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百行之源,五常之本。
——(中)周敦颐
信犹五行之土,无定位,无成名,而水金木无不待是以生者。
——(中)朱熹
(一)“诚”的含义
“诚”是自然规律和做人法则的内在根源。“诚”是人立足于社会的基础,是最基本的道德规范。在“诚信”道德规范中,“诚”是“信”的根本。一个人,只有“诚”于内,才能“信”于外。
“诚”就是真实不欺的道德品质。中国古代思想家们先后对“诚”做出了解释:朱熹、戴震、程颐以“实有是心”“实有是事”解释“诚”。“诚”的基本含义就是真实。“诚”即是真心、真言、真行,没有虚伪和欺诈。“诚”的来源有以下几点。
1.对鬼神、祖先的信任
在传统的道德思想中,“诚”首先源于对鬼神、祖先的信任。《尚书·太甲下》中就记载了伊尹对太甲说:“鬼神无常享,享于克诚。”[1]意思是说,人只有先诚实地相信鬼神,鬼神才能按人所期望的那样,然后才会保佑、延福于这个人,这里强调的是对鬼神的信任的重要性。
2.自然万物本性的哲学范畴
“诚”在古代思想家们眼中,逐渐成为能够体现自然万物本性的哲学范畴。《中庸》中说:“诚者,天之道也;诚之者,人之道也。”[2]天指的是自然;道就是规律法则;天之道就是自然的规律;人之道就是做人的道理和法则。自然界的万事万物都是真实的,没有虚假的;真实是宇宙万物存在的基础,所以说诚是天之道。在中国传统哲学思想里,自然规律和做人的法则是一致的,做人的法则依照于大自然的规律。“诚者,非自成己而已也,所以成物也。”[3]这句话的意思是,诚是大自然的规律,是做人的法则;只有依靠着诚,依靠着万物相通的本性才能完成自我的实现。诚是自然规则和规律,它贯穿于事物发展的全过程,离开诚,事物本身就不存在了。
3.自然规律和做人法则的内在统一
“诚”是自然规律和做人法则的内在统一。自然规律是“诚”的根本特征,是万事万物存在、繁衍的基本事实;做人法则是对大自然规律的尊敬和效法。朱熹后来解释时说:“诚者,真实无妄之谓也,天理之本然也。”[4]诚就有了客观真实、实际存在的意思。我国的儒家学说一直很重视“诚”,常常将“诚”与“真”“实”等概念相关联,后来也就演绎为诚实、真诚等道德品质。
案例链接>>>
晏殊进士考试
(图片来源:http://epaper.lnd.com.cn/html/bdcb/20100718/bdcb500773.html)
诚实真诚是我们立身处世的基本准则,是受人尊敬和信任的必要前提。北宋婉约派词人晏殊,便是一位诚实可靠的人。晏殊自幼聪颖过人,五岁便能作诗,有“神童”之称。江南安抚张知白听说以后,便极力推荐他进京参加考试。在他十四岁那年,晏殊和来自全国各地的一千多名考生同时参加考试。到复试时,晏殊发现考试题目是自己以前曾经做过的,便马上如实向宋真宗禀报,并请求改换题目。宋真宗本来就欣赏晏殊的才华和博学,再加上他诚实、真诚的品德,便更加赞赏,赐他同进士出身,后授给他秘书省正事的职位。
点评:尽管晏殊自小就聪慧过人,但他仍然严格要求自己,为人正直诚实。也正是因为他的诚信,才能获得宋真宗的信任,最后成为得力左右手。
4.为人至善的道德规范
“诚”已演变为一种至善的道德规范,既是一切具体的道德规范的基础,又是为人道德修养的一种最高境界。《礼记·中庸》篇说:“诚之者,人之道也。”[5]《孟子》中说:“思诚者,人之道也。”[6]在这里,“诚”作为道德规范,是为人的法则。儒家认为,大自然的本质特征就是诚,是真实存在的,而作为大自然中的成员,人的本质特征也应该体现出大自然的本质特征,那么“诚”作为为人法则也是毫无疑问的。“诚”体现出了人的生命存在和生活本身的真实,更是人性本身的内在要求。所以朱熹曾经这样解释过:“诚之者,未能真实无妄而欲其真实无妄之谓,人事之当然也。”[7]意思是说,人应该保存了大自然“诚”的本质特征,但是并不是天生就完全具有的;人应该看到这些不足,通过后天的教育等努力,不断地培养“诚”的品德。所以,儒家特别强调“诚”对于自我修养的意义,认为真实诚信才能够修养身心品德,而后才能“齐家治国平天下”。
案例链接>>>
曾参杀猪
(图片来源:http://paper.wenweipo.com/2003/04/20/ch0304200140.htm)
古往今来,诚信是一个人立身处世的根本品质。儒家特别注重后天的教育对人诚信道德品质的培养。孔子的后学曾参杀猪给儿子吃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有一天,曾参的妻子要到市集买东西,在旁玩耍的小儿子看见,赶忙跑上前去,扯着母亲的衣襟,又哭又闹,希望母亲也带着一起去。曾参的妻子怕年幼的儿子走不动路,不愿意带他去,但又被儿子缠得没有办法,只好哄着儿子说:“好儿子,只要你乖乖地待在家里,自己一个人玩儿,等妈妈回来了就把咱家的肥猪杀了给你吃,如何?”
