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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冲突有能力

时间:2023-02-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这是解决幼儿冲突的最为有效的长效机制。处理冲突、争执的能力也是检测幼儿社会化发展水平和适应能力的一个重要指标。但随着儿童年龄的增长,这种冲突行为呈下降趋势。作为重要的社会性发展特征之一的冲突处理能力,是能够使幼儿顺利的进入和适应小学生活的重要能力之一,是为了顺应儿童身心发展的阶段性和连续性规律,为儿童的

李某,上小学一年级第一周被请了两次家长,都是因为与小朋友冲突,其父母说他自小脾气就大,等不得,稍不顺心就急;几句话没说完就大声吵吵,似狮子老虎般咆哮,要不就动手打人,在幼儿园时三天两头就会把别的小朋友打哭,曾多次把别人的鼻子打出血;最后老师不得不采取“一下课就到老师办公室报到”的方法,限制其课间的自由活动,班上从来不会有小朋友去主动与他交往,他成了典型的“边缘儿”。

所谓冲突是指在有关个体或群体之间产生的观念、言论或行为上的对立或对抗,是一种在满足个体需要过程中遇到挫折或阻力时而发生的应激表现。冲突是幼儿阶段交往活动中一种常见的现象。作为生活的一部分,冲突与幼儿的成长相伴随,是幼儿的交往能力之一。幼儿在交往中出现的冲突将导致社会观点采择能力的发展,并促进社会交往所需技能的获得,解决冲突时获得的经验对幼儿心理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价值和意义。我们要做的就是不断提供支持和条件,让幼儿逐步形成适合自己的应对冲突的策略和方式。

随着幼儿迈入大班阶段,他们的交际也开始从刚入园时的更多依赖于亲子关系,而逐渐转向了构建同伴关系。幼儿开始越发喜欢同伴间的交流、游戏和学习。但是由于此时幼儿的社会性发展还不完全成熟,他们还不能较好地、独立地处理交往过程中发生的冲突,这样就对幼儿的成长和发展形成一个非常危险的因素,它也将会影响到幼小衔接的顺利过渡。因此,我们需要慎重的认识、培养和引导幼儿正确处理冲突的能力。

幼儿能够想出许多解决冲突的方法,他们选择的处理方法的性质主要取决于他们之前对类似冲突的理解。因此,幼儿会随着对事物相互关系的理解能力日趋成熟,从而能够正确处理冲突,解决冲突。培养幼儿化解冲突的技巧,提高社会适应能力在幼儿教育中具有重要意义。

从幼儿教育的实践看,冲突的处理一般包括两个阶段,即教师中心阶段和幼儿中心阶段。

1.教师中心阶段。它通常出现在幼儿冲突教育的前期阶段。教师通常会帮助幼儿澄清问题,讲述冲突双方的体验、感受、需要和想法,给幼儿提出解决冲突的建议,但这种协调策略只能是暂时的解决问题,当幼儿再一次面临同样或相似的冲突情境时,仍然需要教师的干预才能较好地解决,而且冲突解决过程中幼儿自己并没有积极的情感体验,也没有把解决冲突的方案与自己的想法、愿望等联系起来,所以这一阶段在幼儿教育实践中的效果和意义就显得十分有限。但由于其简单易行、立竿见影,这一策略仍然是幼儿教育实践中教师最便于和乐于采用的一种方法。

2.幼儿中心阶段。教师将干预、调解的主动权让给冲突情境中的幼儿,教师可以倾听幼儿阐述他们的观点,或者让他们相互体验对方的感受,表达自己的愿望。相对于教师中心阶段而言,这一类阶段的冲突处理所费的时间较长,但它能积极地引导幼儿主动地解决问题、平息冲突,对幼儿的心理发展非常有利,而且还有很强的迁移效果。幼儿中心阶段也是幼儿冲突解决教育的主要目标,幼儿中心阶段实际上是幼儿自己建构冲突解决方案,教师只是一个辅助者,她负责引导幼儿自己面对冲突情境,自己体验冲突感受,以此发展幼儿的移情能力,形成分享与合作的精神。这是解决幼儿冲突的最为有效的长效机制。

