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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中高职教育衔接的历史演进

时间:2023-02-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我国是以五年制高职的雏形开中高职教育衔接先河的。商船业中的机轮科应是我国最早的五年制高职教育专业。但在新学制中,高级职业教育却受到削弱,被归入大学层次的专门学校,五年制高职随之消失。我们根据发展规模、发展速度、质量水平和政策导向将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的中高职教育衔接划分为4个阶段。这一重大成果成为早期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衔接的主要模式,也保证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衔接在实践上的操作性。

一、衔接历史回顾

我国是以五年制高职的雏形开中高职教育衔接先河的。其雏形最早可以追溯到清朝末年,至今已有百年历史。100多年前,处于风雨飘摇中的清王朝在洋务派的倡导和推动下,走上了“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教育革新之路,其中以师法欧美日学制体系来建立中国的近代学制为其主要标志。在一连串新旧学制的更迭过程中,职业教育逐步确立起了自己的独立位置。

我国第一个正式实施的学制,是以张之洞为代表的洋务派在1904年1月修订后出台的《奏定学堂章程》。它初步构建了以普通学堂、师范学堂和实业学堂为三条主干的国民教育体系。同时颁布的《奏定实业学堂通则》,建立了实业学堂体系,将实业学堂分为初、中、高三级,只是各级实业学堂并未衔接,以招收普通中学毕业生入学为主,学制分为三年、四年、五年和五年半4种。其中的五年制实业学堂,才称得上我国最早的五年制高职教育的雏形。商船业中的机轮科应是我国最早的五年制高职教育专业。到清朝末期的1909年,全国共有实业学堂254所(在校生16649人),其中相当于现在的大学专科教育的高、中等学堂共有64所。随着清朝的覆灭,1912年起民国政府废止了旧学制,颁布了一系列新学制,史称壬子—癸丑学制。但在新学制中,高级职业教育却受到削弱,被归入大学层次的专门学校(这是我国首次明确高职属大专层次的高等教育),五年制高职随之消失。1922年11月民国政府颁布《壬戌学制》,亦称《六三三四学制》。这个学制基本符合中国儿童和青少年身心发展的年龄特征,是我国教育史上的一个里程碑。尽管有五年制的专门学校,但高职仍没有独立设置。1939年国民政府在重庆召开第三次全国教育会议,决定在专科学校中开设招初中毕业生、修业期五年的专业,先从音乐、艺术、蚕丝、兽医等科试行,再推广到工科专科学校。这样,五年制首次出现在学制图中,并一直延续到新中国成立后的20世纪50年代初。新中国建立初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着百业待兴的局面。各行各业都急需大量的劳动者和技术人才,教育也需要重建与发展。在1949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上通过的《共同纲领》就提出了“加强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注重技术教育,加强劳动者的业余教育和在职干部教育”。这也表示在建国初期国家把教育政策的重心都放在大力发展职业教育上,主要目的是为了培养当时国家建设所急需的一线技术人才。因此在建国初期到改革开放初期这一时间段,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所培养的专门技术人才都是为了解决国家经济复苏所需要的技术人才缺乏的问题。正是由于社会发展的需要以及国家的政策导向,也就出现了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学生毕业后直接就业的现象。在这一特定的阶段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毕业生很好地满足了社会的发展需要,随着中等职业技术人才的职业岗位与生产需求趋于饱和,中等职业技术人才就出现供求失衡,就需要高一层次的职业技术人才来平衡。人才的供需变化使中等职业教育不再是只具有单一的就业功能,还增加了升学功能,使职业教育向高层次发展,为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的衔接打下了基础。

