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吸引力的职业教育,其衔接就成为一句空话。中高职教育衔接当然离不开办学规模与办学质量,离不开职业教育的吸引力增强。长期以来,职业教育一直被社会、家长、学生、用人单位,甚至是政府视为“次等教育”,这种教育层次价值取向的社会共识限制了职业教育的发展。每到招生季节,职业教育的生源争夺战、生源保卫战硝烟四起。究竟该如何增强自身的吸引力,国家到地方院校自上而下一直都在不懈探索,也作出了很多有益的尝试与实践,如提升学校内涵、打通升学通道、争取就业质量、请求行政干预、实施国家补助直至现在免除学费等。在职业教育系统内部,职业教育院校普遍认为“中职生源素质较低、难以管理”而认为办学艰难,不愿意多招等。这些现象及观念使得中高等职业教育的衔接困难重重,必须改变这种状况。
一、院校内部高质量办学是职业教育吸引力增强的根本动力
(一)既要重规模更要重内涵建设
规模是生存的前提条件,事业的发展需要建立在规模的基础上。保持事业规模的稳定与扩大是硬道理。但规模总体稳定、个别专业因家长的盲目跟风而过度扩张的现象,在许多学校招生过程中时有发生,这会给师资、实训实习条件、校企合作等增加难度,一旦专业建设水平跟不上,就会直接影响到该专业学生的培养质量,以及用人单位对学校育人质量的认可度。而为了保持事业规模的稳定与扩大,广泛设置专业,将一所职业院校搞得像综合性大学,只会稀释自身原来的专业品牌,使专业特色走向模糊,还会导致同一地区甚至同一城区专业设置同质化现象加重。规模可以暂时得到保证,但家长与学生对专业的认可度会因为内涵建设跟不上而逐步降低。
(二)既要重创建更要重持续建设
创建可以促进提升,无论是对于职业学校的建设水平,还是对于育人质量。对于创建的意图,创建项目的设计者、实施者都很清楚,但落实到具体工作中,还存在着明显问题。有些项目的创建变成了突击活动,是一蹴而就的。真实的水平是否达到了创建指标的要求,还是一个问号。如果持续建设跟不上去,项目创建获得的只是一个称号,一个名不副实的称号,并不能代表这个项目称号的真正水平。有些项目的创建,学校只考虑了暂时的数字指标达标,却忽视了指标背后所指向的学生培养过程,这种缺失持续建设保证的项目创建又很难赢得家长的认同。考虑择校问题时,家长不只是看学校的荣誉与铜牌,更看重的是孩子在学校里能发生怎样积极的变化。
(三)既要重技能也要重情商发展
技能对于职业学校学生的重要性已经成为职教人的共识,但多数企业在用人时首先注重的却不是学生的专业技能,而是学生的敬业精神、合作态度、交际能力、吃苦耐劳的品质、继续学习的意识、对企业文化的理解与认同程度,等等。然而在实际教育活动中,学生的专业技能训练逐步得到加强,而上述情商的培育与发展却没有得到应有的足够的重视。一方面,有些教师自己就不注重自己的情商发展,也就无法以身作则为学生当好表率;另一方面,有些教师只关注学生技能水平的提高,缺乏培育和发展学生情商的意识。
(四)既要重金牌更要重群体教育
金牌代表着一所职业学校某个方面教学质量的最高水平,但并不能代表全校学生的整体高质量。技能大赛也好,创新大赛也好,本来都是想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训,推动各校全体师生的技能、创新水平的提高;但在实际操作中,逐步演变成了精英教育、精英指导、精英参赛,广大的师生并没有从这些活动中获得多少收益。而为了金牌,出现一些不良的异化教育行为就更不可取了。关于这一点早就有有识之士撰文提醒过,现在再论述并无新意,这里只是想说,这样的金牌争夺对于家长的选择又能有多大的影响力呢?毕竟考生家长周围鲜活的个例大多数只是奖牌获得者以外的、没有多高技能或创新水平的普通学生。
(五)既要重活动又要重化雨育人
坚持德育为先,被政府写进了《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其重要性可窥一斑。但在实际教育过程中,学校常常将德育与德育活动混为一谈,以德育活动代替德育。有些学校倡导“月月有主题,周周有活动”,将德育搞得像运动,忽视了日常教学、实训、生活中的每一个教育契机,无视教育的特点与规律。另外,当前职业学校的德育工作表现出几个特征——“被”(不关注学生的意愿,学生只能被动地接受)、“伪”(不关注学生的感受与德育的主要目的,开展德育活动只是为了得到上级的认可)、“纸”(不关注德育的实质,关心的是借助德育的炒作)、“繁”(不关注德育的效果,关心的是频繁德育活动形成的政绩工程)、“统”(不关注基层的能动性,主管部门、职能处室过度表现自身的存在价值)。这样的德育换来的只能是家长与学生用脚投票。
(六)既要重进出口又要重过程教育
