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计划、规划、纲要、大纲、设想、工作要点、安排、方案、预案的写法
(一)计划
计划是对一定时期的工作作出打算和安排的文书。主要指工作计划。
计划有着重要的作用:①可以增强工作的自觉性,减少盲目性。②可以明确工作目标,调动积极性。③可以便于有关部门的对照、督促、检查。
1. 计划的主要特点
(1)预见性。计划要在工作实施之前就预先进行思考。
(2)可行性。计划中所提出的目标和任务,不是凭空想出来的,而是结合个人或本单位的实际,经过充分分析、估计和推理才制定出来的,具备很高的可行性。
(3)约束性。计划一旦产生,同时也就对制定者形成了一种约束,约束制定者去认真落实、完成。
(4)激励性。计划中的目标一般都定位在“跳一跳才够得上”的高度,这种高度正好对制定者形成了一种激励。反之,计划定得太高,反而完不成,也就形同虚设;计划定得太低,完成毫不费劲,又等于没有计划。
2. 计划的写作技法
(1)从写法上看,比较规范的计划大都由标题、正文和落款三部分构成:
标题通常包括单位名称、适用时限、内容要点、文种名称等几个要素。比如《×××公司2007年全面施行安全责任制的计划》,其中的“×××公司”就是单位名称,“2007年”就是适用时限,“全面施行安全责任制”就是内容要点,“计划”就是文种名称。也有省略不写内容要点的,比如《××市科技局2007年一季度工作计划》。
计划的正文通常包括前言、任务和目标、步骤与措施、结语等几个部分。
前言一般用来介绍基本情况,说明制定计划的依据。也可以省去不写。
任务、目标、步骤、措施是计划的主体部分。要详细写明在什么期限内必须完成哪些任务,实现什么目标,尽可能提出精确的数字指标。内容一定要具体、明确,忌空泛、笼统。还要一步步写明完成这些任务需要经过哪些阶段,或做好哪些方面的工作,在每个阶段或工作方面应采取哪些做法。步骤贵合理,措施贵得当。
结语可以总结全文,提出希望;也可以省略不写。
落款主要包括两项内容:一是制定单位的名称,二是制定日期。
(2)比较简便的计划也可以采用条文式,或者表格式,或者条文加表格式。最大优点是能使人一目了然。
(3)制定计划一定要有科学态度。科学态度即指计划中的目标一般都定位在“跳一跳才够得上”的高度;不能定得太高,太高反而完不成,也就形同虚设;也不能定得太低,太低完成得毫不费劲,又等于没有计划;科学态度也指计划的制定要有针对性,应该针对自己或单位的条件、能力与弱项来全盘考虑,这样的计划才有意义。
(4)计划要体现出严格的逻辑要求。计划的总体可以是“工作基础——目标、任务——措施、办法”,计划的主体则必须写透“做什么”和“怎样做”这两大内容。
3. 拟写计划时的注意事项
要制定出一份具有较高科学性和实用性的计划,必须注意几点:
(1)要符合政策。有利于实现社会建设和发展的总目标、总任务,有利于贯彻国家各项方针政策,有利于完成上级所交给的各项任务,有利于做好所计划的工作。
(2)要从实际出发。主要包括两层意思:一是所定计划既不能过高,也不能过低;二是要结合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研究新情况、新问题、新任务,提出切实可行的指标和做法。
(3)要走群众路线。拟稿前,要听取团队全员的意见;初稿完成后,要交给团队全员讨论,再根据团队全员的意见进行修改。
(4)要有灵活性。提出任务时必须留有余地,以防没估计到的情况发生;执行计划中则应随着客观情况的变化随时调整、修订,以避免过于僵化、呆板。
4. 计划的种类
按照不同的标准,计划可分为不同的种类:
——按性质分,计划可以分为综合性计划和专题性计划。综合性计划对单位或部门在一定时期内的所有工作作出全面安排,又称为总体计划。
——按时间分,计划可以分为长期计划、中期计划、短期计划、临时计划等。
——按范围分,计划可以分为中央计划、地方计划、系统计划、单位计划、部门计划等。
——按效力分,计划可以分为指令性计划、指导性计划等。
——按形式分,计划可以分为条文式计划、表格式计划、混合式计划、文件式的计划等。
——按照名称、性质来分,计划则可分别表现为规划、计划、纲要、安排、打算、设想、方案、预案、工作要点等。
例文7-1(专题性计划):
食品安全行动计划
卫法监发〔2003〕219号
一、前言
食品安全是一个重大的公共卫生问题,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党和政府历来高度重视。保障食品安全,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之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以下简称《食品卫生法》)颁布后,国家实行食品卫生监督制度,把食品安全和营养纳入了法制化管理。当前,我国食品卫生法规、标准体系日臻完善,已建立较为完善的食品卫生监督监测体系,大多数食品企业根据《食品卫生法》和相关规章、标准的规定,采取了保证食品安全的措施,食品卫生总体状况在向好的方向发展。然而,我国食品安全面临的形势仍然十分严峻:一是食源性疾病仍然是危害公众健康的最重要因素;二是食品中新的生物性和化学性污染物对健康的潜在威胁已经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三是食品新技术、新资源(如转基因食品、酶制剂和新的食品包装材料)应用给食品安全带来新的挑战;四是我国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规模化、集约化程度不高,自身管理水平仍然偏低;五是防范犯罪分子利用食品进行犯罪或恐怖活动的重要性越来越突出;六是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条件、手段和经费还不能完全适应实际工作的需要。
2000年,世界卫生大会通过了《食品安全决议》,制定了全球食品安全战略,将食品安全列为公共卫生的优先领域,并要求成员国制定相应的行动计划,最大程度地减少食源性疾病对公众健康的威胁。许多国家据此采取行动,加强了食品安全工作。
我国是一个食品生产和消费大国,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特别是加入WTO后,消费者对食品安全更加关注,食品安全与食品贸易的关系更为密切,提高我国食品安全水平的要求越来越迫切。为深入贯彻《食品卫生法》,充分保障食品安全,在总结原有工作的基础上,并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制定本行动计划,用于指导今后5年我国的食品安全工作。
二、行动目标
总目标:控制食品污染,减少食源性疾病,保障消费者健康,促进经济发展。
具体目标:到2008年,在保障食品安全的水平上实现以下目标:
(1)建立较完善的食品卫生法律法规与标准体系。
(2)建立和完善食品污染物监测与信息系统。
(3)建立和完善食源性疾病的预警与控制系统。
(4)建立加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自身管理的食品安全监管模式。
(5)建立有效保证食品安全的卫生监督体制和技术支撑体系。
三、行动策略
(一)健全食品卫生法律法规与标准体系。
食品卫生法律法规与标准是企业和个人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是消费者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法律武器,是政府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的重要法律依据。只有进一步健全法律法规与标准体系,才能有效地开展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1. 目的
(1)为保障消费者健康,促进食品贸易和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有效的法律保障。
(2)为加强食品卫生监督工作提供法律与技术依据。
(3)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自身管理提供行为准则。
2. 内容
(1)起草《食品卫生法实施条例》,明确食品生产经营者在保证食品安全中的责任,分清“食物链”全过程各阶段的监管职责,更好地贯彻实施《食品卫生法》。
(2)依据《食品卫生法》,结合食品卫生监督工作的实际情况,对现行有关食品安全的规章和规范进行系统修订,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规律的新的食品安全规章、规范,完善食品卫生法律法规体系。
(3)依据《食品卫生法》和食品行业发展的需要,采用“危险性评估”的原则与方法,系统修订国家和地方食品卫生标准。科学、及时制定新的卫生标准和基础卫生标准。
(4)按照WTO的有关协定和相关国际标准,适时审查和修订有关食品安全的部门规章、标准,使食品卫生规章和标准在保护消费者健康的前提下,不断满足食品进出口贸易的需要。
3. 指标
(1)2004~2005年完成以下法规、规章的制(修)订和发布工作:
——《食品卫生法实施条例》;
——《食品卫生抽检管理规定》;
——《食品营养标签管理办法》。
(2)2004~2005年制定或修订以下标准和规范性文件:
——完成现行(316项)食品卫生国家标准的修订和发布工作;
——制定乳制品、饮料、肉类制品等食品良好生产规范;
——制定《婴幼儿配方食品标准》、《特殊营养食品卫生标准》;
——制定主要(19种)化学污染物在各类农产品(食品)中的限量标准,主要(132种)农药品种在农产品(食品)的残留限量标准,各种(2000余种)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卫生标准等基础标准;
——起草并发布《食品中常见污染物、致病菌快速检验方法》。
(3)2006~2008年完成以下法规、规章与标准的制定或修改:
——起草并发布《中国食品卫生标准体系建立指南》与《食品卫生标准制定原则与方法》;
——制定或修改食品卫生理化检验方法和微生物检验方法;
——开始第十一个五年规划中有关食品安全的规章和标准项目。
(二)建立和完善食品污染物监测网络。
食品污染物数据是控制食源性疾病危害的基础性工作,是制定国家食品安全政策、法规、标准的重要依据。建立和完善食品污染物监测网络,有效地收集有关食品污染信息,有利于开展适合我国国情的危险性评估,创建食品污染预警系统。在保护国内消费者健康与利益的同时,提高我国在国际食品贸易中的地位。
1. 目的
(1)确定国家食品污染水平和对健康的危害。
(2)鉴定常见污染物的污染来源与污染原因。
(3)提供监测数据,为食品生产者和政府进行污染控制和法规制定提供指导,验证食品安全政策、措施的实效性。
(4)为“食物链”各阶段相关管理部门的工作提供技术依据;促进我国食品安全水平的提高以及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防止国外不安全食品进入我国市场。
2. 内容
(1)开展食品中化学污染物监测与评价。依照WHO推荐的监测目标,通过对指示性食品和危害人体健康的有害物质进行监测,了解污染水平,建立食品污染状况数据库和数据分析系统,进行危险性评价。重点开展监测的化学污染物包括:有害重金属、农药和兽药残留、环境污染物(如多氯联苯和二英)以及食品加工过程形成的有害物质(如氯丙醇、丙烯酰胺、亚硝胺、多核芳烃等)。
(2)开展食品中生物污染物监测与评价。在全国建立致病菌及真菌毒素的监测网络,对重点食品实施主要食源性致病菌和真菌毒素污染状况的主动监测,及时发现潜在的和正在发生的食品中生物性污染问题,进行危险性评价,用于制定相关的政策法规,指导食品卫生监督工作,引导食品生产和消费。
(3)开展总膳食研究。通过对中国居民的总膳食研究,获得我国主要和特定污染物的实际膳食摄入量,通过与安全摄入量比较评价我国居民膳食安全水平,为国家制(修)定食品卫生标准提供重要依据。
(4)进行化学和生物污染物的连续和主动监测。开展污染源的追踪调查,利用网络技术平台和相应微机软件,系统分析全国食品污染物的污染水平和动态变化,从而提出食品污染物危险性管理的重点及防治措施。建立食品污染的预警和快速反应系统。
3. 指标
(1)污染物监测点建设:在现有污染物监测网的基础上,2004年在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40~50个监测点;2005年在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50~60个监测点;2006年在1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60~80个监测点;2007年在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140~150个监测点;2008年在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180~200个监测点。
(2)实验室能力建设
——2004~2005年,化学污染物监测国家级中心实验室通过WHO的核心监测项目分析质量保证(AQA)考核,12个省级实验室要达到WHO的全球环境污染监测规划/食品部分(GEMS/Food)规定的核心监测项目名单要求,并通过国家中心实验室的AQA考核。其中,5~8个实验室选择性开展15种常用兽药残留(克仑特罗、抗生素等)或氯丙醇监测。
在生物污染物监测方面,国家级中心实验室通过WHO的室间质量控制考核(EQAS)。
——2006~2007年,化学污染物监测有20个省级实验室达到GEMS/Food规定的核心监测项目名单要求,12个省级实验室达到GEMS/Food规定的中级监测名单要求;其中,10个实验室选择性开展氯丙醇或兽药残留或60种以上农药残留的监测。2~3个监测点实验室能选择性开展鱼、蛋、奶中二英和多氯联苯监测或油炸食品中丙烯酰胺监测。5个实验室有能力通过WHO的AQA考核。
生物污染物监测方面,有12~20个监测点实验室通过国家中心实验室的EQAS考核。
——2008年,化学污染物监测有30个省级实验室达到GEMS/Food规定的核心监测项目名单要求,20个省级实验室达到GEMS/Food规定的中级监测名单要求,10个省级实验室达到GEMS/Food规定的全面监测名单(包括多氯联苯或二英和硝酸盐/亚硝酸盐的监测)要求,6个实验室通过WHO的AQA考核。10~12个实验室选择性开展兽药残留、农药残留、氯丙醇、多核芳烃或丙烯酰胺监测。20个监测点能够监测100种以上农药残留。
(3)监测工作和监测数据
——2004~2005年,开展有害重金属、农药残留、霉菌毒素监测,获取5万个污染物监测数据。
生物污染物监测方面,监测肉与肉制品、蛋与蛋制品、乳与乳制品和水产品中的沙门氏菌、单核细胞增生性李斯特菌、弯曲菌、大肠杆菌O157:H7,玉米、花生及其制品中的黄曲霉毒素,玉米中的伏马菌素。
——2006~2007年,获取10万个污染物监测数据,初步绘制我国食品中主要污染物污染状况趋势图。
生物污染物监测方面,增加副溶血性弧菌,苹果与山楂制品中的展青霉素。
——2008年,获取15万个污染物监测数据,绘制出我国食品中主要化学污染物污染状况趋势图。
生物污染物监测方面,增加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谷物中的呕吐毒素和棕曲霉毒素A。
(4)每2~3年一次,在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中国总膳食研究,监测指标能够满足GEMS/Food规定的全面监测名单。
(三)建立和完善食源性疾病预警和控制体系。
建立食源性疾病的报告与监测系统是有效地预防和控制食源性疾病的重要基础。通过完善食源性疾病的报告、监测与溯源体系,借助于食品污染物监测数据,在全国建立起一个能够对食源性疾病暴发提前预警的系统,并采取针对性措施,提前消除由于食品中的有害因素所造成的危害,以更有效的预防和控制食源性疾病的暴发,提高我国食源性疾病的预警和控制能力。
1. 目的
(1)确定我国食源性疾病监测的种类,通过分析污染水平与食源性疾病的关系,评估特定食品污染物及其对人群健康的危害程度。
(2)提高食源性疾病的快速诊断、溯源及处理能力。
(3)加强食源性疾病主动监测,公布食源性疾病监测信息,为政府和消费者提供食源性疾病监测与控制的科学依据。
(4)建立食源性疾病暴发预警系统,预测和预报食源性疾病发生和发展趋势,制定控制食源性疾病的针对性措施。
(5)加强与国际组织和其他国家食源性疾病预防和控制的信息交流,预防和防止国外新的食源性病原菌进入我国。
(6)推广建立社区食品安全宣传点,加强食源性疾病预防知识宣传教育。
2. 内容
(1)建立并完善我国的食源性疾病报告体系。在我国现有食物中毒报告和法定急性肠道传染病报告制度的基础上,建立我国的食源性疾病报告体系,运用现代化电子网络手段,实现快速、高效、准确的资料上报和数据分析。
(2)建立我国的食源性疾病主动监测网络。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监控单位,下设市、县监测点,对重要的生物性、化学性食源性疾病的暴发与流行进行监测、分析和评估。
(3)提高对生物性食源性疾病病原的溯源能力。利用DNA指纹图谱分型(PFGE)等现代分子生物学技术,建立我国的食源性致病菌溯源与信息网络。
(4)开展食品中病原危害的危险性评估。对某些高危、特定食品,实施生物性危害(如禽肉中的沙门氏菌)、化学性危害(三氯丙醇、伏马菌素等)的危险性评估,提出保护我国人群健康与安全的食品中病原菌适量水平(ALOP),或化学性危害的每日最大耐受摄入量(PMTDI)。
(5)建立食源性疾病的网络数据库。建立食源性疾病暴发的预警模型,对可能发生的食源性疾病的暴发与流行提出准确的预报;建立我国食源性疾病的预警和控制系统,针对预报的食源性疾病暴发的特征制定不同的管理措施及突发性事件的应急预案,以指导控制工作。
(6)将食源性疾病预防作为卫生宣传的重要内容,在社区中设立食品安全宣传点。
3. 指标
(1)2004年制(修)订我国食源性疾病报告制度,2005~2006年完善并全面实施国家食源性疾病报告体系。
(2)食源性疾病监测点建设:2004年建立10个省级食源性疾病监测点;2006~2008年扩大到全国15~20个省、市级监测点。
(3)2004年强化国家级食源性疾病病原确证与溯源实验室。2006~2008年建立3~5个具有食源性疾病溯源能力的省级实验室,初步形成中国的食源性疾病溯源、监测与控制网络。
(4)2004年开展危险性评估技术培训;2005年完成我国禽肉和鸡蛋中沙门氏菌的危险性评估;2006~2008年根据我国重大食源性疾病暴发和食源性疾病主动监测资料的科学性分析,完成我国1~2项高危食品中生物或化学性危害的危险性评估。
(5)2007年起,在对我国主要或常见的食源性疾病进行连续监测的基础上,结合我国食品中污染物监测(化学和生物性污染)的数据和资料,以及其他数据库资源信息,对我国食源性疾病的暴发与流行趋势进行准确的分析和预警。
(6)2005年开始,定期向社会和基层单位发布预警信息,科学指导食品生产和消费。
(7)2006年起,县级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均建立一个食品安全和食源性疾病预防宣传培训点。
(四)加强食品生产经营的行业管理及企业自身管理。
为提高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责任意识,从源头上保证食品安全,必须加强食品企业诚信管理,全面实施食品卫生规范(GHP)或者良好生产规范(GMP),积极推行危害分析关键控制点(HACCP)方法,以加强食品生产经营的行业及自身管理,保证食品安全。
1. 目的
(1)明确食品生产经营者为食品安全的责任主体,提高其责任意识,实行食品卫生管理员制度。
(2)激励食品企业增加投入,不断改进食品加工工艺和生产条件。
(3)食品企业自觉实施有效食品安全控制措施,确保食品生产企业向消费者提供安全的食品。
(4)提高食品的可溯源性,增强消费者对食品供应的安全感。
2. 内容
(1)建立企业诚信机制。加强食品行业管理,协调有关部门建立和加强食品企业的诚信和食品安全承诺制度。对采用先进管理技术和方法,并具有良好信誉和确保食品安全的企业予以鼓励和表彰。
(2)严格执行不合格食品收回制度。制定不合格食品收回制度,企业自身及行业管理规范,加强市场监督抽检,监督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不合格食品收回制度。
(3)推行食品卫生管理员制度。建立食品卫生管理员培训、考核及管理制度。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配有取得资质的食品卫生管理员,实行食品卫生管理员责任制度。
(4)建立食品安全溯源制度,提高食品的可溯源性,增强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信心。
3. 指标
(1)2003年开始推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卫生管理员制度。
(2)2004年开始建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诚信公告制度。
(3)2004年所有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达到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要求。
(4)2005年制定并实施不合格食品收回管理规范及食品安全溯源管理规范。
(5)2005年在乳制品、饮料、罐头食品、低温肉制品、水产品加工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实施卫生部制定的国家食品卫生规范(或食品企业良好生产规范)要求。
(6)2006年所有餐饮业、快餐供应企业、食品储藏运输企业实施卫生部制定的国家食品卫生规范要求。乳制品、果蔬汁饮料、碳酸饮料、含乳饮料、罐头食品、低温肉制品、水产品加工企业、学生集中供餐企业实施HACCP管理。
2006年在酱油、食醋、面粉加工、食用植物油、肉品屠宰、熟肉制品、酒类、糖果、蜜饯、糕点等食品加工企业实施卫生部制定的国家食品卫生规范(或食品企业良好生产规范)要求。
(7)2007年酱油、食醋、植物油、熟肉制品等食品加工企业、餐饮业、快餐供应企业和医院营养配餐企业实施HACCP管理。
(五)加强食品安全监督、检验能力建设。
提高政府对食品安全的监管能力,包括加强卫生监督、检验的基本装备、加快危险性分析方法的应用,提高卫生监测能力和应急反应速度,完善食品安全监督信息网络,加强卫生监督、检验队伍建设,提高卫生监督、检验人员素质。
1. 目的
(1)提高现场食品卫生监督的装备水准。
(2)提升食品卫生监督、检验队伍的素质和执法能力。
(3)加强食品卫生监督信息网络建设。
(4)提高食品卫生监测和检验能力。
2. 内容
(1)更新现场监督执法技术手段。加快研制和装备卫生监督现场快速监测设备,不断改善卫生监督机构的交通、通信和执法取证的条件,以提升食品安全监督的执法能力。
(2)加强食品卫生监督信息网络建设。建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基本信息、监管信息、监测信息、诚信信息、不良记录信息等有关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库,加强信息交换,提高食品安全的监督水平。
(3)加强实验室能力建设。对国家、省、地、县不同能级的实验室进行设备更新,强化检验人员的培训和质量控制,提高资源综合利用能力。
(4)改进食品安全监督模式。
实施食品卫生量化监管制度,引进危险性管理的理念,探索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食品安全监督模式,提高卫生监督的效率和效益。
建立企业不良记录档案。对食品生产经营中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行为,将其纳入不良记录档案,并在全国卫生执法网络中予以通告,实施重点监督管理。对严重违法的食品生产经营的企业要向社会公示,充分调动消费者和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
(5)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加快卫生监督人员培训和培养,规范卫生监督人员工作考核,完善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责任追究制。
(6)提高处理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制定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做好人力、设备、技术的储备,随时预防和应急处理重大食品污染、食物中毒及食品安全恐怖事件。
3. 指标
(1)2004年地市级以上卫生监督机构达到食品安全现场快速监测设备的装备要求;2006年县级卫生监督机构达到设备装备要求。
(2)2004年在地市级以上卫生监督机构建立食品卫生监督信息网络;2005年在县级卫生监督机构建立食品卫生监督信息网络。
(3)2005年建立省际不良记录企业通告网络。
(4)2004年对省级卫生监督机构的食品卫生监督员进行业务知识轮训一次;2005年对地市级食品卫生监督员轮训一次;2006年完成县级食品卫生监督员的轮训。
(5)2007年前具备一批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国家和地方食品安全监测检验实验室。
四、保障措施
(一)将食品安全列为卫生事业优先发展的领域。
卫生部要依法行使主管全国食品卫生的职责,加大监管力度,组织制定全国食品卫生监管人员、经费、装备的标准,确定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优先地位。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将食品安全作为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列入工作计划,加强领导,重点扶持。
(二)加快卫生监督体系和技术保障体系的建设。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卫生监督体系和技术保障体系的领导,严格按照卫生部确定的改革思路、原则和步骤实施,改革到位,充分发挥其在食品安全监管中的作用。
(三)认真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的部门协调。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在依法履行食品卫生监督职责时,要注意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加强合作,形成合力,共同做好食品安全工作。在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的基础上,逐步形成适应中国国情的食品安全保障体系。
(四)充分发挥社会对食品安全的监管作用。
建立有效的机制,保证消费者和社会舆论监督渠道畅通;建立全国统一的消费者举报投诉接受系统,设立全国统一的监督电话,营造一个企业自律、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的食品安全新秩序。充分发挥新闻机构的作用,运用新闻媒体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增大食品卫生法规的透明度,把食品安全置于全社会的监督之下。
(五)将保证食品安全列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工作内容。
各地在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活动中,应当将保证食品安全作为重要的内容和目标,继续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六)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的监管能力。
认真实施国家“食品安全关键技术”重大科技专项,学习借鉴国外先进技术,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食品安全技术支撑体系。
(七)增进国际食品安全的合作和技术交流。
开展广泛的国际合作,尤其要加强与WHO、FAO和CAC的合作,积极参与国际食品标准的制定,提高我国食品安全技术和管理水平。
5. 文种比较与鉴别
(1)计划的行文方式,习惯上是:在向上级报送时,用“报告”作文头;向下级印发时,用“通知”作文头。
(2)计划与规划相比,计划着眼于局部的、较短时期(一般指当年,或三年以内);规划则着眼于全局性、方向性的长远安排(一般指三年以上)。请参看规划部分。
(二)规划
规划是计划的一个特殊种类,指一种范围广、时间长、着力显示发展前景的计划;或者说是对某一事项作出全局性、方向性的长远安排的计划(一般指三年以上)。
规划与计划的主要区别在:
(1)内容不同。计划只针对具体工作而言,是实施具体任务的方案;规划则涉及面广,属于全局性的部署。
(2)时间不同。规划的时限相对较长,一般都在三年以上;计划则相对比较短,往往是当年的。
(3)立足点不同。规划是定方案、定规模,展望远景,含有理想的成分;计划则是定时间、定任务,解决现实工作,富有现实力,也带有明显的约束力。
(4)规划是计划的依据;计划则服从于规划,又对规划起修改、补充和完善等作用。
从写法上看,二者区别不大,只不过角度不同。规划着眼于发展方向、发展规模,任务和目标占的比重大;计划则着重于具体措施和做法。规划大都要说明现状,计划可以不写现状。
例文7-2:
长垣河务局“五五”普法规划
法制宣传教育是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黄河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新要求,全面推进长垣黄河依法行政、依法治水进程,根据中宣部、司法部、水利部、黄委、河南河务局、新乡河务局《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和《河南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精神,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全会和省委七届十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要求,围绕可持续发展水利的目标任务,大力推进依法治理,坚持法制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水利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
“十一五”期间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水利事业发展的关键时期。进一步提高沿黄群众的水法律素质和水忧患意识,营造自觉遵守水法规和珍惜水、保护水的良好社会氛围;进一步提高长垣黄河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公务员和水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增强依法决策和依法行政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各级河务部门依法行政、依法治理和依法管理的自觉性,提高运用法律手段进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要进一步学习宣传宪法、国家的基本法律制度以及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理论、方针和政策,努力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宪法意识,培育民主法制观念、爱国主义观念和国家安全统一意识。进一步学习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政策、方针和重大理论,促进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培育民主法制观念、爱国主义观念和国家安全统一意识。
(二)深入学习宣传水法规。要进一步加强对《水法》、《防洪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黄河水量调度条例》、《河南省黄河工程条例》、《河南省黄河河道管理办法》等水利法规的学习、宣传,提高干部职工水法律素质,增强全社会的节水意识,促进用水观念的转变,推进可持续发展水利的顺利发展。
(三)深入学习宣传规范行政行为的法律法规。加强《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增强各单位依法行政的自觉性,树立执政为民理念,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促进严格执法和文明执法。
(四)深入学习宣传规范企业经营管理的法律法规。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教育和法制培训,加强《安全生产法》、《劳动法》、《招标投标法》、《合同法》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诚信守法、依法经营和依法办事的意识。
(五)深入学习宣传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相关法律法规,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坚持水利法制宣传教育和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论述相结合。大力倡导和树立“八荣八耻”,深入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公民法制宣传教育,形成遵守法律、崇尚法律和依法办事的社会风尚。积极促进政(企)务公开、民主评议和民主理财等民主制度建设,构建较为完善的民主执政体系。
(六)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专题活动。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积极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取水许可、加强河道采沙管理等专题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掀起宣传学习水法规的热潮。
(七)充分发挥网络传媒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作用。要不断创新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各种媒体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重要作用,扩大宣传覆盖面。各单位要积极向中国水利报“人·水·法”专版、水利部“水政在线”、黄河网(报)“黄河水政”、河南黄河网等网络媒体传送信息资料,支持、运用这些宣传平台,不断提高法制宣传的质量和水平。
三、对象及其要求
(一)对象
长垣黄河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辖区沿黄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河务部门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公务员、水行政执法人员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是“五五”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
(二)要求
1. 继续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沿黄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水患意识。坚持集中宣传和日常普法相结合,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期间,充分利用标语口号和宣传画等河南河务局评选出的优秀作品,反映现实生活的短剧、快板等形式,或采用在日常生活小用品上印制宣传标语等方式以及无线通讯彩铃,大张旗鼓地宣传水法规,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水法宣传教育活动,扩大宣传面,提高宣传效果,增强沿黄群众的水忧患意识,促进用水观念的转变。
规划实施期间,全局将出动水法宣传车辆不少于100辆次,播出电视讲话5人次,设立水法宣传咨询站20个,悬挂宣传横幅200幅,发表专题文章10篇,张贴各类标语500条,发放传单、宣传材料10万份,出墙报和展板20块,力争受教育人数100万人次以上。
2. 加强各级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管理能力,建立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组织学习有关的法律法规,每两个月组织1次,每年不少于6次,参加学习人员应达100%。可采取单位领导轮流主讲、各成员作典型发言或专题讨论的方式,认真学习《宪法》、《水法》、《行政许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加深对相关法律条文的理解,邀请社会法学专家,每年组织领导干部举办法制讲座不少于1次。