有研究表明,儿童在幼儿时期就开始学习暴力行为,如果不进行调解训练的话,其暴力性倾向会逐步加强而难以改变。因此调解及干预程序应当及早开始。学前儿童由于缺乏知识经验,自制力较弱,社会技能水平较低,因此当同伴之间遇到冲突和矛盾时,常常由于缺乏解决人际问题的策略,而以消极的、过激的,甚至是攻击性的方式来解决彼此间的冲突。当遇到儿童自身无法解决的冲突、矛盾时,要教会儿童向成人请教,或教师利用角色扮演、移情训练、价值澄清等方法,开展故事讲述、情景表演、谈话活动等,组织儿童积极参与学习、观察、讨论,为儿童提供正确的榜样示范。要学会尊重孩子,倾听争执者的诉说;移情训练减少幼儿的攻击行为;群体压力化解幼儿争执;借助文学作品培养正确交往技能等策略化解幼儿同伴间的争执,让幼儿养成良好的社会性交往能力。当儿童学会和自觉使用非攻击性的方式,如轮流、等待、谦让、分享、合作等,就会有效的解决冲突,减少和避免冲突行为的发生和发展,从而使得幼儿的社会性发展更加健康、和谐。

冲突争执会带来消极破坏性结果,影响幼儿本身及周围的人际环境,但同时它也能转化为幼儿心理发展的推进器。解决争执时获得的经验对幼儿社会性发展起着相当重要的作用。处理冲突、争执的能力也是检测幼儿社会化发展水平和适应能力的一个重要指标。当幼儿掌握并运用了处理争执问题的能力,就促进了幼儿“去自我中心化”,形成了良好的同伴关系并获得必要的社会交往技能,有利于幼儿形成自尊、自信、活泼开朗的性格,有利于促进幼儿社会化和心智的发展。

关于儿童冲突行为发展变化的特点,国内外的研究很多。20世纪30年代,彪勒(C.Buhler)、格林(E.H.Green)、雪莉(M.M.Shirley)等一批发展心理学家的研究表明,儿童早期与同伴之间的冲突至少在儿童出生后的第二年就开始了。1977年,美国心理学家霍姆伯格(M.S.Holmberg)的研究发现:12~16个月的婴儿相互之间的行为,大约有一半可以看作是破坏性的或是冲突性的。但随着儿童年龄的增长,这种冲突行为呈下降趋势。到2岁半,儿童与同伴之间的冲突性交往只有最初的20%。到了幼儿阶段,最初,很小的幼儿认为,暴力和退却还是冲突时最可能的解决办法(Sleman,1980)。但随着儿童的成熟,他们对他人需要的理解能力增强了,他们会考虑到其他同伴的想法。到了大班幼儿阶段,他们的社会性已经有了很大的发展,能够自发地结成小集体在一起玩。发生矛盾时,也有能力能够独立地协商解决,可以不需要完全依靠大人。

幼儿园中引起幼儿冲突的现象主要有:争抢(玩具,角色,凳子)、不小心影响别人、受到妨碍(批评)、规则之争、打着玩等。对幼儿同伴冲突的背后进行深层剖析,发现其成因有的是语言表达和动作能力发展的不同步,有的不肯和不会分享,有的不会使用礼貌用语,有的缺乏解决挫折问题的策略,有的本身有较强的攻击性行为。

