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传统家庭中,妻扮演的不是单一的角色,而是一个“多重角色”,任务至少有四种:辅佐丈夫、孝敬公婆、教育子女和管理家政。与此相对应,角色要求也有四种:贤妻、佳媳、良母、严妇。
这四个角色都不好扮演,即便演好了,也不怎么样。道理很简单:夫唱妇随,会把她变成跟屁虫;规劝进言,会把她变成唠叨鬼;恭谨守礼,会把她变成呆木头;善于理财,会把她变成铁算盘;严于治家,会把她变成母夜叉。又有谁会喜欢跟屁虫、唠叨鬼、呆木头、铁算盘和母夜叉呢?更何况,一个十几二十岁的女孩子,又是在什么样的条件下来学习扮演这些角色呢?年龄幼小、环境陌生、孤立无援、众目睽睽,在这样的条件下,做好要求她的这一切已属不易,哪里还谈得上与丈夫“产生爱情”?又更何况,在所有的这些角色设计中,根本就没有“情爱”的内容。既没有,她又该如何去做呢?
显然,明媒正娶的妻,尽管地位最高,但同时负担也最重,获得爱情的希望也最小。妻的尊贵地位,是以牺牲爱情为代价换取的,相比较而言,妾的负担要小得多。
妾不必“规劝”丈夫,她没有这个资格;妾不必“侍奉”翁姑,她没有这个地位;妾不必“当家理财”,她自己只是一个被管理的对象;妾甚至不必“抚育子女”,因为教子乃是妻的职责。妾的任务只有一个,就是满足丈夫的要求,让丈夫开心。任务不但单一,而且相对较容易完成。妾多半都有几分姿色,能让丈夫开心,自然也能让丈夫更爱自己。除了会引起妻和其他妾的嫉妒外,别人是不会来说三道四的,因为那原本就是她的任务。妾让丈夫高兴疼爱,只能说明她“尽责”。
那么夫与妾打得火热,就不怕被说成是“玩物丧志”吗?不要紧的。因为一般来说,有资格纳妾者,大多“功成名就”,有资格“欢愉余生”了。过去读书人一旦金榜题名,做了朝廷命官,往往要干四件事:“备他一顶轿,起他一个号,刻他一部稿,娶他一个小。”这都是摆谱的事,而纳妾即在其中。如果功不成,名不就,也和妾颠三倒四,那就是妻治家不严,倒霉的还是妻。
说起来,这似乎倒也公平:封建礼教既然没有给妾那么多“礼遇”,妾也就用不着守那么多“规矩”。至少是在丈夫面前,用不着装模作样、一本正经,做淑女状。白天在老爷、太太面前,自然要低眉垂目、屏气静声,然而晚上在丈夫面前,却无妨一“浪”。同样的,丈夫在妾面前,也不用拘礼(妾无资格“受礼”),同样可以放浪形骸。这样一来,夫与妾的性关系反倒更加轻松自如,可以尽兴。所以,尽管妾大多不被当成人看,但有些妾却可以得到真正的爱情。她们往往是先被丈夫看中,动了情,才被收为妾的。所以丈夫如果真爱她们,就会甚于由父母挑选的妻。比如《红楼梦》里贾琏把尤二姐弄到手后,便“越看越爱,越瞧越喜,不知要怎么奉承这二姐儿才过得去”。甚至对尤二姐说:“人人都说我们那夜叉婆俊,如今我看来,给你拾鞋也不要。”所谓“妻不如妾”,此即证明。
在中国古代,夫之于妾,都只是玩弄甚或只是泄欲。但即便是玩弄,较之妻那种“例行公事”、“行礼如仪”,也总要多点私情,多点趣味吧!所以,夫更喜欢妾,是完全可能的事。何况妾一般都比妻年轻、比妻漂亮,在争宠方面就更占优势。古人云:“娶妻娶德,纳妾纳色。”就连孔夫子也说:“吾未见好德如好色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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