3. 强化水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培训和学习,进一步提高依法办案能力。水政人员参加河南河务局每年组织举办法律知识培训班不少于2期,水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应在16天以上,年度培训率不少于50%,每两年轮训一遍。重点学习《水法》、《防洪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
同时,采取模拟办案、模拟听证、典型案例交流、“以会代训”等多种接近工作实际的培训方式,加大培训学习力度,加深对法规条文的理解。增强水行政执法人员水法规的运用和操作能力,促进执法办案水平不断提高。
按照黄委水政人员培训大纲要求,加强水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促进持证上岗和亮证执法制度的完善和实施,坚持普法与法治实践相结合,认真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逐步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和保障有力的水行政执法体制,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
4. 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教育和培训,提高依法经营能力。采取自学和集中培训的方式,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有关民商法律、法规的学习,企业单位每年举办企业管理人员法律知识培训班不少于3期,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每年培训应在15天以上,年度培训率要达40%,五年轮训两遍。有条件的企业可建立法律事务专职机构或外聘专业法律人员担任法律顾问,建立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考核制度和重大合同法律咨询制度。要认真学习贯彻《全民所有制企业法》,充分保障企业职代会对企业重大事项的民主决策作用。企业管理人员要加强国家新法规的学习培训,适应社会新形势的变化。采取对典型经济合同的案例分析研讨,或对招投标、签订经济合同实务等重要经济环节的专题培训,或外聘法学或经济学家进行法律知识讲座,增强企业的诚信守法和依法经营的意识。
5. 强化机关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机关公务员每年法律知识培训和学习要在12天以上,参加学习人员每年不少于30%。每年采取举办法律知识讲座、答卷等多种方式,组织机关公务员学习《公务员法》、《水法》、《防洪法》、《行政许可法》、《审计法》、《安全生产条例》、《黄河水量调度条例》等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公务员业务素质和依法履职能力。机关各部门根据职责,对所执行的部门法组织专业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和宣传。必要时将组织机关公务员统一举行法律知识考试。
6. 开展普法联络员法制教育培训,加强普法队伍建设。搞好“五五”普法,普法骨干培训是关键。我局挑选1人至2人作为本单位的普法联络员,加强法律专业培训和学习,提高自身法律素质和业务知识,推进本单位各项普法工作的开展。参加河南河务局在2006年至2009年期间,每年组织1期的普法骨干培训班;参加新乡河务局在2007年至2009年每年举办1期的普法骨干培训班。
四、组织领导
长垣河务局“五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指导和实施全局“五五”普法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 领导全局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贯彻落实水利部、黄委会、省政府、河南河务局、新乡河务局依法治理领导小组部署的普法和依法治理的各项工作任务;
2. 负责组织制定全局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
3. 组织召开全局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会议;
4. 负责对局属各部门、局直各机构执行本规划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验收及表彰。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成员由机关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齐抓共管,协同配合,认真贯彻落实。
本规划确定的法制宣传教育各项任务分别由下述部门负责落实: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由局办公室负责;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和公务员普法培训由人劳科负责;水利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考核制度由企业单位自身负责;水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核制度由水政科负责。
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水政科,普法办成员由水政科、局办公室等责任部门组成,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全局法制宣传教育的日常工作;
(2)拟订全局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年度计划、阶段性总结报告和有关文件;
(3)组织落实有关规划、年度计划等各项任务;
(4)组织征订或编制相关普法学习宣传资料;
(5)对局属各部门“五五”普法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总结推广典型经验,促进“五五”普法各项工作的开展。
五、工作步骤和安排
本规划从2006年开始实施,到2010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宣传发动阶段:2006年10月前,制定五年普法规划,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我局制定的五年规划,报新乡河务局普法办备案;同时,要建立普法工作领导机构及其办事机构。
组织实施阶段:2006年11月至2010年。依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突出年度普法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重点,做到部署及时、指导有力、督促到位,确保规划全面贯彻落实。
检查验收阶段:2010年,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对“五五”普法工作进行总结。根据新乡河务局制定的“五五”普法工作验收标准,进行“五五”普法自查并提交自查总结报告,迎接各级的考核验收,对在“五五”普法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部门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六、保障措施
1. 加强领导,抓好落实。建立和健全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明确领导职责,建立普法联络员制度,将“五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纳入本单位的年度目标考核,做到有部署、有检查,保障规划的落实,推动全局“五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2. 落实法制宣传教育经费保障。将“五五”普法工作经费列入本单位的经费预算,专款专用,确保“五五”普法工作的顺利进行。
3.“五五”普法期间,对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领导机构或其办事机构不落实,出现刑事犯罪、重大经济犯罪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部门,实行“一票否决”,取消部门及其主要负责人评选先进的资格。
4. 积极鼓励宣传教育形式的创新。经我局认定为创新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可纳入年终考核,对科室予以适当加分奖励。
(三)纲要
纲要指带远景设想的提纲挈领式的文字计划,具有较强的思想性、政策性和指导性。属于计划性的公文。
纲要的突出特点是时间跨度大,空间布局大。纲要的内容多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文字表述多采取分部分的写法,结构大多由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要点、政策措施等几个大部分组成。
(四)大纲
大纲即政策法规的纲领性要点。也可以指某项计划或者著作、讲稿的内容要点。
例文7-3:
普通话水平测试大纲
(教语用〔2003〕2号 自2004年10月1日起施行)
根据教育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发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制定本大纲。
一、测试的名称、性质、方式
本测试定名为“普通话水平测试”(PUTONGHUA SHUIPING CESHI,缩写为PSC)。
普通话水平测试测查应试人的普通话规范程度、熟练程度,认定其普通话水平等级,属于标准参照性考试。本大纲规定测试的内容、范围、题型及评分系统。
普通话水平测试以口试方式进行。
二、测试内容和范围
普通话水平测试的内容包括普通话语音、词汇和语法。
普通话水平测试的范围是国家测试机构编制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用普通话词语表》《普通话水平测试用普通话与方言词语对照表》《普通话水平测试用普通话与方言常见语法差异对照表》《普通话水平测试用朗读作品》《普通话水平测试用话题》。
三、试卷构成和评分
试卷包括5个组成部分,满分为100分。
(一)读单音节字词(100个音节,不含轻声、儿化音节),限时3.5分钟,共10分。
1. 目的:测查应试人声母、韵母、声调读音的标准程度。
2. 要求:
(1)100个音节中,70%选自《普通话水平测试用普通话词语表》“表一”,30%选自“表二”。
(2)100个音节中,每个声母出现次数一般不少于3次,每个韵母出现次数一般不少于2次,4个声调出现次数大致均衡。
(3)音节的排列要避免同一测试要素连续出现。
3. 评分:
(1)语音错误,每个音节扣0.1分。
(2)语音缺陷,每个音节扣0.05分。
(3)超时1分钟以内,扣0.5分;超时1分钟以上(含1分钟),扣1分。
(二)读多音节词语(100个音节),限时2.5分钟,共20分。
1. 目的:测查应试人声母、韵母、声调和变调、轻声、儿化读音的标准程度。
2. 要求:
(1)词语的70%选自《普通话水平测试用普通话词语表》“表一”,30%选自“表二”。
(2)声母、韵母、声调出现的次数与读单音节字词的要求相同。
(3)上声与上声相连的词语不少于3个,上声与非上声相连的词语不少于4个,轻声不少于3个,儿化不少于4个(应为不同的儿化韵母)。
(4)词语的排列要避免同一测试要素连续出现。
3. 评分:
(1)语音错误,每个音节扣0.2分。
(2)语音缺陷,每个音节扣0.1分。
(3)超时1分钟以内,扣0.5分;超时1分钟以上(含1分钟),扣1分。
(三)选择判断〔注〕,限时3分钟,共10分。
1. 词语判断(10组)
(1)目的:测查应试人掌握普通话词语的规范程度。
(2)要求:根据《普通话水平测试用普通话与方言词语对照表》,列举10组普通话与方言意义相对应但说法不同的词语,由应试人判断并读出普通话的词语。
(3)评分:判断错误,每组扣0.25分。
2. 量词、名词搭配(10组)
(1)目的:测查应试人掌握普通话量词和名词搭配的规范程度。
(2)要求:根据《普通话水平测试用普通话与方言常见语法差异对照表》,列举10个名词和若干量词,由应试人搭配并读出符合普通话规范的10组名量短语。
(3)评分:搭配错误,每组扣0.5分。
3. 语序或表达形式判断(5组)
(1)目的:测查应试人掌握普通话语法的规范程度。
(2)要求:根据《普通话水平测试用普通话与方言常见语法差异对照表》,列举5组普通话和方言意义相对应,但语序或表达习惯不同的短语或短句,由应试人判断并读出符合普通话语法规范的表达形式。
(3)评分:判断错误,每组扣0.5分。
选择判断合计超时1分钟以内,扣0.5分;超时1分钟以上(含1分钟),扣1分。答题时语音错误,每个音节扣0.1分,如判断错误已经扣分,不重复扣分。
(四)朗读短文(1篇,400个音节),限时4分钟,共30分。
1. 目的:测查应试人使用普通话朗读书面作品的水平。在测查声母、韵母、声调读音标准程度的同时,重点测查连读音变、停连、语调以及流畅程度。
2. 要求:
(1)短文从《普通话水平测试用朗读作品》中选取。
(2)评分以朗读作品的前400个音节(不含标点符号和括注的音节)为限。
3. 评分:
(1)每错1个音节,扣0.1分;漏读或增读1个音节,扣0.1分。
(2)声母或韵母的系统性语音缺陷,视程度扣0.5分、1分。
(3)语调偏误,视程度扣0.5分、1分、2分。
(4)停连不当,视程度扣0.5分、1分、2分。
(5)朗读不流畅(包括回读),视程度扣0.5分、1分、2分。
(6)超时扣1分。
(五)命题说话,限时3分钟,共30分。
1. 目的:测查应试人在无文字凭借的情况下说普通话的水平,重点测查语音标准程度、词汇语法规范程度和自然流畅程度。
2. 要求:
(1)说话话题从《普通话水平测试用话题》中选取,由应试人从给定的两个话题中选定1个话题,连续说一段话。
(2)应试人单向说话。如发现应试人有明显背稿、离题、说话难以继续等表现时,主试人应及时提示或引导。
3. 评分:
(1)语音标准程度,共20分。分六档:
一档:语音标准,或极少有失误。扣0分、0.5分、1分。
二档:语音错误在10次以下,有方音但不明显。扣1.5分、2分。
三档:语音错误在10次以下,但方音比较明显;或语音错误在10~15次之间,有方音但不明显。扣3分、4分。
四档:语音错误在10~15次之间,方音比较明显。扣5分、6分。
五档:语音错误超过15次,方音明显。扣7分、8分、9分。
六档:语音错误多,方音重。扣10分、11分、12分。
(2)词汇语法规范程度,共5分。分三档:
一档:词汇、语法规范。扣0分。
二档:词汇、语法偶有不规范的情况。扣0.5分、1分。
三档:词汇、语法屡有不规范的情况。扣2分、3分。
(3)自然流畅程度,共5分。分三档:
一档:语言自然流畅。扣0分。
二档:语言基本流畅,口语化较差,有背稿子的表现。扣0.5分、1分。
三档:语言不连贯,语调生硬。扣2分、3分。
说话不足3分钟,酌情扣分:缺时1分钟以内(含1分钟),扣1分、2分、3分;缺时1分钟以上,扣4分、5分、6分;说话不满30秒(含30秒),本测试项成绩计为0分。
四、应试人普通话水平等级的确定
国家语言文字工作部门发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是确定应试人普通话水平等级的依据。测试机构根据应试人的测试成绩确定其普通话水平等级,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语言文字工作部门颁发相应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普通话水平划分为三个级别,每个级别内划分两个等次。其中:
97分及其以上,为一级甲等;
92分及其以上但不足97分,为一级乙等;
87分及其以上但不足92分,为二级甲等;
80分及其以上但不足87分,为二级乙等;
70分及其以上但不足80分,为三级甲等;
60分及其以上但不足70分,为三级乙等。
〔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语言文字工作部门可以根据测试对象或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免测“选择判断”测试项。如免测此项,“命题说话”测试项的分值由30分调整为40分。评分档次不变,具体分值调整如下:
(1)语音标准程度的分值,由20分调整为25分。
一档:扣0分、1分、2分。
二档:扣3分、4分。
三档:扣5分、6分。
四档:扣7分、8分。
五档:扣9分、10分、11分。
六档:扣12分、13分、14分。
(2)词汇语法规范程度的分值,由5分调整为10分。
一档:扣0分。
二档:扣1分、2分。
三档:扣3分、4分。
(3)自然流畅程度,仍为5分,各档分值不变。
(五)设想
设想也是计划性公文之一,是初步构想的粗线条的非正式计划,具有参考性、理想性及一定的可变性,时间大都在10年以上。比如《海洋化工集团十年(2001~2010年)发展设想》。
(六)工作要点
工作要点亦是计划性公文文种。指以简要的文字内容,反映一个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的工作计划的要点。其特点是突出一个“要”字,即:①事情是主要的,②性质是重要的,③内容是扼要的。比如《中共××省委2007年工作要点》。
例文7-4:
2004年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
国办发〔2004〕42号
2004年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总的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方针,继续紧紧抓住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产安全和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以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非法采供血和单采血浆专项整治,以及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为重点,扎扎实实地推进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一)狠抓重点品种和薄弱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要紧紧抓住粮、肉、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七个品种,切实抓好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批发零售和消费四个环节,抓住假包装、假标识、假商标三种印刷品,注重从源头抓起,严把市场准入关,做到环环相扣,全方位监管。
(二)将监管重点和工作重心下移。对分散于社区、城乡结合部、村镇的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小加工作坊、小食品店、小餐馆,要加大监管力度,做到查源头、查窝点、查销售渠道,查包装来源,重点加强对农村市场的监管,坚决防止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流向农村。
(三)整合监管力量,加大执法力度。积极推进行政执法部门之间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的互联互通,建立食品安全联防机制。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食品安全联合执法行动,发挥执法部门的协同整治作用。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责任追究制。推行跨地区食品安全联合执法,增强执法整治效果。
(四)运用信用惩戒机制,严厉查处食品安全大案要案。建立健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信用档案,把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企业列入“黑名单”,并及时向社会公开,加大其违法经营的成本。严格执行国务院《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切实解决以罚代刑问题。增强食品安全执法力量,加大办案力度,依法严厉查处一批食品安全大案要案,形成强大的威慑力。
(五)加强宣传和社会监督。加强《食品卫生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科学知识的宣传。选择一批优质食品品牌和经营管理比较规范的企业,加大正面宣传力度。对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和违法违规生产经营企业要及时公开曝光。正确引导和把握舆论导向,防止恶意炒作。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鼓励通过电话、网络等多种途径举报和投诉。充分发挥食品商会、行业协会等组织的作用,教育、监督和约束企业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
二、非法采供血液和单采血浆专项整治
(六)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采集血液、原料血浆的犯罪行为,集中整治组织他人卖血(浆)或以各种方式胁迫他人卖血(浆)的“血头”、“血霸”,严肃查处单采血浆站手工采集、跨区域采集、超量频繁采集行为和采集无《供血浆证》者血浆的行为,切实保证人民群众临床用血和血液制品的安全。
(七)加强对血液制品的监管,依法严肃查处血液制品生产单位违法收购原料血浆的行为。加大对非法制造和回收一次性无菌医疗器械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对采供血(浆)所用的一次性医疗器械的采购、使用、回收、处置的管理,切断非法采供血行为和“血头”、“血霸”的工具来源。严肃查处无偿献血中的冒名顶替等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采供血液(浆)机构的管理。建立原料血浆采集、血液制品生产年度审核报告制度,加强对原料血浆的采集、收购和血液制品生产的监管。
(八)抓好对采供血、单采血浆各个环节的日常检查,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环节的检查,把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结合起来,形成长效监管机制。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大力宣传《献血法》、《血液制品管理条例》等规范采供血(浆)行为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增强采供血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自觉守法意识。对非法采供血(浆)行为要鼓励举报、投诉,并予以曝光,形成社会监督氛围。
三、加大保护知识产权力度,创造良好投资环境
(九)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成立由吴仪副总理任组长,公安部、商务部、工商总局、新闻出版总署(版权局)、海关总署、知识产权局、法制办等部门和高法院、高检院组成的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推动加快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建设,建立跨部门的知识产权执法协作机制,搞好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联合督办重大侵犯知识产权案件。
(十)继续组织开展“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召开新闻发布会和研讨会,开展主题征文和知识竞赛,举办知识产权知识讲座,普及知识产权保护常识,提高全民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宣传我国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果,公布侵犯知识产权的典型案例及其查处情况,营造良好的保护知识产权的社会环境。
(十一)与外商投资企业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的沟通机制,定期沟通情况,了解外商投资企业在打击假冒伪劣商品、保护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加以解决,努力改善投资环境。
四、打破地区封锁,促进全国统一市场的形成
(十二)全面清理相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坚决废止妨碍公平竞争、设置行政壁垒、排斥外地产品和服务的各种分割市场的规定。对群众和企业反映比较强烈的建筑工程招投标以及酒类、肉类等商品,开展打破地区封锁的专项斗争。大力发展商品市场和要素市场,积极培育市场中介组织,提高市场组织化程度,促进全国市场的统一开放和有序竞争。
(十三)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各种地区封锁行为,要依法予以查处和纠正。对纵容、包庇地区封锁的,或者阻挠、干预查处地区封锁行为的地方政府,要公开曝光,按有关规定进行查处,并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监察机关要依照行政监察法的规定,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地区封锁行为实施监察。
五、加强法制建设,深入开展社会诚信宣传教育活动
(十四)加强法制调研,及时提出有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废止建议,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秩序方面的法律法规,着力研究解决重罚轻刑、以罚代刑的措施,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
(十五)继续抓好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重点在城市管理、文化市场管理、商品市场管理等领域,继续积极探索和推行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农业、建设、卫生等部门行政执法队伍也要相对集中,并加强执法队伍培训,不断提高执法队伍素质,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执法扰民等问题。
(十六)继续组织各种形式的诚信宣传教育活动和信用知识培训,提高全民的诚信观念,倡导遵纪守法,提高职业道德水平。继续推进信用等级分类管理,开展行业和企业诚信建设试点,建立和完善信用惩戒机制。
六、加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基础建设
(十七)各地区、各部门都要结合各自实际,抓紧制定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方案,研究提出市场经济秩序评价指标和动态预警体系,加强市场经济秩序理论研究和调研工作。
(十八)加强整规队伍和机构建设,完善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专项整治牵头部门与配合部门的工作职责,整合各职能部门的力量。建立和完善各部门间的沟通协调机制和联合督查制、目标责任制、回访制等工作制度。
(七)安排
安排也属于计划性公文文种。指对短时期内的工作所提出的具体计划。比如《关于开展“打拐”专项斗争的安排》。
(八)方案
方案同样属于计划性的公文文种。指对未来要做的某一重要的专门事项,从总体筹划上所做的最佳选择与安排。
值得注意的是:行政公文中的“议案”有时也称为“方案”,需要加以鉴别。详细请参看“行政公文”中的“议案”章节。
方案与安排的区别在:
①内容的不同。安排主要适用于短时期的工作,方案则适用于专门性的某一中心工作或者重要工作。
②着眼点不同。安排是对一个时期的工作计划的具体分解与贯彻,方案面对的则是尚未定局的新问题。比如《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00年5月11日制发)。
例文7-5:
××市房产系统房屋修缮工程招标工作方案
根据市局2005年房产管理工作会议精神,为做好今年房屋修缮工作,市局决定对房屋修缮工程防水卷材、给排水管材进行招标采购。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推进房屋修缮工程管理公开、公正、公平运作的市场化进程;节省工程材料费用,保证工程质量,提高修缮资金的使用效益;解决好房屋使用功能问题,把修缮管理工作落到实处,让广大居民群众满意。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房屋修缮工程材料招标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招标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白文
副组长:吴德仁 范民 黄殿忠
成员单位由市局物业处、财计处、监察处、市房屋修缮工程质量监督站组成。办公室设在物业处,主任任洪生。
同时成立房屋修缮工程防水卷材、给排水管材招标评审小组(评标委员名单附后)。
三、招标原则
公开推荐、公开考察、公开确定入围厂商,公平竞争,公正综合评议确定中标厂商。
四、材料招标范围
1. 材料种类。按照省建设厅、市建委的有关文件精神和我局综合维修的经验和实际效果,屋面卷材选用SBS弹性体改性沥青防水卷材;给水管材选用聚丙烯塑料管材(PPR);室内排水管材选用改性聚氯乙烯管材(UPVC)。
2. 材料用量。经初步测算,本次材料招标屋面防水卷材用量约为55万平方米(涉及面积);给水管材用量约15万延长米(立杠及支管);排水管材用量约12万延长米(立杠及支管)。
3. 材料标准。屋面防水卷材采用GB18242—2000标准,排水管材采用GB/T5836.1—1992和GB/T5836.2—1992标准,给水管材采用GB/T18742.1—2002标准。
五、材料招标的组织实施
(一)推荐阶段
由各区局、公司推荐材料生产厂家或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电话),被推荐的材料厂商的资金信誉、企业资质、设备生产和供货能力应不低于2004年中标的供货厂商,并由被推荐的厂家或供应商提供以下材料:
1. 企业生产经营执照、经营许可、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
2. 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准用证;
3. 企业产品执行标准:国标、行标、企标;
4. 产品质量检验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5. 国家、省、市建设主管部门的推荐使用书(给水管材须有卫生防疫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和检验报告);
6. 委托销售代理证书;
7. 企业生产技术设备、技术力量及生产能力;
8. 企业主要业绩简介;
9. 企业质量体系认证资料;
10. 材料报价;
11.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二)组织考察,确定入围厂家或供应商
各单位推荐材料厂家名单及上报书面材料齐备后,市局组织各有关单位及物业、财计、监察、质监部门对推荐的材料生产厂家或供应商进行考察。考察的重点为产品质量及其保障措施、企业信誉、知名度、生产能力、产品供货能力、产品是否适合修缮工程等。对2004年的中标单位,今年可不再组织考察。考察后,召开参加考察的单位和部门会议,研究确定招标入围生产厂家或供应商5~6家。
(三)组织招标和评标会议,确定中标厂家或供应商
确定入围材料生产企业或供应商后,由市局组织按下列程序进行招标工作:
1. 制定招标文件即标书。招标书包括投标须知、投标材料(标的)、投标材料报价、技术要求、投标程序及费用、投标文件内容、评标原则、废标条件、招标书解释。
2. 向入围厂商发送招标通知,并按时间收集投标单位送达投标资料。招标通知应明确招标文件购买费用500元/份,领取招标文件的,购买费不退;投标保证金在投送投标文件的同时,交纳2000元/厂商。未中标的,保证金返还;中途撤标的,保证金不退;中标的,在签署合同之日起至三个月后予以返还。
3. 向送达投标书的厂商发送评标会议通知,按通知规定的时间组织房屋修缮工程防水材料、给排水管材招标评审小组成员召开开标评标会议,按《2005年房屋修缮工程材料招标评标方法》确定中标单位。防水材料厂商确定3~4家,给排水厂商各3~4家,(附后《2005年房屋修缮工程材料招标评标方法》)。当评标确定的材料供应厂商未能达到以上数量时,招标领导小组可在不低于已确定的中标厂商所具备的各项条件下,选择材料厂商,召开补充评标会议,评审增加中标厂商。
4. 由局物业处、财计处、监察处及区局、公司代表与中标单位进一步协商确定最终双方认可的材料价格、付款方式。
六、中标材料合同与使用管理
(一)采购合同签定
2005年的招标采购的合同统一由各区局、公司,与中标材料生产企业或供应商直接签定采购合同。
1. 接到中标通知后,区局、公司按评标、协商确定的价格,付款方式及厂商在评标会及在协商中确定的各项承诺,联系本单位实际所需,按工程工期、各种材料需用量计划,签定各种材料采购总量合同。合同应明确供货数量、时间范围、材料规格型号、质量标准要求、交货地点、产品标识及交验规则、保质期限、质量保证金、材料质量事故赔偿、付款方式及期限,双方违约责任条款等。支付供货厂商货款时,购货方须经确认供货方按合同约定,完全正确地履行了合同约定的各项条款。为确保工程材料质量,购货方应扣留供货方应付货款的10%,作为材料质量保证金。
2. 根据总合同约定,由房屋修缮工程项目基层公司(房管所)与材料厂商签定具体项目的材料需用量预约单,明确具体数量、进货时间、地点、交验规则、用货(时间、地点、用量)变更和误时、缺量、质量不合格等违约责任条款。
3. 区局、公司要加强中标材料管理,贯彻材料验质验量认证制度,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一是落实栋号项目负责人制度监审验质验量工作,二是落实工程监理制度监审验质工作,三是执行质量监督制度,接受修缮工程监督站验质核定。
合同签署一式三份,双方各留存一份,另一份在工程验收资料中存档备案。
(二)贯彻中标材料验质验量上报认证制度
在合同执行中,区局、公司要严格贯彻落实中标材料验质验量认证制度,做好材料进场认证单工作(以下简称认证单)。一是每次进场的材料由基层公司(房管所)的项目负责人会同项目监理工程师和项目施工单位按需用量预约单,认真验收进场材料数量和表观质量,并按有关标准要求及时做好材料复试工作,认定符合要求后,及时做好三方签字认证工作,认证单存档备查,作为进场材料汇总的质量和数量依据;二是每月上报市修缮工程质量监督站(定额站)进场材料汇总表;三是上报的进场材料汇总表须经市修缮工程质量监督站核定签字后,由市局物业处按中标通知有关货款支付规定支付区局、公司货款。区局、公司按各自的采购总合同约定向材料厂商支付材料款。
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应以最后一次支付材料款之日起计算,一年以后付给材料厂商,如一年中,发现因材料质量即经现场抽取实样进行材料物理指标检验结果不合格的,质量保证金一律没收。在厂商承诺的保质期中,材料质量原因发生的质量事故,按合同约定的相关赔偿条款,由材料厂商按合同履约。不履约的,由区局、公司向其提起法律诉讼,由法院按合同有关条款予以强制执行。
(三)加强中标材料的使用管理
各单位要加强中标防水卷材和给排水管材使用管理,严格按合同及国家、省市有关工程材料控制的要求,验收每次进场的材料,对于中标企业报送的样品进行封样,对于在材料使用过程中发现厂家供货与样品不一致的,使用单位有权予以退货并要求赔偿。材料进货应按照以下程序检验:清点进场数量品种规格、确认材料标识、收取进场材料合格证、按有关《材料标准》对其重量、尺寸、面积、规格、厚度和外观进行检验,并按《材料标准》规定的批量抽取试件到法定的检测部门进行复试,复试报告应有监理工程师核验盖章,复试不合格的,按合同有关违约条款处理。各单位加强检查,严禁使用其他材料或以次充好。材料的使用由市修缮工程质监站负责监督,发现不按要求收验材料的,无合格证和复试报告的,不使用中标材料或以次充好的,要按《房产系统房屋修缮工程质量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市局物业处不定期进行抽查,如发现使用伪劣材料或其他材料,市局将不予结算。