作为重要的社会性发展特征之一的冲突处理能力,是能够使幼儿顺利的进入和适应小学生活的重要能力之一,是为了顺应儿童身心发展的阶段性和连续性规律,为儿童的可持续性发展,奠定了非常重要的儿童终身发展的基础。幼儿园和小学虽然同属于基础教育,但这两个阶段在教育任务、教育内容、教育形式、教育方法、作息制度及常规管理等方面都有很大差异。儿童从幼儿园到小学需要一个渐进的过程,对于冲突处理能力的提高和发展也是如此。学前教育和小学教育两者的有效衔接,是实现平稳过渡的重要基础,它将直接影响到儿童入学后的适应和今后的健康成长和可持续性发展。因此,学前教育机构应针对儿童身心发展的特点和规律,采用有效的措施,做好幼小衔接阶段的幼儿冲突处理能力的培养,促进儿童自我完成冲突处理的成熟度,减少不当的教育因素对儿童进入小学带来的消极影响,有效地引导儿童顺利地实现由学前到小学的顺利、平稳的过渡。

教育孩子,首先要尊重孩子。爱默生曾说过:“教育最大的成功在于尊重孩子!”因为只有尊重孩子,才能走进孩子的心灵,才能有愉快的沟通。得到尊重和信任的孩子会展现出更多的潜能;同时,孩子也会依照成人对待他的方式对待他人和世界,不被尊重的孩子往往很难学会尊重他人。大班幼儿经过两年的同伴交往,有了一定的明辨是非能力,虽不是很强,但也有他们独特的思维方式。他们每做一件事,都有其自己的理由和想法。因此作为教师,要给孩子倾诉的机会,让孩子宣泄心中积郁的情感,这对孩子的心理健康是非常重要的。

对于大班的幼儿来说,有效和持久的冲突处理方式应该是:成人尽量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指导,直到儿童得到一些结论为止。但这个过程的目的不是让成人授意儿童应该怎么解决问题,而是帮助他们自己想出解决问题的办法,这样才能够使儿童从不同的解决办法中得到不同的益处。

预防是解决冲突的基础。所谓预防是将解决对象扩大到幼儿的整个群体,对所有个体进行冲突解决技能训练来达到防止冲突发生的目的。

教师干预是冲突解决的关键。所谓干预是对具有冲突倾向的个体或已经发生冲突的双方进行行为或认知的积极引导和教育。通过教师的干预,使幼儿对冲突事件进行重新整理、分析和理解,并根据教师的提示或指引,再结合自己的想法和意愿,找到令双方都满意的解决冲突的方法和途径。从实践效果看,这种方法具有比较持久的效果:通过对个体积极行为的强化和消极行为的排除,从而减少冲突的产生。

在幼儿中心阶段,教师可以协助幼儿建立冲突协调模板和引导幼儿使用同伴协调等方法,进行冲突问题的处理。

冲突协调模板样表

在上述冲突协调的过程中,儿童学会了和平解决问题的必要技巧。这些技巧包括:交流、妥协、看出与争吵相关的不同方面的能力,以自己和他人的视角考虑问题的能力(Carlsson-Paige & Levin,1992)。儿童需要大量的帮助来商议问题解决的所有方式,协调者以榜样和指导者的身份提供支持,随着儿童逐步学会问题解决过程,他们就越来越有能力自己解决问题。同样有资料表明,这些儿童时期的学习结果,在成人阶段仍然会保持下去。

冲突协调模板形成可以为个体建构更加和平的目标环境;建构儿童之间以及儿童和成人之间的信任;教给儿童处理强烈情绪的建设性方法;教给儿童问题解决的策略;鼓励用积极的行为取代打架等消极行为;促进儿童间的友好相处;促进儿童的能力感和价值感。

同伴调解是冲突解决的重点和最高层次。同伴调解的运用范围较广,其中心点在于使幼儿成为冲突处理的积极参与者,一旦幼儿能够积极参与,冲突就能够很好的解决。同伴调解的目的不是为了决定谁对谁错,而是鼓励幼儿能够迅速且高质量的解决冲突,学会与他人相处。同伴调解中,言语协商是最主要和最有效的一种策略。

人们常以负面的眼光看待“冲突”,他们不太知道“冲突”其实有其积极正面的意义;在许多方面,冲突是幼儿成长必经的历程。从长期观察幼儿活动的过程中,我们发现:

幼儿与人争吵,常是幼儿大声对外界说“不”,常是幼儿“自我主张”的开始;