儿子一听可以杀猪吃,马上就止住了哭声,眨巴眨巴眼睛,望着妈妈说:“真的么?”母亲点了点头。儿子的脸上立即露出了笑容,蹦蹦跳跳地跑到一边,再也不吵着要去集市了。但这一切都被站在一旁的曾参看在眼里。
杀猪吃本是曾参妻子哄儿子的一句玩笑话,曾参妻子自然没有将这句话放在心上。等她买了东西回到家里,便看见曾参正拿着绳子捆自家的肥猪,身边还放着明晃晃的杀猪刀。妻子一看,慌了,急忙拉住曾参说:“你疯啦? 刚才我被儿子缠得没有办法了,才哄他说杀猪给他吃,你倒好还当真了不成?”曾参严肃地对妻子说:“做母亲的怎么能够随便欺骗小孩子呢? 他那么小,什么都不懂,只会学父母的样子,听从父母的教诲。你说话不算话,欺哄了孩子,就是在教他说假话,欺骗人。再说了,今天你欺骗了他,儿子便觉得母亲的话都不可信,以后你再怎么教育他,他也不会再听你的话了,你以后还怎么教育孩子呢?”
妻子听了,觉得丈夫的话很有道理,尽管心中不舍,但最后还是跟丈夫一起给儿子杀猪去了。
点评:在中国的传统道德体系中,“诚”不仅是最基本的、最重要的道德规范,更是道德修养中的基本态度。我们都知道,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中国传统教育更为重视幼儿的家庭教育,父母的言传身教对孩子品德和性格成长尤为重要。曾子因妻子对儿子的一句玩笑话而杀猪,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来教育儿子、感染妻子。这件事会在儿子心中打下信守承诺的烙印,并且教会儿子怎样做一个言行一致的人。
(二)“信”的含义
“信”是道德品质的外在表现和普遍要求。“信”的基本内涵是真实可信、诚实不欺;守言行诺、言行一致。《春秋谷梁传·僖公二十二年》就记载过这样的一段话:“人之所以为人者,言也。人而不能言,何以为人? 言之所以为言者,信也。言而不信,何以为言?”[8]人和动物的区别在于可以说话,能用语言交流;之所以能够用语言交流,会说话是因为所说的一定要做到,言行一致;“信”是言之所以为言、人之所以为人的根本原因,所以,言必真,必可信。
案例链接>>>
宋濂守信还书
宋濂是我国明代文学家,被明太祖朱元璋称为“开国文臣之首”,是一位信守承诺、诚实可靠的人,受到皇帝的信赖和周围人的尊敬。他从小酷爱读书,但家里贫困,没钱买书更上不起学,只好向别人借,每次借书,他都按照约定好的归还时间,按时还书,从不违约,所以大家都愿意把书借给他。
有次正当寒冬数九天,滴水成冰时,宋濂借到一本书,爱不释手,马上连夜抄书。最后手指冻得通红,动也动不了。母亲心疼孩子,便劝他:“孩子,都大半夜了那么冷,等天亮再抄吧,别人又不等着这书看。”宋濂却说:“不管别人是不是等这书看,到了归还的时间就要还,这是信守诺言,也是尊重别人的表现。”抄完以后,马上把书送还给别人,不敢耽误。就这样宋濂信守诺言,靠着借书读的方式饱览群书,最后成为知识渊博的人。
(图片来源:http://www.jhnews.com.cn/jhwb/2010-10/14/content-1265701.htm)
点评:宋濂虽然家境贫寒,但品行诚实守信,无论条件多么艰苦,借来的书总是按时归还。这样宋濂在大家心目中赢得了信赖,大家都愿意把新书、好书借给他。依靠这样的读书方式,宋濂通过自己的诚实行动和刻苦努力,成为一代重臣。