(九)预案
预案即预先制定的应对可能发生或变化了的情况的方案。实际上就是预备方案,与方案的情况基本相同,但适用于方案实施时完全变化了的新情况。
例文7-6:
全国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预案
国办发〔2004〕12号
为及时、有效地预防、控制和扑灭高致病性禽流感,确保养殖业持续发展和人民健康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制定本预案。
一、疫情报告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禽类发病急、传播迅速、死亡率高等异常情况,应及时向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报告。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在接到报告或了解上述情况后,立即派员到现场进行调查核实,怀疑是高致病性禽流感的,应在2个小时以内将情况逐级报到省级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经确认后,应立即上报同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当立即向国务院报告。
二、疫情确认
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按程序认定。
(一)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接到疫情报告后,立即派出2名以上具备相关资格的防疫人员到现场进行临床诊断,提出初步诊断意见;
(二)对怀疑为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的,及时采集病料送省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实验室进行血清学检测(水禽不能采用琼脂扩散试验),诊断结果为阳性的,可确认为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
(三)对疑似病例必须派专人将病料送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的实验室做病毒分离与鉴定,进行最终确诊;
(四)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根据最终确诊结果,确认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并予公布。
三、疫情分级
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分为三级。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一级疫情:
1. 在相邻省份的相邻区域有10个以上县发生疫情;
2. 在1个省有20个以上县发生或者10个以上县连片发生疫情;
3. 在数省内呈多发态势的疫情;
4. 特殊情况需要划为一级疫情的。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二级疫情:
1. 在1个省级行政区域内有2个以上地(市)发生疫情;
2. 在1个省级行政区域内有20个疫点或者5个以上10个以下县连片发生疫情;
3. 在相邻省份的相邻区域有10个以下县发生疫情;
4. 特殊情况需要划为二级疫情的。
(三)在1个地(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疫情的,为三级疫情。
四、应急指挥系统和部门分工
(一)启动应急指挥系统
发生一级疫情时,国务院应急指挥机构启动全国应急预案;发生二级疫情时,省级人民政府应急指挥机构启动省级应急预案;发生三级疫情时,疫情发生地(市)、县人民政府应急指挥机构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指挥机构由本级人民政府主管领导任总指挥,成员由政府有关部门、军队、武警部队及有关单位负责同志组成。指挥机构办公室设在同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二)部门分工
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工作由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1.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制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的处理方案,负责疫情监测、流行病学调查、疫源追踪,对发病动物及同群动物的扑杀进行技术指导,组织实施检疫、消毒、无害化处理和紧急免疫接种。
2. 发展改革、财政、科技、交通运输、卫生、公安、工商行政管理、出入境检验检疫等有关部门以及应急指挥机构成员单位,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做好应急所需的物资储备、应急处理经费落实、防治技术攻关研究、应急物资运输、防止对人的感染、社会治安维护、动物及其产品市场监管、口岸检疫、防疫知识宣传等工作。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应当支持和配合驻地人民政府做好疫情防治的应急工作。
五、控制措施
一旦发现疫情,要按照“早、快、严”的原则坚决扑杀,彻底消毒,严格隔离,强制免疫,坚决防止疫情扩散。
(一)分析疫源
根据流行病学调查结果,分析疫源及其可能扩散、流行的情况。对仍可能存在的传染源,以及在疫情潜伏期和发病期间售出的禽类及其产品、可疑污染物(包括粪便、垫料、饲料)等应立即开展追踪调查。
(二)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
1. 将病禽所在禽场(户)或其他有关屠宰、经营单位划为疫点;散养的,将病禽所在自然村划为疫点;
2. 以疫点为中心,将半径3公里内的区域划为疫区;
3. 将距疫区周边5公里内的区域划为受威胁区。
(三)疫点内应采取的措施
1. 扑杀所有的禽只,并对所有病死禽、被扑杀禽及其禽类产品按国家规定标准进行无害化处理;
2. 对禽类排泄物、被污染饲料、垫料、污水等进行无害化处理;
3. 对被污染的物品、交通工具、用具、禽舍、场地进行严格彻底消毒,并消灭病原。
(四)疫区内应采取的措施
1. 在疫区周围设置警示标志,在出入疫区的交通路口设置动物检疫消毒站,对出入的车辆和有关物品进行消毒。必要时,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可设立临时监督检查站,执行对禽类的监督检查任务;
2. 扑杀疫区内所有禽类;
3. 关闭禽类产品交易市场,禁止易感染活禽进出和易感染禽类产品运出;
4. 对禽类排泄物、被污染饲料、垫料、污水等按国家规定标准进行无害化处理;
5. 对被污染的物品、交通工具、用具、禽舍、场地进行严格彻底消毒,并消灭病原;
6. 根据需要,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决定对疫区实行封锁。
(五)受威胁区应采取的措施
1. 对所有易感染禽类采用国家批准使用的疫苗进行紧急强制免疫接种,并建立完整的免疫档案;
2. 对禽类实行疫情监测,掌握疫情动态。
(六)解除封锁
疫区内所有禽类及其产品按规定处理后,经过21天以上的监测,未出现新的传染源,由动物防疫监督人员审验合格后,由当地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向发布封锁令的人民政府申请解除封锁。
(七)处理记录
各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必须完整详细地记录疫情应急处理过程。
(八)非疫区应采取的措施
要做好防疫的各项工作,完善疫情应急预案,加强疫情监测,防止疫情发生。
上述(三)(四)(五)所列措施必须在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的监督下实施。
六、保障措施
(一)物资保障
建立国家级和省级动物防疫物资储备制度,储备相应足量的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物资。储备物资应存放在交通方便,具备贮运条件,安全的区域。
1. 国家重点储备疫情处理用防护用品、消毒药品、消毒设备、疫苗、诊断试剂、封锁设施和设备等;
2. 省级重点储备疫苗、诊断试剂、消毒药品、消毒设备、防护用品、封锁设施和设备等;
3. 养殖规模较大的地(市)、县也要根据需要做好有关防疫物品的储备。
(二)资金保障
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所需经费要纳入各级财政预算。扑杀病禽及同群禽由国家给予合理补贴,强制免疫费用由国家负担,所需资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按规定的比例分担。
(三)技术保障
1. 国家设立禽流感参考实验室和区域性(省级)禽流感专业实验室,分级负责全国或本区域的禽流感病毒分离与鉴定、诊断技术指导工作及禽流感的检测、诊断工作;
2. 禽流感参考实验室和专业实验室的生物安全条件必须满足三级生物安全水(BSL-3),并经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认定批准。
(四)人员保障
1. 国家和省级分别设立禽流感现场诊断专家组,专家组负责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现场诊断、提出应急控制技术方案建议;
2.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组建突发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防疫应急预备队。应急预备队按照本级指挥部的要求,具体实施疫情应急处理工作。应急预备队由当地畜牧兽医行政管理人员、动物防疫监督人员、有关专家、执业兽医、卫生防疫人员等组成。公安机关、武警部队应依法予以协助执行任务;
3.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禽流感科普知识宣传,依靠广大群众,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实行群防群控,把各项防疫措施落到实处。
二、总结、调查报告、调研报告、经验材料、研究解析、工作研究、规章制度、组织鉴定、大事记的写法
这里所说的总结,包括会议总结和工作总结。会议总结也就是在会议结束时,由主持人或领导机关的负责人就会议的基本情况和主要收获所作的总结性讲话,闭幕词即是这一类性质。这里主要指工作总结。
工作总结是一种事后对一定时期的工作情况加以回顾和分析,找出经验与教训,为今后的工作提供帮助和借鉴的文书。其作用是便于人们了解情况、发现问题,掌握工作规律,探索改进途径。
(一)总结
1. 总结的主要特点
(1)实践性。这是总结的根本属性。实践是总结的基础,总结则是对前一阶段实践的回顾。所以,总结中的材料必须真实、具体;即使要产生出观点和经验,也必须是从自身的实践中抽象出来。
(2)理论性。总结虽然是对实践活动的回顾,但又不能完全成为实践活动的简单堆砌,而应在感性的基础上上升为理性的认识。
(3)自我性。总结写的都是本人或本单位、本部门过去的实践活动,因而常用“我”、“我们”之类的第一人称写法,着眼的也是自我分析,自我评价。
2. 总结的写作技法
(1)一份总结,通常都是由标题、正文、落款三部分所组成:
标题。标题可以有3种:一种是同计划的标题一样,由制文单位加时限加内容加文种组成,如例文7-7;还一种只有内容加文种,如例文7-8;另一种是新闻式标题,即在标题中点明总结的内容要点。
正文包括前言、主体和结语三部分。
前言是说明撰写的目的,或者概述总结的内容,使人对总体基本情况有所了解。
主体可以大致地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是成绩和经验。要求用翔实的材料,最好有数字,有实例,并指明取得成绩的做法和体会,从中找出规律性的东西。第二部分是问题和教训。要实事求是地找出失误和不足,并分析产生的原因,指出应吸取的教训。也可以先集中摆成绩和问题,然后集中谈经验和教训。无论哪种写法,都必须做到有材料、有观点、有情况、有分析;而且得材料具体,情况客观,观点正确,分析清楚。正文一般篇幅较长,为使其层次分明,常常使用序码或者小标题。结构上既可采用横式结构,也可采用纵式结构。
结语大都进一步明确有待解决的问题和今后努力的方向,要简短。有时也可以略去不写。
总结的落款和计划完全一样。
(2)平时要积极参加实践活动,熟悉实践的全部过程,并在实践中不断地积累和选择好写总结的材料。
(3)写作中要注意保持好观点与材料的一致,并在叙述的过程中适当地穿插议论,以叙述为基础,以议论作升华。
(4)在实事求是的基础上总结出带规律性的东西来。
3. 拟写总结时的注意事项
撰写总结时,必须注意以下几点:
(1)要充分占有材料,全面掌握情况。
(2)要实事求是反映情况,如果虚假,总结也就失去了意义。
(3)要正确选择实例。总结最好用实例来说话,但实例又要具备典型性,避免以偏概全。
(4)要找出规律性的东西。不能一味罗列材料,而应深入分析,探求规律,以备指导今后的工作。
4. 总结的种类
(1)在大的类别上,总结可分为会议总结和工作总结两大类。
(2)按内容分,有生活总结、工作总结、学习总结、生产总结、思想总结、教学总结、科研总结等。
(3)按范围分,有地区总结、行业总结、单位总结、部门总结等。
(4)按时间分,则有月份总结、季度总结、年份总结、阶段总结等。
(5)生活实际中,工作总结一般都是按照总结的性质和内容,把总结分为两大类:一是综合性总结,即在一定时期内对所有情况进行全面的总结。另一种是专题性总结,即对某个时期某一方面的工作进行专门总结。
例文7-7(综合性工作总结):
××镇二○○六年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总结
二○○六年,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我镇党委坚持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提出的乡镇党委建设“六个好”和村级组织建设“五个好”的要求,紧紧围绕“实施五大措施,促进农民增收”,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加快农村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维护农村稳定,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采取多项措施,以改革精神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进行新探索、总结新经验,全面、深入、扎实、持久地推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着力做好了下述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自身建设,建立学习型、民主型、务实型领导班子。
1. 加强学习,努力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为拓宽知识面,努力适应时代发展的新要求,我们坚持领导干部双休日培训工程。在学习内容上,主要是学习党的十六大精神、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今年新增加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同时,努力学习法律、历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现代科学技术等方面的知识,每次集中学习后都要撰写一篇两千字以上的学习心得。
2. 严明党的纪律,自觉维护党的权威。为严格遵守党的纪律、执行党的决议,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我们在重大原则问题上自觉做到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对省委、市委、县委安排部署的工作高度负责,确保上级党委的决策得到及时有效地贯彻执行。
3. 健全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增强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我们按照“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初步建立或完善了一系列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工作机制,以及实行“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决策制度。
二、以保持先进性为核心,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
1. 进一步加大发展党员工作的力度,严把“入口关”。我们坚持开展好党员“一对一”联系进步分子的活动,壮大积极分子队伍。全面推行发展党员公示制和票决制。把发展党员重点放在文化程度初中以上、年龄35岁以下的青年中,合理把握结构关。进一步强化“推优”工作,把推优工作的重点放在农村、企业、教学一线中的初中以上、35岁以下的青年和妇女中。
2. 加强党员教育和管理。我们把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作为重点,抓好各个环节的工作,努力在提高党员素质和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上下好功夫。通过在全镇范围开展“三会一课”和“民主评议”等活动,建立起党员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提高的有效机制,较好地激发了党员队伍的活力,调动起农村党员参与农村事务管理的积极性。同时,进一步加强了党员电化教育工作,根据农民党员的需求,及时把种养殖方面的电教片免费送到农民手中。全年共组织开展电化教育8期,参加培训的党员干部人数达400多人次,不但我镇获得了省党员电教科技“示范镇”光荣称号。××村还被评为省党员电教科技“示范村”。
3. 进一步加大农村党员教育培训工作。镇党委每年都出资对农民党员进行种养培训。在抓好农村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培训的同时,着重抓好实用技术培训。围绕我镇主导的桑蚕、瘦肉型猪、肉兔、肉牛、木薯等产业,采取走出去学与请进来教相结合的办法,把培训教室搬到示范基地和田间地头,以增强培训的吸引力和实效性,力争通过培训,使每个党员都熟练掌握1~2门致富技术。据统计,2006年中,共举办桑园管理、养蚕技术培训班38期、参加培训人员2000人次;开办经济作物种植、水果栽培培训班60期,参加培训人员10000人次;农民工培训班15期,参加培训人员10000人次。
4. 努力抓好党报、党刊征订及党费收缴工作。根据中央减轻农民负担的精神,我镇减少了党报、党刊征订种类,今年共征订《人民日报》×××份,《××日报》×××份。同时,党委高度重视党费收缴工作,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和标准,按时完成党费收缴,全年共收取上交党费××××元。此外,镇班子还在“七·一”前组织了对镇里60多位老党员进行慰问等活动。
三、以壮大村集体经济为突破口,建设农村物质文明。
1. 进一步拓宽发展思路,壮大集体经济收入。我们采取多种所有制形式和灵活多样的经营方式,以调整农村经济结构,推进农村产业化进程为突破口,立足本地优势,理清思路,选准路子,努力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今年,我镇抓住福建百事达15万吨变性淀粉投产的契机,发动农户种植木薯共2500亩;扩大传统种桑养蚕规模,现在全镇已有桑田面积××××亩。
2. 建立健全农业产业化服务组织。通过建立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或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组织,扶持各类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强化对集体资产、土地和房屋的管理、使用;积极探索村级经济的多种形式,加快发展二、三产业。把市场需求和当地优势结合起来,用政策和市场信息引导农民自主调整经济结构,切切实实帮助农民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实际困难,做好一家一户干不了、干不好的事,为农民发展经济创造条件。
3. 立足服务,实现农民共同富裕目标。根据县委“三培一带”精神,积极培养“党员科技示范户”;发展经济能人、种养大户成为党员,发挥示范作用。每年有计划地在各村积极扶植培养一批“党员科技示范户”,使他们在带头致富方面率先垂范,给群众做出样子、趟出路子,发挥作用,带领广大农民发家致富。
4. 帮助找准选好致富路子和项目。镇党委发动各村党支部,针对农民党员所从事的行业情况和本人的经营、技术等特长,逐个进行认真分析,与他们共同探讨研究致富办法,帮助其找准一条切实可行的致富路子或经济发展项目,大力发展特色种植、养殖业等开发农业项目和家庭工业、服务行业等二、三产业,使广大农民特别是绝大部分年轻人在种养殖以及农用车驾驶、修理、电焊等方面学有所长。
5. 大力帮助解决在致富过程中遇到的具体困难。我们积极协调金融部门给予农民生产经营资金支持,切实落实好信贷政策。建立科技服务网络,开展科技指导服务,帮助解决技术、信息、市场等方面遇到的难题,组织专门力量千万百计为他们提供产前、产中、产后各种配套服务。
6. 从抓服务入手,为农民增收创造条件。我们建立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实行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为分散的农户提供准确的市场信息和营销服务。组织党员带头学习市场营销知识,培养具有推销、直销能力的农民经销商。加强社会中介服务体系建设,从试办各种集体、个体性质的专业服务组织入手,初步培养了一批农民经纪人。
7. 从抓减负入手,间接实现农民的增收。镇里采取各种措施,千方百计减轻农民负担,坚决制止乱集资、乱收费、乱摊派以及各种名目的社会负担。
四、积极完善包村联系工作制度。
镇党委、政府坚持把加强包村工作作为促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紧抓好,继续完善“三级联创”帮扶制度。现在全镇8个村均实行县直包村,市、区有关部门挂点联系的方式实现“三级联创”,其中××村今年还作为团省委扶贫联系挂点村,计划帮扶联系5年。各驻村单位也都认真履行包村职责,积极为驻村各项事业的发展出谋划策,设法提供技术、信息、人力及资金的支持。二○○六年,各驻村联系单位共投入500人次帮助所驻村完成各项中心工作,应对扑救山火等突发事件;投入××万元资金,用于各村产业结构调整以及修路、架桥、兴修水利、改善村级办公条件等基础设施建设,有力地促进了农村各项事业的发展。
五、积极实施“民心工程”,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
镇党委认真贯彻执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把为民办好事、实事作为加强党群关系、改进工作作风的大事来抓,积极帮助群众排忧解难。二○○六年,镇党委政府先后投入50万元,发动群众修筑××村××至××村屯级道路、××至××村屯级道路;筹备××小康示范村建设,××村委会新办公楼修建,××村委办公楼续楼工程;二○○六年虽然遇到了50年难遇的大旱,镇党委、政府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紧急调集了人力、物力抗旱救灾,确保了大灾之年不减产。
六、存在的问题
尽管我镇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
1. 村级集体经济基础薄弱,缺乏发展经济的有效措施。
2. 个别村级班子年龄结构偏大,后备力量跟不上。
3. 流动党员缺乏有效的管理措施,党员队伍年龄结构偏高,年轻及充分发挥致富作用的党员比例偏少。
4. 部分村委办公基础条件不够完善,设施简陋。村屯级道路狭窄,农户生活条件差。但镇党委资金短缺有心无力。
这些问题的存在,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逐步改进加强;同时也期盼上级及各扶持单位的大力批评和帮助,使我镇能更深入地开展好“三级联创”活动,确保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永远充满生机。
××××年×月×日
例文7-8(专题性工作总结):
安全工作总结
2006年,我校在市综治办的领导下,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加强教育、群防群治的原则,通过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通过齐抓共管,营造全校教职员工关心和支持学校安全工作的局面,切实保障了师生安全和财产不受损失,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一、领导重视 措施有力
为进一步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切实加强对安全教育工作的领导,学校把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学校校长×××直接抓,分管副校长×××具体抓,学校办公室、政教处、保卫科具体分工负责组织实施。
二、制度保证 措施到位
1. 建立安全保卫工作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由学校党总支书记、校长负责,将安全保卫工作列入各有关处室的目标考核内容,严格考核,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明确规定对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及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2. 签订责任书。学校与处室和班主任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各自的职责。学校还与学生家长签订了安全责任书,明确了家长应做的工作和应负的责任。年终评优时,将安全教育工作作为对教职员工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平时坚决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
3. 建立、完善学校安全保卫工作规章制度。学校建立了安全保卫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根据安全保卫工作形势的发展,不断完善充实。初步形成了定期检查和日常防范相结合的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学生管理、门卫值班、巡逻值班、防火防灾、食品卫生管理、防火安全管理、体育器材检查、健康体检等规章制度。严禁私自组织学生集体服用药品和保健品,严禁学生参加商业性庆典活动,严禁组织学生从事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危险性工作,严禁教师个人利用假期(日)私自带学生外出,在校外开展的社会实践活动则坚持就近、徒步原则。强调对涉及学校安全保卫的各项工作,都要做到有章可循,违章必究,不留盲点,不出漏洞。
4. 建立学校安全意外事故处置预案制度。学校建立事故处置领导小组,制定了意外事故处置预案制度。
三、齐抓共管 群防群治
学校安全教育工作是一项社会性的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学校、家庭的密切配合。我们积极与市公安、卫生、综合治理等部门通力合作,做好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学校组织开展一系列道德、法制教育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教育效果。
四、加强教育,培养自护自救能力
要确保安全,根本在于提高安全意识、自我防范和自护自救能力,抓好安全教育,是学校安全工作的基础。我们以安全教育周为重点,经常性地对学生开展安全教育,特别是抓好交通、大型活动等方面的安全教育。
1. 认真做好安全教育周工作。学校安全教育周以“校园安全”为主题,在安全教育周期间,学校组织学习安全教育工作文件,对校内易发事故类型、重点部位保护、工作薄弱环节、各类人员安全意识与安全技能等方面,开展深入全面的大检查,消除隐患,有针对地扎实地开展教育和防范工作。
2. 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利用班会、团队活动、活动课、人防课、学科渗透等途径,通过讲解、演示和训练,对学生开展安全预防教育,使学生接受比较系统的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触电、防食物中毒、防病、防体育运动伤害、防火、防盗、防震、防骗、防煤气中毒等安全知识和技能教育。还利用学校广播、黑板报、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等宣传工具及举行主题班会、讲座、安全征文与知识竞赛等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安全教育。学校积极推行一周安全提醒,学校利用周前会议和周一升旗活动时间,小结上周安全工作,强调安全事项。通过《加强节假日对子女监护》的公开信,唤起或增强家长的安全意识,力求综合提高广大学生的安全意识、安全防范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
3. 提倡走读学生步行上学,对学生骑车上学的情况进行清查,严禁学生骑“三无”(无刹车、无铃、无牌照)自行车上学。
五、加强检查,及时整改
我们不断开展了对安全的常规检查。每学期开学以后,学校都把安全教育工作作为重点检查内容之一。汛前,学校对校舍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同时,积极配合市卫生局对学校食堂、饮水卫生进行检查。冬季,学校则对电线和家属区进行防火安全检查。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步的打算
我们在安全保卫方面确实做了一些工作,安全保卫工作得到加强,但是安全保卫工作的难度越来越大,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形势仍然比较严峻。
1. 社会育人环境存在不利于师生安全的因素。近几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通过有关职能部门的集中综合整治,学校周边环境有明显的好转。但是,社会上的不安定因素和不良文化对师生安全的影响还比较大,试图干扰学校及学生的社会恶势力和人员还存在,社会上的黄、赌、毒、非法出版的图书、音像及网吧和游戏室对学生的影响还非常大,学校周边的饮食摊和食品店还存在食品安全隐患。
2. 学校安全工作的难度不断增大。学生中独生子女越来越多,独生子女在家庭中往往受保护较多,而缺乏生活经验。学生作为社会的弱势群体,多数自我保护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也较低,大大增加了学校安全工作的难度。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重视安全保卫工作,及时解决安全保卫工作中发现的新问题,不断提高我校安全保卫工作水平。
××市第一中学
二○○七年一月十五日
5. 文种比较与鉴别
总结与计划既有区别,又有联系。
(1)它们的联系:一是既相互制约,又相互依赖—计划制约着总结的内容;总结又不能完全脱离计划。二是彼此相互促进—计划直接影响着总结,总结又直接关联着下一次的计划,计划与总结实际上构成了同一工作的两个方面,如此不断地“计划—实践—总结—再计划—再实践—再总结”,工作的水平与成效也就能得以不断地提高。
(2)它们的区别:计划产生在工作开始之前,总结则产生于工作结束之后;计划解决的是“要做什么”、“打算做到什么程度”的问题,总结则解决“做了什么”、“如何做的”、“取得了什么成效”等问题;计划只写打算,总结还要写做法和由此而产生的体会。
(二)调查报告
调查报告的实际全称应该是调查研究报告。是就某一情况、某一事项、某一问题,在进行深入细致地调查研究后,所形成的书面材料。其目的是为领导部门提供决策依据,为科研或教学部门提供研究资料或社会信息。可见它的功用第一是调查,第二是研究,第三才是报告。
1. 调查报告的主要特点
(1)真实性。调查报告要以事实为根据,时间、地点、背景、过程、原因、结果都必须真实。
(2)客观性。调查报告只能忠于事实,客观地反映事实,不能随意引申。
(3)针对性。调查报告应有针对性地解剖、调研一些实践中的具体问题,回答、解决“面”上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4)时效性。调查报告为的是解决现实生活或工作中的某一问题,所以必须讲究时效性,贵在及时,贵在快捷,别打马后炮。
2. 调查报告的写作技法
(1)调查报告除标题外,一般分为导语、主体、结语三个部分。
导语也称“前言”、“前述”或者“前提”。要对调查的单位、地点、方式、目的、意义、范围、内容以及为此所做的准备等,做出一个简要的说明。
主体也称“正文”。用于集中表述调查对象的具体情况,并进行恰当的分析,以揭示出规律性的东西来。
搭建主体的结构一般有三种方法:
——纵式结构。即按照事物发生、发展的先后顺序来安排材料,叙述事物,阐明观点。
——横式结构。即根据内容的特点和事物的不同性质来归类,并列地从几个方面来组织材料,逐一叙述,最后从总的方面集中说明一个思想。
——混合结构。兼有上述两者的特点,呈纵横交错式排列。有的以纵式为主,横式为辅;有的则以横式为主,纵式为辅。
结语也称结论,是调查报告的结尾部分。常用五种写法:
一是总结性结尾。总结全文主要观点,深化读者印象。
二是启发性结尾。读后给人以启迪。
三是指导性结尾。归纳主题,指明方向。
四是号召性结尾。展示未来前景美好,号召大家都来朝着这一美好的目标努力奋斗。
五是建议性结尾。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或意见。
(2)要深入研究,广泛占有材料,有了材料才能便于取舍。
(3)要分析研究,从零乱琐碎中找出规律性的东西来。
(4)要有叙述又有议论,观点和材料相统一。
3. 拟写调查报告的注意事项
具体撰写调查报告时,应该掌握好如下几点:
(1)深入调查,充分占有材料。具体方法可以采用实地观察、开调查会、蹲点、典型解剖及统计核算等。要广搜、博采、勤记,对第一手材料、间接材料、现实材料、历史材料、“面”上的材料、“点”上的材料、正面材料、反面材料等,都应尽可能详细占有。
(2)认真分析,找出规律。对所占有的材料进行科学分析和综合研究,去伪存真,由表及里,以便抓住本质,揭示规律。
(3)用恰当的材料,来突出主要观点。努力实现材料与主要观点的有机统一。具体方法可以采取:①用一个典型材料来说明一个观点;②用一组材料来说明一个观点;③用对比材料来说明一个观点;④用统计数字来说明观点。
4. 调查报告的分类
调查报告从内容和程度上,可以大致分为:
(1)典型经验的调查报告。着重总结个别单位具有普遍意义的典型经验。
(2)反映情况的调查报告。主要是对社会上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教育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调查,为领导机关制定某项方针、政策提供资料和依据。
(3)揭露问题的调查报告。通过揭露问题,分析原因,说明危害,以引起社会或者有关部门、方面的注意,达到解决问题的目的。
(4)科学研究性调查报告。是就某一种科学研究方面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以得出符合客观规律的结论。
例文7-9:
短命小尾寒羊基地寒了谁的心
一场引进小尾寒羊的热潮把尹士柏从一个百万富翁变成了破产者。
2003年5月,新疆喀什地区莎车县恰热克镇兴建了一个养殖基地,挂牌为“中国外运对口扶贫恰热克镇小尾寒羊良种繁育基地”。但当记者近日到此采访时,基地内已没有一只羊。
如今支持此项目的领导另有重用了,养羊人破产了,政府投资数十万元无法收回。当初各方本是善意初衷,为何落得如此令人遗憾的一个结果呢?
