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更扶志——基于高校贫困生资助工作案例分析
(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 鲍玲玲)
一、案例内容
一位贫困学生于2008年经学校“绿色通道”入学,入学时仅带了1000元,在谈及家庭情况时,该生几度潸然泪下。与其交谈过程中,该生缺乏眼神交流,存在较强自卑心理。经了解,该生来自金华兰溪农村,家里共三口人,其父母均在家务农,种橘子,但是刚巧碰到2007年底因天气原因橘树受冻,收入甚微。虽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但该生高中阶段学习成绩优秀,是班里的班干部。
庆幸的是,该生成为国家助学体系的第一批受益者,在经济上获得极大的资助;学费上,该生申请了国家助学贷款;生活上,该生平时勤工俭学,补贴自己的生活费。2008-2009学年该生学习成绩优良,获得校二等奖学金;2009年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2009-2010学年再获得校一等奖学金,2010年二度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2008年,该生入校后加入学院学生会学习部,先后参与了学院组织的各类活动,同时主要负责学院演讲赛、酒店知识竞赛、“十佳导游”评选等各类赛事。该生积极地参与各类课外活动,在学生会中表现活跃,并于2009年4月成为学院学生会学习部副部长,也曾被评为“优秀学生干部”、“三好生”等。
历经锻炼,该生克服了自卑心理,沟通能力有了极大提升,组织协调能力也得到很好的锻炼。2009年12月,该生光荣地成为中共预备党员。
二、案例分析
1.个案具体分析
该生从一名自卑的贫困学生到现在自信的学生干部,其成长离不开国家助学政策的大力支持。物质层面上,国家的资助体系给该生经济上提供强有力的保障作用;精神层面上,该生自强自立,懂得感恩,通过自身努力,使得自身的综合能力得到较大提升。
(1)公平、公正的贫困生认定体系为其获得国家资助奠定了基础
入学至今,该同学三次申请贫困生认定。在每次贫困生认定过程中,由班主任、辅导员、非贫困生代表组成贫困生认定小组充分了解该同学实际情况,包括家庭情况、日常消费、欠债情况等,为后续的资助工作奠定了基础。
(2)老师、同学的日常关怀使其获得“精神帮扶”
入学之后,辅导员、班主任等多次与该同学交流,关心其学习、生活情况。与此同时,班里的学生干部也时常关注其情况,并与老师及时沟通。
2008年9月,该生参加了学院学生会学习部,这是该生的主动意愿,也是老师的有意安排。当时,学院学生会各个部门正在招聘新人,辅导员了解情况后,将信息及时传递给该生,这使得该生获得一次很好的锻炼自我的机会。此后,该生在学生会的组织活动过程中遇到一些困难,也能主动地联系老师协助其解决问题。
(3)“自信、自强”精神和“责任、感恩”意识的培养让其不断进步
2008年,该生获得国家一等助学金,按照评审程序,该生很可能再次获得校学费减免,但由于名额有限,该生在与辅导员沟通后,主动放弃了学费减免,在随后的勤工俭学安排中,该生也主动将岗位让给了同班的另外一名贫困生。
2009年,该生更加努力学习,以优良的学习成绩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选资格,并顺利通过评审。2009年该生成绩稳定中求进步,并再次获得国家助学金。
在学生会工作过程中,该生在锻炼自我的同时,也体会到回报社会的快乐,虽然工作的辛苦让其一度困惑,但在老师的鼓励下,该生坚持下来,并成为一名优秀的学生干部。在此过程中,该生学会感恩,懂得回报,变得更加自信、自强。
2.基于案例的思考
(1)当前贫困生资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该生的案例无疑是一个成功案例。但是,当前贫困生的帮扶过程中,不少贫困生存在“等、靠、要”等消极的心态,学生缺乏正视困境、克难奋进、乐观向上的人生态度,存在“诚信、感恩、责任”意识不足等问题,最突出表现为经济资助和精神帮扶不平衡。而此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①贫困生认定机制不够合理。当前,部分高校贫困生认定过程中,存在着简单的“分名额”的刻板做法,这势必导致部分真正有需要的同学由于名额有限,而不能获得资助。
再者,随着国家资助力度的加强,客观上也容易造成一种倾向,越来越多学生踊跃参加贫困生认定。如果仅靠“家庭经济调查表”或者“家庭困难证明”作为认定重要依据,很容易产生“信息的不对称”,从而影响认定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②经济资助和精神帮扶不平衡。目前高校关注更多的是如何增加贫困生的经济资助,而对于如何解决贫困生的精神贫困或心理问题关注较少。大部分贫困生来自经济和教育欠发达地区,文化基础相对较差,再加上因经济困难产生的生活和心理方面的压力严重影响学习,其成绩普遍偏低,在社会交往方面也缺少锻炼。虽然贫困学生中不乏乐观外向、富有才华、沉着自信、独立性强的同学,但是在应对贫困的过程中,很多同学都存在心理焦虑、心理压力等问题,从而导致抑郁心理的产生,在人际关系上趋于封闭,从而产生各种心理障碍,个别贫困学生甚至会对社会持极端的观点,在为人处世方面出现偏激行为,这些问题在一些高校未能引起足够的重视。
③贫困生资助的育人功能亟待挖掘。当前不少贫困学生存在着“等、靠、要”的消极心态,与贫困生资助育人功能尚未发掘有很大关系。依照贫困生资助的有关程序,贫困生一旦通过认定,确定了相应的贫困等级,只要名额足够,就意味着他很可能获得国家资助。这样也容易造成另外一种倾向,贫困生并不需要通过自身的努力获得肯定,而是只要达到相应的贫困等级,就可以享受相应的资助,这容易造成部分贫困生放松对自己学习、工作的要求。显然,这对其他非贫困生来说,是有失公平的。当前,大部分学校已经意识到问题的存在,但如何培养学生“自信、自强”精神和“责任、感恩”意识,仍须进一步探索。
(2)解决问题的措施
针对存在的问题,结合以上的案例分析,我们明确了贫困生资助工作要注意物质资助与精神资助相结合、助困与育人相结合、受助与自助相结合、获助与助人奉献相结合。具体工作措施包括:
①优化贫困生资助体系,让真正贫困的学生受益。国家、高校应在资助资金上向勤工助学项目倾斜,让更多的贫困生通过力所能及的劳动去获取报酬,实现自我解困。
②加强贫困生“自信、自强”教育,为贫困生搭建锻炼平台。目前,部分学校有专门为参加勤工俭学的同学举办的篮球赛、知识竞赛等一系列活动,我认为可将成功经验应用于各个院系的团委学生会、学生社团等,加强师生交流,为贫困生开展心理互助、社会义务支教等公益活动搭建平台。
③明确贫困生的社会责任和义务,在锻炼中学会感恩、学会回报。由于贫困生存在一定的自卑心理,学校应鼓励支持各学生团体,有意地在贫困生中招募志愿者,让贫困生找到自己的团队,相互鼓励、相互扶持,获得归属感。通过劳动付出、参与公益活动和实践锻炼获得报酬,他们能在感受来自学校、教师及社会各界的关怀与指导的同时,提升思想境界、锻炼能力并转化为奋发的力量,并且终身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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