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信息素养的概念
信息素养(或信息素质,Information Literacy)简单来讲,是知道什么时候需要信息,并利用各种信息工具收集、获取、评价及有效利用信息,提高工作与学习效率的能力。
信息素养的概念最早是由美国信息产业协会主席保罗·泽考斯基(Paul Zurkowski)于1974年在美国图书情报学全国委员会((National Commission on Libraries and Information Science NCLS)上提出来的,他把信息素养定义为“利用大量的信息工具及主要信息源,寻找、评价和有效利用信息使问题得到解答的技术和技能”,并建议在以后的几十年内在全国范围内使全民达到具有信息素养这一目标。
保罗·泽考斯基之后信息素养的定义被不断发展。
1987年,信息学专家Patrieia Breivik将信息素养概括为一种了解提供信息的系统并能鉴别信息的价值、选择获取信息的最佳渠道、掌握获取和存储信息的基本技能。
1989年,美国图书馆协会(American Library Association,ALA)提交的一份《关于信息素养的总结报告》提出:具有信息素养的人能够知道什么时候需要信息,能够有效地获取、评价和利用所需要的信息(To be information literate,a person must be able to recognize when information is needed and have the ability to locate,evaluate,and use effectively the needed information.)。阐述了“信息素养是信息社会人的生存能力之一”的重要观点,在全球引起轰动,掀起了各国信息素养教育的热潮。
1992年,美国学者Christina Doyle在《信息素质全美论坛的终结报告》中将信息素养定义为:一个具有信息素养的人,他能够认识到精确的和完整的信息是作出合理决策的基础,确定对信息的需求,形成基于信息需求的问题,确定潜在的信息源,制订成功的检索方式,从包括基于计算机的和其他的信息源获取信息,评价信息,组织信息用于实际的应用,将新信息与原有的知识体系进行融合以及在批判性思考和问题解决的过程中使用信息。
同年,美国图书馆协会给信息素养下了定义:信息素养是人们能够判断确定何时需要信息,并能够对信息进行检索、评价和有效利用的能力。这一定义在学术界被广泛接受。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