小尾寒羊热潮中诞生的基地
2003年,一股引进小尾寒羊的热潮席卷喀什地区。恰热克镇党委书记王惠敏找上门来,劝说莎车县私营农场主尹仕柏与镇上联手建立一个小尾寒羊良种繁育基地,并计划把这个基地打造成喀什地区的样板工程。
据王慧敏介绍,当时莎车县正好有中国外运集团捐助的100万元扶贫资金,他利用这个项目良好的前景和尹仕柏的经济实力争取到了40万元资金。
“我给了他很多支持。”王慧敏说,镇上还给尹仕柏批了200亩地种植饲草,通过行政命令种植青贮玉米,解决饲草问题。镇政府还发动全镇127个村组,筹集木料,并派民兵帮尹士柏盖棚圈,政府出资给羊场通电,派人平整土地。
在修青贮窖时,有几位工人被砸伤,没人愿意下窖施工,王慧敏亲自下窖指挥施工。
2003年6月,从山东引进的780只小尾寒羊陆续运抵基地,一个在莎车乃至喀什地区最大的良种羊繁育基地诞生了。
小尾寒羊工程隐患重重
近千只纯种小尾寒羊,集约化饲养模式,一年可提供2000只扶贫羊,每年可辐射带动周边600户农民,这个扶贫项目的良好前景得到了上级领导的赞赏。
基地成了喀什地区的扶贫样板工程,地区领导曾3次来基地考察;兄弟县市也慕名前来基地参观取经;县有关部门联合制作了基地的录像片,并制成光碟上报自治区。
按照羊场防疫制度,不允许外人进入,但面对络绎不绝的参观者,尹士柏只得陪笑迎接。
尹仕柏说,当时羊群曾多次大面积发生疫情,这事除镇上领导和基地的工作人员外,对外封锁得很严。
据恰热克镇兽医站一位负责人回忆,羊群刚进基地就大面积发病,尽管采取了输液等急救措施,仍有几十只羊死了。
尹仕柏说,有一段时间,羊的价格很好,已经和买家谈好了价格,但被王慧敏阻止:“羊卖光了,参观什么。”
曾经有一次,王慧敏看到饲料间是水泥地,认为影响了羊场的形象,要求换上地板砖。然而,买来的地板砖还没铺,羊场已经到了破产的边缘。
尹仕柏认为,羊场出现这样的问题,和引种有关。他的说法是,当初去山东引种的是王慧敏,同行的人对羊的品质、价格、是否防疫都不知道。
莎车县畜牧局负责人证实,这批羊的免疫证书是伪造的,羊群大面积发生疫情,除了不适应气候环境,饲养管理技术跟不上外,引种质量上确实存在一定问题。
一个事实是,基地共生产羊羔1140只,成活140只,成活率只有12%。
尽管如此,2003年年底,尹士柏还是被恰热克镇评为畜牧工作先进个人,被县政府评为先进模范,并奖励现金1.5万元。
谁该为亏损负责
2004年4月,王慧敏调任麦盖提县副县长。2004年11月1日,镇党委副书记王国栋宣布:经镇党委研究决定,因尹仕柏无力经营,收回小尾寒羊基地。
尹仕柏认为,按合同约定,2005年4月1日承包合同才到期,除了羊群,其他都是他个人投资的,凭什么把他赶出来。此后,他开始逐级找领导反映情况。
王国栋告诉记者,尹仕柏养羊已经入不敷出,无力偿还镇政府担保的58万元贷款。如继续经营则会赔得更多,镇政府再不能这样无条件扶持一个亏损的羊场了,这是提前终止合同的主要原因。
在尹士柏反映情况期间,镇政府以管理不善、造成重大亏损为由,将他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偿还105万元的债务。
2006年6月,莎车县法院缺席审判,解除合同,判决尹仕柏偿还镇政府73万元。
尹仕柏认为,亏损不是他一个人的原因,基地的合法经营者表面上是他,但他没有经营自主权,所有贷款都是由镇上的领导支配,镇里派了两个干部监督管理基地,他只是个劳动者,只能养羊,不能卖羊,即使出了问题,镇政府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现已调任岳普湖县县委常委的王慧敏告诉记者,当初各县建起的小尾寒羊基地大多数已经亏损破产。
莎车县畜牧局一位负责人说,当初项目上马,对小尾寒羊的饲养管理估计不足,事实证明,农户小规模养殖还可以,但不适合集约化饲养。
尹仕柏出示了一份评估报告显示,基地棚圈评估总价值91万元,他说,在镇政府收回的300亩土地中,有近100亩是他承包别人的,他有398万元财产被政府侵占。
恰热克镇党委书记张玉宝承认,在基地经营过程中,双方都有责任,基地的固定资产都是尹仕柏的,双方可以对账,共同协商这个问题。
但截至记者发稿,镇政府并没有通知尹仕柏对账。
(据2006年11月26日中国青年报第1版)
5. 文种比较与鉴别
调查报告和总结有联系又有区别。
(1)它们的共同处为:①都是反映和检查社会实践的结果;②都阐述事物发生、发展的过程,总结带普遍性的经验,回答现实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以指导当前的工作;③都通过对具体材料的分析和介绍,找出规律性的东西,提出经验办法;④都以叙述、说明、议论为主要表述方式。
(2)它们的区别在于:①反映的对象和范围不同。总结仅限于本地区、本单位或者个人前一阶段的实践、经验和教训;调查报告则既可写内部本地区、本部门,也可写外地区、外部门。②写作目的不同。总结的目的在回顾过去,总结经验和教训;调查报告则是从全局出发,以“点”上的经验,来推动“面”上的工作。③写作的角度不同。总结是反映本地区、本单位、本人的情况,自我分析,自我评价;调查报告则是由上级机关有目的地调查研究,以第三者的立场来做分析、评价。④写作手法不同。⑤总结对情况、过程用概括的方法来表达,有较多的分析;调查报告则以陈述事实为主,引用具体材料较多。
另外,有些市场调查也写成“市场调查报告”,与本节所说的“调查报告”不完全相同。请与后面“财经文书”中的“市场调查报告”章节互参。一般来说,事务性的调查报告更侧重于观点的剖析和逻辑推理;而市场调查报告则更偏向于用数字说话和分析趋势走向。
(三)调研报告
调查报告与调研报告也不完全相同。
调研报告即调查研究后所写出的报告。它与调查报告的区别在于:一是写作的对象不同。调查报告针对的是典型事件或者重要问题进行采访调查后所写出的报道文章;调研报告则不拘题材,只要写作者认为有价值和意义,事无大小,都可以着笔。二是内容的深度有别。调查报告必须忠实于原发事件或者问题,是用文字进行的第二次显露;调研报告则在写清原发事件或问题的基础上,还需要作进一步的研究,开掘出新的见解来才行。
例文7-10:
正确处理劳资纠纷的建议与对策
处理好劳资纠纷,对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促进经济健康发展显得至关重要。本文就当前劳资纠纷的主要特点、表现形式、产生原因和建议对策作一粗浅分析探讨。
一、当前劳资纠纷的主要特点和表现形式
由于我市非公有制企业“多、小、散、杂”的特点,一些中小企业、特别是家庭作坊式企业,管理水平参差不齐,用工制度不规范,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引发的劳资纠纷仍不容忽视。当前我市劳资纠纷的主要特点和表现形式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主要特点
1. 劳资纠纷案件总量居高不下。随着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的法律意识逐步提高,劳动争议处理机制和网络不断健全,劳动争议呈显性化,使近几年来我市劳资纠纷数量明显上升。
2. 非公有制企业劳资纠纷数量占绝大多数,且多以用人单位败诉为主。从劳动争议发生的用人单位类型看,自1993年国务院颁布实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以来,国有企业劳动争议案件所占比例直线下降,非公有制企业案件明显上升。主要是私营、三资、乡镇企业和个体户侵害职工合法权益引发劳资纠纷。
3. 集体劳动争议上升幅度较大,主要集中在建筑施工单位和非公有制企业。集体争议呈现突发性强、人数增多、处理难度大的特点。
4. 劳动争议案件发生量地域差异大,且更加集中。大量的劳动争议案件集中在沿海县(市、区),山区县劳动争议数量较少。
5. 无证无照的家庭作坊与劳动者之间发生的劳资纠纷增多且处理难度大。我市目前尚存在着大量无证无照的家庭作坊,雇工人数少的几人,多则100多人,劳动用工极为混乱,是劳动争议产生和激化矛盾的源头之一。
6. 因追索劳动报酬、保险福利、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等经济利益争议居主导地位。劳动关系双方对经济利益的重视程度高于对权利的重视程度,由于劳动者处于劳动关系的弱者地位,个人很难为权利与用人单位抗衡,因此多从经济利益方面找回损失,而用人单位对违约出走的劳动者,也大多以经济赔偿为由提出申诉。
(二)表现形式
1. 因用人单位拖欠、克扣、截留劳动者工资,压低计件工价引发劳动争议。一些用人单位未依法按月以货币的形式发放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每月只预借生活费甚至只发给餐菜票代生活费;有的用人单位接到生产订单后未公布计价单价就立即安排生产,在完成订单生产任务后也不公布计价单价,而在年终结算工资时压低计件工资;有的用人单位在春节期间截留一个月工资待春节过后劳动者回来工作才发放,以维持企业的正常生产;部分建筑企业因工程款不到位拖欠农民工工资或劳动用工不规范,工程劳务层层转包分包,导致班组长侵吞工人工资后携款外逃,引发劳动者集体上访,造成恶劣影响;有的用人单位生产经营不景气,亏损严重,时常拖欠职工工资,个别企业主则采取携款逃匿的做法逃避支付职工工资。
2. 因履行劳动合同而引发大量的劳动争议。《劳动法》颁布实施后建立了以签订劳动合同为主的新型劳动用工制度。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履行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无故辞退职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擅自“跳槽”不支付违约金等情况屡有发生。
3. 因工伤事故或职业病的医疗、理赔而发生的争议案件也是目前劳动争议的焦点之一。企业不重视安全生产,劳动条件恶劣,缺乏必要劳动保护设施,直接导致了职工工伤事故时有发生。死者亲属或伤者为补偿问题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
4. 企业超时加班加点不按规定发放加班工资。劳动密集型企业中职工超时加班加点现象较多,有的每天加班少则2~3小时,多则6~7小时,一些企业一个月只让工人休息1~2天。不少企业没有按《劳动法》规定的标准支付加班工资。很多企业加班,事先没有征求工会和工人的意见,带有强制性要求,如不愿意加班就罚款、扣发工资和奖金,有的甚至按旷工处理,导致矛盾激化。
5. 企业不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目前很多企业不按规定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少报、瞒报、漏报或逃避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法定义务。有的企业从工人工资中扣取本应由企业承担的保费。部分企业则是经营困难的局面长期没有改观,无力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劳资纠纷产生的原因及对社会稳定的影响
引发纠纷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部分非公有制企业片面追逐利润,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导致劳资纠纷乃至劳资冲突的发生。有的企业主以尽可能少的劳动力成本,驱动劳动者尽可能多地创造剩余价值,以获取丰厚利润,甚至减少劳动者正常的社会保障支出,不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设施,恶意拖欠克扣工人工资,任意延长劳动时间,尽量节省企业支出。
(二)劳动者的弱势地位是其合法权益受侵害的主要原因。一是劳资双方的社会地位不同。广大的农民工和外来工,文化层次较低,社会地位不高,是社会的弱势群体,对社会政策制定的影响力很小。二是劳资双方在企业中的地位不同。非公有制企业拥有生产资料所有权和企业经营管理权,虽然一些企业建立了党支部、工会、职工代表大会等组织,但对企业的经营管理影响甚小。目前仍有相当数量的中小非公有制企业尚未建立工会、党支部等组织,企业内尚未建立完善的劳资关系调整机制。此外,大部分非公有制企业实行家族制管理,许多重要岗位由企业主的亲友担任,一般劳动者在企业中处于弱势地位。
(三)劳动关系双方法律意识淡薄引发劳动争议。一方面,有的用人单位忽视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一些违反国家劳动法律、法规、政策的管理制度,并付诸实施;有的用人单位在订立劳动合同时条款显失公平,导致劳动争议的发生。另一方面,一些劳动者守法意识差,不认真履行合同,擅自离职违约“跳槽”。有的外来员工缺乏长期就业的准备,抱着临时就业和流动就业的思想,劳动纪律观念差,在其权益受侵犯时,不能有效地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个别人甚至采取过激的行为,引发治安刑事案件。
(四)企业内部劳动纠纷处理的调解机制不完善。由于企业内部的协商调解机制未建立完善起来,劳动纠纷处理和沟通渠道较为不畅。而有些企业内部虽然成立了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但由于企业职工对该组织不了解不信任、企业领导不重视、调解员素质不高等原因,企业调委会作用没能得到发挥,劳资纠纷不能在萌芽状态得到化解。
劳资纠纷如果得不到及时预防和有效处理,将对企业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因拖欠外来务工人员、农民工工资而引发各类刑事案件。从发案环节看,该类犯罪集中发生在建筑、装修、工艺、针织等劳动力密集、管理制度相对落后的私营企业、个体经营户或承包单位;从案件类型看,主要是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等严重暴力犯罪;从作案形式看,犯罪一般是在追讨未果的情况下,引发纷争,冲动之下实施的犯罪行为,具有突发性。其他如怠工罢工、毁坏劳动设备等行为,也影响了企业的正常生产,如涉及范围较大则会影响当地经济的发展和投资环境。对企业主进行人身攻击、群体性暴力事件、游行示威、阻碍公共交通等行为,都会引起一定范围的社会恐慌或社会波动。如果处理不好,不仅影响正常的生活生产秩序,甚至在一定程度上破坏社会秩序,从而直接影响社会的稳定,影响经济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三、建议与对策
正确处理好劳资纠纷,不仅关系到社会的稳定,而且对于经济持续健康稳定地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政法机关和劳动监督维权部门必须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发挥职能作用,正确处理好因劳资矛盾引发的纠纷和群体性事件,真正做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促进××经济建设的深入开展。
(一)党政领导重视,健全完善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要从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维护广大职工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新时期劳动纠纷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进一步认清形势,把这项事关社会稳定的重要工作,摆上重要位置,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出成效。各级政府必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职能部门既要落实责任、各司其职,又要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共同为营造良好用工环境提供保障。劳动保障及各行业主管部门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对特殊工种全面实行持证上岗制度,责令企业完善职工的岗前培训教育制度。消防、工商部门应及时清理“三合一”厂房,卫生、安监、劳动保障、工商、公安、工会、妇联等部门应密切配合,责令企业切实改善职工的工作生活环境,加强对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建立完善的劳动保护、职业病防治措施。要充分发挥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工商联等组织的优势,依法维护用人单位和职工合法权益。
(二)关口前移,健全和完善处理劳资纠纷的四级工作网络。要把协调劳动关系的支点放在乡镇,以乡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为基础,组建由综治、司法、企业综合管理部门以及工会、商会等有关单位组成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并向村(居)委会延伸,构筑城乡一体的市、县、乡镇、村(居委会)四级劳动用工管理网络,充分发挥其“近”(离企业近)、“明”(对企业情况明)、“快”(就地解决问题快)的特点,及时就近妥善处理劳资纠纷。要建立完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制度,将其延伸到乡镇和街道,坚持定期召开会议,有效解决劳动关系中的重大复杂问题。健全覆盖城乡的劳动争议处理网络,支持和指导其履行职能,使大量的劳动争议和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三)突出重点,精心组织,开展劳动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要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制度,把责任落实到部门、落实到人,特别是对已发生的群体性劳动纠纷要区别不同情况,属劳动争议的要引导当事人通过法律程序解决,不属劳动争议的也要尽量通过行政执法程序处理,遇到矛盾不得推诿,不得草率从事,更不得把应该由本级解决的问题推给上级。要坚持重在源头、重在基层的工作原则,实行定期排查,重点排查,努力把劳资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要针对事关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逐个企业进行排查。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并提出工作建议,对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劳动纠纷,要坚持“工作在前,预防为主”的工作原则,主管部门要及时化解,避免酿成事端。
(四)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依法惩处用工者的违法行为,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多数劳动者处于弱势地位,有的纠纷发生时,劳动者经济十分困难,个别的甚至连衣食都难以保证,如不能及时处理,可能引起矛盾激化,从而影响社会安定。因此,法律援助中心要加强对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工作,法院要积级开展司法救助活动,对经济困难无力缴纳诉讼费并申请缓减免的劳动者,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依法及时办理诉讼费的缓交、减交、免交手续费,保证有理有据无钱的人打得起官司。要坚持公正裁判,强化效率意识,充分运用诉前保全、诉讼保全和先予执行等法律手段,及时解决劳动者的生活困难和后顾之忧,确保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快立、快审、快结。对群体性劳资纠纷案件,法院要提前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协调工作,受理后尽快判决,判决后及时移送执行,执行庭采取拍卖等措施筹集资金,并优先发放工资款。
(五)要建立完善信息预警机制。综治、公安、司法等政法部门要主动加强与劳动保障部门、工会、信访等有关部门的信息沟通和联系,建立横向信息通报制度,通过日常排查,及时发现事件苗头、隐患;通过企业的信息网站,掌握突发事件的发生动向;通过日常接访,发现事件苗头;通过多渠道,掌握劳动关系变动情况。及时、全面掌握本地区企业单位劳动关系变化的总体情况,对不同时期可能影响劳动关系稳定的因素做到心中有数,尤其对可能引发职工群体性事件的隐患苗头应予高度重视,摸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
(六)加强对劳资纠纷引发的突发事件的领导,依法妥善处理。劳资纠纷问题的解决涉及到政府、企业主管部门、劳动保险部门等。必须坚持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上下联动,社会各有关部门共同参与,坚持以疏导教育为主和依法迅速果断处置原则,千方百计、冷静稳妥地化解矛盾。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特别是对企业经营者逃逸、群体性拖欠工资引发的突发事件,各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责,依法迅速处理,保障外来劳动者生活和追回劳动报酬。
(七)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增强企业经营者和劳动者遵规守法意识。充分运用各种舆论工具和宣传载体广泛开展劳动保障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促进劳资双方依法履行双方的权利义务,促进用人单位自觉规范用工行为。如通过法律意识的增强,使双方用工时能自觉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各自的权利义务,明确工资报酬数额或计算方法,避免纠纷产生;劳动者对企业违反劳动法的行为,及时提出申诉并积极收取证据,以免发生争议时缺少证据。而且,通过正反面案件的宣传教育,使劳动者认识其采取堵路等极端手段的违法性和社会危害性,消除一些劳动者“打官司跑断腿,不如集体上访、上路拦车讨钱快”的错误认识。注意发挥新闻舆论和人大、政协的监督作用,对违反劳动法、用工严重不规范和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等方面的典型案件进行曝光和批评。
(四)经验材料
经验材料也称典型材料。指用于宣扬社会上有代表性的先进人物或先进单位的事迹、经验而写成的书面材料。
1. 经验材料的主要特点
(1)典型性。这是经验材料的生命所在。经验材料所反映的内容必须是同类事物中最具代表性、最能反映事物本质、最能揭示事物规律性的东西。
(2)真实性。经验材料所反映的人物、事迹、做法、业绩等,都必须是客观真实的;否则,也就发挥不出经验材料的作用。
(3)感染性。经验材料应该具备充分的感染力,使人产生共鸣,产生感动,产生学习、看齐的想法与行动。
2. 经验材料的写作技法
(1)经验材料由标题和正文组成。
标题可以是文学式的,也可以是公文式的,还可以用新闻式的正副双题。
正文分开头、主体、结尾三部分:
——开头简介要写的个人、单位或事件的基本情况。
——主体详细叙述个人或单位的主要事迹、成功做法或详细经过。可以用时间顺序来安排层次,也可以用逻辑顺序来安排层次,或者采用二者结合及小标题等办法。
——结尾既可以阐明意义,也可以作出评价,或者提出要求、号召学习,等等,务必要在自然的基础上有所升华为好。
(2)注意选取并合理剪裁好最能表现人物或事件内核的细节材料。因为只有细节才能说明问题,也只有细节才能使情节或形象丰满。
3. 撰写经验材料的注意事项
(1)选材要与时俱进。因为典型是时代的印记,是形势与任务的需要。
(2)叙述要具体深刻。具体指有细节;深刻指能抓住本质关键的东西。
(3)语言要生动感人。感人指事迹或情节感人,生动指语言生动。这些方面可以借鉴新闻通讯的写作技法。
4. 经验材料的种类
(1)从对象上,经验材料可分为个人经验材料与单位经验材料两种。
(2)从内容上,经验材料可分为事迹材料、事件材料、经验材料三种。
例文7-11:
“阳光村务”暖人心
云浮市地处粤西山区,经济欠发达,村委会的集体收入普遍在5万~10万元左右。然而,这不算多的集体资产,却经常成为影响农村社会和谐的一个重要因素。市信访局统计表明,来自村一级的信访案件占了57%,其中多数是告村干部“不民主”,村委会“乱花钱”。如何确保“村务公开”,真正落实“村民自治”?
和谐是基础
从年初开始,云浮市委、市政府、市人大联手,大张旗鼓展开了“活力民主,阳光村务”试点工程,积极探索解决“落实村民自治”这个很实际的问题。市委书记郑利平说,只有农村社会和谐了,新农村建设才可能扎实地推进。
“村民自治”并不是一个新鲜话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已经作了很具体的规定。然而不少地方的实际情况表明,农村的集体财产管理还存在一些漏洞,主要表现一是按规定组建的村理财小组工作不透明;二是农民的意见没渠道反映,影响不了村委会的决策。
今年初,农民陈桂池写的一封告状信,成为云浮市委书记郑利平发给全市的“教材”,在大会小会上无数次地学习、讨论。
陈桂池家住高村镇佛洞村。记者去了解情况,村委会主任李卓明有些委屈地说:“上面已经来人查了好几次了,没查出什么问题。”他说,理财小组是由村民选出来监督村委会开支的,属于“村民自治”的主要内容。
我们找到陈桂池,他激动地拿出上访“材料”点评起来。他说:“村委会做事不透明,许多重大开支都是事后才拿单据出来给理财小组看,然后贴出来,这不是骗人吗?”
