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完了一篇东西,看几遍,修改修改,然后算数,这是好习惯。工作认真的人,写东西写得比较好的人,大都有这种好习惯。语文老师训练学生作文,也要在这一点上注意,教学生在实践中养成这种好习惯。
修改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从表面看,自然是检查写下来的文字,看有没有不妥当的地方,如果有,就把它改妥当。但是文字是语言的记录,语言妥当,文字不会不妥当,因此,需要检查的,其实是语言。
怎样的语言才妥当,怎样的语言就不妥当呢?这要看有没有充分地确切地表达出所要表达的意思(也可以叫思想),表达得又充分又确切了,就是妥当,否则就是不妥当,需要修改。这样寻根究底地一想,就可见需要检查的,其实是意思;检查过后,认为不妥当需要修改的,其实是意思。
这本来是自然的道理,可是很有些人不领会。常听见有人说“这篇东西基本上不错,文字上还得好好修改”。好像文字和意思是两回事,竟可以修改文字而不变更意思似的。实际上哪有这样的事?凡是修改,都由于意思需要修改,一经修改就变更了原来的意思。
譬如原稿上几层意思是这样排列的,检查过后,发觉这样排列不妥当,须得调动一下,做那样排列,这不是变更了原来的意思的安排吗?
譬如原稿上有这一层意思,没有那一层意思,检查过后,发觉这一层意思用不着,应该删去,那一层意思非有不可,必须补上,这不是增减了原来的意思的内容吗?增减内容就是变更意思。
譬如原稿上用的这个词,这样的句式,这样的接榫,检查过后,发觉这个词不贴切,应该用那个词,这样的句式和这样的接榫不顺当,应该改成那样的句式和那样的接榫,这不是变更了原来的词句吗?词句需要变更,不为别的,只为意思需要变更。前边说的不贴切和不顺当,都是指意思说的。你觉得用“发动”这个词不好,要改“推动”,你觉得某地方要加个“的”字,某地方要去个“了”字,那是根据意思决定的。
说到这儿,似乎可以得到这样的理解:修改必然会变更原来的意思,不过变更有大小的不同,大的变更关涉到全局,小的变更仅限于枝节,也就是一词一句。修改是就原稿再仔细考虑,全局和枝节全都考虑到,目的在尽可能做到充分地确切地表达出所要表达的意思。实际情形不是这样吗?
这样的理解很关重要。有了这样的理解,对修改就不肯草率从事。把这样的理解贯彻在实践中,才真能养成修改的好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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