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2 关联性原则
广告设计的过程中必须时刻保持清醒,明白广告要达到什么样的目的;在对什么样的目标受众传递信息;广告品牌有什么个性和特点;用什么利益点可以影响到目标受众的购买行为;广告通过什么媒介与这些受众接触效果最好,在这种媒介上的广告表现有什么特征等。
以上都是针对广告活动过程中涉及的各个关联方提出来的问题。广告是一个平台,它是将企业或产品信息通过媒介传播给受众的一个中间环节,它与企业、产品、目标、媒介、广告想引起的一系列消费者行为相关联。没有关联,所有的信息传递就无从谈起。关联性原则如何体现?简单地说,就是在广告设计的过程中要时刻明白各关联方的要求是什么,将这些要求的重叠部分在广告中体现出来。
关联性原则(IBM BladeCenter广告)
关联性原则(GLASSEX玻璃清洁剂)
关联性原则(麦当劳广告)
关联性原则(碧浪洗衣粉广告)
不同的广告其关联的内容千差万别,但根据以上的分析,我们可以简单地将关联的内容概括为谁在说、对谁说、说什么、通过什么渠道说、要达到什么目的。认准了各个关联方的需求和特点,广告才能做到有身份、有对象、有内容、有方法、有目的。不管前面的过程如何,广告需要达到既定的目标才算成功。按照商业广告的标准来说,广告就是要能够引起消费者的注意和兴趣,并将消费需求转化为消费动机。由此可见,消费者是各个广告关联方最重要的一环,前面所有的努力都是为了感染并说服受众产生消费行为。
在强调关联性的同时,还要注意广告的简明性,因为关联方过多,可能会使设计师对广告中的大量信息和要求平均着力,最后导致表达的内容过多而减弱广告的针对性和视觉力量。解决的办法就是抓住其中最主要的一点深入挖掘,突出表现,而对其他方面尽量简化。将广告中受众能接收到的大部分视听感受集中到一个明确的诉求点上来,这种集中力量出击的方法比平均用力更能让广告的视觉语言更明确,记忆度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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