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83年12月30日,一直赁屋而居的康德,终于买了一幢自己的房子。因为当一个房客,他偶尔必须搬家,至于是什么时候或是什么理由,都不是他自己所能决定的,这使他觉得很没有安全感。在59岁的时候,康德终于决定要有所改变。康德在知识的层面有了自律性以后,现在也希望能在具体生活的层面得到自律性,而且时候已经到了,因为再过不久他便是个老人了。康德也是在为自己的晚年未雨绸缪。
1784年5月22日,康德终于搬进了新家。这座房子虽然靠近监狱,有时候会听到犯人们嘈杂的声音,但总的来说还是比较宁静祥和的。家里的陈设简单而优雅,因为康德不喜欢太过奢华的格调。在他的房间里只挂着一幅卢梭的画像,而书房的墙壁都被他的烟斗、煤炉和油灯熏得乌黑。
康德的生活是十分规律的,他每天下午都要去拜访老朋友格林。他们在休息之后,会谈到晚上7点。这时候,谈话会准时结束。星期六他们则会待到晚上9点。康德的日程几乎都是如此:凌晨5点起床,喝过茶,抽过烟斗之后,开始准备上课的内容;上完课以后,康德撰写自己的新作直到12点,然后穿戴整齐外出用餐,接下来与他的朋友一起度过下午,谈论一切话题,在晚上又进行了阅读和其他的工作,然后上床休息。但康德不像大家所想象的那样是枯燥的、闭塞的。事实上,他是个喜欢社交的人,非常喜爱和朋友来往。
1785年4月,康德的又一部著作《道德形而上学基础》出版了。《道德形而上学基础》是一本令人印象深刻的书。它的运笔有力,表现了康德最好的一面。它是康德的第一部处理道德哲学或伦理学的专著。在此之前,不管他的作品带有多么强烈的道德色彩,总是被放置在更大的形而上学脉络里。该书有一篇简短的前言,三个主要部分以及一个短短的结语。虽然它前后只有60页左右,却可能是康德最有影响力的作品。前言从哲学在古代被划分成物理学、伦理学与逻辑谈起。康德认为,从某些目的来衡量,这种划分“剪裁得宜”,但也模糊了“形式科学”与“内容科学”这个更重要的区别。
康德的理论展开分成两个步骤,第一步是分析,第二步是综合。在分析的部分,他分析了道德最高原理的一般概念,定义其本质和来源。第一节“从一般的道德理性知识过渡到哲学的道德理性知识”,其核心概念为“善的意志”。康德主张,善的意志之所以为善,不是因为其结果,或者得到预想的目标,而只是因为它本身的意向。事实上,“善的意志”是唯一无条件的善。
为了解释善的意志是什么意思,康德区别了出于义务的行为与合于义务的行为。他似乎认为义务是“善的意志”所意欲的。我们许多的行为虽然符合“善的意志”所意欲的,仍然不值得道德的肯定,因为其动机产生于其他的企图。我们会这样做,不是因为义务使然,而是因为该行为刚好符合我们的利益。因此这种行为虽然与义务相符,却不是出自于义务。
事实上,我们必须基本上承认,我们大部分的行为只是合于义务而不是出于义务。在我们的行为当中,我们永远可能、而且经常的确有自利的动机。例如我们之所以会诚实,不完全只是因为它永远是对的,而是因为诚实是最好的策略,或者是因为我们完全“喜欢”诚实,所以一个商店的主人尽管童叟无欺或者不占外地人的便宜,他这样做可能不是因为他的道德信念,而是因为他了解到,长远来看,他的行为对他有利。当我们救济贫病的时候,或许只是因为这样做使我们觉得很快乐或者希望别人效法。对康德而言,这些都不能算是真正的道德动机。由于我们的行为经常与私利纠缠不清,所以很有可能其实没有做过什么道德行为,但这并不表示我们不应该往这个方向努力。
在《道德形而上学基础》的第二节里,康德接着主张,虽然我们不能“毫无疑问地”断定一个行为是否完全出于义务,但不容怀疑的是,只有出自义务的行为才有道德价值,只有认清这点的纯粹道德哲学,才能掌握道德的精髓。
1788年,康德的《实践理性批判》终于问世了。第二批判的轮廓与第一批判大致相同。第一部题为《纯粹实践理性要素论》,辅以简短的《纯粹实践理性方法论》,第一部分又分为分析论与辩证论,其中同样包含了演绎论、范型论以及二律背反。不过第二批判,特别是它的分析论,与《自然科学的形而上学基础》采取的数学方法也有共同的特性。我们可以在其中发现定义、定理与难题、经验性观察,虽然演绎似乎被证明取代。我们很难判定这样的划分与处理方法是因为主题的需要,还是迁就于康德沿用第一批判架构的意志;但这部作品的确成功厘清了《道德形而上学基础》以及稍早发表的通俗文章与书评所指出的意见。
鉴于康德的理论作品大多旨在显示理性的力量远不及其理性主义继承者的预期,而他的道德哲学则试图说明道德是理性的专属领域。由于“自由”也是理论理性推演得到的基本概念之一,于是便构成了两大批判的辐辏点。康德相信第二批判证明了“自由”是个真实的概念,也就是说,它不仅仅是思想的产物,而且在道德里有其坚实的基础。尽管如此,康德还是认为我们无法在严格的意义下认识到我们是自由的。让我们有权利可以相信自由的真实性的是道德经验,或者更应该说是对于我们的道德性的经验。再者,道德与自由也使我们有权利相信另外两个理性概念:“上帝”与“灵魂不朽”。他认为我们必须“预设”这些概念,才能够在这个世界上做个道德性的存在者。没有“灵魂不朽”和“上帝”,我们将会陷入道德上的绝望。道德行为应该增益这个世界的善,但经验却显示经常不是如此。幸福以及值得拥有幸福,在世界里并非经常彼此呼应。如果我们想在两者之间找到关联,我们就必须假设上帝终究会使它们一致。于是康德认为,“上帝”与“灵魂不朽”的观念是实现至善的先决条件,使得道德实践成为可能,因此我们必须相信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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