实际上,绝大多数村委会和理财小组很默契,村务开支都是“事后公布”,有时年底才公布,村民有怨言没办法,写告状信就在所难免了。“集体经济”的支配权由村委会掌握,现行的有关法规监督不力,缺乏操作细节,以致很多地方村民对村委会不放心。
投票定规则
我们跑了几个村庄,村民们对刚结束的投票表决津津乐道。投什么票呢?投“工程”规则的票。云浮是个地级市,没有立法权,因此,由市委、人大组织调研后,拿出了个“乡规民约”似的《指引》,发动村民反复讨论,十易其稿,由市人大全体代表投票表决通过,最后还要返回25个试点村投票表决。“村民自治”要有“游戏规则”,市里面只是起组织作用。
在安塘镇大云村,村委会主任钱桃对记者说,为保证投票率,把外出打工的人全都叫回来,实在回不来就委托电话投票。大云村18岁以上村民总共952人,投赞成票的占97.56%。
记者拿到一份25个试点村的“情况总汇表”:23个村的赞成票率超过95%,1个村88.2%,最低的一个村也达到了87.05%。
在佛洞村,我们问村委会主任李卓明,设置三个小组,会不会影响你的权力啊?他一脸严肃地回答:“我没有压力,村委会也没有压力,说老实话,反而减轻了负担。我们都是为村民服务,有事大家多分担就是了。”
一些村民围在大树下甩扑克牌,我们过去问看法。一位壮汉打了个比喻:“当然好了。我们辛辛苦苦种的龙眼树,长大了结果了成熟了,总要有人来守吧,不然老是担心被偷光啊!”
机制创新初见成效
45岁的市委书记郑利平是个有博士学位的“海归”。他说,“活力民主,阳光村务”试点是云浮的“自选动作”,核心就是对“村民自治”体系进行机制创新。
郑利平说,云浮搞“试点”,主要集中在完善和丰富“村民自治”的操作细节。具体做法是在全市挑选25个村,保持村委会,然后设置三个独立的组,即会议召集组、监督组、发展组。这三个组成员由村委会提名,交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无记名投票产生。为保证公开公平公正,规定村委会成员不得担任任一小组的成员;为保证党的领导,又鼓励村党支部成员(非村委会成员)通过选举进入三个组。
我们问,每个村都设个“会议召集组”,是否夸张了点儿?但郑利平说,按现有法规,1/10以上村民可以联名提出召开村民大会,但实际上无法操作,向谁提出?由谁来具体召集会议?没有具体规定。实践证明,如果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不能有效行使决策权和监督权,许多矛盾和误解将由此发生。郑利平认为,做好新形势下的农村工作,必须建立包括村委会在内的多样化的村民自治机构,让它们相互协作、监督,实现村务的“阳光管理”,化解村民与村委会的误解和矛盾,给群众一个明白,给干部一个清白。
云浮的试点已经见效。在六都镇上六村,村委会主任张景祥对记者说,三个小组成立后,分别建章立制,由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取代了原有的相关制度,群众表示满意。监督组长李汉英说,我们不但监管村委会开支,也监督村民小组的开支,以前村民小组开支是没有人管的,组长说了算,趁机买两斤猪肉回来记账也没人知道,现在不敢了。会议召集组长游彩彬老成持重,他说目前还没有发现召集村民开会的话题,但我们“时刻准备着”。分管信访工作的云安县副县长潘捷瑜则很有感触,她说,过去群众反映的问题一查,多数是误解,就是透明度不高造成的。三个小组成立后,绝大多数矛盾化解在基层。比如社会保障,过去村委会把低保、五保等政策性补助的名单报上来,由于不公开,走形式,一些不符合条件的也安排了,现在名单在村民小组这一层就受到了监督,农民心服口服。
(据2006年11月26日人民日报第7版)
5. 文种比较与鉴别
(1)经验材料、调研报告以及研究解析实际上都是属于调研报告这一个文种大类。三者的区别在于:第一,写作对象不同。调研报告着眼于人们尚未注意或者认识不大明确、或者暂时尚有争议的东西;经验材料则落笔于人们已经形成共识、且持肯定观点的方面或者东西上;而研究解析多聚焦于大型热点问题或经济现象。第二,参与的身份不同。调研报告与研究解析适合以第三者的身份去写,也完全只能以第三者的口吻表述,当事方可以完全不必参与;经验材料则适合于当事人自己去总结,即使由第三者去总结,仍然离不开当事方的密切配合。第三,表述的角度不同。调研报告与研究解析可以分别从正面、反面或正反结合的角度去叙述,经验材料则只能从正面去反映。
(2)经验材料在写作技法上与新闻通讯有相同点。但新闻通讯着重于它的新闻性,而经验材料则着重于它的经验性;新闻通讯要求纯客观地表述,经验材料则应在客观表述的基础上加以适当的议论和评说。
(五)研究解析
研究解析就是在解说、分析某一经济或社会现象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提炼出其深层所蕴涵着的带规律性的核心意义来。它与调研报告的主要区别就在于:调研报告必须有调有研,先调后研;研究解析则完全不作字面上的调查,而只着眼于挖掘出其中所蕴涵的深层原理。
例文7-12:
世界主流商业模式典范研究解析
一、义乌模式
从买全国、卖全国,到既买全国也买本地,既卖全国,也卖全球。这就是义乌模式。
义乌小商品市场(又称中国小商品城),以前所经营的商品主要是小商品,现在产品的范围越来越广,几乎是无所不有;以前是伪劣产品的代名词,现在的产品都是货真价实,其中不少是精品。
以前,义乌本身没有什么工业,所经营的产品都是来自温州、广东、福建等地,义乌只不过是一个大卖场。后来,许多产品逐渐转向在本地生产。义乌由一个纯中介性市场变成了产地市场。现在,义乌市场所销售的产品,本地生产的占到40%。义乌市场年交易额约500亿元,本地生产的约200亿元。也就是说,因为有市场,带动了本地的工业发展。
至今,义乌小商品市场每年出口交易额约300亿元人民币,且逐年大幅度增长。每天有来自世界各地的5000多名外商采购商品,有200多家外国公司常驻义乌将义乌的商品批发到本国销售。义乌小商品市场已经成了地道的国际市场。我甚至在考虑,有了义乌市场,还有没有必要年年办广交会。因为义乌市场已经是天天开门的“广交会”。
义乌小商品市场的成功之道有二:
其一,成功之道在于三低,即低成本、低税费、低价格。所有到过义乌的人,都对义乌的东西感兴趣,主要是因为便宜,便宜得你不可想象。过去,义乌商品价格低主要来自于大批量采购,大进大出;现在,既有大进大出,又有本地生产。本地生产成为支持低成本的重要因素。而税费低又来自政府对商家发财不眼红。一个摊位,15年前的管理费是800元,现在商人发财了,年经营额上千万元甚至几千万元,管理费还是800元。我们常说雁过拔毛,全国各地的“雁”飞到义乌后,义乌的政府几乎不拔毛,因此,这些“雁”又可以远走高飞,飞到世界各地。我国许多地方市场为什么垮掉,就是因为当地政府拔的毛太多,全国各地的“雁”飞到那里,毛都被拔光了,飞不动了,只好卖给当地老百姓,结果,批发市场成了零售市场,成了掏本地老百姓口袋的市场。
其二,成功之道在于商人。去年,西部某市政府提出,要将该市建成西部的商贸中心。该市的市长还带我参观了两个大市场,每个市场都投资七、八个亿,装修档次不低于五星级酒店。见此状,我跟市长说,“市场不是建出来的,是跑出来的。”义乌小商品市场的成功,不是因为房子建得好,而是因为有一大批特别能吃苦、非常能干的商人。正是这些商人将全国各地的货物集中到了义乌;也正是这些商人,将这些货卖到了全国各地,全球各地。因此,市场建设的奥妙在于培养商人,保护商人。
二、柯桥模式
柯桥模式的突出特征,就是产业集群支撑市场,而市场又是产业集群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与义乌市场不同,绍兴柯桥市场不是无所不有,而是主要卖布,是全国甚至全球最大的布市场。
与义乌的另一个不同,绍兴市场的产品一开始并不是来自全国各地,而是主要来自绍兴本地。因为绍兴有数千家织布企业,年织布30多亿米。起初,成千上万的推销员到全国各地推销布,这样成本很高。后来,由推销到建市场。市场作为本地数千家织布企业的总的销售窗口,将本地的产品进行集中展示,吸引来全国各地的服装厂、布店等用布大户,到现场集中采购。
这样,采购者不是货比三家,而是货比千家。在激烈的竞争下,绍兴的布自然越来越便宜,品种越来越多,质量越来越好,在全国乃至全球的知名度也越来越大。
当然,绍兴的纺织品竞争力越来越强,不仅仅是因为柯桥市场,而是因为在绍兴形成了比较完整的纺织产业集群。在这个集群里,大家分工很细,有的纺纱,有的织布,有的印染,有的卖布。柯桥市场是这个产业集群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绍兴纺织品的优势,来自产业集群的优势。这种优势通过柯桥布匹市场得以集中体现。
如今柯桥市场(又称中国轻纺城)已经成为世界最大的布匹市场,2003年交易额近240亿元。来自数十个国家的一千多名经销商常驻柯桥,将柯桥的布批发到本国。
柯桥市场所卖的布,以前基本上产自绍兴本地。现在,这些布既有本地产的,也有外地产品。但本地产品仍占大头。
义乌是先有市场,后有产业,市场带动产业;而绍兴则先有产业,后有市场,产业带出市场。这是柯桥市场与义乌市场的重要差别。
三、太和模式
“成功之道在于2%”,这是太和模式昭示给我们的内核。
太和是安徽北部的一个小县。这里并没有什么像样的药厂,但却有一个规模较大的医药交易市场。每天有来自全国的近四千家药厂在此卖药;每天有来自全国各地的几千家医院、药店到此买药。该地的药品年交易额已近50亿元。
去年,我带领一个调研小组,其中有中国医药商业协会秘书长,一同前往太和,对太和的医药商业模式作了深入的研究。结论是,太和医药市场的成功之道在于2%。
所谓2%,即所有药厂的药品委托太和县医药公司代销,由太和县医药公司提供仓储、搬运、寻找客户,对外交易、收款、发货,等等。太和县医药公司在厂价的基础上加价2%后向外销售。比如,某药品一件的价格为100元,太和县医药公司向外批发的价格为102元。这2%包括太和县医药公司提供仓储、运输、对外交易等各种服务的费用,也包括公司的利润。
在传统体制下,中国医药流通由三级批发体系完成。即药厂的药首先卖给国家医药公司或省医药公司,然后经地市、县医药公司,一层一层批发给药店和医院,药品每经过一层批发,少则加价3%~5%,多则加价10%。结果,药品从药厂到药店,经过几级批发体系已经加价十几个或几十个百分点。
为什么那么多的药厂到太和那么一个偏僻的县城去卖药?为什么那么多医院、药店到太和那么个偏僻的县城去买药?所有的奥妙就在2%。因为只加价2%,药价自然很便宜,对医院、药店等销售终端当然很有吸引力;正因为这种巨大的吸引力,才吸引了众多终端前往;正因为众多终端到此采购,使太和医药市场有巨大的销量;正因为销售量大,才吸引了全国各地的药厂免费将药品送到这里。
别看2%,似乎很低,但太和县医药公司的效益并不差。一年交易额按50亿元计算,2%的利费率即有1亿元的利费。据我们调查,利费各为一半,即太和县医药公司每年可获利润5000万元,而太和县医药公司的资本总额只有3000多万元,资产收益率高达100%以上。
除此之外,还有巨大的相关效益:几个三星级酒店长年客满;为几千人提供了搬运岗位;仅县电视台的广告收入每年就有几百万元。
国家医药管理部门对药品批发市场是严格禁止的。太和县医药市场之所以能长期存在并迅速发展,因为他们称它那里不是市场,而是公司。
太和县药品市场到底是市场还是公司?我的看法,首先它是公司,同时也是市场。
之所以说它首先是公司,因为它所有的交易场所都是公司的资产,所有的交易活动都是公司统一进行。太和县医药公司不是向卖家和买家简单地提供交易平台,而是由自己为几千家药厂做总代理商,它为这些药厂提供药品销售的代理服务以及相关服务。
但从交易形式上看,与一般市场又没有什么区别。太和县医药公司在两个交易大厅设有众多的交易窗口,安排了众多的交易员,药品采购商则分别和这些交易员进行交易结算。
四、沃尔玛模式
沃尔玛模式的理念就是:为顾客节省每一分钱,向顾客提供最实惠的商品。
沃尔玛所从事的传统零售业,从交易形式上看没有什么特别之处。但沃尔玛为什么能将传统的零售业做到全世界?沃尔玛家族为什么能成为世界首富?在我看来,成功之道就在于为顾客节省每一分钱,向顾客提供最实惠的商品。
提到沃尔玛,我们自然会想到中国的亚细亚。亚细亚也是做百货零售的,基本情况与沃尔玛大同小异。亚细亚也曾在全国建立过十多家连锁店,结果形成巨额亏损而关门。
亚细亚为什么失败?失败的原因与沃尔玛成功的原因刚好相反。如果说沃尔玛成功的原因在于为顾客节省每一分钱,亚细亚失败的原因就在于让顾客尽量多花钱。首先,亚细亚追求豪华的装修,这一点从亚细亚所投资的郑州五彩购物广场就很清楚,恨不得用五星级酒店的装修来做商场。其次各种人员花销也是大手大脚。亚细亚每天搞升旗仪式,有专业歌唱和表演队伍,养了一批闲人。三看广告,亚细亚作为郑州的一个零售商场天天在中央电视台做广告,单从商业目的来看,其中大部分是浪费。
商业本身并不创造价值,商业中的一切花费,最终都要由消费者买单。亚细亚的上述各种排场,最终都要通过商品的价格摊销。因此,亚细亚的商品价格普遍高于其他商场。同样的东西,消费者为什么要到更贵的商场去买呢?这就是亚细亚失败的根本原因。
而沃尔玛同样是一个零售企业,则处处精打细算:商场没有专门的办公室,办公室同时又是仓库,经理们经常站着开会;所有的文件纸都是两面都用;通过信息技术和物流优化,尽可能降低物流成本;通过大批量采购,千方百计地压低采购成本。正因为这样,沃尔玛同样的东西,比别的商场价格要便宜;正因为东西便宜,更多的人都愿意到沃尔玛去购买;正因为更多的人购买,沃尔玛就能更大批量地采购,其价格则更便宜。
五、戴尔模式
戴尔模式的秘诀,即:变先造后卖为先卖后造,从而实现两个消灭:消灭库存,消灭中间商。
一般的商业活动,是将已经制造出来的产品卖出去。这样就造成两多:
一是商业费用多。许多产品出厂以后经过几级批发,层层加价,加到最终消费者那里,产品的价格比出厂价已经翻了几番。
二是库存积压多。厂家按自己的主观想象,先将同一种产品制造出成千上万件,再一级一级批发到各地商场。结果有许多产品并不符合消费者的需要,这些产品就形成大量积压,有的库存几个月,有的甚至库存几年。经过长期库存后,商业企业再削价处理。在商场里,经常可以看到“大降价”、“大拍卖”之类的标语。
戴尔公司依托互联网,将自己所生产的各种零部件及其价格陈列给消费者。消费者根据自己的需要进行组合,然后将订单和定金交给戴尔公司。戴尔公司收到订单和定金后,在几天之内将产品组装好,并送到消费者手中。
这种商业模式的结果是两个消灭,即消灭库存,消灭中间商。我国许多产品的平均库存高达几个月,而戴尔公司的平均库存只有5天。戴尔公司的领导人声称,在一两年内,平均库存将进一步降到2~3天。
两个消灭的结果,商品流通费用就非常之低,戴尔公司将由此节省的费用大部分转让给消费者,其产品价格就极具竞争力,结果是更多的人直接向戴尔公司定制。由于大规模定制,戴尔公司各种零部件的需求量非常之大。而这些零部件戴尔公司自己都不生产,外包给加盟商生产。外包商由于大批量生产而产生规模效益,向戴尔公司供应的零部件价格自然也很低。
这又进一步强化了戴尔公司的成本优势和价格优势。
六、安利模式
用庞大的人员网络代替固定的商业场所,用累进的激励政策代替巨额的广告宣传,这就是安利模式。
安利模式的特点是直销。所谓直销就是不需要固定的商业场所,由销售人员向消费者直接销售。
在安利这种直销模式下,有一个重要概念,就是消费商。即由消费者变成经销商,在消费的基础上进行产品销售,将自己的消费体验与他人分享,进而达到销售的目的。
直销商不一定都是消费商。在直销商中,也有一部分人对所推销的产品无消费体验。但安利的直销商大部分都曾经是消费者,也有一部分直销商长期是消费者。
要使某人成为消费商,首先要让他成为消费者。而安利吸引消费者的武器是:高质量的产品加上亲朋好友的极力推荐。
一个人消费了安利的产品后,不一定会推销安利产品。要将消费者变成消费商,需要足够的激励机制。
安利模式有12个等级的奖励政策。这些奖励政策包括两个方面:
一是激励推销的政策。即按销售额给予20%的奖金。
二是激励织网的政策。这里面包含了十多个等级的奖励。有些奖励甚至可以终身享有乃至继承。这些奖励的立足点不是激励人们销售,而是激励人们去寻找并动员更多的人加入到安利营销队伍中来,并对这些加盟者进行精心地培养,将自己的销售经验毫无保留地传递给自己所发展的每一个成员。这个网络越大,网络的质量越高,整个网络销售的业绩越突出,织网者所得到的奖励也就越多。正是这种激励政策,成千上万人被吸引到安利的营销队伍中来;正是这样一支按几何级数增长的庞大的销售队伍,使安利在中国的短短几年之内,其经营业绩达到了一百多亿元。
安利通过消费商进行推销产品,具有以下优点:
其一,对于一般消费者来说,消费商有两个可信:一是消费商对该商品已经进行过长期消费,由他所传达的信息不是厂家的自卖自夸或商家的虚假广告,而是自己消费后的亲身体验;二是消费商是自己的亲戚朋友,同事邻居,一般不会骗自己。正是这种两个可信,信息传递的效果比较好。
其二,消费商一般都利用家庭聚餐、朋友聚会、走亲访友等场合顺便推销产品,交易成本比较低,甚至是零成本。
其三,由消费商进行直销,能有效地避免假冒伪劣。现实生活中的确有一部分人通过传销杀熟,但这种杀熟行为的代价是非常大的。为了获得一点点商业利益,失去一大批亲朋好友,一般人是不会这么干的。
安利这种直销模式在中国将有很好的发展前景。因为中国有大量失业人口,劳动力便宜;因为中国目前信用状况较差,假冒伪劣产品不少,从亲戚朋友那里购买产品相对地也就显得比较可信;因为直销不需要固定的商业场所,不需要占用大量的资金,不需要应付各种各样的行政检查,商业成本也就比较低。
七、阿里巴巴模式
阿里巴巴模式的特点,就是网上交易,网下配送。
阿里巴巴被誉为全球最大的网上贸易市场。因此,可以把阿里巴巴作为电子商务的代表。
这些商务活动包括四流,即:信息流、商流、资金流、物流。
所谓信息流,即传递商品的信息。传统商业是通过实物传递商品的信息。所谓商场,首先是一个媒体,是传递商品信息的媒体。商场将各种各样的商品摆放在那里,顾客到商场采购,首先是通过看一看,摸一摸,接收商品信息。
然而,这是一个极为昂贵的信息媒体,它需要昂贵的店面,需要将大量贵重的商品长期摆放在那里,不仅要占用大量资金,每年还会有巨额折旧,许多商品摆放几年后,就成了废品。
而电子商务,是用电子信息代替实物信息。比如,人们要看一本书,不一定放一本真实的书在那里,而是放一本书的相关图片,再加上各种解释就够了。用电子信息代替实物信息,自然会节省巨额的信息传递成本。这正是电子商务优于传统商业的一个重要原因。
更为重要的是,通过互联网进行信息传递,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你可以在瞬间将某种商品的图案、动画、规格、价格、交货方式等信息传到万里之外的世界各地。产品优与劣,价格贵与贱,瞬息之间地球人都知道,你可以与世界各地的用户达成交易。正因为如此,阿里巴巴在短短几年内就拥有了全球的210万商人会员。
当然,也不是所有产品的信息都可以用电子媒体传递,比如,有些商品人们要闻一闻味道;有些高档布料,人们要用手摸一摸。这些产品的信息要有实物传递。但大多数产品的信息都可以用电子媒体代替实物媒体。
所谓商流,即客户之间谈价格、谈质量、谈交易方式、付款方式等,直到把生意谈成,把交易合同签定。商流完全是信息流,不仅双方谈话的内容可以通过电子商务实现,就连双方交谈的过程,也可以通过声、像传输,以实现远程互动。
三看资金流。互联网发展到今天,网上结算问题已有多种解决方案。交易双方没有必要再通过现金或支票等实物货币进行支付。电子货币代替实物货币,不仅可以节省货币印制和流通费用,而且更加安全可靠。
所谓物流,就是将商品从卖者处搬运到买者处。互联网出现后,不仅信息流、商流、资金流基本都可以在网上传递,就连一部分商品的物流也可以用互联网代替。
比如,报纸、音乐、电视节目光盘等,这些产品以前都是实物,需要汽车运、火车拉,需要开辟专门的商店进行展示和销售。有了互联网后,这些东西都可以变成电子信息,在网上进行传递。
当然,能被互联网所取代的物流很有限。多数产品的流通,只有信息流、商流和资金流可以在网上进行,物流则要按传统的方式进行。但互联网将不断改变物流的路线和集散模式,使物流更合理,物流成本更低。
八、国美模式
国美的特点就是专业连锁,五个统一,低价取胜。
国美与沃尔玛的相同之处有三点:其一,都是大量发展连锁店,以量取胜;其二,都是五个统一,即统一品牌和形象标识,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管理,统一资金结算;其三,都是以低价取胜。
国美与沃尔玛的区别在于,前者是专业连锁,即只经营家用电器,后者是百货连锁,产品品种数以万计。
国美之所以能取得如此巨大的成功,除了连锁模式和低价策略外,还在于它所选择的经营领域,即家电。
家电在中国是成长性较好的商品之一。十多年来,中国的家庭开支和大件消费品购置,主要集中在家电上。其次,家电又是商业附加值比较高的产品。其三,家电又是中国改革开放以来重复建设比较严重,从而供求矛盾比较严重的产品。厂家的激烈竞争,对商家极为有利。谁成了这个行业的龙头老大,谁就拥有低成本扩张的绝对优势。其四,一般服装、百货、杂货类产品,无论实力大小都可以做,许多产品正规的百货公司竞争不过街头小店,而街头小店又竞争不过摆地摊的。因为后者经营成本更低。家电则不一样,消费者不仅注重产品品牌和生产厂家,也注重商家,只有实力强,品牌响,连锁店多的大店,才能避免买假货,产品维修服务才更有保障。在这一领域,一般小个体户的店铺不可能有竞争优势。
去年3月,国美总部向其全国各地的分公司下发了一份“关于清理格力空调库存的紧急通知”,此事被称为国美驱逐格力事件,以下简称驱格事件。
驱格事件不能小看,它预示着生产企业与商业企业的关系将会发生深刻的变化。这种变化可能向以下三个方向发展:
第一种方向,以商整工。即由龙头商业企业整合工业企业,用商业品牌代替工业品牌,而工业企业,包括品牌产品的制造企业,逐步为龙头商业企业贴牌生产。比如,国美牌彩电,国美牌冰箱,国美牌空调等。
第二种方向,众多新的“国美”产生,工商之间通过多头竞争出现新的均衡。格力等有实力的名牌制造企业或者是赌气,或者是生存的需要,或者是因为家电连锁业态有利可图,纷纷开发自己的专营连锁店。比如,格力开办格力连锁店,科龙开办科龙连锁店等,就像三九自己在全国开办上千家药店一样。
第三种方向,格力等工业企业都开办自己的网上销售体系,将由此节省的店铺费全部转让给消费者,使网上的售价比国美之类的传统商业体系售价更低,网上销售迅速上升,迅速成为取代国美等传统商业的一种主要商业形态。
九、正泰模式
正泰模式则是自建2000家专营店确保销量和质量。
在温州柳市镇,有上千家低压电器企业。而正泰和德力西成为两大龙头。德力西的情况我不太了解,而对正泰则研究较多。这里仅对正泰的市场整合模式谈谈看法。
在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柳市镇的低压电器是通过数万名直销商在全国进行销售的。这些直销商都是柳市镇人,他们采用四千精神,即:走遍千山万水,说遍千言万语,想尽千方百计,历尽千辛万苦,将产品直销给全国各地的电器用户及零售商店。这些直销商既给正泰销产品,也给柳市镇的其他几百家企业销产品。
经过几年的市场磨炼,在上述数万名直销商中成长出了一批比较优秀的经销商。正泰则采用合股、加盟等多种方式,将这些游商变成了坐商,逐步形成了2000多家正泰的专营店。这些专营店遍布全国各地,深入到每个县城。正是通过这些专营店,使正泰的销售额迅速增长,2004年已达到119亿元。
在这方面,正泰称得上是市场整合的典范。
其一,正泰这2000家专营店的老板及许多营销人员,都是从以前的电器销售大军中挑出来的优秀分子,他们经过多年的销售实践,积累了低压电器方面的市场经验,有一大批固定的客户。
其二,这些人经过多年商业活动,积累了一定的本金,为正泰开分店,不一定要正泰掏钱,最多需要正泰赊销一部分商品。
其三,这些人都是柳市本地人,虽然人在新疆、内蒙古,店在新疆、内蒙古,但家却在柳市,老母亲在柳市,房产在柳市,他们如果坑害正泰,比如赊销正泰的产品不付钱,自然要付出较大的代价。我曾经总结过晋商的成功之道,一个重要内容就是用本地人。用了本地人后,对方不讲信用,其成本是巨大的。这方面正泰有点像晋商。
正泰依靠2000家专营店取得了成功,但并不等于所有企业要取得成功都必须自己建专营店。
“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两个概念告诉我们,每个企业办专营店、连锁店是不经济的,因为每个企业所生产的品种有限,养不活一个店。
其次,在一个分工十分发达的社会,每个企业都应走专而精的道路。在这方面格兰仕比较典型,也做得比较成功。格兰仕不仅在产业上专,即在众多家电产品中,前9年只做微波炉,后来才增加空调;而且在环节上专,自己只做制造,不做销售,更不建专营店,将自己的全部资金和精力集中,把制造做好,把产品质量做好,而销售工作则交由那些专业销售公司去做。上述两个专字,正是格兰仕的成功之道。
(六)工作研究
工作研究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逐渐兴盛起来的一个文种。是对实际工作中最重要的、具有普遍意义的新问题进行研究探讨,提出见解和主张,为领导的决策服务,或参与社会需要所引起的大讨论。作为一个独立的文种,工作研究的形式不拘,长短随意,近似于小调研论文、小建议等。
1. 工作研究的主要特点
(1)课题的迫切性。工作研究大者选择实际工作中亟待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来进行分析研究,以找出解决的方法和对策。
(2)见解的创新性。工作研究注重从新的角度入手,寻求新思路、新方法,是一种创新思维。
(3)研究的科学性。工作研究所提出的创见既有一定的理论、政策为依据,又具有较强的实际操作可行性,因而较为科学。
2. 工作研究的写作技法
(1)工作研究由标题与正文两部分组成。
工作研究可以采用公文式标题,比如《关于改革办公室管理工作的建议》;又可以采用论文式标题,比如《浅谈企业管理工作的完善方向》;也可以采用提问式标题,比如《如何改进机关作风》;还可以采用复合式标题,比如同时用正、副两个标题,等等。
工作研究的正文一般成三段式或两段式。三段式是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两段式则是把分析与解决问题杂糅在一起,边分析边提出对策。
(2)选题要新,标题要活。新才值得研究,也容易研究出名堂;活才能产生吸引力。
(3)析因探源,以求良策。写工作研究时,一定要理清脉络,推导缘由,求得良策。
(4)注重实际,讲究科学。只有看待问题全面客观,才能寻找到合理有效的解决办法。
3. 拟写工作研究的注意事项
(1)务求主题集中,吃透一个问题。
(2)务求深入,忌泛泛而谈,隔靴搔痒,无济于事。
(3)务求符合国家的方针政策,在这个前提下来求得问题的圆满解决。
(4)语言要客观、中肯,是什么就说什么,不能偏激,也不应含混。
4. 工作研究的种类
(1)从内容上,有对方针、政策方面的理论性研究;也有对具体工作的实践性研究。
(2)从时段上,有用于工作开展之前的研究;也有用于工作开展之中的研究;还有用于工作结束之后的研究。时段不同,所研究的侧重点也各不相同。
(3)从性质上,有提出问题性的研究,更多解决问题性的研究。
(4)从作者的种类上,有个人开展的工作研究,也有集体开展的工作研究等。
例文7-13:
对我县行政审批的思考与探索
改善投资环境是一个永无止境的过程,不能有丝毫松懈。软环境建设是一个永恒的话题,也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则是软环境建设的重要内容。4月4~10日,县委办、县政府办抽调人员,分两个组对××、××经济发展软环境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在调研中我们发现:近年来,我县高度重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建立了行政服务中心,先后两次对行政收费项目进行了清理,在方便企业、居民办事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企业、服务市民群众的水平明显提高。但在实际运作中,还存在着许多问题。为此,我们进行深入思考,借鉴先进地区经验,结合我县实际,探索我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一些举措,供领导参考。
一、主要问题
目前我县行政审批改革工作的整体情况,虽然运行较为平稳,但与先进发达地区相比,与我县经济发展相比,与投资者、居民的期望相比,与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致使改革缺乏一定的深度和广度,多数企业和市民对行政收费项目之多、手续繁杂意见较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少数单位认识不够到位,缺乏改革热情。少数单位负责人大局意识、组织纪律意识淡薄,过多地强调困难性、习惯性,对县委、县政府有关审批项目进驻和办理政策、规定执行不力、落实难到位。
(二)行政服务中心管理的职能不强。行政服务中心与各窗口单位只是一种协调服务的关系,虽然县委、县政府赋予了一定的管理权力,但实际上很难运用到位。
(三)“前店后坊”现象仍然存在。有些单位没有在中心设立窗口进行集中办公、公开办事。少数单位为保住自身的审批权力,对一些重要的审批事项仍未做到应进尽进,存在“小权进、大权不进”,将重要的服务项目、关键的办事环节,仍放在本单位办理,把行政服务中心窗口作为“收发室”,“两头受理、收费标准不一”的现象依然存在,严重弱化了中心的服务功能和服务质量。如地税部门在行政服务中心设立了窗口,而国税却没有。地税进“中心”,但税务登记却没有进。
(四)项目设置不合理,综合功能发挥不明显。行政服务中心设立之初,被片面地理解为集中收费,在项目设置上过多地考虑收费项目,行政审批职能相对弱化;极个别窗口单位内部管理松懈,机制不顺,前方和后台缺乏衔接;导致一站式服务功能不能充分发挥,在项目衔接上,出现“断链”现象,集中、高效、协同的服务链条和网络还没有完全成型,未能充分发挥出集中、整合的综合服务功能。
(五)普遍缺乏改革的主动权。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行政审批事项的设置与取消,其权力在于省以上行政机关。而县及县以下只是具体的执行者,根本无权规定或调整上级机关设定的审批程序,更谈不上取消审批事项或进行其他处理。基于这种状况,改革其实是一种自上而下的行为,如果上级机关不给予必要的授权,县及县以下的行政审批单位只能被动地进行改革。少数单位对一些并不需要由其审批的项目,其上级主管部门却要求有其审批意见。对同一审批事项涉及前置审批的,特别是民爆器材、矿山、化学危险品的经营审批,国家有明确的审批条件和期限规定,一味地强调简化程序和压缩时限,确有一定困难。
(六)窗口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服务意识有待提高。窗口工作人员基本都是单位挑选的精兵强将,一般都能完全胜任窗口服务工作,但有的单位人为弱化窗口职能,把一些难管理、素质不高、业务不精的人派至窗口工作,这些人认为自己是在原单位受不到重用而被派来的,再加上“中心”制度全,管理严,对工作产生抵触情绪,服务意识和服务质量自然也就不高。
二、对策和建议
为有效解决好我县行政审批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切实推进我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我们进行深入思考,现借鉴先进发达地区,结合我县实际,提出一些针对性建议,供领导参考。
(一)进一步落实《行政许可法》、《××省行政许可若干规定》,严抓项目清理。紧密结合《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中心服务项目管理的通知》(皖政办〔2005〕6号)的实施,按照《行政许可法》、《××省行政许可若干规定》精神,由县法制办、监察局、招商局、物价局、财政局、行政服务中心等单位抽调专人,对全县各审批和服务单位的服务项目、收费依据和标准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摸底和清理,按照审批、核准、备案,分类登记造册。
(二)建立专门机构主抓此项工作。为切实推进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解决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功能弱化的问题,着力完善行政服务中心的功能建设,切实赋予其必要的审批管理权和监督权,建立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组,县负责人任正、副组长,下设“审改办”,行政服务中心、监察局、法制办、物价局、财政局等负责人具体协调办事。“审改办”负责清理、精减、确定进驻中心项目,制定中心建设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目标、管理方式等,由政府颁布实施,强力推进,为做好服务项目管理工作提供组织保障,建立起政府主抓项目进驻,中心管理协调的运行机制。
(三)规范审批项目运作,提高审批效率。在项目清理的基础上,根据中央、省、市有关精神,从实际出发,按照合法、合理、效能的原则,对与市场经济体制和世贸组织游戏规则不符的县级审批项目,对不符合政企分开和政事分开原则,妨碍公平竞争,以及实际上难以发挥有效作用的县级行政审批,坚决予以取消;能用市场机制代替行政审批解决的问题,就用市场办法运作;能用法律手段解决的,就用法律手段解决。坚决取消各单位自行设立的行政审批项目。对仍在执行、但明显不符合实际工作需要或违背市场运行规则的审批事项,各审批单位也要积极、主动地向上提出建议和要求,不能机械、被动地去加以理解执行。对需要保留的审批项目,要制定出科学、规范、高效的操作规程,对审批对象、条件、程序、结果实行四公开,进一步完善公开办事制度。要进一步实行听证制度,对专业性和技术性强的审批事项,实行专家审查、咨询制度,并将结果在新闻媒体、政务公示栏、便民卡、触摸屏、声讯电话上予以公布,内容包括审批事项、依据、条件、程序、时限、监督电话等。
(四)加强服务项目动态管理,注重服务项目的整合和开发。对清理后经规范保留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和其他公共服务项目,按“应进俱进、一事一地、充分授权”的原则一律进驻“中心”进行综合管理。各部门不准“截留”、“分流”、“回流”,不允许该进中心的项目留在部门,不允许违背一事一地的原则,搞两头受理,不允许项目进入中心后再擅自撤回,由于客观原因确需撤回或取消的,必须报经政府审查同意。由于受目前行政服务中心办公场所的有限,中心的服务窗口数量可以保持在30个左右较为合理。项目进驻要分批进行,窗口单位和服务项目实行动态管理。从有利于投资、有利于发展,着眼于为经济建设提供“一条龙”服务的角度,对服务项目进行认真筛选确定,把与企业设立登记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项目优先纳入中心,进行认真整合配置,优化流程,构建项目齐全、灵活高效、运转协调的服务网络和链条。按照“无条件进、有条件出”的原则,窗口单位依法增加、取消或变更服务项目,应及时向行政服务中心备案。窗口单位对有关行政许可项目提出调整要求,应经中心提出意见,政府法制部门审核,报县政府批准。