二、衔接发展历程

经历30多年来的职业教育发展,我国中职与高职之间的教育衔接从零开始,试点起步,摸索成长,经历了起起伏伏的发展历程。从20世纪80年代至今,中高职教育衔接的实践经历了不同的发展阶段,对此,不同的学者做了不同的阶段划分。唐国庆、陈拥贤等认为中高职教育衔接大致经历了以下4个相互联系的阶段:中高职教育衔接萌芽阶段(1980—1985)、中高职教育衔接试验阶段(1985—2000)、中高职教育衔接推广阶段(2000年至今)。何锡涛将我国1985年起的五年制高职发展历程划分为两个阶段:一是老五年制高职教育阶段——时间跨度从1985年五年制技术专科试点到2001年。这一阶段又可分为两个时期:前期从1985年到1994年,为五年制技术专科试点期;后期从1994年到2001年,为试点扩大期。二是新五年制高职教育阶段——时间从2002年起至今。顾坤华也以2002年3月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办好五年制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几点意见》为主要标志,将五年制高职分为“老五年制高职教育阶段”和“新五年制高职教育阶段”两个阶段,并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对比:在学历分段上,前者是“二三分段”,后者是“三二分段”;在办学主体上,前者呈单一化,后者呈多元化;在培养制度上,前者是“四五套办”,后者是“五年一贯”;在专业设置上,前者侧重专业类型,后者侧重专业特征等。刘育峰等将中高职教育衔接划分为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阶段(1980—1994)、积极发展高等职业教育阶段(1994—1998)、构建立交桥阶段(1998)等3个阶段。我们根据发展规模、发展速度、质量水平和政策导向将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的中高职教育衔接划分为4个阶段。

(一)萌芽探索阶段

20世纪80年代早中期至90年代末期,是我国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衔接的萌芽与探索阶段。萌芽阶段主要是从20世纪80年代初到1985年。在这一时间段里发生了两件有关于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衔接的主要事件,第一件是在1983年11月,原教育部高教二司在杭州召开了“高等工程教育层次、规格、学制研讨会”。这次会议取得的最大成果是提出试办五年制专科教育,也就是后来所说的“五年一贯制”。这一重大成果成为早期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衔接的主要模式,也保证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衔接在实践上的操作性。第二件是在1985年5月,中共中央在《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中指出:“发展职业技术教育要以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为重点,发挥中等专业学校的骨干作用,同时积极发展高等职业技术院校,优先对口招收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以及有本专业实践经验、成绩合格的在职人员入学,逐步建立起一个从初级到高级、行业配套、结构合理又能与普通教育相互沟通的职业技术教育体系。”虽然在这一决定当中没有明确地提出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衔接的要求,但是其中要求高等职业技术院校优先招收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以及有本专业实践经验、成绩合格的在职人员入学的要求,为中职毕业生进入高职院校学习提供了政策保障,改变了中职教育不能升学的局面。这一决定不仅为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衔接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依据,而且也推动了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但是相对于普通高等教育的发展,这一时期的高等职业教育发展还是很小。由于这一时期高等职业教育才刚刚起步,本身培养目标的职业性、实用性等优势不够突出,教育主管部门和高职院校重视度不够,以及学生和家长对职业教育认识不足,所以早期的中、高职衔接的研究基本都是存在于政府的报告和理论中。

这一阶段的主要特点分别是试点起步、积极探索和适度推广。试点起步的标志性事件有三:

(1)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的需要和职业教育自身发展的内在规律的驱动,后发的高职与起步较早、基础较好的中等职业教育前后呼应、上下衔接、渐成一体的趋势成为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必然。1984年,原国家教育部高教二司召开了“高等工程教育层次、规格、学制研讨会”,首次提出“五年一贯制”,并选择在福建省集美航海专科学校等少数工科学校试办五年制专科教育。1984年,教育部在《关于高等工程教育层次、规格和学习年限调整改革问题的几点意见》(教高二字[84]10号文件)中提出:“办学方式灵活多样,可以办高等工程专科学校、短期职业大学、或由普通高等工科学校办专科,还可以试办从初中毕业生中招生,学习年限五年。”初中后五年制的职业教育模式开始在教育部的文件中得到明文体现,福建省集美航海专科学校等少数工科学校开启了五年制专科教育的先河。

