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含夷(Shaughnessy,Edward L.)
(美國芝加哥大學)
[提要] 甲骨文何組卜辭(即所謂第三期卜辭)對“鄉”字有一種特殊用法。過去學者多以爲這個“鄉”字屬於貞卜命辭。與此不同,本文提出“鄉”應該理解爲占辭抑或兆辭,意思是鬼神“享受”了貞卜的希求。這種用法也可見於周代的各種經典上,諸如《墨子》和《禮記》,也見於上海博物館所藏《周易》戰國寫本,就是“元亨利貞”“亨”字的原來寫法。據此,本文對《周易》筮法提出新的看法。
[Abstract] The Diviner He—Group inscriptions of Shang oracle-bone inscriptions(i.e.,Period III)feature an unusual of the word xiang鄉.Although past studies have treated it as part of the divination charge,Iargue in this paper that it should be understood instead as a sort of verification or crack notation,indicating that the spirits have“received”the communication being divined.I then use evidence in the Mozi墨子and the Shanghai Museum manuscript of the Zhou Yi周易to argue that this function of xiang as a verification continued into the Zhou dynasty,and is the original form of the word heng亨seen in the formula yuan heng li zhen元亨利貞of the Zhou Yi.On the basis of this identification,I propose a new way to understand Zhou Yi divination.
最近參加了羅格斯大學召開的商代與上古中國文明國際學術研討會,學術收穫甚大,特别是關於甲骨文與商代貞卜方法的不少論文與討論給我很大的啓發。[1]因爲我自己提供的小文(《原史:紀年形式與史書之起源》)和甲骨文没有關係,與研討會論文集不太符合,所以決定另撰小文紀念此次盛會,希望會議的甲骨文專家批評指正。
會議論文中有Adam Smith博士撰《哥倫比亞大學收藏的甲骨文及其對安陽抄手的訓練的意義》一大作。[2]據Smith博士介紹和周鴻翔報告,哥倫比亞大學所藏一批甲骨中相當一部分是燕京大學英文教授Ernest Ketcham Smith(中文名字是施美士,下文就用他的中文姓名)在1930年代初收集的,之後由他夫人捐給學校。[3]施美士收集的甲骨大多數屬於現在所稱的何組卜辭,即董作賓所謂第三期卜辭,亦即商王廩辛和康丁時代的文字。通過與其他甲骨的對比和綴合,可知施美士甲骨中相當一部分應該是1929年從安陽宫殿區北部所謂“大連坑”出土的。施美士甲骨早在1933年已經正式發表在商承祚編《殷契佚存》,[4]它們的真實性似乎不可懷疑。
