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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法律同行

时间:2023-02-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公安机关经过缜密的侦查后将犯罪目标锁定在刘某身上。当天,小辰就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法庭上,小辰泣不成声,连连向被害人父母和法官道歉。但经法医鉴定,其身体所受损伤程度为重伤。日前,房山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小辰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期两年执行。因犯信用卡诈骗罪,小钱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活动目的

1.通过案例分析,知道法律一直在与我们同行。

2.了解生活中与自己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

3.自觉树立法律意识,在生活中学法、懂法、守法、用法。

活动过程

一、课题引入:与法律同行

案例:17岁的中学生刘某是某中学一名高二学生。因家庭条件很好,刘某从小娇生惯养,在学校不求上进,几乎每天都出入网吧并染上赌博的恶习,花钱如流水。时间长了,父母知道了他的恶习,便严格控制他的经济来源。由于找父母要钱不成,又想出去逍遥一下,一天,他趁父母外出之机,将家里的5000元现金偷走。一个多月后,刘某的父母发现5000元现金被盗,很快怀疑到他,于是追问儿子有没有拿家里的钱。此时5000元都快被他挥霍光了,刘某害怕家长责备,便一再说自己没有拿,其父亲便向公安机关报了案。公安机关经过缜密的侦查后将犯罪目标锁定在刘某身上。在大量事实面前,刘某不得不承认钱是自己偷的,公安机关遂将其刑事拘留,后转为逮捕。父母知道窃贼是自家儿子后,认为儿子偷拿父母的钱不犯罪,但公安机关认为刘某已涉嫌犯罪,因此对刘某父母的请求未予允许。

老师组织学生讨论:案例中的刘某的行为是否为犯罪?父母的请求是否应该予以批准?

教师总结:盗窃父母或近亲属的财物,在是否构成犯罪和处罚上有其特殊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四)项规定:“偷拿自己家的财物或者近亲属的财物,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对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处罚时也应与在社会上作案的有所区别。”刘某偷盗自家钱财达5000元,数额大,在父母追问时又拒不承认,且把偷拿的钱用于赌博和挥霍,结合这些情节看,刘某应当属于“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情形。

二、活动三环节

第一环节:你对法律知多少

1.说出你所知道的有关青少年的法律法规的名称

《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2.请你举例说说哪些是未成年人不能做的事情

旷课、夜不归宿,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偷窃、故意毁坏财物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场所,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携带管制刀具,等等。

为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分别做出了一些禁止性规定,中学生不应当违反这些规定。要自觉做到:不吸烟、酗酒、流浪、聚赌、吸毒,不弃学经商、从工,不进营业性舞厅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不看淫秽、暴力、凶杀、恐怖等书刊、录像,不侵害其他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教师:看来我们大部分同学都比较清楚哪些事情是未成年人不能做的,那么,同学们对相关法律知识又了解多少?

第二环节:法律知识竞赛

1.判断题

(1)保护在学校中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学生的合法权益只是学校的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表明我国用专门法律保护青少年的正当权益,约束

青少年的行为。(√)

(3)社会保护归根结底是要创造一种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学校和家庭环境。(×)

(4)国家专门制定未成年人保护法,要求全社会共同努力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可见保护未成年

人是社会的责任,与我们未成年学生无关。(×)

(5)未成年人除了家庭保护和学校保护外,还需要社会保护。(√)

(6)有违法行为的我国未成年人,不属于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的对象。(×)

2.单项选择题

(1)小明(15岁)的父母离婚时,法院判决其随母生活,其父以法院判决为由,对其不管不问。其父这

种行为违反(A)

A.未成年人保护法 B.婚姻法

C.教育法 D.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2)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的对象是(B)

A.未满16周岁的我国公民   B.未满18周岁的我国公民

C.未满20周岁的我国公民   D.未满22周岁的我国公民

(3)有的家长规定,儿子可以上学,女儿不给读书,帮做家务。这种做法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的(A)

A.家庭保护   B.学校保护

C.社会保护   D.司法保护

(4)未成年人要依法自律,是指(C)

A.法律提倡做的事情尝试着去做,法律不允许做的事情一般不要去做

B.法律提倡做的事情尝试着去做,法律不允许做的事情坚决不做

C.法律提倡做的事情积极去做,法律不允许做的事情坚决不做

D.自觉遵守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一些禁止性规定,不做违反法律的事情

(5)未成年人自我保护能力很弱,甚至缺乏自我保护的能力,因此,需要法律给予(A)

A.特殊保护   B.特殊关注

C.特殊照顾   D.特殊援助

3.多项选择题

(1)据报载,洛阳市3名小学生在金某违法经营的电脑游戏厅打游戏机时,因欠交2.5元,竟被金某

用刀杀害。人民法院依法判处金某死刑。这一案例给我们的启示有(ABC)

A.要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社会保护   B.未成年人既要依法自律,又要学会自我保护

C.我国刑法惩治犯罪,保护人民   D.未成年人的人身权利应受到法律特殊保护

(2)据报载,某乡政府将两位不让子女上初中的家长推上了被告席。对这一案例的正确说法是(BD)

A.子女上学与否是家长的权利

B.受教育既是公民的权利,又是公民的义务

C.乡政府不应该干涉家庭关系

D.国家保护公民受教育的权利

(3)青少年的健康成长离不开法律,表现在(AC)

