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劳务派遣(人才派遣)
1.劳务派遣制度概念
劳务派遣制度,即实行一种管人单位不用人、用人单位不管人的新的劳动派遣制度,由专门的派遣公司与用人单位相互签订员工派遣合同,由派遣公司向用人单位派遣员工,并向员工支付工资和交纳社会保险。这样,派遣公司与员工之间建立了劳动关系,而员工与用人单位仅是用工关系。我国劳务派遣正处于起步、发展阶段,目前在上海、广州等经济发展较快的地区使用较广。
2.劳务派遣的特点
(1)可降低企业经营成本、规避风险、减少劳务纠纷。
(2)企业实行用人不管人的制度,简化了企业人事管理职能,减轻了人事负担,使得企业得以集中精力运用自身最强的优势和资源,建立和提升自身的核心竞争力。
(3)专业化的人才派遣公司能够更便捷、更有效地为企业生产提供优秀人才。
(4)为企业建立畅通的人员流动渠道,用其一段、不用一生,是企业用人形式的重大突破。
3.劳务派遣的对象
劳务派遣的从业人员以城市外来劳动力、大中专毕业生、企业下岗分流人员,以及专门人才为主。
4.劳务派遣的职业
主要有钟点工、秘书、话务员、柜台小姐、销售人员、客户经理、司机、保安、广告创意、股票运作、高级管理、市场分析、企业认证、商务谈判、外文翻译、装饰设计、课程讲学、电视拍摄、报刊写作、名人传记、时装模特、法律顾问、制造业企业辅助工种等。
5.加入劳务派遣应注意的事项
(1)要选定有劳动部门审批的、具有劳务派遣经营资质的劳务派遣公司。
(2)劳动者要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要规范、条款完整、权利和义务明确、违约和赔偿责任清楚,符合有关法律规定。
(3)明确派遣公司应负责劳动者的社会保险和劳动安全保障等问题。
(4)工作中发生劳动争议,应及时报告劳务派遣公司,劳务派遣公司应出面协商解决,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劳动派遣公司协商、解决不成的,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申请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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