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录取“是以更加多样、富有层次的标准作为招生的依据,是实现不以考试分数为唯一录取依据的重要举措”(教育部“初中毕业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项目组”,2005:9—10),其主要目的在于实现考生与招生学校之间的全面沟通,为学生选择合适的高中教育、为高中学校选择合适的新生服务。实行多元录取,一方面要全面体现综合评价对学生发展的价值和对高中招生的价值,保证考试评价结果对高中学校的招生发挥最大效用。另一方面要根据高中教育的发展方向,建立一定的录取模式,规定必备的、能够起到控制作用的程序,以规范招录工作,促进招录公平。为给学生开设更多的“绿色通道”,南通中考改革在前期探索的基础上,探索建立以下录取模式。
(一)统一考试录取模式
统一考试制度的建立是招生考试发展的一种必然选择,以统一考试为主要形式的中考制度在未来相当一段时间内仍会占有重要地位。中考属于大规模考试,大规模考试在考试条件、考试内容和考试结果的使用等方面都有比较统一的要求,其权威性、公正程度、效率水平容易得到社会的普遍认可。因此,应将统一考试录取作为中招录取的重要方式。统一考试录取的操作程序为:首先,确立学业水平考试与综合素质评价的等级要求;其次,对符合以上等级条件者按附加性考试成绩的高低循序录取。如附加性考试成绩相同,可根据学业水平考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级,按顺序录取。
(二)指标生录取模式
热点普通高中指标生录取要兼顾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学生进入高中后的持续发展。指标生录取可以按以下程序操作:首先,高中学校在招生章程中提出学业水平考试等级要求、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要求;其次,初中学校按本校指标生比例的1.2倍提供指标生名单、学生素质发展档案及综合素质发展报告书;最后,招生学校确立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和附加性考试(学业加试、面试)的权重,对审核合格的学生根据总成绩按由高到低的顺序录取。
(三)特长生录取模式
特长生录取程序为:首先,招生学校在招生简章中提出特长生招生类别与招生计划、学业水平考试等级要求、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要求及特殊能力的水平性要求;其次,参加特长招生的学生向招生学校提供报名表和反映自己特殊表现的证据材料;最后,招生学校对通过审核的学生,确定与特长相关的学业加试、特长加试(面试)成绩的权重,根据总成绩按由高到低的顺序录取。招生学校要充分认识特长发展、特长教育对学生个体发展、对学校特色建设的重要意义,在特长生招录的过程中应减少或放宽不必要的限制条件。
(四)学业水平达标录取模式
招生学校提出对考生的各科学业水平测试的等级要求,无需考生参加任何附加性统一考试及其他加试,达标者可直接注册入学。这种录取模式一般适用于少有入学竞争的中专学校或部分高职学校。
(五)综合素质评价录取模式
以学生素质发展档案为录取的主要依据。操作程序为:首先,学校招生章程规定学生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其次,招生学校根据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和学生素质发展档案进行。中专学校、一般高职学校和少数普通高中可采取这种招生模式。这种录取办法的优点是更加关注学生平时的表现而不是考试结果。对于招生学校而言,可以选择一些初中学校作为合作伙伴,以稳定招生学校的生源。
(六)初中校长诚信推荐录取模式
对于品学兼优、全面发展的学生,或在某方面表现突出或确有特长与潜能的学生,招生学校安排一定比例的招生计划指标供一些办学行为规范、社会声誉高的初中校长进行诚信推荐。其程序为:首先,招生学校提出学校条件和推荐条件;其次,初中学校向招生学校提供被推荐学生完整的素质发展档案及综合素质发展报告书,初中校长出具推荐信;最后,招生学校对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成绩、学业加试成绩达到相应要求的,根据面试结果录取。初中校长诚信推荐录取有利于调动学校的育人积极性和创造性,也是培育诚信评价的有效举措。热点普通高中指标生、师范定向招生和职业学校3+4试点项目的招生中,可以安排一定比例的名额,供初中校长诚信推荐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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