A.青少年的身心健康需要法律特殊保护

B.青少年正处在长身体、长知识的时期

C.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关系重大,需要国家给予特殊关注

D.目前社会上存在着许多不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因素

(4)下列事例中属于违反学校保护规定的有(AC)

A.某小学教师为提高学生成绩,对成绩差的学生在其课上摆上“差生”的标牌

B.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

C.某校校长仍坚持让学生在已是“危房”的教室中上课

D.某校校长规定每学期要给学生进行一次体检

(5)广西某彩灯厂私人老板多次派专人到农村招募未成年人做工,数十名未成年人离开父母、家庭,

挤住在脏乱的工棚中,每天工作16~17小时,他们中最小的只有8岁,此案(AB)

A.彩灯厂老板违背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关于社会保护的规定

B.这些童工的父母违背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关于家庭保护的规定

C.这些未成年童工都是自愿的,老板付给他们工资,说不上老板违法

D.有的童工的父母说,家里穷,让孩子自己出去闯生活不是什么坏事

(6)在加强来自社会的保护的同时,未成年人尤其是未成年中学生(ABCD)

A.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B.要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C.要提高自我保护的能力

D.要依法自律

(7)老师对学生进行体罚、打骂,是(ABC)

A.违法行为

B.不尊重学生人格尊严的行为

C.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D.严格要求,不违法

第三环节:辨析法律案例,争当法律顾问

教师:下面有一些关于法律方面的案例,请大家对相关案例进行分析,判断案例中的主角是否违反相关法律。如果受害者是你的同学,你该给出怎样的法律援助和建议?

案例一:为独占心仪女生的“芳心”,手持铁镐砸向“情敌”

小辰和小强是两名在校的高中生,因爱慕同一个女孩子,二人经常争执不休。2011年年底的一天,小辰又与小强发生强烈争执,小辰一气之下跑回家找了一把铁镐,藏在了学校西侧路边的公共厕所里,决定晚上给小强一些颜色看看。晚上放学后,小辰提前等在公共厕所前,在小强经过时,用铁镐砸向小强的头部。小强顿时鲜血直流,瘫软在地上,吓呆了周围路过的同学。当天,小辰就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2011年12月底房山检察院将其起诉至房山法院。“我错了,我知道错了!我跟他没什么深仇大恨,我只是一时糊涂犯了错!求法官从轻处罚我,我真的知道错了!”法庭上,小辰泣不成声,连连向被害人父母和法官道歉。小辰的父母也为儿子的冲动感到难过和后悔。事发后,小强及时被送去医治,总算是保住了一条命。但经法医鉴定,其身体所受损伤程度为重伤。

学生分组分析讨论并派代表回答。

教师:此案由房山法院依法不公开审理,小辰的行为已经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构成故意伤害罪。日前,房山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小辰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期两年执行。念其为初犯,犯罪时尚未成年,且事后积极赔偿受害人经济损失并有真心悔罪态度,根据教育与惩罚相结合的原则,做出以上判决。

案例二:“捡”到信用卡竟去商场刷

2012年5月31日下午,18岁的小钱在自动取款机上取钱时,无意间发现机器上留有一张被他人遗忘的银行信用卡,当即随手带走。当天下午,当小钱告诉好友小赵,自己从自动取款机上“捡”了一张银行信用卡后,小赵对她说:“这卡没用的。信用卡都有密码,你把它扔了吧。”“扔了?”小钱想,也许这卡还有用呢。抱着试试看的心理,她拿捡来的银行卡来到某超市内的一个移动通信柜台。她先精心挑选了一部白色苹果4S手机,手持“捡来的卡”刷卡时,小钱“机灵”地冒用信用卡正面的拼音签下名字——“李婷”。让她惊喜的是,营业员并未要她输入密码!初试成功,小钱喜出望外。小钱先后在南大街某品牌烟酒店、某品牌婴幼儿用品店等冒用他人信用卡连续消费,一天之内,总计刷卡消费金额竟高达16375元。

学生分组分析讨论并派代表回答。

教师:在抓获小钱归案时,她正在翻阅手机说明书,购买的化妆品、烟酒等物品甚至都没来得及拆。因犯信用卡诈骗罪,小钱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教师:同学们除了要用法律知识严格约束自己以外,也要学会运用法律知识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根据实践经验,我们建议同学们在遭到违法犯罪行为侵害的时候,一定要记住:要以免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为首要任务,不提倡你们去同违法犯罪分子面对面搏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拨打“110”报警。

三、活动结束阶段

教师总结:以上我给同学们讲述了关于违法犯罪的一点基本知识和如何加强自我防范方面的问题,起个抛砖引玉的作用。同学们要真正做到远离违法、犯罪,健康成长,还要靠同学自觉刻苦地学习文化、科学、法律等方面的知识,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课后延伸:结合相关内容,到当地派出所、法院、少年法庭或少年犯管教所做一次社会调查。调查内容:近年来当地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情况;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主要原因是什么,我们应当吸取什么教训;司法机关在保护未成年人(包括有违法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方面,主要做了哪些工作,还存在哪些不足;司法机关对未成年中学生有些什么希望,中学生应怎样配合司法保护。撰写调查报告,并在班上进行交流。

活动反思与后记

本次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通过法律知识竞答和案例分析加强中学生对相关法律的了解,同时也告知学生认真学习法律知识的重要性,让学生懂得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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