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必然存在教育者与受教育者的关系,但教育全过程中,教育者与受教育者的关系并不是简单的教育者是主体、受教育者是客体的关系,两者应该“互为主客体、互为存在的条件”[3]。教育者与受教育者之间的积极互动,是生命教育的前提也是手段。“教育的目的是使人从生存走向存在”,“存在的教育使人突破当时当地的局限,进入更为广阔的世界;使人突破狭隘的个体之间分割的墙,进入他人和历史之中,进入‘类’的存在之中,并因此达到澄清、丰盈、完满而无限的境界。教育是生命本质觉醒和显现的过程,教育是个人向‘类’、世界和自我不断开放的过程。”[4]受教育者的自我觉醒、自主性增强,教育者与受教育者之间互动融合,呈现生命教育的共生性,将有助于极大促进教育者与受教育者生命的共同成长,提升生命的意义与价值。所以,学校要积极创设条件,使师生在学校的生存方式由消极被动的适应性生存方式向积极主动、不断自我更新的发展性生存方式转化,从这个意义出发,生命教育的一个重要举措,或者说一个前提性的举措就是唤醒学生的生命自觉意识。
关于学生的生命自觉,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学部的李政涛教授早在数年前就已经进行过专门的研究和概括,在李政涛教授看来,“生命”兼有自然、社会和精神等多重属性,其共同特征是充满活力的不断生长变化的有机体;“自觉”是人的生命成长和发展的基本取向,它强调人的生命发展主要是内在动力主导和自主推进的结果。而非来自外力的促进,即非“被发展”,“主动自觉发展”也因此成为“人之为人”的基本特征。其中,自觉之“觉”,兼有“觉知”“觉悟”“觉解”之意,指向对自我生命、对他人生命的领悟,以及对个体生命所处外在环境的觉知和觉解。[5]李政涛把生命自觉意识的唤醒视作教育的基本价值取向,从这一论断延伸出去,没有学生生命自觉意识的唤醒,他们就不能充分认识到自己生命的多样性和独特性,不能够充分感知自己生命成长的广阔性和未知性,不能充分调动促进自我生命价值实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基于这样的认识,市西中学在生命教育的过程中,非常注重通过学生生命自觉意识的唤醒,并以此为基础促进学生的自主发展,打造生命教育的有效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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