據Smith博士介紹,施美士收集的甲骨中有一片甲骨字數最多,原來發表爲《佚存》266,之後又發表爲US 414-415。[5]這片甲骨可以和《小屯第二本:殷虚文字甲編》2799綴合,[6]綴合後發表爲《合集》27456。[7]如Smith博士介紹,這片甲骨的特點是有衆多“習刻”的例子,他自己的研究就是針對這些習刻卜辭。這個現象雖然很有意思,但是和本文想要討論的問題没有關係,於此不打算予以討論。《合集》27456的真實卜辭(即配合卜兆的卜辭,亦即非習刻之刻辭)包括下列幾個例子:
《合集》27456∶1:壬子卜何貞翌癸丑其侑匕癸鄉
《合集》27456∶2:癸巳卜何貞翌甲午登于父甲鄉
《合集》27456∶3:丁未卜何貞禦于小乙奭匕庚其賓鄉
《合集》27456∶4:庚戌卜何貞翌辛亥其侑毓匕辛鄉
《合集》27456∶5:癸酉卜何貞翌甲午登于父甲鄉 [何一]
這些卜辭有個相當明顯的特點:在辭尾位置都有“鄉”字。何組卜辭的其他卜辭也有同樣的文例:
《合集》27138:己酉卜何貞貞其牢又一牛鄉 [何一]
《合集》27147:癸亥卜彭貞大乙祖乙祖丁……鄉 [何一]
《合集》27174∶1:貞其延于大戊鄉
《合集》27174∶2:貞其延禦于又河鄉 [何一]
《合集》27221:甲申卜何貞翌乙酉其登祖乙鄉 [何一]
《合集》27321∶1:庚子卜何貞翌辛丑其侑匕辛鄉
《合集》27321∶4:癸卯卜何貞翌甲辰其又丁于父甲牢鄉
《合集》27321∶7:丙午卜何貞其三牢鄉 [何一]
《合集》27430:……卜何貞翌……父庚鄉 [何一]
這種文例和甲骨文“鄉”字的一般用法有明顯區别,應該引起更多注意。
“鄉”是一個象形字,象兩人相對跪着朝簋而食之形,即後來“饗”字之初文,本義爲人相聚宴飲,引申爲祭祀義,通“享”,又引申或假借爲“嚮”(有針對之意思)和朝向之“向”,這四個用法都見於卜辭,如下:
宴饗:甲寅卜彭貞其鄉多子 [何二](《合集》27649)
饗祭:庚子王鄉于祖辛 [出二](《合集》23003)
針對之“嚮”:……貞工方出王自鄉受有又五月 [典賓](《英藏》543)
朝向:其北鄉
其東鄉 [歷一](《屯南》2426)
除了這四個常見的用法,還有兩個用法比較罕見,如下:
《合集》27796:弜執呼歸克鄉王事 [何二]
《合集》19851正反:祖乙允鄉 [師肥筆]
正如黄天樹指出的那樣,《合集》27796“克鄉王事”的“鄉”可以理解爲趨向之“向”,意思是“禦事”,[8]這和上面討論針對之“嚮”的意思應該有所關係。《合集》19851似乎是一種孤例,是一個牛骨,正反兩面都有這樣四個字,周圍没有其他的文字,而“鄉”的寫法比另外三個字明顯大。因爲甲骨卜辭的驗辭通常利用“允”字,所以這個紀録當然可以視作驗辭,意思大概是曾經貞卜了給祖乙舉行享祭,結果是祖乙享受了享祭。然而,還有一個可能:正面的紀録位於一個卜兆的旁邊,也可以視爲兆辭,下面還會提出這種可能。
羅格斯大學會議的參與者中有宋鎮豪先生,其著作《夏商社會生活史》對商代生活史和相關甲骨卜辭做了綜合討論,討論了饗食與祭祀的關係,牽涉到上面所引何組卜辭的特殊用例,謂:
