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蒂尔德夫人身穿睡衣,倒在卧室地板上死了,头部血肉模糊。发现者是她的女仆,她是在给夫人送早餐的时候发现的,然后立即报了警。法医鉴定,马蒂尔德夫人大约是在昨晚十一二点遇害的,后脑勺被钝器狠狠敲击,导致颅脑损伤而死。
奇怪的是,罪犯看似未在现场留下任何作案痕迹,没有指纹,没有目击者,没有脚印。
经过仔细检查,洛菲侦探在死者床下找到了蛛丝马迹——一把手枪,经过检验,这把手枪枪柄上沾有受害者的血迹,那么,它就应该是杀害死者的作案工具了,然而此刻,事情又变得更加扑朔迷离,既然凶手有手枪,为何还要把它当成锤子来用呢?
“哦,我亲爱的马蒂尔德……”刚刚从外面出差回来的富兰克林先生快步跑到妻子身旁,大声痛哭起来,他对洛菲说,都怪自己没时间陪妻子,昨天整夜都在纽约参加一个研讨会,没想到会发生这种事,接着,他突然拉住洛菲侦探的手说道:“我愿意悬赏10万美元抓住那个残忍的凶手,请你一定要帮我!”
洛菲安慰了富兰克林,然后开始和警探们分析案情,但线索毕竟太少,能够找出的有作案嫌疑的仅限于管家和仆人,但他们不可能持有枪支,因此很快被排除。那么,会是谁呢?忽然,洛菲想到了什么,然后对所有人说:“我猜到凶手了!”
谁是真正的凶手?
真相揭秘
首先,从马蒂尔德的装扮可以看出,凶手一定是马蒂尔德熟识的人,不然她不会穿着睡衣来开门。再者,作为丈夫的富兰克林先生本应对案情一无所知,可他一进门就宣布悬赏捉拿杀害马蒂尔德夫人的凶手。综上所述,富兰克林先生即使不是凶手,也一定是雇用凶手的人。
从手枪枪柄上沾有受害者的血迹来看,假如用手枪开枪杀人,那么手枪上是不会沾有血迹的,而现在手枪枪柄上沾有受害者的血迹,则说明凶手是将枪当作钝器来作案的。根据这种独特的作案手法分析作案者的心理,可知作案者怕开枪会产生较大的声响,不容易掩人耳目,于是便将手枪当成钝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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