不少职业院校表现出鲜明的重视“进口”(招生)与“出口”(就业安置)的倾向性,招生工作竭尽所能,就业安置四下联系。职业学校为了进出口通畅,往往会大张旗鼓、高调宣传自己的育人质量。但职业教育从主流上来说,基本属于封闭式办学,这让家长与社会无从详细知晓学生在进入职业学校后究竟接受了怎样的教育、发生了怎样的变化。职教人对自己培养的学生是否达到了专业培养目标也未必有十足的底气。这也是用人单位对职业学校自说自话不够信任的重要原因,必然导致职业学校在家长与学生心目中的地位持续走低、攀升难度较大。过程教育的不足,通过就业安置来弥补,以博取家长的支持,虽是需要,但非上上策。职教人与其给自己又增难以承受之重,不如切实研究、做实过程教育。
(七)既要重就业又要重跟踪管理
每所职业学校对学生的毕业实习安排、就业安置都十分重视,大造声势,搞得轰轰烈烈,而学生实习期间的跟踪管理常常成为学校的管理短板。学生在实习期间的纪律教育、工作态度教育等多数交由用人单位单方来进行,学校对学生实习的管理处于半遥控甚至失控状态。实习期间的实习目的、实习目标、实习项目、实习内容、实习效果等缺乏明确的说明、考核的标准、靠实的执行与必要的保障,一些用人单位的不良用人目的、严苛的规章制度,使得学生成为用人单位里的弱势群体,权利难以得到很好的主张,家长怨言难免。学生毕业后的就业情况反馈与跟踪管理,如同企业对产品的售后质量跟踪一样,很有必要,但这几乎是绝大多数学校的薄弱环节。在这一点上,我们职业教育要向企业向商家学习。这样的“以人为本”的管理才会让家长增加一份自愿接受职业教育的筹码。当然,说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不高,并不是否定全体。有些职业学校的育人质量社会评价高,有些职校生颇受用人单位欢迎。因此,职校当自强,职校要引导学生当自强,职校要按照职业教育的规律为所有学生培育自强的土壤。如果我们能遵循职业教育的规律,将学生培养成深受经济社会欢迎的人才,能够逐步吸引优秀的学生入学,我国职业教育也将出现红火局面。
二、优化职业教育发展的外部环境是职业教育吸引力增强的关键因素
(一)健全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严格就业准入制度
早在2004年,教育部办公厅就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要求“完善就业准入制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积极推进职业院校学生职业资格认证工作”。但在实际操作中,并未得到充分认识和严格执行。此外,当前我国职业资格制度还存在资格证书繁杂、“证出多门”、证书含金量低、资格证书的考试考核不严格等问题,还没有制定统一的符合职教现状的职业资格考试框架,并加以完善。不完善的资格准入和执行机制,使职教学生经过几年的学习,并没有获得相应的专业优势和就业优势,而是和没有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力同样竞争、就业、上岗,工作内容和工资水平也相差无几。这种状况就会使学生和家长认为,“有证无证关系不大,上不上职校都无所谓,上了职校也没有多大用处”。这些认识长此以往将会有损于职业教育的吸引力。因而,提高职业教育的吸引力,从深化劳动就业制度改革,严格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就业准入制度方面入手,将有利于短期内快速提升我国高职教育的吸引力。
(二)提高职业教育层次,建立职业教育学位授予制度
提高高职院校办学层次,虽然对提高高职教育吸引力具有立竿见影的作用,但目前国家已明文规定:“专科层次的职业院校原则上不再升格为本科院校”。在此背景下,提高高职院校办学层次是有一定难度的。因此,在现阶段,可加快探索建立高等职业教育学位授予制度,为高职毕业生创造更大的发展空间,以弥补当前我国高职教育层次较低的现状。在具体措施上,可以通过采用学分制、弹性学制等方法,允许学生在校期间,三年学习两个专业,三年后毕业时若两个专业均已修完相应学分,则可发放两个专科学历证书。若只修完其中一个专业,则只发放该专业的专科学历证书,另一专业则可根据学生意愿是继续在校学习,或是边就业边学习,直到修完相应学分,则可发放该专业的专科学历证书。具有两个专科学历证书相当于具有本科学历,可以授予“专业学士”学位,毕业后享受本科生待遇,也可在毕业时直接考研。但是,为了避免具有“专业学士”学位的高职生通过考研,又进入了普通高校,步入普通本科、研究生的学习模式和成长方式,可以考虑设立由政府、本科层次的职业技术学院和企业联合共建的研究院。研究院实行“双导师”制,导师由职业学院教师和企业的高级技术人员共同担任。规定具有“专业学士”学位的高职生考研时只能报考这些研究院,研究院毕业后可发放“专业硕士”学位证书。此外,考虑到大多数学生的终身发展,还可将报考这个研究院的考生资格加以扩大,如:具有一个高职专科学历证书,同时具有本专业的技师及以上资格证书并在企业从事本专业工作的在职人员,或同时获得省级行业技能大赛前3名,或国家级行业技能大赛前5名。通过以上途径,不但为学生继续深造提供了更多的机会,而且三年学习两个专业也增加了学生就业创业的能力,使高职院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有本领、继续深造有机会、终身发展有基础,相信会有越来越多的人愿意接受高职教育,高职教育的吸引力也将会得到增强。