亲爱的同学们,看下宋濂,再回想下自己,我们平时到图书馆借书有没有出现超期还未还书的情况呢? 未按时归还图书可是不诚实守信的行为,不仅影响到自己在学校学习生活的信用度,而且还耽误了真正需要看书的同学,同时还要缴纳一定的超期费用,多不划算呀。
同学们,从今天做起,从我做起,从我身边人做起,时刻提醒自己和周围的朋友同学们,请按时归还所借的图书或其他物品。
1.外在的伦理道德规范:信守诺言
中国现存最早的史书《尚书》中记载了“信”的意思:“此厥不听,人乃或诪张为幻,曰小人怨汝詈汝,则信之。”[9]这里的“信”是相信的意思。《尚书·无逸》篇记载了武王伐纣的誓师词,里面历数商纣罪行:现在的商纣王只听信妲己的话,对祖先的祭祀不闻不问,抛弃了自己的国家,不任用同宗的长辈和兄弟,却将重任授命于四方八面的罪人逃犯。在这里,“信”是指对人的信任。另外,“罔中于信,以覆诅盟”[10]中的“信”是指誓言、承诺和约定。
《说文解字》解释“信”为:“信,诚也,从人言。”[11]从“信”的字面理解便是“人言为信”,意思是要说到做到,信守诺言。东汉刘熙《释名》指出:“信,申也,相申述使不相违也。”[12]其意指,人们的行为应当是其言语承诺的相应延伸。孔子说:“信近于义,言可复也。”[13]即信和道义是相近的,说过的话要能实行和兑现。孟子也提出“朋友有信”,并将“信”作为处理五种人伦关系的重要规范之一。孔子把“诚信”看做为人立世的基点,把“言必信,行必果”[14]“敬事而信”[15]等作为规范弟子言行的基本要求,将“信”视为求学做人的前提和基础。当代学者朱伯昆先生在解释儒家伦理中的“信”时说,“信有二意:信任和信用。其核心内容是诚实不欺”[16]。可见,“信”的含义就是诚实不欺、恪守诺言,忠实地践履自己的许诺。
案例链接>>>
晋文公守信退避三舍
(图片来源:http://www.966.com/xw/201011/72484.html)
“春秋五霸”之一的晋文公重耳“退避三舍”信守诺言的故事,流为美谈。
晋文公重耳是晋献公的儿子。晋献公年老时,宠爱骊姬,想把骊姬的小儿子奚齐立为太子,就把原来的太子申生杀了。太子申生一死,晋献公的儿子重耳和夷吾只得逃亡国外,以躲杀身之祸。
就这样,重耳流亡到了楚国,楚成王将重耳视为贵宾,热情款待。有一天,楚成王半开玩笑半认真地问道:“如果公子返回晋国,你将拿什么来报答我呢?”重耳说:“男壮丁、美女、美玉丝绸,您都有了;羽毛兽类、象牙皮革,都是贵国的特产;那些流散到晋国的人,都是您剩下无用的了。我拿什么来报答您呢?”楚成王笑道:“即使这样,您总得要报答我点什么吧?”重耳想了想回答道:“如果托您的福,我能安全顺利地回到晋国,那么如果晋国和楚国交战,双方军队在中原遇见了,我就让晋军退避三舍。如果得不到您退兵的命令,我只有左手拿着马鞭和弓梢,右边挂着箭袋和弓套奉陪您较量一番。”
后来重耳回到楚国即位。公元前632年,诸侯争霸,晋国攻下楚国的两个附属国,把曹国和卫国的国君都俘虏了。楚军趁机进攻,晋文公重耳便下令往后撤退九十里。
晋军中有些将士不明白:“我们的统帅是国君,对方带兵的只是臣子,哪儿有国君给臣子让道的理啊?”
