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生关系是教育的基本关系,和谐美好的师生关系不仅是教育活动发生的前提,也是师生体验生命幸福、促进生命成长的重要载体。然而,当下的中小学师生关系却存在着异化的倾向和危险。从某种程度上说,现代的师生关系是为了满足某种外在的个体或社会的功能性目的而建立起来的社会关系。在这种关系中,教师和学生不是以完整的人的存在方式出现的,而是以各自所扮演的“教师”和“学生”的角色面貌出现的,教师和学生真实的自我深深地掩藏在这种角色互动的表面之下,彼此之间缺乏一种本源性的真诚和信任,也根本不把对方作为存在意义上的“人”来看待[11],这样一种状况不仅直接导致了师生关系的紧张,也抑制了师生关系对于生命成长的积极意义与价值。在我看来,教育活动是一种生命活动,因此师生关系必然是一种生命与生命的关系,是教师生命主体与学生生命主体共同建构的关系[12],只有从生命的立场重构师生关系才能彰显师生生命的美好,也才能为生命教育的开展奠定基础。
从生命的立场重构师生关系,最为关键的问题是培育师生的共生性。教师和学生是教育的共同体,两者互为主客体,两者在生命互动的过程中相互共存,相互影响,这是生命的共生性。教师应该在与学生生命互动的过程中,给予学生生命的启迪、积极的影响,使学生生命之花开得更灿烂,因为“教育在本质上就是一种唤醒人的生命意识,启迪人的精神世界,建构人的生活方式,以实现人的价值生命的活动”[13]。我们所说的“共生”,是向异者开放的社会结合方式,它不是限于内部和睦的共存共融,而是相互承认不同生活方式的人们之自由活动和参与的机会,积极地建立起相互关系的一种社会结合[14]。在教育的世界里,我们更加意识到生命共生性的价值,“共生”是立足在每个生命的独特性、自主性、可能性的基础之上,这是关键的主体前提,“共生”又是建立在教育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各种资源基础和条件基础之上[15],所以,学校要积极培育师生的共生性,提供资源,创设条件。教师要积极实践,提高认识,研究师生共生的艺术,以教育专业的眼光发现生命、呵护生命,以更高的专业水平启迪生命、发展生命,从而引领学生生命之花绽放。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