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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入学问答

时间:2023-02-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未请假或请假逾期两周不报到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取消其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在学院规定时间进行体检复查。在保留入学资格期内经治疗康复,可向学校申请入学,由学校指定医院诊断,符合体检要求,经学校复查合格后,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仍不合格或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三年制学生休学累计不得超过2年,休学学生保留其学籍。考核成绩载入学生学籍卡片,毕业时归入学生档案。

1.学生不能按时报到怎么办?

答:根据学籍管理规定,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应持有关证明向学院请假,假期不能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请假逾期两周不报到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取消其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报到要办理哪些相关手续?

新生入学报到流程图:

新生报到期间如遇问题和困难,请及时与系部的老师、班主任联系。各位新同学,你已经是一名大学生了,在办理报到手续、搬运行李、整理房间时应尽量自己多动手,自主自立。在你办好了报到手续之后,别忘了给家里的亲人报一声平安,给陪同送行的家人道一声谢谢。

3.新生入学还需要体检吗?体检不合格怎么办?

答:需要。新生入学后在学院规定时间进行体检复查。体检合格予以注册,即取得学籍。体检不合格者,由学院区别情况予以处理。

4.如果检查出身体有疾病还能继续上学吗?

答: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以下简称医院)诊断不宜在校学习,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在保留入学资格期内经治疗康复,可向学校申请入学,由学校指定医院诊断,符合体检要求,经学校复查合格后,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仍不合格或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5.学校的学制是几年?

答:一般全日制学生学制为三年(五年制高职学制为五年)。学生一般应在学制规定的年限内完成学业,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修业年限,三年制最多可延长两年。学院与本科高校联办的“职教本科合作实验班”学制为四年。

6.学生不喜欢现在的专业,可以转专业或转学吗?

答:学生在学习过程中,一般不予转专业或转学。

7.上学期间可以出国留学吗?

答:可以。学生自费出国留学,可办理休学手续并保留学籍一年。

8.学生休学的年限是多少?

答:学生申请休学或学院认为应当休学者,可予休学,休学期为1年。三年制学生休学累计不得超过2年,休学学生保留其学籍。大学生应征入伍的,可办理保留学籍直至退伍当年。

9.学生休学后如何办理复学?

答:学生休学期满,持休学证明和相关证明文件向所在系提出复学申请,经系部、学工处审核,学院分管领导批准,方可复学。

10.考试作弊如何处理?

答:凡考试作弊者,该课程成绩无效,并记入留级课程门数,同时取消参加学期补考资格,确实有悔改表现的,经学工处同意、教务处批准,毕业前可给予一次毕业补考机会。对考试作弊的学生,将同时给予相应纪律处分(见学生违纪处理规定),因作弊受到学校纪律处分的在籍学生,经教育表现较好,在毕业前可以对相应课程安排一次毕业补考。

11.学校开设哪些课程?能学其他专业的课程吗?

答:学校开设的课程根据专业的不同而不同,除了公共基础课是所有学生共同开设的以外,每个专业都有自己的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技能课等等。另外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专业,来选择面向全校学生开设的公共选修课程学习,其成绩和学分计入学生学籍卡。学院规定,每名大学生在校期间须修满4个学分的选修课。

12.学校的考试怎么进行?如果考试不及格怎么办?

答:每个专业的必修课均分为考查课和考试课,考查课不组织全校统一的期末考试,考试课由教务处统一安排期末考试,考试课门数由各系根据专业特点安排,一般为2—3门/学期。学生必须参加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考核。考核成绩载入学生学籍卡片,毕业时归入学生档案。学生每学期不及格课程,均可进行补考一次。补考按学院规定时间进行。补考成绩按及格或不及格两级记。生产实习、课程设计等实践教学环节因故未参加或考核成绩不及格者应补做,补做随下一年级同期进行。如毕业前补做有困难的,可在结业后一年内回校补做。无故不参加者,不予补做,成绩按零分记。

13.如果有事不能上课,必须请假吗?

答:是的。学生因故不能参加教学计划规定的各类学习课程的,必须按照《学院学生考勤办法》相关规定履行请假手续。未请假或请假未准者而擅自不出勤,均以旷课论。对一学期内旷课累计达到或超过一定学时的,按《江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理规定》执行。自行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学院规定的教学活动的,按自动退学处理。

14.学生身体不好,能不上体育课吗?

答:体育课为必修课。体育课的成绩以课内教学和课外活动综合评定,以合格或不合格计入成绩单。对体弱、体残者,凭医院或相关证明,经校医务室认定,报教务处审核后,方可免修体育课,并在体育成绩中注明“病休”。

因病等特殊情况,在开课学期不能上课的,应办理缓修手续,并应在毕业前修完。一般情况下因缺课不及格的,必须重修。

15.什么是重修?

答:重修是指制订有重修制度的系部或专业对补考不及格的科目的一种补修办法(可通过自学或跟低年级同专业学生听课的方式进行),凡补考不及格的科目均须重修,重修应履行相应手续,批准后方可进行。

16.如果不能参加期末考试怎么办?

答:学生如果因生病或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期末课程考试,则必须事先向本系递交书面申请并附有关证明,由系主任签署意见并经教务处批准方可缓考,缓考随学期补考进行。

如果因无故缺课累计超过该门课程学期总学时数的三分之一者,除按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外,不得参加该课程考试,该课程成绩以“0”分记。取消补考资格者,履行相应手续后可参加该课程重修。

17.毕业、结业、肄业都是什么意思?

答:具有学籍的学生,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内容,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者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

具有学籍的学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其中有一门及一门以上课程(包括毕业论文、毕业设计)不及格者按结业对待,学院发给结业证书。

具有学籍的学生,未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而中途退学者(被开除学籍者除外)按肄业办法对待,在校学习学满一年以上的学生发给肄业证书,并出具已结业学科的成绩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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