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垂龆时,随先君子游故都,尝见戏事数端,有可喜者。自后则不复有之。故书于此,以资谈柄云。
呈水嬉者,以髹漆大斛满贮水,以小铜锣为节,凡龟鳖鳅鱼者皆以名呼之,则浮水面,戴戏具而舞,舞罢即沉。别复呼其他,次第呈伎焉。此非禽兽可以教习,可谓异也。
又王尹生者,善端视。每设大轮盘,径四五尺,画器物,花鸟,人物凡千余事。必预定第一箭中某物,次中某物,次中某物。既而运轮如飞,俾客随意施箭,与预定无少差。或以数箭俾其自射,命之以欲中某物,如花须,柳眼,鱼鬣,燕翅之类,虽极微渺,无不中之。其精妙入神如此。然未见能传其技者。
又太庙前有戴生者,善捕蛇。凡有异蛇,必使捕之。至于赤手拾取,如鳅鳝然。或为毒蝮所啮,一指肿胀如椽,旋于笈中取少药糁之,即化黄水流出,平复如初。然十指所存亦仅四耳。或欲捕之蛇藏匿不可寻,则以小苇管吹之,其蛇则随呼而至,此为尤异。其家所蓄异蛇凡数十种:锯齿,毛身,白质,赤章,或连钱,或绀碧,或四足,或两首,或仅如称衡而首大数倍,谓之饭揪头,云此种最毒;其一最大者如殿槛,长数尺,呼之为蛇王。各随小大以筠篮贮之,日啖其肉。每呼之使之旋转升降,皆能如意。其家衣食颇赡,无他生产,凡所资命惟视吾蛇尚存耳。亦可仿佛豢龙之技矣。
又尝侍先君子观潮。有道人负一簏自随,启而视之,皆枯蟹也。多至百余种:如惠文冠,如皮弁,如箕,如瓢,如虎,如龟,如,如蝟,或赤,或黑,或绀,或斑如玳瑁,或粲如茜锦,其一上有金银丝。皆平日目所未睹。信海涵万类,无所不有。昔闻有好事者居海滨,为蟹图,未知视此何如也。
杜门追想往事,戏书。
(一)“为毒蝮所啮”,“二虫尽为所吞”,“为水所冲毁”,“为阳光所逼”,“其印为予群从所得”,在口语里,只说“被毒蛇咬了”,“两个虫都被吞了下去”,“被水冲毁了”,“被太阳光逼着”,“那些字模让我族中的兄弟得到了”,都用不着“所”字。可是在文言里,“为……所……”是习用的说法。“二虫尽为所吞”与其他的例不一样,“为”和“所”之间不插入什么,这是什么缘故?
(二)“视吾蛇尚存”出于唐朝柳宗元的《捕蛇者说》。那篇文中叙述捕蛇者的话道:“吾恂恂而起,视其缶而吾蛇尚存,则弛然而卧。”柳宗元的文句又从张仪问他的妻“视吾舌尚在不?”的话(见《史记·张仪传》)化出。古人作文喜欢如此,有人甚至主张要没有一语没来历。现在我们读古人文字,能够知道他们的话的来历自然最好,可不必仿效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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