“王其饗”、“王惠祀鄉”者,實爲有報也。《論衡·祀義》即云:“世信祭祀,以爲祭祀者必有福。……鬼神飲食,猶相(饗)賓客,賓客悦喜,報主人恩矣。”《解除》亦云:“比夫祭祀,若生人相(饗)賓客矣。”此等場合,祭祀鬼神名之爲“饗”,而鬼神受饗受祭,也可稱“饗”,如:
翌乙酉其登祖乙,鄉。 (《合集》27221)
庚戌卜,何,貞翌辛亥其侑毓妣辛,鄉。
壬子卜,何,貞翌癸丑其侑妣癸,鄉。 (《合集》27456正)
“登”是獻薦食品之祭祀,登祭先王,先登後饗;後兩辭侑祭先妣,也是先祭後饗。可知上辭中的“饗”,皆指鬼神受饗而言。[9]
宋鎮豪的論述非常有見地,然而仍有發揮之餘地。此外,引文在標點上恐怕有不妥之處。因此,下面冒昧重新考察何組卜辭的這種特殊用法。正如宋先生所言,作爲祭祀意義的“鄉”含有雙層含義,一邊是獻薦祭品給鬼神,另外一邊是鬼神享用祭品。這兩個意義也常見於中國經典,諸如下引兩個例子和鄭玄的注解:
《禮記·郊特牲》:蠟也者,索也,歲十二月,合聚萬物而素饗之也。
鄭玄注:饗者,祭其神也。
《詩·小雅·楚茨》:先祖是皇,神保是饗。
鄭箋:其鬼神又安而享其祭祀。
在《墨子·耕柱》篇中,“鄉”字有特别有意思的用法,對上古卜法提供了極其寶貴的信息:
巫馬子謂子墨子曰:“鬼神孰與聖人明智?”子墨子曰:“鬼神之明智於聖人猶聰耳明目之與聾瞽也。昔者夏后開使蜚廉折金於山川,而陶鑄之於昆吾。是使翁難雉乙卜於白若之龜曰:‘鼎成三足而方,不炊而自烹,不舉而自臧,不遷而自行,以祭於昆吾之虚,上鄕!’乙又言兆之由曰:‘饗矣!’‘逢逢白雲,一南一北,一西一東,九鼎既成,遷於三國。’夏后氏失之,殷人受之;殷人失之,周人受之。夏后、殷、周之相受也,數百歲矣。使聖人聚其良臣與其桀相而謀,豈能智數百歲之後哉!而鬼神智之。是故曰,鬼神之明智於聖人也猶聰耳明目之與聾瞽也。”
在這個故事裏,名爲翁難雉乙這個人是貞人。他利用一殼龜甲來貞卜,“曰”字後面是貞卜的命辭,即:“鼎成三足而方,不炊而自烹,不舉而自臧,不遷而自行,以祭於昆吾之虚,上鄕。”清代的注疏家畢沅和孫詒讓早已經指出這句話是“命龜之辭”,與甲骨文“命辭”起同樣作用。爲了現在所討論的題目,我們可以不去管前面押韻的四句話,我們這裏應該注意的僅是最後兩個字:“上鄕”。畢沅和孫詒讓都指出這兩個字應該是古書上常見的卜筮命辭和一般禱告之辭的“尚饗”之異文,[10]這樣釋讀應毋庸置疑。在傳世文獻和出土文獻中,“上”和“尚”往往通用,“鄉”和“饗”是古今字,本來就是一個詞。“尚饗”的意思是“勸强鬼神享受貞卜命辭所提出的祈求”。這個意思常見於古書上,於此僅僅引用《儀禮》的兩個例子,一個是貞卜例子,一個是祭祀例子:
《儀禮·少牢饋食禮》:少牢饋食之禮。日用丁巳。筮旬有一日。筮於庿門之外。主人朝服,西面于門東。史朝服,左執筮,右抽上韇,兼與筮執之,東面受命于主人。主人曰:“孝孫某,來日丁亥,用薦歲事于皇祖伯某,以某妃配某氏,尚饗!”
《儀禮·士虞禮》:死三日而殯,三月而葬,遂卒哭。將旦而祔,則薦。卒辭曰:“哀子某,來日某,隮祔爾于爾皇祖某甫。尚饗!”女子曰:“皇祖妣某氏。”婦曰:“孫婦于皇祖姑某氏。”其他辭一也。饗辭曰:“哀子某,主爲而哀薦之。饗!”明日,以其班祔。沐浴,櫛,搔翦。用專膚爲折俎,取諸脰膉。其他如饋食。用嗣尸,曰:“孝子某,孝顯相,夙興夜處,小心畏忌。不惰其身,不寧。用尹祭、嘉薦、普淖、普薦、溲酒,適爾皇祖某甫,以隮祔爾孫某甫。尚饗!”