狐偃解释道:“打仗要先评个理,才能理直气壮。当初楚王曾帮助过主公,主公也曾答应过楚王:要是两国交战,晋国愿意退避三舍。今天我军往后撤退九十里,就是为了实现这个诺言。要是我们对楚国失信,那么我们就理亏了。如果退了兵,他们还不罢休,步步紧逼,那就是他们输了理,我们再跟他们交手也不迟啊。”
楚军有些将军见晋军后撤,便想停止进攻。可成得臣却不同意,仍然紧逼晋军,追到城濮。成得臣还派人向晋文公下战书,措辞十分傲慢。晋文公派人回答:“贵国的恩惠,我们从来不敢忘记,所以今天我们退让到了这里。现在既然你们不肯谅解,那么我们只有在战场上见。”
成得臣骄傲自大,不把晋军放在眼里,结果中了埋伏,最后楚军被晋军杀得七零八落,溃不成军。
晋文公在“城濮之战”中奠定了自己“春秋五霸”的地位,成为中原的霸主。
点评:在这一场战斗中,晋文公践行了当年许下的承诺,不惜牺牲自我退避三舍,许多大臣将士很不理解,可能还有很多同学看到这里也会觉得晋文公有点傻有点呆:这是多好的进攻时机呀,怎么这样就放弃了呢? 其实不然,晋文公这次退避三舍,不仅遵守诺言,而且还赢得了晋国民众的尊敬和信任,老百姓都会认为:晋文公在打仗这样的关键紧迫时刻都能恪守承诺,更何况是平时治理国家呢? 甚至晋文公还会赢得楚国上至君主下至百姓的尊敬。
晋文公这次退而守信,为后世所称颂,也为他以后成为中原霸主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中国传统诸子百家都十分强调“信”的作用,儒家思想中把它列为处理人与人关系的道德准则,强调无论是对人还是对己都必须诚实。孔子认为“信”即是仁,他曾经指出“能行五者于天下为仁矣”[17],这五者分别是“恭”“宽”“信”“敏”“惠”,都属于孔子“仁”的范围。既然“信”属于“仁”,那么人与人之间的交往也应该有“爱人”的含义了。所以孔子认为:“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18]。他将“信”作为人的道德标准之一,是做人的起码要求。孔子极其痛恨那些表里不一、油嘴滑舌、口蜜腹剑的人。他还认为“言必信,行必果”[19],把“信”看做个人必备的品德;他还将“忠于信”置于人伦第一位,认为人无信,就不能做人,更不能得到别人的信任。孔子还将“信”列为“四教”之一,《论语》中记载:“子以四教:文、行、忠、信。”[20]由此可见孔子对“信”的重视。孟子则将“信”看做是与“善”同等重要的基本品质:“思诚者,人之道也。”[21]
《吕氏春秋》中还专有《贵信》一文,实际上是先秦诸子学者对“信”的总结。此文强调,“信”曾被视为“天道”。它还强调,守信从长远来说必然会带来利益和成功,失信必然带来损失和失败[22]。
汉代董仲舒将“信”与“仁”“义”“理”“智”并列为五常,最后成为封建集权时期儒家道德规范之一。孔子说:“人无信不立。”[23]信守诺言是做人的道德支撑,没有诚信便无以立足。朱熹将守信用作为人安身立命的根本:“人道惟在忠信……人若不忠信,如木之无本,水之无源,更有甚的一身都空了。”[24]陆九渊则将讲诚信作为人区别于动物的标准,对那些不讲忠信的人更是恨之入骨:“人而不忠信,何以异于禽兽者乎?”[25]
2.君臣为政之道:恪守承诺
古代的思想家们认为,“信”不仅是朋友之伦理规范,更是君主建立王道政治和“威动天下强”的关键。《尚书·康王之诰》记载:“昔君文武丕平,富不务咎,厎至齐信,用昭明于天下。”[26]10康王追忆先王之道,提到文王武王行其大道,天下太平,万民殷富。不允许行过失丑恶之事,达到圣德昭明、齐信于天下。这里的“信”是指治国行政上的信用。孔子将“忠于信”置于人伦交往的第一要务,认为人而无信,就不能做人,更不能得到别人的信任。在他看来,只有“言必信”,才能“行必果”。对朋友如此,对君主也是如此。