(五)进一步优化审批方式。
1. 为有效杜绝“前店后坊”、“小权进、大权不进”等违规现象,要把各窗口单位的行政审批职能剥离出来,交至窗口集中行使,原单位不再受理,并实行审批领导和股室成建制进驻窗口、刻制审批专用章等制度。各部门要将工作重点转移到审批后的监督和管理上。建立“一家受理、抄告相关、同步审批、限时完成”的并联审批制度,变流水式审批为同步式审批,努力提高办事效率,对一个审批项目,尤其是对企业登记审批和经济事务类的审批,要实行并联审批制度,明确由一家有权威的单位牵头全程服务,相关单位进行联合审批,减少相互间的推诿、扯皮。对一些暂时手续不全的特急的重大项目,经有权批准后,本着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可以“先上车后买票”,边建设边办理相关手续。要进一步扩大县行政服务中心的服务范围,由对外来投资项目审批扩大到县内所有需要审批的项目,实行“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同时行政服务中心要积极组织八个流程,涉及到办企业的有四个,即:外商投资企业法人开业审批登记总体流程、内资公司制企业法人开业审批登记总体流程、个体工商户开业审批登记总体流程、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享受优惠政策办理流程。涉及市民日常生活的有四个,即:办理各类户口流程、机动车驾驶证办理及审验流程、办理各类房屋交易和权属登记工作流程、办理个人住房政策性贷款流程。
2. 为减少审批层次和环节,提高服务窗口就地办结率,在中心服务窗口普遍推行“三项审批新制度”,即“一审一核”制、企业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告知承诺制和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制等新的审批方式,建立政府重大项目快速办理机制,设立“绿色通道”。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勇于创新,善于创新,真正达到:外地办得到的事情,我们应当办到;外地办不到的事情,我们努力办到。进一步缩短办理时限。要继续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审批手续,各部门行政审批项目的办理时限,要在现有基础上再缩短1/3以上,具体方案报县法制办审核把关。县法制办要对各单位呈报的办理时限进行认真审核,确保承诺的时限兑现。各有关部门要建立首问负责制、一次说情制、限时办结制和失误追究制,向“零差错行政”迈进。
3. 行政服务中心大厅里要实行首席代表制。各部门指定一名负责人作为窗口审批工作的首席代表,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全权负责申请人提出审批事项的办理。各部门要赋予首席代表一定的决定权,对一些经授权可直接办理的申请,按照规定的流程和时限,直接给申请人以明确答复。同时,各单位要指定一位主管领导,全面负责窗口的审批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地到窗口指导工作,及时解决窗口工作出现的问题,以加强窗口办理工作的管理。
4. 推行“一事一地”、“充分授权”和“既受又理”。“一事一地”,是指同一审批事项只能由一个部门、在一个地点受理,凡进“中心”办理的事项,不得在“中心”之外再受理和办理,凡进入行政服务中心的部门和事项,各部门原设立的服务窗口、办证大厅等不得以各种理由继续保留;“充分授权”,是指各进驻部门向在“中心”设立的窗口充分授权,实行“首问”负责制;“既受又理”,是指“中心”既能受理,又能及时办结。在现行机制下,为了让窗口真正拥有审批的权限,可以考虑给窗口配备了审批专用章,效力与单位的公章相同。
(六)加大纪检监察保障力度,建立健全社会监督约束机制。针对行政审批中存在的一些不完善、不配套的问题,在加强规范、约束和监督以及保证落实上下工夫。纪检监察机关要全程参与对项目的清理、精减,监督项目办理和收费行为,定期组织督查,有力地约束和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各部门不仅要加强经常性的自查,而且要将审批行为置于社会和舆论的监督之下。人大、政协对“中心”的视察调研要制度化,及时发现和研究问题,向政府建言献策;新闻媒体要对拖延办理、恶意刁难、违规收费等行为进行曝光;经常性地组织群众评议,及时将评议结果公开,接受社会舆论监督。建立纪检监察机关、新闻媒体、社会舆论、群众评议“四位一体”的监督网络,全程、立体地约束和规范服务项目管理工作。要聘请人大代表做监督员,每年坚持向社会发放《征求意见函》;办理电话800业务,设立经济发展投诉中心等,方便群众监督和投诉;制定责任追究办法,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及早出台《××县行政审批管理办法》、《××县行政审批责任追究办法》、《进一步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等有关政策,明确审批部门和审批人应负的责任,将各单位窗口工作实绩纳入目标考核和政风评议范围,建立各项制度和长效机制,克服服务项目管理工作中的反复现象。加强对审批行为的监督。对每个审批项目,都要明确审批人员的责任和义务,制定相应的内部监督措施,建立社会质询制度和定期检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实行行政审批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坚决克服该审批的不审批,不该审批的乱审批等行政审批的随意行为。审批机关不按规定的审批条件、程序实施行政审批,甚至越权审批、滥用审批、徇私舞弊,要追究审批机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特别要强化行政监督,查处一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人和事,开展“万人评议机关”活动,使机关行政效率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企业、服务市民群众的水平明显提高。将“一站式”服务从形式到内容作进一步调整,随需随办,随叫随办,主动上门,跟踪服务。
(七)配齐配强窗口工作人员。各窗口单位的窗口工作人员,必须是单位的中层干部或业务骨干,当年内一般不得更换,其组织关系同时转入中心,各单位要着力培养选拔任用窗口人员。今后,窗口单位要落实有关规定,下派和鼓励后备干部到中心工作半年到一年,加以锻炼,并报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八)努力探索一条机构精干、运作有序、行为规范的行政管理体系。加快“中心”网络建设,大力推行网上审批,实现网上办公,使网络成为群众和企业获取信息、办理申报、缴纳费用等有关事项的重要途径,建立一个办事高效、运转有序、公开透明、行为规范的行政管理体系。
5. 文种比较与鉴别
(1)工作研究不等于调查报告。第一,工作研究回答的是“为什么”、“怎么办”的问题;调查报告则回答“是什么”、“怎么样”的问题。第二,工作研究重在对所研究的课题提出新颖独到的见解;调查报告则重在把查清的事实情况及结论向读者说明。
(2)工作研究也不等于调研报告。工作研究着重、也着眼于“研”;调研报告则有“调”有“研”、在“调”的基础上“研”。
(七)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是由国家机关、政党、业务主管部门、社会团体或社会成员自己制定的组织活动规章或业务办事规则,在一定范围内要求有关人员共同遵守的实用类文书的总名称。具体包括:公约、章程、条例、规定、办法、规则、细则、准则、守则、标准、须知等。这类文书的性质与写作方法大体相近。一经写成书面条文,都具有法规性和约束力。所以有人说,规章制度是方针、政策的具体化,具有法规的效力。应用范围也极广。
规章制度的种类极多,常见且常用的主要有:
1. 章程
章程是党派或团体等组织用于规定自身的组织机构、活动形式和行为准则等的事务性文书。
章程的作用是将组织的宗旨、机构、成员、活动或办事规则等有关内容固定下来,保证宗旨不被篡改,成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各项活动得以正常开展。
(1)章程的主要特点
①团体性。任何章程都是团体集体产生的,不可能是个人意志。
②格式化。章程都呈现出典型的条目式,或者章条式,或者章条款式。参见下面的例文。
③适用范围广。章程的性质不如条例或规定、办法那么严肃,因而适用范围更广,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等,差不多都能使用。
(2)章程的写作技法
①章程的结构一般由标题、签署与正文组成。
章程标题的构成形式一般是组织机构加文种。比如《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
章程需要签署。即:章程的作者与发文日期一律以括号形式置于标题的下方。因为章程只能在有关组织的代表大会上正式产生,所以该代表大会也就是作者;所通过的日期即是发文日期。比如:
中国共产党章程
(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部分修改,2002年11月14日通过)
章程的正文格式为条款式中的“章断条连式”,即分章分条,各章条数前后相连。第一章为“总则”(或总纲)。最后一章为“附则”。中间各章统称为“分则”,分则下面都设分条。各条从第一章的第一条一直连下去,直到“附则”的最后一条。下一章的条款紧接着上一章的条款往下排。条下可以分款,但各款不连排,而是独立编号。
也有最后不设“附则”一章的。一般不设附则的,开头的总则也不作为第一章出现,而是独立于各章之前,不分章条,到“分则”部分才分章分条,“分则”结束,整个章程也就结束了。或者只有总纲而没有附则,比如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章程》。
②章程的写法一般为:
总则部分:一般说明该组织的性质、宗旨、任务,有的还需要说明一下组织的名称、指导思想或者组织本身的建设要求等。
分则部分:是章程的主体,要写明该组织的成员、组织构成及其有关问题。顺序是从成员到组织,自上而下,由内到外,先主后次。
附则部分:也是最后一章。一般只讲清生效日期与实施要求。如果不设“附则”一章,就以分则部分的最后一章作为结束,不另外结尾。
(3)拟订章程时的注意事项
①拟订章程时可以由一个人先行拟稿,但最后定稿必须经过团体集体的讨论通过。修订时同样如此。这是一个必不可少的程序。
②章程的内容要务实。既符合团体的客观实际,又不违背国家方针政策。
③章程的语言要精确,条理要明晰。
(4)章程的分类
章程可分为两种:一种是属于组织活动的性质,比如党章、团章;另一种是属于业务办事规则的性质,比如《招生简章》。
例文7-14(条目式):
中国国际公共关系协会公关公司工作委员会章程
一、机构性质:
中国国际公共关系协会公关公司委员会是协会下属的二级机构,由协会单位成员中的主要公关公司组成,在协会领导下开展行业发展战略研究、市场和业务拓展、专业培训及宣传等工作。
二、工作使命:
1.行业自律,倡导良好的行业规范和职业操守;
2.行业保护,维护会员企业及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3.行业开发,开拓专业服务业务和新市场;
4.行业繁荣,推动中国公共关系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三、主要任务:
1.制定、实施行业《行为准则》和《服务标准》;
2.监督有关行业制度的实行,协调专业公司之间的纠纷;
3.拓展公关顾问业务和新市场;
4.进行公共关系市场调查,并撰写相关报告;
5.开展各种形式的业内交流活动和专业培训计划;
6.推广专业技术工具,交流先进业务经验;
7.推荐、宣传业内工作成就;
8.创办行业权威性刊物;
9.支持并参与社会、政府相关公益活动;
10.为CIPRA提供战略性咨询意见。
四、组织机构:
1.委员会由主要公关公司发起,委员由公司主要负责人出任;
2.委员会设主任一人,候补下任主任一人,常务副主任一人,委员若干;
3.委员会主任、候补主任由全体委员推选产生,任期一年;
4.委员会由协会研究发展部负责联系,研究发展部主任兼任委员会常务副主任;
5.委员会设秘书一人,负责委员会的日常事务性工作,由委员会聘用。
五、工作形式:
1.定期委员会工作会议:每季一次(包括每年2月或3月举办行业工作会议);
2.不定期委员会召集:视具体情况,由委员会主任与常务副主任商定;
3.其他工作,如文件起草及研究项目:主要通过通讯方式进行。
六、经费来源:
1.CIPRA和企业资助;
2.委员会基金:由委员会成员一次性出资10000元人民币建立;
3.委员会创收:培训、项目、出版等。
七、经费用途:
1.委员会日常工作开支;
2.委员会主要工作会议和活动。
(据中国国际公共关系协会)
(5)文种比较与鉴别
①条例、规定、办法、章程、协议这些文种均带有约束性。但条例与规定的约束性更强,属于法纪性的约束;而章程、协议的约束性相对就差多了,一般而言也不至于触犯法纪。
②条例、规定、办法原则上只适用于具有相当级别的党政机关使用;章程普遍适用于各种团体或企、事业;协议还可以进一步延伸到个人之间。
2. 办法
办法本来是指处理事情和解决问题的方法。作为文种的“办法”,适用于对某一方面的具体工作确定其具体处理原则和实施办法,使有关部门在办理中有所遵循。
“办法”虽然不属于正式公文文种,但作为一种事务性文书,办法是各级组织和政府及其办事机构,根据国家的方针、政策,对有关问题所提出的必须遵循的原则,或者规定的具体界限,作为处理实际问题的依据。性质上仍然属于法规性文种,有其固定的公用文书体例。
(1)办法的主要特点 相对于条例、规定、细则这几个文种而言,办法是介于它们之间的一个文种:办法的适用事项没有条例或规定那么重大;办法的内容则比条例或规定要具体一些,又比细则要粗放一些。
(2)办法的写作技法
①办法的结构一般包含标题、正文、落款三部分。
标题有两种写法:一是用表示范围的介词结构“关于......的实施办法”来表示;二是在介词结构前面加上具体的单位名称,比如《中外合资××××公司人事管理办法》。
正文多由三个层次组成:第一层写几句前言,说明制定这个办法的目的;第二层,写明办法的具体条文;第三层,交代清与办法有关、又没有必要详写的一些问题。
落款写明制定该办法的单位和日期。如果标题中已标明了单位的,则在日期上加盖公章即可。
②其余写作要求,与前面所说的条例、规定相同。
(3)拟写办法时的注意事项
①“办法”在内部行文时,常使用“通知”做文头来颁行。比如《××市人民政府批转市财政局、物价局拟订的〈××市公路车辆通行费收取与管理办法〉的通知》;向社会公布时,则往往用“令”的方式。比如《公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转关货物的监管办法〉》。
②办法的写作,与规定、条例有相似之处;但由于办法的实践性更强,所以特别要求要写得明确、严密、细致。一般为:开头先用一段序言,说明制定本办法的依据和目的。在主体部分,则写明具体的措施和办法。次序安排上注意由主到次,由直接有关的普遍性问题到间接相关的个别问题。结尾必须交待清施行日期与实施要求。
(4)办法的种类 内容上,“办法”可分为“实施性办法”和“规定性办法”两大类。
例文7-15(条式):
涉及公共健康问题的专利实施强制许可办法
(国家知识产权局第37号令发布)
第一条 为了解决我国面临的公共健康问题,并帮助有关国家、地区解决其面临的公共健康问题,落实世界贸易组织多哈部长级会议《关于TRIPS协议与公共健康的宣言》(下称“多哈宣言”)和世界贸易组织总理事会《关于实施TRIPS协议与公共健康的多哈宣言第6段的决议》(下称“总理事会决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下称“专利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传染病,是指导致公共健康问题的艾滋病、肺结核、疟疾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其他传染病。
本办法所称药品,是指在医药领域用于治疗本条第一款所述传染病的任何专利产品或者通过专利方法制造的产品,包括制造前述产品所需的有效成分和使用前述产品所需的诊断试剂。
第三条 在我国预防或者控制传染病的出现、流行,以及治疗传染病,属于专利法第四十九条所述为了公共利益目的的行为。
传染病在我国的出现、流行导致公共健康危机的,属于专利法第四十九条所述国家紧急状态。
第四条 治疗某种传染病的药品在我国被授予专利权,我国具有该药品的生产能力,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可以依据专利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实施该专利的强制许可(下称强制许可)。
第五条 治疗某种传染病的药品在我国被授予专利权,我国不具有生产该药品的能力或者生产能力不足的,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可以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强制许可,允许被许可人进口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利用总理事会决议确定的制度为我国解决公共健康问题而制造的该种药品。
第六条 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本办法第五条所述强制许可的,被许可人以及其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将依照该强制许可决定进口的药品出口到其他任何国家或者地区。
第七条 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本办法第五条所述强制许可的,被许可人应当向专利权人支付合理的报酬。但该药品的生产者已经向该专利权人支付报酬的,被许可人可以不向专利权人支付报酬。
第八条 治疗某种传染病的药品在我国被授予专利权,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其他国家或者地区购买专利权人制造并售出的或者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该种药品,将其进口到我国的,无需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强制许可。
第九条 世界贸易组织成员按照总理事会决议确定的机制通报世界贸易组织TRIPS理事会,希望进口治疗某种传染病的药品的,或者非世界贸易组织成员的最不发达国家通过外交渠道通知我国政府,希望从我国进口治疗某种传染病的药品的,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可以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强制许可,允许被许可人利用总理事会决议确定的制度制造该种药品并将其出口到上述成员或者国家。
第十条 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本办法第九条所述专利强制许可的,应当在其作出的强制许可决定中明确记载总理事会决议规定的有关要求。被许可人应当遵守该强制许可决定规定的要求。
第十一条 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本办法第九条所述强制许可的,被许可人应当向该药品的专利权人支付合理的报酬。
第十二条 依照本办法第四条、第五条和第九条请求强制许可的,除本办法有专门规定的以外,适用《专利实施强制许可办法》的规定。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5)文种比较与鉴别
①办法与条例、规定、细则等均同属于法规性文种。其区别在于
适用对象上:条例、规定多用于某些重大问题或事项,办法、细则更适用于具体事务或事项。
写作要求上:条例、规定的原则性较强,办法则是条例与规定的具体性要求,细则又更加具体和细化。
②具体使用上:“办法”在向社会上公开发布时,往往采用“法随令出”的形式;向内部行文时,通常使用“通知”作文件头来颁行。
3. 措施
措施是为解决某一问题而采取的办法(多用于较大的事情)。基本要求与办法相同。
例文7-15:
国土资源管理系统行政为民措施
国土资发〔2004〕11号
为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本着依法、公开、公正、廉洁、便民、高效的原则,在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实行如下为民措施。
一、向社会公开依法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矿产资源规划主要内容。
二、向社会公开土地、矿产行政审批事项、审批程序、审批要件及审批结果。
三、向社会公开土地、矿产违法案件的行政处罚依据、处罚程序、处罚时限及重要典型案件处理结果。
四、向社会公开土地、矿产方面依法收费的项目、标准、依据和缴纳时限。
五、依法向社会公告征地及补偿安置方案、基准地价和标定地价,公告国家规划矿区范围、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范围、划定后的矿山企业矿区范围,公告探矿权采矿权设置及延续、变更、保留等信息。
六、除涉及保密的以外,公开土地登记、土地变更调查统计资料,土地供应计划、土地出让方案、土地出让结果,探矿权采矿权申请登记、矿产资源储量登记统计,公益性地质调查及矿产勘查成果资料等信息,方便社会公众查询。
七、公开农村居民点用地规划,将农村宅基地现状和规划图及用地计划表纳入村务公开的内容,使群众对宅基地建设规划、计划清楚、明白。
八、对法定行政审批事项实行窗口受理承办制度。凡城市分批次建设用地报批,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报批,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申报,土地登记发证,矿产资源储量登记申请,探矿权采矿权登记申请等,均实行窗口接待、封闭运行、接办分离、限时办结。
九、对信访、举报等群众反映的土地、矿产违法案件线索,县级以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按职责范围立即进行分类处理,在法定期限内完成初查并决定是否立案。
十、县级以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设立国土资源法律热线,免费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国土资源部设立中国土地矿产法律热线(电话:16829999)。
以上各条措施自2004年3月1日起执行。
4. 准则
准则是政党、单位、集团为规范本组织成员的言论、行动所制定的法规性要求。全体成员必须遵守,否则,就要以纪律追究。比如《中共中央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就是党内政治生活的准绳,是对党章必不可少的补充。
准则在写法上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分章分条式,比如《证券公司治理准则(试行)》;另一种是条文式,如例文7-16。
准则的写作要求与条例、规定大致相同。
例文7-16(条文式):
审计机关审计事项评价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总署第5号令发布)
第一条 为了规范审计机关审计事项评价行为,保证审计工作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 本准则所称审计事项评价,是指审计机关按照确定的审计目标对被审计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进行分析判断,并发表审计意见的行为。
第三条 审计机关应当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相关规定,对审计事项进行评价。
第四条 审计事项评价应当由实施审计的审计机关独立作出。
审计机关评价审计事项时,应当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保持谨慎的态度。
第五条 审计机关应当根据审计方案规定的审计目标,确定审计事项评价的范围,对被审计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评价。
第六条 真实性评价是指对被审计单位的会计处理遵守相关会计准则、会计制度的情况,以及相关会计信息与实际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状况和业务经营活动成果相符合的程度作出的评价。
第七条 合法性评价是指对被审计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所作出的评价。
第八条 效益性评价是指对被审计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活动的经济、效率和效果的评价。经济是指被审计单位经济活动是否做到了节约;效率是指经济活动的投入与产出之间的比率关系;效果是指经济活动是否达到了预期的目的。
第九条 审计机关对下列事项不作评价:
(一)超越审计职责范围的事项;
(二)证据不足、评价依据或标准不明确的事项;
(三)审计过程中未涉及的事项。
第十条 审计组应当在审计报告中提出审计评价的初步意见,审计机关审定审计报告,对被审计单位提出评价意见。
第十一条 作出审计评价时,应当首先对所审查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总体情况进行说明,并评价被审计单位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
第十二条 对真实性的评价,应当区分以下情况分别作出:
(一)如果审计中没有发现并通过专业判断认为被审计单位不存在重要的不真实的事项,可以认为其真实地反映了其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情况。
(二)如果审计发现有个别重要的(超过重要性水平的)不真实事项,但不影响总体上反映其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情况,可以认为其基本真实地反映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情况,同时指出其存在的问题。
(三)如果审计发现被审计单位会计信息严重不实,总体上不能合理地反映其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情况,可以认为其不能真实地反映其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情况,同时要说明原因。
第十三条 对合法性的评价,应当根据被审计单位是否存在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以及违规的严重程度作出评价。对合法性的评价,应当区别以下情况分别作出:
(一)如果审计中未发现被审计单位存在重要的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可以认为其较好地遵守了有关财经法规。
(二)如果审计中发现被审计单位存在个别重要的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可以认为其除该事项外,基本遵守了有关财经法规。
(三)如果审计中发现被审计单位存在严重的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行为,可以认为其未能遵守有关财经法规。
第十四条 对效益性的评价,审计机关应当首先就被审计单位经济活动所产生效益的实际情况作出说明,同时应当揭示与有关评价标准进行对照的结果。
评价效益性时,评价标准可以使用预算或计划指标、历史指标、同行业先进指标等。评价时应当对有关评价标准的选择依据和具体内容作出说明。
第十五条 本准则由审计署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准则自2004年2月1日起施行。审计署于1996年12月16日发布的《审计机关审计事项评价准则》(审法发〔1996〕360号)同时废止。
5. 指引、指南
指引、指南,本义是指点、引导的意思,近年也有些单位将其借用为一种文种,表明“指导行动的依据或准则”之意。实际类同于准则或乡规民约。
例文7-17:
省(区、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框架指南
(国函〔2004〕39号文印发)
1. 总则
1.1 目的
1.2 工作原则
要求明确具体。如以人为本,依法规范、职责明确,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资源整合、信息共享,依靠科学、反应及时、措施果断,平战结合、军民结合、公众参与等原则。
1.3 编制依据
1.4 现状
简要说明本行政区域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现状与趋势。
1.5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可以预见的各类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各类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专项预案是总体预案的组成部分。
2. 组织机构与职责
2.1 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明确本行政区域应急领导机构、指挥机构、日常工作机构及其职责、权限。
2.2 组织体系框架描述
以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响应全过程为主线,明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预测、预警、报警、接警、处置、结束、善后和灾后重建等环节的主管部门、协作部门、参与单位及其职责。要体现应急联动的要求,最好附图表说明。
2.3 应急联动机制
明确本行政区域应急机构与行政区域内中央有关单位、军队、武警的应急联动机制。
3. 预测、预警
略。
4. 应急响应
略。
5. 后期处置
略。
6. 保障措施
略。
7. 宣传、培训和演习
略。
8. 附则
略。
9. 附录
略。
6. 体系
体系指由若干互相关联的事物或思想构成的整体。可以理解为一整套的标准或者办法。
体系的写法与办法类同。
体系与纲要的区别:纲要是粗线条的,体系更注重其系统性、完整性。
体系与办法的区别:办法着眼于可行性,体系只着眼于系统性与完整性。
体系与标准的区别:标准是切实可行的具体要求,体系则是一个科学的整体。
7. 政策
政策指国家或政党为完成一定历史时期的任务而制定的具体行动准则。有时也借用为一种文种形式。
政策的写作与条例和规定的要求相同。
政策在写法上可以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分章分条式,比如以商务部2005年第16号令发布的《汽车贸易政策》;另一种是条文式,如下例。
例文7-18:
关于进一步支持文化事业发展的若干经济政策
(国办发〔2006〕43号文转发)
为加强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推动宣传文化事业健康发展,进一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中关于“加大政府对文化事业的投入,逐步形成覆盖全社会的比较完备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要求,现提出“十一五”期间国家支持文化事业发展的有关经济政策:
一、继续征收文化事业建设费
(一)各种营业性的歌厅、舞厅、卡拉OK歌舞厅、音乐茶座和高尔夫球、台球、保龄球等娱乐场所,按营业收入的3%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广播电台、电视台和报纸、刊物等广告媒介单位以及户外广告经营单位,按经营收入的3%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二)文化事业建设费由地方税务机关在征收娱乐业、广告业的营业税时一并征收。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单位缴纳的文化事业建设费,由地方税务机关征收后全额上缴中央金库。地方缴纳的文化事业建设费,全额缴入省级金库。
(三)文化事业建设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分别由中央和省级设立基金,用于文化事业建设。财政部要根据有关规定,会同相关部门对原有的政策进行修订和完善,制定新的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以体现政府性基金预算的管理要求,加强对资金的宏观调控和监管力度。
