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散打的起源与发展简况
散打俗称散手,古称相搏、手搏、相散打手、白打、手战等,是武术徒手搏击的组成部分。散打以踢、打、摔为主要内容,以双方格斗为形式,是一种对抗性的体育竞赛项目。
一、起源
散打的起源可以追溯到上古时代。那时的生存环境恶劣,人们为了保障自身的生存安全,在与自然的抗争和各部落间的搏杀中,逐渐总结提炼出一种徒手格斗的基本方法。后来,经过长期实战并自觉地运用,产生了武术徒手搏击的萌芽。
二、春秋时期的“相搏”
到了春秋战国时期,由于社会的动荡不安,步兵的崛起促进了徒手搏击的发展。
到战国末年,“相搏”已较普遍,并已经发展出一定的技术和战术。《资治通鉴》中记载“若手臂之捍头目,而覆胸腹也,诈而袭之与先惊而后击之”,“岂手臂不救也”。从中可以看出徒手相搏,已有惊上取下、佯攻巧打的战术运用。
相搏攻防技术中,摔法、拿法也有所发展。《公羊传》记载的“万怒,搏闵公,绝其脰”就是其中的锁喉法。
三、秦汉时的“手搏”
秦朝收天下之兵,实行在民间禁武的方针。然而秦王朝两世而灭,对武术徒手搏击的发展并未产生太大的限制作用。
到了汉代,武术徒手搏击有了进一步的发展。当时的期门军武生,就是通过手搏科试来选拔的。《汉书》中有论述手搏的专著《手搏六篇》。
四、隋唐五代时的手搏比赛
这一时期,中国封建社会进入空前繁盛的历史阶段。唐代武举制的诞生,既促进了武术向精炼化、规范化的发展,又促进了武术在民间的推广,并激发起广大民众的习武热情。《资治通鉴》记载,“汉主好搏……观手搏,至夕罢宴”。可见当时手搏是统治者宴乐观赏活动的重要内容。
民间也喜爱角抵比试,经常在每年正月十五及七月中元节进行比赛。《隋书》记载了当时比赛的热闹场景:在大业六年,来自全国各地的高手云集在端门街,各献“天下奇技”。一比就是几天,甚至“终月而罢”。
这一时期的手搏比赛有以下特点:(1)不按体重分级;(2)主要用踢、打、摔的技法;(3)比赛多在方形的台子上进行;(4)没有护具,比赛时多赤身穿短裤;(5)犯规处罚不明显;(6)获胜者往往有重奖。
五、两宋手搏的重大发展
两宋时期的手搏,已是“肘”“拳”“脚”兼用,并有翻转的各种变化。当时的武术徒手搏击,已经不仅仅用于比武,还能表演,引起人们的极大兴趣。武术手搏的强身健体功能,已经越来越被人广泛认知。
六、元代的武术禁令
在元朝统治的八九十年间,朝廷曾先后十多次下禁令,严禁民间持有兵器和习武。然而,无数次的起义又推动了民间武术搏击的发展。《元史》中还有关于“手搏”的记载,当时徒手搏击有了一定的发展。
七、明清时期的“白打”、“搏击”
明代,我国武术进入了全面成熟时期,这是中国古代武术承上启下的重要发展时期。
正规的比赛,民间叫“打擂”。赛前双方先立好生死文书,以避免纠纷。当时的手搏讲究真才实学,要求招法能够在实战中运用,不提倡表演用的“花拳绣腿”。
清朝前期,伴随着农民运动和秘密结社组织的兴盛,出现了很多练武的“社”、“馆”。这一时期民间武术不仅进一步门派化、理论化、搏击化、套路化,而且兼有多种锻炼方式及功能。
八、民国时期的“现代散打”
民国时期,受西洋文化的影响,武术已趋向现代体育。随着霍元甲在上海成立“精武会”,习武开禁,拳技之风蓬勃一时。1928年,中国国术馆在南京举办“第一届国术国考”,其规则要点是不带任何护具,凡用手、肘、脚、膝击中对方任何部位得一点,击中对方眼部、喉部、裆部为犯规。竞赛规则虽然简单,但开创了中国近代武术徒手搏击对抗赛的先河。
九、新中国成立后散打的发展
新中国成立后,武术被当做优秀的民族文化遗产加以继承和发展,但散打在民间仍有广泛流传。
由于民间对武术的认知有很多偏见和误解,为了破除迷信,国家提出了开展武术搏击要“积极、稳妥”的方针,为散打运动的开展奠定了基础。1980年,国家体委在实际调研的基础上,拟定了《全国武术散手竞赛规则(征求意见稿)》。1982年,国家体委又调集各地体育院校的有关人员,在北京召开了全国散打竞赛规则研究会,制订了《散手竞赛规则(初稿)》。随后,按照这一规则,在北京举行了全国武术对抗项目(散手)邀请赛。
自此,武术散打每年都举行一次全国性的武术对抗性项目(散手)表演赛,在不断总结、不断改进的过程中完善规则。1988年在兰州举行的表演赛上,开始采用设台比武的办法,从而确定了以擂台为民族特色的武术对抗项目竞赛形式。
1989年,散打运动被批准列为体育正式竞赛项目。1993年,散打被列为全国运动会竞赛项目。1988年,散打比赛被列为亚运会竞赛项目。目前,武术散打的竞赛、规则、教学、训练、裁判已初步形成较为系统的组织程序和体系,武术散打的发展,必将推动和加快中国武术走向世界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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