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当时的确有很多有眼光的商人已看到了飞机制造的良好的经济效益,而且也听到了这方面的组建消息。在法国和德国成立莱特飞机制造公司之后,人们期望美国也能尽快成立一个莱特飞机制造公司。但真正让它变成现实的却是个年轻的、毫无实力可言的年轻人——克林顿·珀特金。他是摩根公司的一个办公室勤杂员,年仅24岁,但在这一职位上他已获得相当丰富的开创商界事业的知识。于是在一股热情的支持下,他找到了威尔伯。他告诉威尔伯他有办法让摩根为此投资。威尔伯对这个年轻人的建议并不特别当真。后来珀特金真的去见了摩根,并找到了另一位在世界金融界交际很广的人物。通过他们的关系,很快就有一张投资者的名单被列了出来。这张单子上全是引人注目的、非常有经济实力的人。
1909年11月22日,在珀特金与威尔伯谈话后的一个月,美国的莱特飞机制造公司成立了,股本20万美元。莱特兄弟除了拥有大量股票外,还将获得所有卖出飞机的10%的金额。他们的办公室设在著名的纽约市第五大街的日夜银行大厦里,工厂设在代顿市。
莱特兄弟在世界各地成立了自己的“莱特飞机制造公司”,威尔伯担任着集团董事长之职,除去签单与培训,这个职位的另一项重要职责就是与那些侵权者打专利官司。在大约40起左右的侵权案中,大部分的诉讼案都没有超过第一步,即侵犯专利者在受到第一次警告后就没有再继续干下去了。但有一起官司比较严重,即莱特飞机制造公司与赫林·柯蒂斯公司之间的诉讼案,一直上诉到美国国家法院。
1907年,柯蒂斯成立了一个叫做“航空试验协会”的组织,并且指使协会的一名成员以请教的口吻向莱特兄弟写了一封关于飞机制造问题的咨询信件,他得到了莱特兄弟详细的书面解答,这样,柯蒂斯成立了赫林·柯蒂斯公司,专门从事飞机制造和进行飞行演示。
和柯蒂斯之间的官司打得异常艰难,对每一位参与此案的律师和法官来说,航空理论知识,是一个崭新的领域,作出正确的理解和判断实属不易。从1910年1月起,巡回法庭就陆陆续续发布了一些保护莱特兄弟专利的法令,它使莱特兄弟能合法地得到他们应得的收益。但直到四年后,美国巡回法庭才正式宣布了莱特飞机制造公司胜诉的判决。
与“专利诉讼案”相比,另一段令莱特兄弟烦恼的纷争来自史密森学会。在莱特兄弟开始研究飞行之前,曾受到过该学会的资料帮助。也提到过这个学会的成员兰利教授的那两次失败的飞行试验。令莱特兄弟始料不及的是,1910年,在兰利教授去世之后,史密森学会的沃尔科特博士竟凭此向莱特兄弟发难,他们发表声明说兰利教授试验失败的那架飞机才是人类历史上第一架真正飞上天的动力飞机。为了证明他们的谬论,他们甚至默许柯蒂斯把兰利的飞机模型运到一个秘密的地点进行了极其重要的改装,当然,改装的理论依据来自莱特兄弟。1914年,经过柯蒂斯改装的兰利原型机在纽约的丘卡湖上成功飞行,为史密森学会的声明提供了有力证据。
但直到1928年,美国国会才正式通过决议,肯定了莱特兄弟和他们的飞机的正确地位。
1948年12月17日,在人类首次飞行45周年的纪念日,依据奥维尔的遗嘱,把这架极其珍贵的原型机送回到了美国国家博物馆,该机正式回到了奥维尔的故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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