二、继续实行税收优惠政策
继续对宣传文化单位实行增值税优惠政策,对电影发行单位实行营业税优惠政策。有关部门要在完善相关政策的同时,突出扶持重点,更好地促进宣传文化事业健康发展。具体实施办法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行制定。
三、继续实施促进电影事业发展的有关经济政策
(一)从电影放映收入中提取5%建立“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实行基金预算管理方式,用于电影行业的宏观调控。财政部要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原有的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政策,制定新的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
(二)继续设立电影精品专项资金,用于支持电影精品摄制。
四、继续增加对宣传文化事业的财政投入
(一)中央和省级财政建立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每年按2005年实际拨付数为基数列支出预算。财政部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修订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二)整合“万里边境文化长廊”等补助经费,设立“中央补助地方文体广播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地方文化、体育和广播事业的发展。有关地方人民政府也要逐步增加对文化事业的投入。
五、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为促进宣传文化事业发展,增强调控能力,保证重点需要,规范资金管理,财政部门要做好专项资金的预算安排。专项资金使用部门要按照有关财政法规的要求,健全制度、加强管理,保证专项专用并接受财政和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六、继续鼓励对宣传文化事业的捐赠
社会力量通过国家批准成立的非营利性的公益组织或国家机关对宣传文化事业的公益性捐赠,经税务机关审核后,纳税人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10%以内的部分,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扣除;纳税人缴纳个人所得税时,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公益性捐赠的范围为:
(一)对国家重点交响乐团、芭蕾舞团、歌剧团、京剧团和其他民族艺术表演团体的捐赠。
(二)对公益性的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美术馆、革命历史纪念馆的捐赠。
(三)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捐赠。
(四)对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所属的非生产经营性的文化馆或群众艺术馆接受的社会公益性活动、项目和文化设施等方面的捐赠。
七、狠抓落实,加强管理
各级财税部门要认真落实支持文化事业发展的各项经济政策。宣传文化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有关政策的宏观调控作用,拓宽文化事业资金投入渠道。宣传文化机构要按照中央关于文化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深化文化体制改革,促进文化产业发展;要健全财务制度,加强基金和专项资金的管理;接受的捐赠资金要专门用于发展宣传文化事业,不得挤占、挪用甚至私分,也不得以捐赠为由搞乱摊派、乱集资等活动。对出现的各种违法违纪行为,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也有干脆把“政策”和“措施”合在一起作为文种来使用的。比如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003年12月发布的《中国的防扩散政策和措施》,全文由“前言、正文(包括:一、防扩散的基本立场,二、积极参加防扩散国际努力,三、防扩散出口管制体系,四、防扩散出口管制的具体措施,五、严格执行防扩散出口管制法规)、结束语”组成。
8. 规则
规则是为了保证某一工作或活动的顺利完成,而将其所进行的程序、方式、方法及要求,写成条文,形成制度,要求有关人员严格遵守。规则的发布不像法律、条例和规定、办法那样严格,既可以用“通知”做文件头,也可以直接颁行。
规则的写作与规定基本类同。
例文7-19: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交易流通审核规则
(中国人民银行2004年第19号公告发布)
第一条 为规范对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交易流通的审核,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国人民银行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以及《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所称债券与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交易管理办法》中的债券含义相同。
第三条 债券发行人(以下简称发行人)申请其发行的债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流通(以下简称交易流通),应逐期报中国人民银行审核。
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交易流通有关事宜按《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4〕第12号)规定执行。
第四条 发行人申请其发行的债券交易流通,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债券依法公开发行;
(二)债权债务关系确立并登记完毕;
(三)具有较完善的治理结构和机制,申请前2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四)债券的实际发行额不少于人民币5亿元;
(五)单个投资人持有量不超过该期债券发行量的30%;
(六)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五条 发行人申请其发行的债券交易流通,应向中国人民银行提交下列文件:
(一)交易流通的申请报告;
(二)主管部门批准债券发行的文件;
(三)债券发行章程或发行公告;
(四)债券发行情况报告;
(五)债券持有量排名前30位的持有人名册(债券持有人不足30人的,为实际持有人名册);
(六)发行人申请前两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涉及发行人的重大诉讼事项说明;
(七)中国人民银行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六条 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中国人民银行应当场或者在5日内1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发行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中国人民银行应当受理申请。中国人民银行决定受理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同意或者不同意的书面决定。
第七条 中国人民银行同意申请债券的交易流通,并不表明对该期债券的投资价值和投资风险做出了任何判断,投资者应关注发行人的基本状况和披露的信息,进行独立的投资判断,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第八条 发行人应自接到批准文件起7个工作日内,同时向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以下简称同业中心)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央结算公司)提供交易流通公告,公告内容应包括本规则第五条第(三)、(六)项、该期债券信用评级报告及其跟踪评级安排的说明、担保人资信情况说明及担保协议(如属担保发行)。
第九条 中央结算公司接到批准文件后即可确定债券交易流通要素,同时通知同业中心。同业中心和中央结算公司应于收到发行人交易流通公告的第二个工作日向市场参与者公布以下信息,并于第三个工作日办理债券的交易流通:
(一)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债券交易流通的文件;
(二)债券交易流通公告;
(三)债券交易流通要素;
(四)中国人民银行要求公布的其他信息。
第十条 在债券交易流通期间,发行人应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向市场参与者进行持续的信息披露。
第十一条 发行人按照规定提交债券申请文件和进行信息披露时,应遵守以下基本要求:
(一)发行人按规定提交的债券交易流通申请文件及向市场参与者披露的文件,应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发行人应披露的信息包括债券交易流通公告、年度报告、临时报告及跟踪信用评级结果;
(三)发行人披露的信息涉及财务会计、法律、资产评估等事项应由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等专业性中介机构审查验证,并出具书面意见。
第十二条 债券交易流通期间,在公布发行人需要披露的信息前,发行人及相关知情人不得泄露其内容。
第十三条 债券交易流通期间,发行人应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如遇特殊情况,经中国人民银行同意,可延期披露),向市场参与者披露年度报告。
第十四条 对债券交易流通期间发生的重大事件,发行人应在第一时间向市场参与者公告,并向中国人民银行报告。
本条所称重大事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一)发生重大债务或未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违约情况;
(二)发生重大亏损或遭受重大损失;
(三)发行人减资、合并、分立、解散、托管、停业、申请破产的;
(四)涉及发行人的重大诉讼;
(五)涉及担保人主体发生变更或经营、财务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如属担保发行)。
第十五条 发行人应与信用评级机构就跟踪评级的有关安排做出约定,并应于债券交易流通期间每年的7月31日前向市场参与者公告上一年度的跟踪评级报告。
第十六条 发行人的信息披露应通过中国货币网、中国债券信息网或者中国人民银行指定的其他新闻媒体进行。
第十七条 发行人应不晚于债券付息或到期日前的第三个工作日公告债券付息或兑付等有关事宜。
第十八条 债券交易流通期间,发行人不得以自己发行的债券为标的资产进行债券交易,但发行人依据有关规定或合同进行提前赎回的除外。
第十九条 经批准交易流通的债券自到期日前的第三个工作日起终止交易流通。
第二十条 银行间债券市场参与各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中国人民银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对于及时主动纠正有关违法行为的市场参与各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一)发行人擅自或变相以自己发行的债券为标的资产进行债券交易的;发行人未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或者在债券交易流通间,发行人及相关知情人泄露需要披露信息的;发行人违反本规则其他规定的行为。
(二)银行间债券市场参与者擅自交易依法公开发行、但未经批准交易流通债券的。
(三)同业中心和中央结算公司不按规定办理债券交易流通或擅自安排债券交易流通的;同业中心和中央结算公司违反信息披露规定的。
第二十一条 中央政府债券、中央银行债券和政府类开发金融机构债券的交易流通不逐期审核,由同业中心和中央结算公司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时间和程序直接办理交易流通相关事宜。但以上债券应符合本规则第四条第(一)、(二)和(四)项的要求。
政府类开发金融机构债券发行人应于债权债务登记完成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人民银行书面报告该期债券的发行情况。
中央政府债券和中央银行债券发行人豁免信息披露及信用评级义务,政府类开发金融机构债券发行人豁免信用评级义务。
第二十二条 本规则由中国人民银行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规则自2004年12月15日起施行。
9. 规范
规范也即是标准、准则。简易的规范有时就干脆直接称为“标准”。
规范在写作上与条例、规定大致相同。
规范在写法上也有两种形式:一是分章分条式,比如《纳税服务工作规范》(试行);二是简单的条文式,如下例。
例文7-20:
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
林资发〔2003〕139号
一、建设项目确需占用征用林地的条件和范围
(一)国务院批准或同意的建设项目,国家和省级重点建设项目,国务院有关部门、国家计划单列企业、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国防、交通、能源、水利、农业、林业、矿山、科技、教育、通讯、广播电视、公检法、城镇等基础设施(以下简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原则上可以占用征用(含临时占用,下同)各类林地。
(二)国务院有关部门、国家计划单列企业、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非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原则上可以占用征用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国家级森林公园和风景名胜区范围以外的林地。
(三)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非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省级以下(不含省级,下同)、县级以上(含县级,下同)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批准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原则上可以占用征用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省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国家和省级森林公园和风景名胜区范围以外的林地。
(四)省级以下、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批准的非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原则上可以占用征用除国家和省级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以下简称保护区)范围以外的用材林林地、经济林林地、薪炭林林地和农田防护林、护路林林地,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划的宜林地。
(五)经批准的乡镇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农村村民住宅等乡(镇)村建设,原则上可以使用除保护区范围以外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用材林林地、经济林林地、薪炭林林地和农田防护林、护路林林地,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划的宜林地。
(六)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批准的采石、采沙、取土、基本农田建设等,原则上可以占用征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划的宜林地;因对石质、沙质、土质有特殊要求的,原则上可以占用征用除保护区范围以外的用材林林地、经济林林地、薪炭林林地和农田防护林、护路林林地,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划的宜林地。
(七)其他特殊项目确需占用征用林地的,应将具体情况报国家林业局审查同意后,按规定权限办理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手续。
二、占用征用林地的申报材料
(一)占用征用林地的建设单位法人证明。
建设单位或其法人代表变更的,要有变更证明。
(二)建设项目批件。
1. 大中型建设项目,要有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和初步设计批复。水电建设项目,按有关规定将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两阶段合并的,要有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
2. 小型建设项目,要有选址和用地规模的批准文件。
3. 勘查、开采矿藏项目,要有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和其他相关批准文件。
4. 因建设项目勘测设计需要临时占用林地的,要有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5. 森林经营单位在所经营的林地范围内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占用林地的,要有县级以上林业(森工)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三)其他证明材料。
1. 占用征用保护区范围内林地的,要提交有关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同意项目建设的证明材料。其中,占用征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林地的,要提交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的意见;占用征用省级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林地的,要提交省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的意见。
2. 西部地区除关系国民经济全局和长远发展、对国家安全有重要影响的重大项目或有特殊规定的项目外,企业利用自有资金或国内银行贷款投资于国家非限制类产业的项目,需要政府平衡建设、经营条件的,要有项目建议书批复和符合本条对项目规定的证明材料。
(四)林地权属证明。
申请占用征用的林地,已发放林权证的,要提交林权证复印件;未发放林权证的,要提交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出具的权属清楚的证明;有林权争议的,要提交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处理的决定。
(五)补偿协议。
建设单位与被占用征用林地单位或个人签订的林地、林木补偿和安置补助协议。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制定补偿、补助方案的,要有该人民政府制定的方案。
(六)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
符合国家林业局林资发〔2002〕237号文规定资质的设计单位作出的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
(七)占用征用林地申请表。
建设单位申请占用征用林地时,填写的《占用征用林地申请表》。
占用国务院确定的国家所有的重点林区(以下简称重点林区)林地的,建设单位向被占用林地所在地的国有林业局申请;跨国有林业局经营区的,分别向各国有林业局申请。占用征用非重点林区林地的,建设单位向被占用征用林地所在地的县级林业主管部门申请;跨县级行政区的,分别向各县级林业主管部门申请。
三、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的受理
(一)建设单位向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或重点林区国有林业局申请后,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或重点林区国有林业局应当严格核对申请材料的复印件与原件,凡二者一致的,在复印件上加盖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或重点林区国有林业局印章后退回原件;不一致的,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告知建设单位重新申请。
(二)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或重点林区国有林业局确认申请材料齐全、合格的,应当组织制定在当年或次年内恢复不少于被占用征用林地面积的森林植被措施。被占用征用林地所在地的林业主管部门或重点林区国有林业局不能按时按量恢复森林植被的,必须将不能按时按量恢复森林植被的说明材料与申请材料一同上报上级林业主管部门,由上级林业主管部门组织落实。恢复森林植被措施包括造林地点、面积、树种、林种和作业设计,以及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措施等。
(三)占用征用非重点林区林地的,地方林业主管部门要组织力量对申请占用征用的林地进行现场查验,其中,占用征用林地面积2公顷以下的,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组织不少于2名有资质的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查验;占用征用林地面积2公顷以上70公顷以下且未跨县级行政区的,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组织具有丙级以上资质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进行现场查验;占用征用林地跨行政区的,由所在地共同的林业主管部门组织乙级以上资质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进行现场查验。占用重点林区林地,在一个国有林业局经营区内的,由所在地国有林业局组织具有丙级以上资质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进行现场查验;在两个以上国有林业局经营区的,由所在地共同的林业(森工)主管部门组织具有乙级以上资质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到现场查验。占用征用林地面积70公顷以上的,由省级林业主管部门组织乙级以上资质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到现场查验。
(四)承担现场查验的人员或单位,查验后要按照规定向有关林业主管部门提交现场查验报告。报告要说明占用征用林地的面积、位置、地貌等基本情况,地类、权属、林分起源、林种、林木蓄积或竹林株数等森林资源现状,是否在保护区范围内,是否在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防护林林地、特种用途林林地和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的范围内,是否有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资源和古树名木,是否存在先占地后办手续或擅自改变林地用途、采伐林木的行为。查验人员或单位要对报告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交虚假现场查验报告的,要追究有关人员和领导的行政责任。
(五)林业主管部门应从受理占用征用林地的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出具体明确的审查意见,留存一套申请材料后,报上一级林业主管部门。需组织制定恢复森林植被措施或现场查验的,林业主管部门应在25个工作日内将具体明确的审查意见与恢复森林植被措施和现场查验报告一并报上一级林业主管部门。
(六)占用征用林地应由国家林业局审核审批的,省级林业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要用正式文件上报,并附具一套申请材料和恢复森林植被措施、现场查验报告。
四、审核审批的管理
(一)根据建设项目批件,一个项目的全部占用征用林地,建设单位应当一次申请,不得分为若干段或若干个子项目进行申请;林业主管部门也不得分级、分次进行审核审批。临时占用林地的,按照审批权限分别办理临时占用林地审批手续。
(二)国务院批准或同意的建设项目,国家和省级重点建设项目,国务院有关部门、国家计划单列企业、省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批准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控制工期的单体工程,如公路、铁路的桥梁、隧道,水利(电)枢纽的导流(渠)洞、进场道路和输电设施等,其占用征用林地申请材料齐全的,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或国家林业局依据规定权限可以先行审核审批单体工程。整体项目申请时,附单体工程的批件,一次办理审核审批手续。
(三)对审核同意或批准的占用征用林地项目,建设单位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后,负责审核审批的林业主管部门才能核发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或批准文件。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或其主管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违规多收、减收、免收、缓收,或者隐瞒、截留、挪用、坐收坐支森林植被恢复费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依照有关规定批准建设用地并兑现补偿、补助费后,林业主管部门才能依法办理林地移交、变更林权登记;同时有永久占用征用和临时占用林地的项目,批准永久用地并兑现补偿、补助费后,才能依法办理临时占地移交手续;需要采伐林木的,依法办理采伐林木手续。
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违反规定审核审批林地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和领导的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县级以上地方林业主管部门对未被批准的建设用地,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的,要追究发证人员和领导的行政责任;情节严重,致使森林资源遭受严重破坏,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占用征用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防护林林地、特种用途林林地和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的天然林林地的,有审核或审批权的林业主管部门应将审核同意书或批准文件抄送相关部门。
国家林业局审核同意或批准的占用征用林地项目,应将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或批准文件送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抄送国家林业局派驻的森林资源监督机构。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和国家林业局派驻的森林资源监督机构要对占用征用林地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可以公开的占用征用林地项目,通过国家林业局网站向社会公布。
(六)林业主管部门对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依照《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进行处理。对未经批准采伐林木的,依照《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进行处理。经查处后,对确需占用征用林地的,依照有关规定和本通知的要求补办占用征用林地手续并附查处报告。
10. 标准
标准也就是衡量、区别事物的准则。写法与规定基本类同,也是条文式,但更为简洁。
例文7-21:
不宜流通人民币挑剔标准
(银发〔2003〕226号)
一、纸币票面缺少面积在20平方毫米以上的。
二、纸币票面裂口2处以上,长度每处超过5毫米的;裂口1处,长度超过10毫米的。
三、纸币票面有纸质较绵软,起皱较明显,脱色、变色、变形,不能保持其票面防伪功能等情形之一的。
四、纸币票面污渍、涂写字迹面积超过2平方厘米的;不超过2平方厘米,但遮盖了防伪特征之一的。
五、硬币有穿孔,裂口,变形,磨损,氧化,文字、面额数字、图案模糊不清等情形之一的。
11. 规程
规程就是为进行操作或执行某种制度而作的具体规定。特点是操作性更强,规程的写法参见规定。
例文7-22:
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中特殊机构代码赋码业务操作规程
汇发〔2003〕131号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在外汇业务工作中全面使用组织机构代码标识的通知》(汇发〔2002〕24号)精神,切实完善外汇监管、提高国际收支统计监测数据质量,保证申报主体基本情况信息的全面性、准确性和标识的统一性,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国家外汇管理局委托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办理特殊机构代码赋码工作。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以及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以下简称“外汇局分局”)负责代理辖内特殊机构代码的申领、管理等工作。国家外汇管理局负责全国特殊机构代码申领和赋码的协调工作,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统一负责特殊机构代码的赋码、防重、查错等工作,并负责安装、维护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中特殊机构代码赋码系统(以下简称“赋码系统”)。
第三条 本规程所指的特殊机构是指按照有关规定,目前不属于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赋予正式组织机构代码范围的、确因办理收支业务需要统一标识的申报机构,包括部分境内机构(军队、武警等),以及在境内银行有收支业务的境外机构(包括香港、澳门、台湾的机构,以下简称“境外机构”)、驻华使领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等。
