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位患了眼病的老太婆,她的眼睛几乎完全看不见了。于是,她请一位医生给她治病,并当着证人讲明了治疗费:如果医生治好她的眼病,她要付给医生一笔钱;但如果治不好,她就一分钱都不给。
按照协议,医生一次又一次来给老太婆的眼睛涂药膏。他每次来给她上药治疗时,总是趁她闭着眼睛,顺手牵羊地偷走一些家具。他就这么一点儿一点儿拿,把老太婆家里的东西都拿光了。
老太婆的病终于治愈了,可她家里的东西几乎被偷光了。老太婆惊奇地看着自己空荡荡的家,知道是医生所为,生气地坐在床上想办法。
医生仍旧恬不知耻地向老太婆要商定好的治疗费,老太婆不肯付钱,两个人争吵起来。最后,医生把老太婆带到法官那里,决定让法官裁决。
老太婆站在法庭上,义正词严地说:“这个人说的不假。我许诺过如果能够治好我的眼病,我要付给医生一笔治疗费;但如果治不好,我就一分钱也不付。现在他说给我治好了,但经过医治后,我的眼睛却比以前更糟了。因为,当我眼睛不好的时候,我至少还能看见家里的所有物品。可现在呢,虽然他发誓说我的眼睛治好了,然而家里的东西我却一样都看不见了。”
医生不但没有得到治疗费,而且还被判了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