信是统治者有效地治理国家、维护统治的根本保证。只有统治者恪守自己的诺
言,臣民才会信任、拥护统治者;如果统治者不能恪守承诺,终将遭受臣民的抛弃,甚至是杀身之祸。
更重要的是,只有统治者恪守承诺,做到有法必依、刑赏分明,不随心所欲,才能让民众遵纪守法。《论语·子张》中便有这样的话:“君子信而后劳其民。”[27]意思就是说,只有统治者讲信用、守信用,才能统治民众。
案例链接>>>
周幽王烽火戏诸侯
(图片来源: http://www. plcsky. com/ls/sjzt/122136. shtml)
公元前779年,也就是周幽王三年,周幽王姬宫涅骄奢淫逸。自从得到褒国进献的美女褒姒后,封其为宠妃,更是整天沉溺于后宫佳丽之中,荒废朝政。褒姒生性不喜言笑,面对宫中琼楼玉宇,锦衣玉食,美酒佳肴,她怎么也笑不出来。但褒姒天生丽质,美艳绝伦,整天愁云密布岂不成为一大憾事。周幽王看在眼里、急在心里,为了目睹褒姒一展笑容,大臣们也想尽千方百计但始终不得效果。
一天幽王带褒姒到骊山出游,佞臣虢石父献出烽火戏诸侯这个计策,幽王决定试一试,于是命令点燃烽火。熊熊青烟直冲云霄,各路诸侯见烽火报警,以为京城出现敌情,急忙整装带兵来到烽火台。各路诸侯火速赶到烽火台后看见君主安然无恙,面面相觑,如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而褒姒这时游兴正浓,看到各路诸侯蜂拥而至,个个汗流浃背,满脸是灰,于是向周幽王询问,幽王笑而不答。看到这种场面,褒姒忍不住开怀大笑。看到褒姒终于开了笑口,而且笑时花枝乱颤,周幽王不禁喜笑颜开,忘乎所以。风尘仆仆的各路诸侯军这才终于明白,烽火报警,调兵遣将,原本只是为博宠妃一笑。无奈王命如山,大家只得悻悻离去。为讨褒姒展开笑颜,幽王几度故伎重演。后来褒姒生了儿子,幽王十分高兴,取名伯服。
公元前774年,幽王废了申王后和太子宜臼,立褒姒为王后,伯服为太子。同时重用善进谗言的奸臣虢石父为卿,国人怨声载道。申王后把所有事情都告诉父亲申侯,申侯非常愤怒,毅然联合两个诸侯攻打西周。兵临城下,周幽王慌忙点燃烽火报警。屡受戏谑的各路诸侯以为又是昏君在讨好美人,按兵不动,最终,镐京陷落,幽王被杀,西周300年历史宣告结束。
点评:诚信是国家建国之基、立国之本。周幽王为博得美人嫣然一笑,竟然一而再再而三地把军令当做儿戏,点燃军事报警的烽火台,三番五次地戏耍诸侯国。周幽王失信于众诸侯国在先,也无怪最后民众怨声载道,联合攻打西周。“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的道理在于君主是否能够获得民心,而获得民心的关键在于君主是否能够守信于民众、尊重民众。
同样,在荀子的学说中,也非常强调“信”的重要性。他说:“言无常信,行无常贞,唯利所在,无所不倾,若是则可谓小人矣。”[28]他还说:“故用国者,义立而王,信立而霸,权谋立而亡,三者明主之所以谨择也。”[29]与孔子、孟子一样,荀子也把“信立与否”,不仅当做道德修养有否之标准,而且也视作君主治国之要略。
(三)“诚”“信”的含义
