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思想品德的发展,遵循着知、情、意的心理规律。比如,青少年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对社会主义法律法规有了正确的认知,进而产生热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热爱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热爱社会主义道德规范、热爱社会主义法律法规的积极情感,再进而产生不怕艰苦、不怕困难、坚定不移地为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而奋斗、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遵守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和社会主义法律法规的意志和决心。因此,对青少年进行德育工作,也必须遵循知、情、意三个基本步骤。
一、大力提高青少年的认知水平
提高青少年的认知水平,就是要提高他们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对社会主义法律法规的认知,努力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主义道德规范、社会主义法律法规内化为他们的认知结构。
二、提高学生对“中国梦”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主义道德与法制的积极情感
情感,是人对客观事物的心理倾向及对客观事物所持的态度体验,它与人的需要、欲望密切关联。情感包括情绪和情感两个层次。一般地讲,情绪更倾向于个体需求与欲望的体验;情感更倾向于社会的需求与欲望的体验。
人的情感有双向性,即积极情感和消极情感。积极情感指对客观事物的喜欢、热爱、坚信等心理体验;消极情感指对客观事物的怀疑、反感、厌恶等心理体验。研究表明,对某一事物怀有喜欢、热爱、坚信等积极情感,就会自觉愉快地接受、追求该事物;反之,对某一事物持有怀疑、反感、厌恶等消极情感,就会对该事物持冷漠、抵制、反对的态度。
对青少年的德育工作,就是要按照心理规律,大力培育和激发他们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社会主义道德规范的积极情感。
三、提高青少年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理想信念、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主义道德与法制的坚定意志
意志,是人自觉地确定目标,并根据目标调节支配自己的行动、克服困难和阻力,去实现预定目标的心理过程。
人的行为有两种:一种是受意志支配的行为,叫意志行为;一种是不受意志支配的行为,叫自发行为。意志行为更具有自觉性、坚定性、持久性,更能促使人战胜困难和阻力去实现预定目标。不受意志支配的自发行为,一般是由一时的兴趣和冲动所引起,这种行为具有比较大的盲目性、摇摆性、短暂性,很容易在困难挫折面前放弃自己所追求的目标。
青少年的德育工作,就是要培养、巩固和提高他们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对社会主义法律法规的坚定信念,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而奋斗的决心和意志,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遵守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和社会主义法律法规的决心。
总之,从教育心理学的角度而言,青少年德育工作,就是遵循心理规律,大力提高青少年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对社会主义法律法规的认知水平;大力培养和激发他们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对社会主义法律法规的积极情感;大力培育、巩固和提高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而奋斗的决心和意志,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遵守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和社会主义法律法规的决心。
提高青少年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对社会主义法律法规的正确认知水平、积极情感、坚定信念,不是德育工作的终极目标。德育工作的终极目标是要在解决知、情、意的基础上,教育引导他们把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对社会主义法律法规的正确认知、积极情感、坚定信念,转化为为实现“中国梦”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刻苦学习,为“中国梦”奋斗终生的实际行动。
对青少年的德育工作,关键是抓好“两个化”:一是把所学的道理“内化”为他们的认知结构,而不能满足于学生记得、背得、考试答得出来;二是把对实现“中国梦”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遵守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和法律法规的认识、情感、意志,“外化”为努力学习建设社会主义、实现“中国梦”的本领及为此而努力奋斗的实际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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