《儀禮·士虞禮》不但含有禱告之辭,尾語是“尚饗”,並且還有所謂“饗辭”,報告“哀子某”獻薦了祭品,這個“饗辭”的尾語是“饗”一個字。“饗辭”到底起了什麽作用,注疏上的意見似乎有分歧。傳世本《儀禮注疏》載有鄭玄注解,謂“饗辭,勸强尸之辭也”,相當費解,然而按照阮元《校勘記》“毛本尸作神;浦钂云尸誤神”,原文如果作“勸强神之辭也”比較接近原文意義,可是仍然不盡其義。鄭玄的“勸强”應該是説明“尚饗”之“尚”,而與“饗辭”之“饗”無涉。如果設問,“饗辭”到底起什麽作用,恐怕莫如再次注意上引《墨子·耕柱》一段文字。載有“上鄕”(即“尚饗”)尾語的貞卜命辭以後,繼續説:“乙又言兆之由曰:‘饗矣!’”“乙”是貞人“翁難雉乙”,“由”是“繇”之假借字,“言兆之由”是説貞人判斷龜兆之吉凶,他所説的“饗矣”就像孫詒讓所説的是這次貞卜的“占辭”,諒必相當於殷墟甲骨文學上所謂的用辭或者兆辭,意思應該是鬼神享受了貞卜的祈求。《儀禮·士虞禮》載有禱告之詞以後,又接着以“饗”作爲結語的“饗辭”應該起同樣的作用。
西周初期的《書·顧命》可能有同樣的用語,該文載有下面一段文字。
太保、太史、太宗皆麻冕彤裳。太保承介圭,上宗奉同、瑁,由阼階隮。太史秉書,由賓階隮,御王册命。曰:“皇后憑玉几,道揚末命,命汝嗣訓,臨君周邦;率循大卞,燮和天下,用荅揚文武之光訓。”王再拜,興。荅曰:“眇眇予末小子,其能而亂四方,以敬忌天威?”乃受同、瑁,王三宿,三祭,三咤。上宗曰:“饗!”
在“饗”字後面,孔傳謂:“祭必受福。讚王曰:‘饗福酒。’”孔穎達《尚書注疏》作詳細解釋:
王又於樽所别以同酌酒祭神如前,復三祭,故云“王三宿,三祭,三咤”。然後酌福酒以授王。上宗讚王曰:“饗福酒。”王再拜受酒跪而祭。
這樣理解似乎顛倒祭祀之始末。上宗説“饗”之時,王已經作了祭祀,何必再“饗福酒”。據我理解,更合理的解釋是上宗所説的“饗”像《墨子·耕柱》的“饗矣”和《儀禮·士虞禮》的“饗”那樣,意思是説鬼神享受了周王的祭祀。
參考傳世文獻對“饗”字和“饗辭”的用法以後,何組卜辭“鄕”字的特殊用法相當清晰。上面引用宋鎮豪關於這個問題的論述已經説得很清楚,這些刻辭“皆指鬼神受饗而言”。雖然如此,宋先生對所引卜辭諸如《合集》27456正“壬子卜,何,貞翌癸丑其侑妣癸,鄉”的標點似乎略有不妥。不知道他對“鄉”字前面逗號的用法到底有什麽理解,但是按照一般用法,句號之前的字都應該屬於“貞”後之命辭。如此,“鄕”乃屬於命辭。與此讀法不同,我認爲這個刻辭應該讀作“翌癸丑其侑妣癸。鄉”,“翌癸丑其侑妣癸”才是命辭,“鄉”乃是兆辭。如果參考原文拓本,“鄉”字似乎比其他文字都大(圖一)。
看看同版的“丁未卜何貞禦于小乙奭匕庚其賓鄉”卜辭,這種現象更爲明顯(圖二)。
圖一 《合集》27456正
圖二 《合集》27456正
不但如此,再參考何組卜辭另外一些例子,譬如《合集》27138(圖三)和《合集》27321(圖四),“鄉”字不但比其他文字大,並且與之隔開,尤其《合集》27321前辭和命辭的“丙午卜何貞其三牢”是從右到左書寫的,可是“鄉”字寫在右邊,與命辭肯定没有語法聯繫。
圖三 《合集》27138
圖四 《合集》27321
顯而易見,在這些卜辭中“鄉”是一個兆辭,意思只能是祖先享受了貞卜的祈求。在殷代甲骨卜辭裏似乎是一種特殊用法,但是其蹤影卻多見於周代經典之中。
結 語
