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大学生志愿服务工作如同一个广阔的舞台,为大学生们提供了在奉献中肯定自我价值、在社会进步中成才的大好机会。大学生志愿服务的过程既是了解社会、了解人与人之间交往的过程,也是通过亲身体验磨炼自己的意志品格和升华自我的过程。大学生志愿者服务工作对大学生个人的价值,着重体现为个人能力价值和个人修养价值。
(一)个人能力价值
大学生可以利用自己的空余休闲时间,参与一些有价值意义的志愿者服务工作,自己亲身体验社会的人和事,加深对社会的认知和了解。在未来的工作和生活中,这对自己的成长和提高素质是有好处的。生活和社会经历是我们最好的老师。在体验和经历的过程中,大学生会增强自信心及学会与人相处等。
俗话说“实践出真知”,大学生志愿者在参与志愿工作的过程中,将所学知识与技能运用到实践中,可检验和巩固理论知识,发现不足,有针对性地弥补自身的知识能力缺陷。同时,大学生也在不断地学习新知识、增长才干,拓宽人际交往圈子,这些都是个人能力价值的体现。根据调查发现,有过志愿者服务工作经历的大学生适应社会的能力远远超越那些在大学期间没有参加过任何志愿服务工作的学生。还有这样的情况,在工作上和生活中,很多大学生一遇到不如意的事情,就怨天尤人、知难而退,产生失落、不自信等情绪。其原因就是,在大学期间,很多大学生都没有真正到社会上实践过,很少体会实践的真正意义,学校组织的实践活动毕竟是有限的。因此,需要大学生自己寻找参加社会实践的机会,大学生只有明白了志愿者活动的价值之后,才能很主动地去做志愿服务工作。所以说,在大学期间,大学生要经常参加各种志愿者活动,积累社会工作经验,这样的价值意义是值得珍视的。
(二)个人修养价值
自古以来,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中就提倡“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道德理念。志愿者的个人修养具有促进志愿者自我完善的功能。在于海和李亚平的《第三城的兴起——西方志愿工作及志愿组织理论文选》中有这样的一段话:“志愿者付出额外的时间,并不期望经济回报,其植根于道德的义理之中,他们也获得了神圣的自我形象和人格以及某种他自以为有能力改变的浪漫抱负。”这段话的深层含义在于,大学生通过参加志愿服务,可以获得心灵的净化、个人道德修养的提升,对于完善人性、完善自我等都会产生积极作用。总之,志愿者通过提供服务,通过与各种群体以及社会的互动来达到“益人”亦“益己”,既“乐人”同时也“乐己”的目的。大学生个人修养的提高可以通过参加大学生志愿者服务工作来实现,在服务的过程中培养“仁”“义”“礼”等优良品德。大学生的个人修养会影响到今后的发展,所以,个人修养价值应该是值得我们重视的一个重要问题。
综上所述,大学生志愿者服务工作的社会价值意义、文化价值意义和个人价值意义,是互相作用、相辅相成、密不可分的。高校要通过大力提倡志愿服务活动,将这三种意义紧密结合在一起,让大学生发自内心地去体会志愿服务工作带给他们的真正价值意义。希望有更多的人和社会各界都来关注大学生志愿者服务工作,让我们共同努力建设美好的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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