由此可见,“诚”“信”二者是相互贯通,互为表里,互相补充的。“诚”是“信”的根本、基础,“信”是“诚”的结果、归宿。孟子曾讲:“居下位而不获于上,民不可得而治也。获于上有道,不信于友,弗获于上矣。信于友有道,事亲弗悦,弗信于友矣。悦亲有道,反身不诚,不悦于亲矣。诚身有道,不明乎善,不诚其身矣。是故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至诚而不动者,未之有也;不诚,未有能动者也。”[30]可见,在孟子看来,诚是信之源,信是诚之用,信生于诚,无诚则无信。诚于中,必信于外。因此,二者相结合共同组成了诚信的基本含义,表述的是诚实、真实、守信、无妄之义。此外,诚信还体现着实事求是的精神,也就是要求人表里如一、知行合一。《孟子·离娄上》正是因为“诚”与“信”之间的区别和联系,隋唐前后的思想家便把“诚信”作为统一的为人根本的道德规范,认为:“虽有仁智,必以诚信为本。故以诚信为本者,谓之君子。以欺诈为本者,谓之小人。”[31]
古语说“忠诚发乎心,信效著乎外”,“诚”是道德主体的自我诉求,表现为真诚、诚挚、诚恳、真切等内在的道德品质,故有“诚者自成也”的说法。“信”是“内诚”的外化,表现为重言诺、守信用、讲信义等社会化的道德实践。虽然“诚”与“信”各有侧重,但都含有“诚实守信”的意思。诚信就是要求人们在社会交往中必须讲真话、干实事,始终保持言行一致。
无论在国内还是国外,诚信都是人们在日常生活、生产中所必须遵守的基本生活信条和道德规范,更是人与人之间基本的评价体系。诚信的形成及演变是随着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等因素发展而融入了丰富的内涵和意义的。总的来说,在我国传统观念里,诚信是属于道德政治范畴的。
案例链接>>>
季札挂剑
(图片来源:http://www.people.com.cn/404/404.html)
春秋时期吴国公子季札是讲诚信、坚守诺言的人。鲁襄公二十九年,也就是公元前544年,季札按照国君的旨意出使各诸侯国。他一行中途路过徐国,受到徐国国君热情款待。两人志趣相投,谈古论今,把酒言欢,非常高兴。几天后季札便要离开徐国继续赶路,徐国国君设宴为季札送行。临别时,季札佩带的宝剑引起了徐国国君的兴趣,他连连称赞不已,非常喜爱。季札也看出徐国国君非常喜欢这把宝剑,便想把这把剑送给徐国国君作为纪念。可是宝剑是自己作为吴国使节的一件信物,到各个诸侯国时必须要佩带它,才能被接待。但是现在自己的任务还没有完成,怎么能这个时候送给别人呢? 徐国国君心里明白季札的难处,所以啧啧称赞宝剑时却又欲言又止,不好意思开口。季札在心中暗暗承诺:等自己出使其他诸侯国回来,一定将宝剑赠送给徐国国君。
几个月后,季札完成使命,从其他国家直接就赶回徐国。然后,出乎意料的是徐国国君早已暴病身亡。季札感到非常震惊、悲痛和后悔,来到徐国国君的墓前,悲痛地说:“徐国国君,我来晚了,我知道你喜欢这把宝剑,现在我出使的任务完成,所以给你送剑来了。”说完他将宝剑取下,双手把剑敬到墓前,郑重地挂在了墓前的松树上。
站在一旁的随从很是不明白,问道:“大人啊,徐国国君已经去世了,你把宝剑送给他,挂在他墓前的松树上,他又看不到,你这样做有用么?”
季札说:“在离开徐国的时候,我心里就许下诺言,一定要把宝剑赠送给徐国国君。怎么能因为徐国国君不在了就违背自己的诺言呢?”
季札挂剑的故事告诉我们:即使是心中默许的诺言,也应该尽力兑现。
点评:也许有些同学看了这个故事会莞尔一笑,这个季札也太死心眼了吧,既然徐国国君已经不在人世,又何必把宝剑悬挂于树上呢? 中国古代的君子做人首要的一点就是诚信,而且不管有没有旁人监督都一定要完成自己的承诺,当自己的许诺成为现实后才能心安理得。这是我们现代社会有些时候所缺少的东西。只有当我们每个人都在践行自己的承诺,我们对周围的陌生人,我们对彼此才能够信任,我们的社会才会更加和谐。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