何組卜辭“鄉”字的用法在甲骨卜辭裏相當特殊,但是在周代經典中有所延續,並不僅僅是《墨子·耕柱》、《儀禮·士虞禮》和《書·顧命》三處比較單獨的用法,更廣泛的用法還見於《周易》。最近拙作《〈周易〉元亨利貞新解:兼論周代習貞習慣與〈周易〉卦爻辭的形成》一小文,對《周易》“元亨利貞”一語作了新的解釋。[11]於此不打算贅述,然而與本文所討論的“鄉”字不無關係,值得簡單一提。《〈周易〉元亨利貞新解》指出,《周易》傳世本的“亨”字在所有中國經典上都非常罕見,用法也相當獨特。正如很多注疏家所指出那樣,“亨”和“享”都可以追尋到一個來源,即“亯”字。[12]然而,在《周易》中這兩個字仍然反映這個詞的兩種不同的功能。其實,馬王堆帛書《周易》和上海博物館收藏的楚竹書《周易》都證明了這一點。在馬王堆帛書本裏,傳世本的“享”字寫作“芳”、“亨”字則寫作“亯”;在上博《周易》裏,傳世本的“享”字寫作“享”,而“亨”字則作“鄉”。《周易》的傳統注疏家多將“亨”釋作“通也”。這種解釋在傳統道德詮釋中比較難解,但是我們只要把《周易》歸到它的原來貞卜環境中,就會看出“亨”就是“鄉”,“鄉”也就是“饗”。正如甲骨文何組卜辭中的“鄉”是一種占辭(即“饗”),同樣,在《周易》中“亨”也應該是一種占辭,意思是“鬼神受饗貞筮的祈求”。這與“通也”的意思也完全一致。倘若這樣釋讀無誤,可以看出何組卜辭這一特殊用法對中國經典的詮釋有多麽重要的意義。
【注释】
[1]本文初稿寫完後,受到與會者Adam Smith、陳光宇和趙鵬三位同仁的許多建議和鼓勵,謹此表示感謝。
[2]Adam Smith,“The Ernest K.Smith Collection of Shang Divination Inscriptions at Columbia University,and the Evidence for Scribal Training at Anyang.”
[3]Hung-hsiang Chou(周鴻翔),Oracle Bone Collections in the United States(美國的甲骨收藏),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1976,pp.17-18.據他們報告,施美士原來收集了62片甲骨,爲哥倫比亞大學收藏的甲骨主要部分。
[4]商承祚:《殷契佚存》,南京:金陵大學中國文化研究所,1933年。
[5]Hung-hsiang Chou,Oracle Bone Collections in the United States,pp.LII LIII(414是正面,415是反面)。
[6]董作賓編:《小屯第二本:殷虚文字甲編》,南京:中研院歷史語言研究所,1947年。
[7]胡厚宣編:《甲骨文合集》,北京:中華書局1983年版。
[8]黄天樹:《殷墟甲骨文助動詞補説》,《古漢語研究》2008年第4期,頁37。郭沫若:克襄王事。《卜辭通纂》别一,頁10上,新18片釋文,以鄉讀作“襄”,也可以參考,但是似乎不用涉及通假關係。黄氏和郭氏的論文轉引自趙鵬提供的資料。
[9]宋鎮豪:《夏商社會生活史(增訂本)》,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5年版,頁487。
[10]畢沅:《墨子》(四部備要本),卷11葉8反;孫詒讓:《墨子閒詁》(四部備要本)卷11葉16正。
[11]夏含夷:《〈周易〉元亨利貞新解:兼論周代習貞習慣與〈周易〉卦爻辭的形成》,《周易研究》2010年第5期,頁3—15。
[12]見高亨:《周易古經通説》,北京:中華書局1958年版,頁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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