(2)1985年《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后文简称《决定》)明确提出:“发展职业技术教育要以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为重点……同时积极发展高等职业技术院校,优先对口招收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以及有本专业实践经验、成绩合格的在职人员入学,逐步建立起一个从初级到高级、行业配套、结构合理又能与普通教育相互沟通的职业技术教育体系。”《决定》确立了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方针,明确了职业技术教育应发展成为一个初级到高级对口衔接、结构合理的体系。为贯彻落实《决定》精神,1985年7月,国家教委颁发了《关于同意试办三所五年制技术专科学校的通知》,同意在西安航空工业学校、国家地震局地震学校、上海电机制造学校三所中等专业学校的基础上试办五年制技术专科学校。校名分别定为西安航空工业技术专科学校、国家地震局地震技术专科学校、上海电机制造技术专科学校。同年10月国家教委办公厅印发的《三所高等技术专科学校座谈会纪要》指出:“这三所专科学校是属于职业技术教育体系的,中等专业教育和高等专科教育相结合的,以培养应用型、工艺型人才为主要目的的高等专科学校。”对这三所中高职教育衔接一体化学校的官方权威定位为探索和实践中高职教育衔接指明了方向,标志着中高职教育衔接进入实质性的阶段。

(3)经过10年左右的试点,五年制高职教育得到了政府、社会的肯定,为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积累了宝贵经验,打下了重要基础。1994年10月,原国家教委发布《在成都航空工业学校等10所中等专业学校试办五年制高职班的通知》,批准成都航空工业学校、中国民航广州中等专业学校、九江船舶工业学校、浙江交通学校、无锡机械制造学校、包头机械工业学校、北京煤炭工业学校、郑州铁路机械学校、株洲冶金工业学校、上海市邮电学校10所国家级重点中专试办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班,共开设22个专业,招生1200人,1999年这1000多名首批毕业生的就业率达93.05%。1997年原国家教委下发《关于招收应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举办高等职业教育的通知》,决定首先在北京等10个省、市进行招收应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举办高等职业教育的试点工作。到1998年全国已有22所职业院校举办五年制高职教育。

(二)增长规范阶段

20世纪末到21世纪的前五年左右的时间内,我国中高职教育衔接特点是规模明显增长、对接渠道拓宽和规范管理加强。首先,伴随着1999年开始的高等教育大扩招的热潮,特别是2000年,国家把高等职业技术学院设立的审批权下放到了省级人民政府,我国独立设置的高等职业技术院校如雨后春笋,迅猛发展。与此同时,举办五年制高职教育从试点阶段的星星之火迅速燃烧成燎原之势,举办五年制的高等职业教育的高职院校从1998年的22所上升到2002年的355所,占全国高职(专)学校总数767所的46.28%;招生数18万人,从1998年占普通高校招生数的3%猛增到2002年的11.13%;在校生25万人,占2002年全国普通高校在校生总数376.3万人的6.64%。其次,生源对口招生的渠道进一步拓宽,高职单招的方式大大拓展了生源对口衔接的途径。以福建省为例,2000年高招单招计划数为5000人,到2005年高职单招计划数发展为14609人,增长1.92倍。另外,面对中高职教育衔接的规模增长,为加强教育管理、规范办学行为,教育部于2000年5月发布《关于加强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教高司[2000]34号)。该通知首次对五年制高职教育的性质、特点、专业与课程教学及教材体系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作出了明确的要求,并对五年制高职做了明确的界定:“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是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的组成部分,招收初中毕业生,学制五年。培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适应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二线需要的,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高等技术应用型专门人才。学生应在具有必备的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的基础上,重点掌握从事本专业领域实际工作的基本能力和职业技能,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2002年3月教育部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办好五年制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几点意见》(教职成[2002]2号)提出适度发展的方针,对办学主体、专业建设、教学改革、综合管理等作出了进一步的要求。