(三)大力改革用人制度,完善劳动保障制度
当前,学历为导向的人才观愈演愈烈,很多用人单位,尤其是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公务员报考,都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高职生不管能力如何都一律免谈。因此,大多数高职毕业生极少有机会能到政府部门、事业单位等正规部门实现正规就业,只能灵活就业。但是,我国现行的劳动保障制度和政策,基本是根据正规部门、正规就业的情况制定的,对灵活就业还存在明显的不适应。灵活就业在法律、制度、政策规范上还存在很多欠缺和空白。政府不可能对企业进行工资额度干预,但政府能做的,比如保障受过职业教育、具有职业技能及技能证书人群的基本权益,在很多地方仍未执行到位。这就不但打压了职校毕业生的发展空间,也加剧了考生和家长对职业教育的原有偏颇观念,使得考生和家长在报考高校时,对于高校的选择往往是“本科优于专科、公办优于民办”,而对于学校办得好不好,毕业生在社会上的需求如何,在报考时几乎忽略,唯一的想法就是上一所“好”大学,而这种“好”无关乎是否适合自己,而仅仅是牌子响亮,能发一张“有用”的高学历文凭,毕业后能有更好的出路。其实,目前在社会上,不但考生不愿报考高职院校,很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年轻人也感觉做技术没地位。在他们眼里,如果工作了几年还在做技术工作,就是“混得不好”,很没面子。因而,我们只有大力改革用人制度和劳动者的保障现状,形成轻学历、重能力,不拘一格选人才的用人制度,并切实提高技能型人才的社会地位和待遇,使得企业和其他行业的劳动者也像发达国家的劳动者一样在劳动时间、劳动强度、劳动待遇、劳动保障等各个方面都得到应有的、完善的保证,使得“体面劳动”成为各个行业从业人员能够享受到的现实,那么当前我国许多地方职业教育面临的窘境、困境定然能够迎刃而解。关于提高技能型人才的社会地位和待遇,《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中提出,“提高技能型人才的社会地位和待遇。加大对有突出贡献高技能人才的宣传表彰力度”。然而,提高技能型人才的社会地位和待遇,更应该从处于较低层次的一线技术工人抓起。毕竟做出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是少数,而这部分人才的个人收入和社会地位已相当不错,提高他们的地位和待遇只是锦上添花,而那些处于较低层次的一线技术工人的工作强度较大,工资福利待遇也较低,尤其需要社会关注。而且由于技术人才成长周期较长,不少高职院校毕业生就业后,度不过这个过渡期而选择转岗转行。因此,提高技能型人才的社会地位和待遇,从一线技术工人抓起,将有利于减少技术人才的流失,使他们有更多的机会成长为高级技术人才,这样高职教育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人才培养目标才能真正实现。
(四)优化职业教育发展的政策环境,建立健全法律制度约束机制
目前我国关于职业教育的政策,可谓是政策文本繁荣,却缺少宏观层面的法律约束及一些具体的操作性政策。政策文本往往只是规定目标或描绘美好的前景,对于与职校发展密切相关的具体组织和服务措施很少提及,这给政策的执行带来一定困难,执行效果难以令人满意。在职业教育政策的实施过程中,由于缺乏相应的配套措施或具体的工作安排与指导,使得某些政策内容仅仅是一些文字,并没有获得很好的回应与实施。如关于校企合作,2005年颁布的《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就明确指出,要“大力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培养模式”,规定“高等职业院校学生实习实训时间不少于半年”。《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文件中也强调要“把工学结合作为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重要切入点”。但至目前,国家也没有出台关于校企合作的具体办法和保障机制。一些地方政府在此方面虽然先行了一步,出台了一些相关措施,但仔细研读这些政策法规之后,我们不难发现,这些政策法规仍存在可操作性不强,保障和监督机制不健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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