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宁夏农牧业生物灾害防灾减灾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围绕农牧业增效、农民增收和提高农产品竞争力为目标,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治理方针,采取“加强动态监测,分类指导,分区治理,科学用药,示范带动,应急连片防治”的原则。做到有疫不流行,有病不成灾。
(二)坚持有效控制主要农作物重大生物灾害造成的严重危害,对暴发性、流行性重大生物灾害实施统一防治,及时有效地控制危害,以降低损失、保障农牧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为原则。
(三)坚持以农业防治、物理防治和生物防治为基础,配合施用生物制剂和与经济、环境相容性好的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的原则。
(四)早快严小原则。本着早发现、快反应、严处置、小范围的原则,将重大动物疫情的灾害降至最小程度。
(五)坚持生物减灾工作与农牧业经济建设一起抓的原则。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和社会进步是深化减灾工作的基础,减灾工作的不断加强又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提供有力保障。要特别重视处理好减灾与农牧业经济建设的关系。
(六)群防群治原则。重大动植物疫情防灾减灾工作要坚持群防群治的原则,要开展对重大动植物疫情防灾减灾工作的宣传,提高群众防治重大动物疫情灾害的自我保护能力,开展群防群治的防灾减灾工作。
(七)依法制疫原则。重大农牧业有害生物疫情防灾减灾工作要坚持依法制疫的原则,对危害巨大的有害生物要坚决做到依法采取强制处置的措施,防止造成蔓延扩散。
(八)以人为本原则。重大动物疫情防灾减灾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在局部经济利益和社会公益冲突的情况下,以保障人民健康和社会公共安全为优先选择。
(九)科学防治原则:重大农牧业有害生物疫情防灾减灾工作要坚持科学防治的原则,要重视对重大农牧业有害生物疫情的科学研究,提高对重大农牧业有害生物疫情的科学认识和科学防治决策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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