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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灾害居民避难系统的优化设计

时间:2023-02-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因此,一般适用于交通不便的条件下,发生小型规模崩塌、滑坡、泥石流灾害后零星安置受灾户所需的应急安置。当出现突发性灾害需为居民选择避难系统时,应进行多种方案比选,从中选出最优救灾设计方案,力争少花钱,多办事,办成事。
地质灾害居民避难系统的优化设计_宁夏自然灾害防灾

二、地质灾害居民避难系统的优化设计

应对突发性地质灾害时,灾民的避难场所大致有以下几种。

1.投亲靠友安置

这种安置是传统的办法,当有险情出现或灾情发生后,政府只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即可,不需要太多的投入。居民因有亲情、友情所系,安置起来难度不太大,少数孤寡老人、五保户、残疾人可由政府适当补助,安置在指定合适的人员家中,安置后利于村民的生产生活。不足之处是安置人员一般较分散,不便管理,在人员的防疫、医疗等方面有诸多不便。

2.集中帐篷安置

由民政部门提供防灾帐篷,每个约15平方米,选择一块平地,由几个至上百人集中在一起。这种安置的好处是集中,可直接了解灾民的情绪,利于统一管理,生活、供电和医疗设施易配套,不足之处是满足灾民日常生活所需要的投入较大,由于人们的生产方式和生活习性不同,聚居在一起,村民的生活因此改变,难免有诸多不便和矛盾,因此,投入、管理成本、维持费用都很大。只有灾情较重,危害程度很大时采用,不到万不得已时,一般仅作为备用。所以,多为县级以上的政府实施,县级以下的政府安置则难以做到。

3.利用学校、机关等闲置房屋进行安置

这种安置前期投入不大,实施起来困难较少,一般乡村都可以办到,但是因这些闲置的房屋的房源有限,联系、落实都比较困难,且一般安置都较分散,灾民安置后,需要解决的生产生活问题相对较多,所以,安置的说服工作,相关的配套投入都难以满足要求,且安置后,对学校、机关的日常工作也造成一定的影响。因此,一般适用于交通不便的条件下,发生小型规模崩塌、滑坡、泥石流灾害后零星安置受灾户所需的应急安置。

联络方案一般采取以村负责管理,县、乡各级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实行村长为纽带,向下主要与组长联络、向上与乡长联络的网络管理。

救助中心一般选在靠近安置区不远的交通便捷的村庄,以便于对被救助者实施救助,救助中心由乡驻村干部和乡卫生院下派人员组成,人员视灾情规模而定。

上述三种避难系统,各有优势和不足,受灾后,实施哪种避难系统,只能视具体情况和实施救助的可行性、可操作性来定。宁夏大多数地区为贫困地区,地方财政比较困难,因此,救灾也要本着经济、实用的原则,用较少的投入,把救灾的事办好。当出现突发性灾害需为居民选择避难系统时,应进行多种方案比选,从中选出最优救灾设计方案,力争少花钱,多办事,办成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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