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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请伏剑的李离

时间:2023-02-2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次,李离的下属办案时贪赃枉法,将真凶放走,把无辜者抓起来,屈打成招。李离失察,判了此人死刑。此案虽然以真正的凶手捉拿归案,冤死者沉冤昭雪而了结,但李离却为自己的错杀而痛苦不堪,终日食不甘味。李离将误判错杀的经过如实地禀告晋文公。李离明白晋文公的用意,但他决心以死来维护国家法律的尊严。李离说完,拔出剑自刎而死。执法如山是令人钦佩的,李离因自己违法以自我处决来维护国法的权威和尊严,更令人敬服。

但立直标,终无曲影。

——旧唐书

李离是春秋时期晋国的理官(掌管刑狱),素以断案公正闻名。

一次,李离的下属办案时贪赃枉法,将真凶放走,把无辜者抓起来,屈打成招。李离失察,判了此人死刑。待此人处死后,李离才醒悟过来,但已铸成不可挽回的大错。他一方面严厉地处罚了下属,一方面缉拿真凶。此案虽然以真正的凶手捉拿归案,冤死者沉冤昭雪而了结,但李离却为自己的错杀而痛苦不堪,终日食不甘味。此案结案后,他给自己戴上枷锁,进宫去见晋文公。

晋文公见李离戴着枷锁进殿,惊疑地问:“发生了什么事,让你这个样子来见我?”李离跪下说:“我有违大王的信任,身为理官,却错杀了好人。我请求大王依法将我处死,为枉死者偿命。”李离将误判错杀的经过如实地禀告晋文公。晋文公听后,长嘘一气,说:“我以为出了什么大事,原来是错判了一个案子。你不要这样自责,凡事办理的过程中总会有失当之处,这就像任用官吏,虽然公允地衡量过每个人的才能,但任命职位时仍难免有偏高偏低的情况出现;审理案件,处以刑罚就更难免出现偏重偏轻的问题。何况这次错判主要是你属下的问题,并不是你的罪过。”

李离丝毫不因晋文公为自己的罪过开脱而自喜,他反驳说:“在掌管刑狱的官员中我的职位最高,却从来没有把自己的地位让给属下;享受国家的俸禄我的最多,也从来没有将俸禄分给属下。现在我错判了案子,枉杀了好人,反而把罪责推诿给属下,这是没有道理的。”

晋文公越发钦佩李离,可表面上却怒形于色。他斥问李离:“你认为自己有罪,可你这个官是我任命的,那么我也有用人不当之罪了?如果你受处罚,那么我该怎么办?”

李离明白晋文公的用意,但他决心以死来维护国家法律的尊严。他说:“国家的法令早已明文规定,执法的官吏给犯人施错了什么刑,自己就要受什么刑;错杀了好人,自己也应被处死。大王是认为我能够秉公执法,才任命我掌管刑狱,可现在我辜负了您的信任,听信诬告,枉杀了好人,依法应该被处死。既然您不忍心下令处死我,就请允许我自己执行吧。”李离说完,拔出剑自刎而死。

执法如山是令人钦佩的,李离因自己违法以自我处决来维护国法的权威和尊严,更令人敬服。在这律己护法的品质后面,我们还看到了李离有了过错不推诿,勇于承担责任的高尚情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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