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的结构一般包括标题、签注、称谓、正文和结语等几个部分组成。
(一)代表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的标题
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标题一般由事项和文种组成。用“关于”引领作介宾词结构。如《关于省九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交付教科文卫委员会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办理和审议结果的报告》、《关于食品安全问题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
(二)代表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的签注
签注写于标题之下,包括提出议案办理情况报告的会议名称和时间及报告人。如:
——2005年11月23日在吉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上
吉林省人大人代选委主任委员 崔运宏
(三)代表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的称谓
向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报告议案办理情况的主体为:“××人民代表大会:”,向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议案办理和审议情况的报告的主体为人大常委会,所以,代表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的称谓“××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向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报告代表议案办理和审议情况的报告人为有关人大专门委员会负责人,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负责人等。
(四)代表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的正文
议案办理情况和议案结果的报告的正文一般包括前言、主体两个部分。
1.代表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的导语
简要概括介绍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议案的情况。
2.代表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的主体
代表议案办理情况报告的主体一般包括四个方面的情况:
(1)议案提出的问题所涉及的基本情况;
(2)对议案办理情况,应包含办理的过程、措施、取得的效益、成绩和体会;
(3)议案办理情况所指向的对象存在的问题;
(4)进一步改进工作的打算和设想。
代表议案办理情况和审议结果的报告除了应该审明上述四个方面的内容以外,还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对议案办理情况的审议情况;二是对提出议案的代表,对议案办理情况是否满意的意见。
(五)代表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的结尾
代表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的结尾一般以“以上报告,请予审议”结束。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