幼儿与人“争抢”玩具,或打人或被打,是为了“自我主张”,也是为了“自我保护”;

幼儿从一次次冲突中,一次次练习“人际关系”的规则与技巧。

家长和教师应该为幼儿发展自我主张与自我保护的能力而高兴!如果家长和教师能理解幼儿冲突背后的意义,并能随时注意引导幼儿成长的方向,幼儿就有机会活泼且平衡的发展;否则,压抑幼儿冲突有可能错失、阻断或扭曲幼儿在“自我”及“人际关系”上的发展……平时孩子们在一起玩的时候发生冲突在所难免,作为成人应该就孩子们的冲突把握好三个原则:

第一,尽量不干涉孩子们的冲突世界。在孩子发生冲突、争执时,父母往往会第一时间介入其中。家长怕孩子受委屈的心情可以理解。但是,这种做法未必可取。磕磕碰碰,对于孩子来说很正常。有时只是一时的好奇心引起了小矛盾,也许没几分钟就会和好。孩子们的世界就是这么简单,孩子们的游戏有着属于孩子的规律。让他们在冲突处理中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在问题解决中不断成长。所以,如果孩子发生冲突,父母一开始最好是静观其变,先不要干涉,或许在观察过程中你还会有所发现!

第二,针对幼儿一日活动的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在孩子打打闹闹的时候,你可能会发现,有的孩子相对内向,处境往往比较被动;有的孩子会讲道理,对冲突能起到缓和作用;而也有个别孩子从小深受家人溺爱,有一定攻击性。

有时,孩子间的冲突也会“升级”。这时大人就不得不干涉了。首先要了解情况;其次具体分析;最后给孩子讲道理。对于5~6岁的孩子来说,浅显的道理他们也懂,而且简单说几句也不会影响原先愉快的游戏氛围。最不可取的是父母为了面子,不由分说拉来孩子或批评或打骂。这样容易伤害他们的自尊心,也会破坏大家的好心情。

第三,生活中言行的榜样教育。对于成长中的孩子来说,父母的言行举止会有较大的影响力。有的家长平时不注意,在外“做一套”,在家“说一套”,当冲突发生时,碍于面子表现得相当得体,孩子听了也明理。但一回到家里,或会因为自己孩子表现不佳而“秋后算账”——什么“你傻呀”“你笨呀”,或会因为看不惯别的孩子而“说三道四”——什么“霸道呀”“野蛮呀”。如果父母前后言行不一致,就容易让孩子混淆是非,从而缺失正确的判断力。

爱孩子,就应该让其明事理,让他学会如何与别人交往。所以,无论是日常的正确导向教育,还是家长的榜样作用都很重要。其实,只要我们变换一下角色,就可以把冲突变成孩子学习为人处世的绝好机会,让他们通过解决冲突获得成长。与和成人交往相比,孩子们与同伴交往的时候,更有机会看到别人的视角,了解彼此之间观点的差异,进而学会站在别人的立场看问题,理解别人的感受。他由此学到的不仅是一种解决冲突的积极方式,还有一种公正、负责、关怀他人的态度。在这个基础上做出的决定,常常能顾及别人的利益和感受。如果孩子能时时处处考虑到别人,他就会成为一个有道德感的人,在为人处世上表现出良好的修养。

总之,人际冲突是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中不可小视的问题,冲突教育是致力于学生人际情感方面的教育,是促其生命和谐的教育,旨在培养学生乐观向上的生活态度,培养健全的人格品质。因此,冲突教育是现代教育不可忽视的内容,是浸透人性关怀的生命教育。作为孩子成长与发展的引导者和促进者,我们要深刻地理解到幼儿间的争执,是伴随孩子成长的一味“调味剂”,让幼儿在争执中学会交往,获得一些解决冲突的方法与技能,在交往中逐步做到与同伴友好相处、互相关心、相互帮助、团结合作,成为顺应时代发展的人。

(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钱志亮、陆妍蓉,辽宁省大连市爱的旅程教育发展机构吴疆、丁娜、马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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