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字出自于金文,指的就是人们陌生却又必须走才能到达目的地的路径。这可能就是古人单用“道”字表示道理、法则、规律之类抽象概念的原因。例如,治国之道、为人之道、养生之道等。
《老子》把“道”作为哲学的最高范畴,认为道既是产生宇宙万物和支配宇宙万物的法则,又是人类社会必须遵从的准则。但是,在不同的哲学体系中,其涵义却有所不同。
春秋时期,“天道”指天象的运行规律,“人道”是指人的行为准则。《左传》曾有“臣闻小之能敌大也,小道大淫。所谓道,忠于民而信于神也”和“王禄尽矣,盈而荡,天之道也”之说。这里的“道”是规律性的意思。
孔子所说的“道”,是“中庸之道”,是一种方法。
佛家所说的“道”,是“中道”,是佛家的最高真理。不极端的道理即为中道。佛家的“道”是中观的思想,中观思想涉及“中道”和“空”。“空”的思想似空非空,不能著空相求空。
战国时期儒家学者所著的《易传》也提出了关于“道”的学说,认为“道”就是对立面相互转化的普遍规律。《周易?系辞上》说:“一阴一阳之谓道。”这里把一阴一阳相互转化视为道。又说:“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这里又把“道”视为无形的抽象规律,与有形的具体事物区别开来。
庄子是战国中后期道家学派的代表人物。他认为“道”是世界的终极根源,是无所不覆、无所不载、自生自化、永恒存在的宇宙本体,否认有超越道的任何主宰。他还认为不可能给道提出明确的规定,“道不当名”,“道昭而不道”,即使取名为道,也是“所假而行”。
到宋代,张载以“道”为气化的过程,说“由气化,有道之名”;程颐、朱熹则以道为理,表现了气本论与理本论的不同。
在中国哲学史上,“道”这一范畴是道家提出的,后被各家学说吸收,虽各有不同理解,但已成为宇宙本原、普遍规律的代名词。它对于提高理论思维水平、探究事物的本原和规律起到了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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