(三)管控萎缩阶段

2005年至2010年,我国中高职教育衔接的特点是政策管控、渠道受限、规模缩小。在规模扩张的驱动下,五年制高职和对口高职单招出现了招生与教学管理不够规范、专业开发与建设缺乏特色、质量优势不明显以及教育主管部门支持力度不足等问题。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2005年制定的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指引我国职业教育特别是高职教育走上了从规模扩张转向内涵提升的道路,“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指导思想进一步抑制了中职与高职教育的升学导向,与此相呼应的是五年制高职和对口高职单招的规模受到明显的限制。教育部《2006年职业教育工作要点》明确提出要“研究规范和解决五年一贯制高等职业教育和‘3+2’办学模式中存在的问题,严格控制规模,严格质量管理”。《教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编报2006年普通高等教育分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的通知》(教发函[2006]4号)提出:“各地要根据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和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规范现行的高职院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工作,以促进中等职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把握好高等教育的发展节奏。为此,各地安排高职院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教育应届毕业生的规模不得超过当年本省(区、市)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的5%……各省(区、市)五年制高职招收初中毕业生的招生规模不得超过当年本省(区、市)高职(专科)招生计划的5%。”为了严格控制两个“5%”的定额不被突破,随后几年教育部采取制定全国分省(区、市)五年一贯制招生计划限额的办法进行计划管理,如2010年,教育部在《2010年普通高等教育分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的通知》(教发函[2010]14号)中的第5条就明确要求“继续加强对普通专升本教育、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职应届毕业生和五年制高职教育的管理……五年制高职教育要坚持以独立设置的职业技术学院为主要办学主体,不得由中职学校单独举办,招收初中毕业生的招生规模不得超过当年本省(区、市)高职(专科)招生计划的5%”。同时具体规定全国五年制高职招收初中毕业生的限额为15.79万人,占当年全国高职(专科)招生计划292.97万人的5.38%,这一总额度进一步分解到各个省(区、市),其中福建省的限额为4900人,占高职(专科)招生计划8.2万人的5.97%。虽然五年制高职招生计划略高于5%,但考虑到新生实际报到率一般不会达到100%,因此事实上该招生规模会控制在5%的限额内。中职生对口升入高职院校和五年制高职招收初中毕业生的两个5%限量指标无疑掐紧了中高职教育上下衔接贯通的命脉。在政策的严格管控下,中职与高职教育衔接的形势呈现疲态,突出表现为招收规模萎缩、中高职院校开展教育衔接实践的积极性明显降低。

(四)通畅拓宽阶段

2010年下半年开始,我国中高职教育衔接的主要特点是明确定位、强力回升、多元探索、渠道拓宽。2010年7月颁布的国家《教育规划纲要》释放出加强中高职教育衔接的政策信息,提出“到2020年,形成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要求、体现终身教育理念、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完善职业学校毕业生直接升学制度,拓宽毕业生继续学习通道”等指导性意见。这些意见不仅高度强调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是形成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应有之义,而且明确指出了加强中高职教育衔接的实施途径。“忽如一夜春风来”,中高职教育衔接重新迎来勃勃生机。随后教育部出台的《关于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以及各个省、市纷纷出台的教育规划纲要等有关政策再次把中高职教育衔接推上一个小高潮,一些省、市更是在衔接的模式、途径、规模上大胆地进行先行先试。但从总体上看,笼罩在中高职教育衔接上的坚冰尚未完全消融。

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标志着我国职业教育理念有了新的提升,党和国家对职业教育的发展有了更高要求。为了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必须坚持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促进中高职教育的有效衔接和协调发展。教育部《关于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教职成[2011]9号)提出,中高职教育应在人才培养目标、专业设置、课程体系与教材、教学过程、教学资源、招考制度、评价机制、教师培养、行业指导、集团化办学10个方面实施衔接。事实证明,我国的中高职教育衔接,无论是在理论研究方面,还是在具体实施方面都已取得明显成效。但也不可否认,由于多方面的原因,中高职教育仍在诸多方面存在衔接不畅通的问题,制约了中高职教育的协调发展,也影响了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进程。因此,要充分认识中高职教育衔接对于促进中高职教育的协调发展、加快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重要性,采取有效措施解决中高职教育衔接不畅通的问题。正如教育部副部长鲁昕所指出的,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切入点,就在于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的协调发展,解决中高职发展的断层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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