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相59 “预录取”能保证被录取吗
案例播报
2011年6月底,高考成绩公布后,作为安徽省老牌省级示范高中的无为中学迎来了不少高校的招生老师。喻先生的女儿理科考了645分,在填报高考志愿之前,和南京大学签订了一份预录取协议,协议上承诺,只要考生第一批次A志愿填报南京大学,学校就能保证录取她。这份协议一式两份,盖上了南京大学的公章。
由于协议在手,喻先生就认为A志愿南京大学是板上钉钉的事情了,后面几个志愿都没怎么认真填,专业也是随便找,看着顺眼就填上了。但是,7月18号,安徽省普通高校招生文理科一本批次的结果出来之后,喻先生的女儿却得知,自己并没有被南京大学录取。
而和喻先生的女儿有同样遭遇的,在无为中学,还有6名学生。
南京大学招生老师解释说:“往年我们都会追加一些名额带走预录取的学生,但是今年安徽分数线提高了不少,我校已经对该省生源追加至30多名录取生,实在是一名学生也没办法再接收。对此,我们深表遗憾。”
案例点评
“预录取”是近年来高校为了抢生源而采取的一种措施,这种措施实际上是对招生章程中录取规则的一种践踏。根据招生政策,考生只有达到南京大学在安徽的投档线,他的档案才能被投到该校,然后该校才能在网上录取这名学生,而预录取是在志愿填报和投档线公布之前进行的,从录取规则和招生政策上来说,预录取是没有法律效力的潜规则。如果考生的分数达到该校在当地的录取线,没有这一纸协议,学校也必须按规定录取;而如果考生的分数低于该校在当地的录取分数线,按照招生章程中颁布的录取规则,即使有“预录取协议书”,也无法被这所学校录取。
吕老师提醒
1.“预录取”是众多高校的“常规武器”
每年高考期间,许多“两头高校”(一本里的名校和三本、高职学校,二本学校很少)会提前派出招生人员到全国各地,与各省市的考生、家长面谈协商、咨询,最后确定“预录取”协议,即提前“跑马圈地”,锁定高分考生。一些高校的预录取协议还根据不同分数的考生分成不同的版本。
2.“预录取”是对考生的一种误导
许多高校招生人员在回答考生和家长的咨询时,总是告诉考生:“与本校签了预录取协议后,只能把本校填报在平行志愿的A志愿,否则不能保证被录取。”而实际上,根据平行志愿投档的规则,考生完全可以把某校填报在B志愿甚至C志愿位置,如果A志愿投档不成功,照样可以顺利投档到B志愿,而对于大学来说,正常投档的学生,都是第一志愿,必须按规定录取。考生与高校签订预录取协议,只会限制自己填报的自由,失去了在A志愿冲高的机会。
3.“预录取”并没有法律效力
这种签约方式是高校吸引考生填报的手段,签下这样的协议,家长和考生们感觉像吃了定心丸,但实际上在录取时,必须按照规定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如果分数低了,高校肯定还是录取不了。目前在大学招生中,除国家规定的自主招生政策外,高校与考生、家长约定的预录取协议并不具备法律效力。
4.“预录取”对谁最有利
有人说,学校与学生签了“预录取协议”,增加了学生被录取的把握,家长和考生可以更大胆地报考该校。但发生在安徽的7名签约考生未被录取的结果,已经说明即使签预录取协议,也并不能增加被大学录取的可能性。从招生程序和政策上来说,预录取的行为是不被教育部门承认的。
也有人说,学校是会讲信誉的,即便自己的考分低于学校的实际投档、录取分数,学校也是会想办法把自己录取的。客观上说,这正是一些名校实行预录取的“底气”所在——可以动用招生中的机动名额,把做过预录取承诺的学生招进来。然而,如果招生人员预估的录取分数与实际录取分数相差较多,学校没办法增投计划来“消化”这些学生,结果就只能是学校背信弃义了。由此看来,在高校预录取操作中,其实是对名校有利,而对考生并无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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