中所占的比例比在技术中更大,而意会知识(难言知识)在技术中比其在科学中占有更大的比例。由此,我们也就不难理解技术转移过程与文字之外的信息的直接关系以及历史上工匠技术易于失传的特点。
⑤从研究过程看,科学研究虽然有一定的计划性,但其探索性强,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难以预料何时会做出发现,也难以估算某种研究所必要的劳动时间和成本;技术活动虽然也有其不确定性,但相对而言计划性较强。
⑥从社会规范看,科学共同体的基本规范,主要是R·K·默顿总结出来的五项基本原则,即公有主义(communism)、普遍主义(universalism)、非谋利性(disinterestedness)、独创性(originality)和有组织的怀疑主义(organized skepticism)(简称CUDOS),由此构成了现代科学的精神气质;在科学共同体中,对科学发现的保密是违反科学道德的,它强调优先权,科学共同体正是依靠科学奖励制度,促使科学家尽早公布自己的科学发现。由于研究目标不同,技术的社会规范与科学的社会规范有很大差别。英国科学社会学家J·齐曼提出了所有者的(proprietary)、局部的(local)、权威的(authoritarian)、定向的(commissioned)和专门的(expert)的技术社会规范(简称PLACE),认为技术产生的是不一定公开的所有者知识,它是保密的、被授予专利的;它往往集中在局部的问题而不是在总体的认识上;技术研究者是在管理权威下做事而不是作为个体做事,他们的研究被定向到实际目标而不是追求知识;他们作为专门的解决问题的人员被聘用而不是由于个人的创造力(21)。
⑦从生产力形态看,由于科学与社会的相互联系是间接的,它以技术为中介,科学对社会具有较大的相对独立性,因而是间接的生产力或潜在的生产力(即一般的社会生产力);技术则与社会的联系是直接的,属于直接的生产力或现实生产力(即渗透于生产力诸要素中的知识和技能的结合)。
⑧从最终的产品看,科学活动的最终产品通常是书面报告或科学论文,宣布一种实验的新发现,或陈述一种新的理论观点等;与此相反,技术活动的最终产品一般都是人造物或人工系统。
⑨从评价和接受标准看,科学讲真理性标准,追求“确证”与“确证度”评价,或“证伪”与“逼真度”评价,科学的进步在于接近真理,而技术讲求有效性标准,追求实用性价值与功利评价,技术的进步在于提高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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