特殊机构代码是指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向特殊机构统一赋予的、仅供该机构在办理国际收支申报时使用的专用代码。该代码不作为认可特殊机构为有效机构的证明。
第四条 办理涉外收付业务的银行,对首次办理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的机构,需查验其《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简称“代码证”),并核验其有效性。
(一)如果该机构无代码证,但属于本规程第三条所规定的军队、武警的境内机构、境外机构或驻华使领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的,应当按以下流程办理特殊机构代码:
1. 该机构应当向银行出具包含其准确、完整、规范名称的有效证明或其主管部门的批文或证明,银行应当审核该申领机构的名称,确保该机构名称与开户档案资料中的名称或预留印鉴一致,并留存该机构出具的有效证明或批文的复印件两年备查。银行应于当日按照“特殊机构代码申领表”(表1〔略〕)的格式将需要申领特殊机构代码的信息通知相应的外汇局分局或者已安装赋码系统的所在地外汇局支局。
2. 外汇局分局/支局收到“特殊机构代码申领表”后,于1个工作日内通过赋码系统向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申领特殊机构代码并留存相应的申领表。
3. 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根据外汇局分局/支局提交的申领请求进行审核、查重后,通过赋码系统实时赋予特殊机构代码并返回相应的外汇局分局/支局。
4. 外汇局分局/支局收到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赋予的特殊机构代码后,于本工作日内打印出“特殊机构代码赋码通知(按银行)”(表2〔略〕)和“特殊机构代码赋码通知单”(表5〔略〕),并通知相应的银行。
5. 银行收到外汇局分局/支局的特殊机构代码赋码通知(表2和表5)后,应留存“特殊机构代码赋码通知(按银行)”。同时应在本工作日内通知申领机构前来领取“特殊机构代码赋码通知单”。
(二)对于组织机构代码证已经失效的境内机构、无组织机构代码证且不属于军队、武警的境内机构,应当按照以下业务操作流程办理特殊机构代码:
1. 办理涉外收付业务的银行应填写“特殊机构代码申领协办单”(以下简称“协办单”,见表3〔略〕)中的“银行填写”栏,并要求该机构自行填写“机构填写”栏后,前往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代码工作机构办理代码证。
2. 如果经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代码工作机构核实,该机构属于其赋码范围,则该机构应按规定申领组织机构代码;如果不属于其赋码范围,则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代码工作机构应于本工作日内填写协办单中的“代码管理中心意见”栏,并通知该机构凭该协办单前往所在地外汇局分局/支局办理特殊机构代码。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代码工作机构应留存协办单的复印件,以便于日后筹办机构转为正式组织机构时进行核对。
3. 已安装赋码系统的外汇局支局收到协办单后,应于1个工作日内通过赋码系统向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申领特殊机构代码并留存有关协办单;未安装赋码系统的外汇局支局收到协办单后,应于1个工作日内将申领特殊机构代码的清单汇总并填写“境内特殊机构代码申领表”(表4〔略〕)后,将该申领表递交所属的外汇局分局,并留存有关协办单。
4. 外汇局分局收到辖内支局提交的“境内特殊机构代码申领表”或代码工作机构出具的“特殊机构代码申领协办单”后,应于1个工作日内通过赋码系统向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申领特殊机构代码,并留存相应的申领表或协办单。
5. 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根据外汇局分局/支局提交的申领请求进行审核、查重后,通过赋码系统实时赋予特殊机构代码并返回相应的外汇局分局/支局。
6. 外汇局分局/支局收到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赋予的特殊机构代码后,应于本工作日内打印出“特殊机构代码赋码通知单”(表5)和“境内特殊机构代码赋码通知”(表6〔略〕),并通知申请机构或辖内相应外汇局支局。
7. 未安装赋码系统的外汇局支局收到外汇局分局的特殊机构代码赋码通知后,于本工作日内通知申请机构前来领取“特殊机构代码赋码通知单”(表5)。
第五条 协办单和申领表的留存期限为两年。
第六条 对由特殊机构转为符合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赋码范围的机构,应重新按照组织机构代码的申领要求,到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代码工作机构申领组织机构代码。该类机构在申领组织机构代码时,应当向代码工作机构出示其特殊机构代码赋码通知单,以确保机构代码的唯一性。
第七条 已安装赋码系统的外汇局分支局应当将赋码信息制作备份并定期对赋码信息和赋码系统进行维护。
第八条 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将所办理的特殊机构代码赋码情况,于每月后5个工作日内反馈给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定期将特殊机构及其代码情况在外汇局系统内部网上发布,供各分支局查询,以减少重复申领特殊机构代码的负担。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应做好数据备份工作,并定期将特殊机构及其代码情况提供给各地的代码工作机构,便于其核对和管理组织机构代码。
第九条 本规程自2003年12月1日起实施。
12. 细则
细则是在具体实施、执行某项法律、法规时,主管部门或其下级执行部门所制定的具体实施办法,是某一法律、法令和法规的具体化和延伸。
细则实际是规定的进一步细化,写法上比照规定的要求执行。
例文7-23:
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认定办法实施细则
国粮通〔2004〕3号
为规范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的认定行为,依据《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和《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认定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一章 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的申请
第一条 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的申请实行属地化管理。拟取得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的企业应向所在地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粮食类、油脂类代储资格须分别申请。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管理的企业分别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管理的企业集团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第二条 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申请表格从国家粮食局政府网站(www. chinagrain.gov.cn)下载。
第三条 申请企业必须保证申请资料的真实完整。申请资料应包括纸质文本和电子文本,两者的内容和格式应一致。纸质文本应使用A4纸打印(总平面示意图除外)。电子文本应使用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认定申请系统制作。其中纸制文本一式4份,电子文本1份。
第四条 申请企业应配备专职的粮食保管、防治和检验人员,其数量应达到以下规定:
粮食类:2.5万至5万吨(含2.5万吨,不含5万吨,下同)仓容,检验人员不少于2人,保管(含防治)人员不少于4人;5万至10万吨仓容,检验人员不少于3人,保管(含防治)人员不少于7人;10万吨以上仓容,检验人员不少于4人,保管(含防治)人员不少于10人。
油脂类:0.3万吨至5万吨(含0.3万吨,不含5万吨,下同)容量,检验人员不少于2人,保管人员不少于2人;5万吨以上容量,检验人员不少于3人,保管人员不少于3人。
第五条 同一企业不同库区仓房可以一并申请,同时必须在申请资料中详细说明库区间的距离和相关情况。
第六条 申请企业提供的数据应与国家粮食局年度仓储设施统计数据一致。如数据不一致或没有上报仓储设施统计数据的需说明理由。
第七条 申请企业的仓房条件、检测条件、粮仓设备条件由县级及县级以上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核定。核定单位对核定结果负责。
第二章 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的受理核报
第八条 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相关单位应建立健全规范的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受理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并向社会公布负责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受理工作的机构和联系方式。
第九条 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相关单位对申请企业提交的资料审查后提出书面意见上报国家粮食局。
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相关单位上报的资料应包括:
一、企业的全部申请资料,其中纸质文本一式3份,电子文本1份;
二、申请企业汇总表;
三、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相关单位建议授予或不授予的意见以及受理情况的说明;
四、其他应说明的情况。
第十条 在《办法》施行之后,由于出现《办法》第三条规定的特殊条件,需要代储中央储备粮而又未取得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的企业,应在粮食入库后立即向国家粮食局备案。
第十一条 已经取得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的企业,有效期届满,如需延续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应在有效期届满前30个工作日提出延续申请。
第十二条 提出延续申请的企业应向国家粮食局提出,并同时提交以下文件:
一、延续申请的报告;
二、中央储备粮存储记录;
三、企业仓储设施变化情况;
四、企业人员变化情况;
五、其他应说明的情况。
第三章 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的审核
第十三条 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认定受理工作于每年5月和10月的第3个星期一开始后的10个工作日内进行。
第十四条 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的审核实行专家评审制度。由专家评审委员会对企业的申请资料进行评审并提出是否授予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的建议后,报国家粮食局批准。
第十五条 国家粮食局建立由粮食储藏、粮食检验、粮库建设、仓储管理和财务管理等方面的专业人员组成的专家库。组成评审委员会的专家从专家库内抽取,评审委员会由不少于5人的单数组成。
第十六条 国家粮食局接到上报资料后的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完成的,经批准可适当延长审核时间,但最长不能超过3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企业。
第十七条 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认定审核实行公示制度。国家粮食局将审核结果在国家粮食局政府网上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
第十八条 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及相关单位、申请企业和其他有关单位有义务对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进行核实和澄清。
第十九条 经审核取得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的企业由国家粮食局发文认定,并颁发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证书,相关信息同时在国家粮食局政府网和其他指定媒体公布。
第二十条 经审核对决定不授予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的企业,由国家粮食局正式函告申请企业并抄送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相关单位。
第二十一条 未取得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且对审核过程或结果有异议的企业,可依法提起行政诉讼或申请行政复议。
第四章 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的管理
第二十二条 取得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的企业应在企业明显位置悬挂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证书。
当存储中央储备粮后,应在存储中央储备粮仓房的明显位置挂牌明示。挂牌的具体办法由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制定。
第二十三条 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应对承储中央储备粮的代储企业储存行为进行定期检查,并向国家粮食局和有关部门通报检查结果。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相关单位应及时掌握取得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企业资格条件的变动情况,并及时向国家粮食局报告。
第二十四条 取得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的企业资格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已不符合《办法》有关规定时,该企业应及时向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或相关单位以及国家粮食局报告。
第二十五条 被取消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企业的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证书由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或相关单位统一销毁。
第二十六条 取得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的企业遗失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证书后应及时向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并在指定的媒体上登载遗失声明,同时向国家粮食局提出补办证书的申请。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细则自2004年12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八条 以下附件为本细则的组成部分:
一、《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申请表(粮食类)》〔此略〕
二、《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申请表(油脂类)》〔此略〕
三、《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认定省级管理表》〔此略〕
第二十九条 本细则由国家粮食局负责解释。
13. 制度
制度是为了规范有关人员的集体或个人活动所明确的制约规则,但比规则又更为简洁明了,适用范围也更广。比如常见的《安全生产制度》、《图书借阅制度》。
制度的写法可参见“规定”的要求。
(八)组织鉴定
组织鉴定是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对本单位某个同志在一定时期内的政治思想、工作学习以及生活等各方面的实际表现作出评价的一种事务性文书。
组织鉴定既较全面地反映出被鉴定者的综合情况,成为组织人事部门介绍、选拔、任用干部的依据和凭证;又提供和积累了被鉴定者的人事资料,是建立单位人事档案的重要内容。
1. 组织鉴定的主要特点
(1)客观性。组织鉴定贵在全面客观,有优点,有缺点,恰如其分。
(2)严肃性。组织鉴定代表着一级组织对其某一成员的评价与看法,具有相当的权威性,有时甚至直接影响着被鉴定人的声誉,所以必须认真负责。
(3)概括性。组织鉴定一般都是用较少的语言来概括丰富的内容,而不作过细的陈述。
2. 组织鉴定的写作技法
(1)组织鉴定的结构一般由标题、正文和落款三部分组成。
标题可以直接以文种“组织鉴定”为题;也可以由组织名称加文种组成,比如《××协会鉴定》;还可以由被鉴定人名加文种组成,比如《对××先生的鉴定》。
正文一般分4层意思:先概括介绍被鉴定者的基本情况,再简要说明被鉴定者的各方面表现、能力水平以及所取得的成绩等,接着指出被鉴定者的不足之处,最后对被鉴定者提出希望或指明今后的努力方向。
落款在正文的右下方,写明作出鉴定的组织全称和完整日期。
(2)要深入实际,认真调查,听取各方面意见;切忌偏听偏信;或闭门造车、凭一己的印象拟写。
3. 拟写组织鉴定的注意事项
(1)讲究客观、全面。评价要求全面、恰当。实事求是。
(2)强调透明。鉴定定稿前应与被鉴定者本人见面,听取并采纳其本人的正确意见。
(3)语言朴素、实在,简明扼要。
(4)篇幅一定要简短。
4. 组织鉴定的种类
(1)依据鉴定的性质,可分为党组织鉴定、团组织鉴定、社会团体鉴定、企事业单位鉴定等。
(2)依据鉴定的性质,可分为政治鉴定、司法鉴定、其他鉴定等。
5. 文种比较与鉴别
组织鉴定与考察材料是不完全等同的,其区别在:
(1)组织鉴定既可用于内部(包括单位内和系统内),也可用于外部;考察材料原则上只能用于内部。
(2)组织鉴定内容概括,篇幅短;考察材料则要求翔实具体,篇幅相对较长。
其联系则是都要求公正、客观,不掺杂个人感情。
(九)考察材料
考察材料是受命的组织或者个人对所要考察的对象考察之后所形成的文字结果表述。
考察材料的作用与组织鉴定相同。
1. 考察材料的特点
除了客观性与严肃性之外,还有一个翔实性,要求通篇用事实来说话,从事实中提炼出典型和观点来。
2. 考察材料的写作技法
(1)考察材料的结构由标题、正文、落款组成。
标题由考察对象名称加文种组成,比如《关于×××同志的考察材料》。
考察材料的正文基本为四部分:一是考察的时间、对象;二是被考察对象的基本情况;三是总括群众对被考察对象的整体看法;四是简介考察的具体方法和参与人数。
落款也是写在正文的右下侧,但得同时签署考察单位名称及考察者姓名,标明年月日。
(2)考察中,如果有对重大问题的调查情况及其他补充说明材料,可以作为附件一并上报。
(3)其他要求与组织鉴定相同。
3. 拟写考察材料的注意事项
(1)要全面准确。历史、现状,数字、事例,优点、缺点,都得表述准确无误,不能笼统空泛,或随意歪曲、夸大或缩小。
(2)要重点突出。根据需要,选取最能反映本质特征的材料,将最突出、最重要的观点放在前面;做到主次分明,切忌面面俱到。
(3)要具体形象。少用空泛的“称号”、“奖励”之类的说法,多用具体的事实来说话,写出被考察者的鲜活特征和鲜明个性;还应避免千人一面的程式化。
4. 拟写考察材料的注意事项
按考察的内容,考察材料一般分团体考察材料与个人考察材料两大类。团体考察材料,比如对领导班子的考察;个人考察材料又可分为对群众(或普通干部)的考察与对领导干部的考察两种。
例文7-24(对普通干部的考察):
对×××同志的考察材料
2006年10月25日,我组对×××同志进行了考察。
×××同志现任××联邦制药有限公司行政人事部经理,从2001年3月起分管行政人事工作。
该同志拥护中国共产党,思想觉悟高,工作能力强。近年来,在行政人事管理工作方面,充分挖掘人力资源,不断壮大联邦制药的生产和管理力量,成绩显著。据统计,仅2006年,该同志就为公司招聘各类专业人员426人,并对招聘的400多人进行了系统的入职培训,办理了人事、劳动和社保关系,妥善地安排了他们的生活和住宿,圆满完成了近300人次来访及相关人员的接待工作,同时出色地完成了公司生产、经营、工程改造、公务和员工上下班用车的安排工作。在工作中,不断加大考核的力度,如对本部门员工重新划分任务,明确职责,针对职责及分工进行业绩考核,将绩效考核与季度奖挂钩,重点考核员工履行职责的优劣;并把行政人事部控制的费用开支分解到各自的责任人头上,实行超支处罚制度;在质量考核、服务质量考核和员工的培训方面下功夫,加强对员工的培训,主要是素质提高方面的培训,积极探索和改进招聘、培训和使用人员的思路,改进招聘降低人力资源管理成本,严把招聘进人关,努力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的氛围,体现人性化的管理理念,使联邦制药公司在近几年不断发展壮大,为三灶镇的经济建设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本次考察一是随机约谈。共找了6人谈话,其中中层干部4人,一般工人2人;二是民主测评。在全镇企事业单位、村(居委会)负责人会议上无记名投票,应到63人,实到60人,发出票60张,收回60张。该同志获赞成票56张,占投票人数的93%;反对票4张,占7%。民主测评为优秀。
(十)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就是向上级部门申报某种荣誉称号的文字材料。严格地说,并不是一种文种,写法上也没有什么特殊要求。基本要求请参照总结的写法。
例文7-25:
关于六好区队先进单位的申报材料
今年以来,我们××工区以创建六好区队活动为载体,坚持三个文明一起抓,两个成果一起要,努力推进区队建设,为生产一线提供优质、快速服务,使各项工作有了快速发展,实现了安全生产。一、二季度,均被评为矿级六好区队创建优胜单位。现通过自检总结,我们的具体做法是:
一、领导重视,措施得力。领导重视是创建六好区队活动的关键,措施得力是实施创建规划的保障。为进一步推进创建活动的开展,工区党政在年初即调整充实了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出“2006年六好区队创建规划”,并对班子成员进行责任分工,各主抓一项具体工作,党政联席会还把分析研究六好区队建设情况作为重要内容并形成制度。4月份,党政联席会针对队伍作风、安全生产、经济效益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制定出21条改进办法,加速整改,使创建活动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工区党支部在制定全年工作规划时,把六好区队建设作为主要工作目标,分解落实“六好”内容。与此同时,工区定期编印综合性月度简报,把工区的政令、指令及时传达到职工群众,使简报在思想政治工作方面发挥了阵地作用,在生产工作中起到了宣传发动、统一思想、鼓舞士气的作用,在安全中产生了警示作用。
二、完善机制,规范运作。我们先后建立了《创建六好区队考核制度》、《“双五”考核标准及办法》、《班组民主管理实施办法》等五项创建机制,设有专人负责日常的工作和管理。在运作中,定期统计各项考核内容的实施及督促、检查工作情况,及时总结经验,制定改进办法,我们还根据工区自身特点和工作需要,对现有制度、办法等不断完善和提高,确保创建活动健康发展。如一季度末,我们通过职代会,对原来的“双五”考核标准及考核办法进行修改,充实了更丰富的竞赛内容,并在4月份开始推行,提高了“双五”竞赛质量。二季度,通过完善机制,加强管理,使各项工作和生产任务的制定落实,具有了较强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实效性,大大激发了职工的生产工作热情,使生产服务、重点工程、安全工作等与去年同期相比,都有显著提高,六好区队建设又迈上了新的台阶。
三、突出重点,狠抓落实。为强化六好区队建设,我们在每季、每月都要确定不同的侧重面和活动重点,形成鲜明的工作主线。3月份主要抓了“双考”(干部考核、工人考勤)。通过对干部实行业绩考核,对职工实行日考日报制度,对安全实行责任连带,堵塞了安全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促进了生产服务。6月份针对生产工作实际,开展“安全形势任务教育”,以“我要安全,我为安全”为主题,设立宣传栏、决心台,人人写出保证书,并张贴上墙,营造出浓厚的安全活动氛围。充分利用班前班后会、安全活动日,组织职工学习“矿山安全法”等国家法规和现场生产的技术措施,提高职工自主保安意识和互保联保能力,形成个人行为与公众监督、定向检查与专项考核相交融的运作体系,不断夯实安全工作基础,确保了安全生产。8月份,为不断适应创建独具特色、全新模式现代化矿井的需要,在全区开展“服务意识教育”活动,把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水平作为阶段工作重点,要求干部职工要有新的境界、新的思想、新的思考,用竞争意识看待现实,用创新意识对待工作,加快思想转变,增强责任意识,充分调动了职工群众的积极性。在承担6302铺轨1000米工程中,由于条件艰苦,许多职工出现高温反应,有的晕倒、有的呕吐,体力消耗大,但为给一线尽快创造生产条件,没有一人叫苦喊累,更没有一人退下火线,提前完成了运料铺轨。
四、讲求实效,整体发展。六好区队建设涉及面广,包含的内容多,我们注重理顺各项内容之间的内在关系,保持其联动性,互为补充,相互促进,保证各项工作同步提高,整体发展。在班子建设中,工区党政班子努力树立坚持原则的政治形象,乐于奉献的品德形象,廉洁勤政的公仆形象和表率示范的楷模形象,不断提高工区凝聚力,促进了生产工作任务完成。在民主管理中,以职工代表大会、厂务公开、班组建设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为重要内容,坚持按劳分配、奖勤罚懒、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建立健全公开、公正、公平的奖惩机制,做到“四公开”、“四上墙”,车间工会坚持月度例会制度,集思广益,推进民主管理工作,把工区党政的各项决策积极贯彻到职工群众之中,并开展经常性地“送温暖”活动,以此调动职工群众的生产工作积极性。在思想政治工作和落实“三项制度”中突出针对性、预见性和实效性,坚持做到“两个结合”、抓好“三点”,定期对职工思想状况进行认真分析,理出主线,找出主流,查问题,定思路,并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方法,活血化瘀、释疑解难,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全区上下呈现出团结向上的良好局面,推动了各项工作健康发展。今年以来,我们还结合四大主题系列活动,坚持软件、硬件一起抓,在全区形成了分工具体,责任明确,党政工团齐抓共管,全体职工人人参与的六好区队创建格局。先后突出文明施工,建立了胶轮车队、运输大班两个文明示范点,并大力开展了文明生产创建活动,使各生产岗点以崭新的面貌,展现了矿井的良好形象。党支部经常组织“党员奉献”、机关人员义务劳动,清理卫生死角、冲刷巷道、开展突击活动,使文明示范点创建和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行动,很快产生了较强的辐射作用,促进了精神文明建设。全区杜绝了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全年仅出现一名轻伤事故,实现了安全生产和经济效益的提高,为确保全矿“当年投产、当年达产、当年盈利”的目标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通过对六好区队建设进行自检,我们认为基本符合“六好”考核要求,已达到先进六好区队标准,特申报2006年度矿级和公司级六好区队创建优胜单位。
(十一)大事记
大事记是一个机关、一个地区或一个企事业单位,把一个时期所发生的重大事件,按时间顺序的先后,用简明的文字记载下来的一种文书。大事记的表现形式是并不成文。
大事记的作用有二:一是可以反映一个单位或者一件事情的发展和运行轨迹,有利于日后总结经验教训,提高管理水平;二是可作为资料或线索,为日后的查索、汇总提供方便。
(1)大事记的结构由标题和正文组成。
大事记的标题可以是内容加文种,比如《安全工作大事记》;也可以是单位名称加时间跨度或事项加文种,比如《××市政府2006年度大事记》,或《××市政府对外招商大事记》。
大事记的正文一般按时间的先后顺序,将本单位所发生的大事、要事写清楚。通常都是一事一记,分条叙述,每条分为时间和事项两个内容,写清楚“什么时间—什么事—谁做的—意义与特点”。如果一件事持续的时间很长,那还得写明起止日期。
(2)写大事记时,要恪守迅速及时、真实完整、简明突出这几大原则。
(3)大事记与工作日志又不尽相同:工作日志是事无巨细,必须按天逐一记载;大事记则只记本单位较大的事,而且不必每天都记。
大事记的参考格式式样:
××××公司捐助“希望工程”大事记
2005年3月 捐赠×××小学3万元
10月 捐赠××中学10万元
2006年5月 捐赠××××××中学图书2000册
9月 捐赠××××幼儿园电子玩具100件
......
(十二)备忘录
备忘录通常是关于某一问题事实经过的详细陈述,以及据此提出的有关论点或者辩驳材料。即在会谈末了时交给另一方面的书面纪要。其作用是为了使自己所作的口头陈述更加明确,或者不至于引起误解。
备忘录的作用主要是用来提醒、督促对方,或就某个问题提出自己的意见或看法。一般用来补充正式文件的不足,近似于合同的补充说明。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备忘录的使用范围逐渐扩大。国际会议、组织间常用备忘录的形式作为会议决议、公报、声明或者其他文件的附件。
备忘录的结构与写法
(1)简易的备忘录不存在固定模式。可以随时随意记在台历、日志、笔记本上,目的只是为了帮助或唤醒记忆,防备因忘记而误事。
(2)近年很多单位在商务活动中都用起了备忘录这种形式。这种备忘录基本格式与信件类同,也没什么特别的地方。如果情况确实需要,这种备忘录也可以参照外事备忘录来办理。
(3)外事外交中常用的备忘录,除了开头和结尾不用客套语和无须签署以外,其余与照会并无实质上的区别;但其格式和用途则不如照会那么正式。
备忘录的内容一般有如下几项:
书端部分。包括发文机关的名称、地址、发文日期,有的还包括电报挂号、电传号、电话号码等。许多机关有自己特制的信笺,在写书端时,其格式和标点符号的使用与一般信件的相同。
收文人(或收文单位)的姓名、头衔、地址。写在左上角编号处的下面,其格式与书信的写法相同。
称呼。从左边顶格写起。
事因。这项目前采用得较少。它可放在称呼语之前,也可放在其后。如果写在称呼语之前,多从左边的顶格写起;若放在称呼语之后,一般写在信笺正中。只需很少几个词,甚至一个词,目的在于使收文人对文中的主要内容一目了然,便于及时处理。
正文。
结束语。
署名。这3项与一般信件的格式相同。
备忘录的常用传递方法有三种:一是作为口头会谈的补充,当面递交;二是作独立的文件送交对方,以便提醒某一事件;三是作正式照会的附件,补充照会中论述不足之处。
外事备忘录的参考样式:
备忘录
××××××:
根据××国政府关于××××协定的建议,中国政府表示同意进行签订该协定的谈判。
中国政府的意见,在××××协定中应包括下列各款:
......
当然,上述各款可按双方愿望补充或变更。
请将上述事宜转达贵国政府。
××××××:×××
二○○×年×月×日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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