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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展览业发展目前存在的问题

时间:2023-02-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世界各国政府对展览业的管理,一般来讲,还由各国政府旅游机构下属的会展部门参与各国展览工作的领导、协调、组织、宣传,因为他们都明白各种规模和档次的展示会、交易会和博览会都是商务旅游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展博览会在内的MICE会展业务早被纳入旅游业的管理体制下,由旅游部门统一促销、参与管理。

第四节 我国展览业发展目前存在的问题

综观我国展览业,总的发展趋势日趋好转,但是,在同一时段进行横向比较,我国展览业从整体上讲,在国际上却还处于相对落后的地位。为此,我们应该理智地看到发展中的差距不可否认。与展览业发达国家和地区相比,我们必须正视现存的下列问题:

一、认识有误区,理念有差距

由于缺乏对展览业、会展业、旅游业的全面理解和正确认识,尤其是没有充分了解会展业的全部产业架构、发展条件及其活动,没有全面了解展览会的内容与发展特点,以及会展业与旅游业的关系;我们不少领导干部和从业人员错把展会当成会展,误认为展览业就是会展业,某些地方成立的会展行业协会,充其量也就是展览业协会,因为它们并没有对会展业的全部产业架构——会议业、展览业、奖励旅游和节事活动实施行业管理。有的虽从理论上也了解了会展业的全部产业架构,但在实际工作中,规划和思路、管理和运行、统计和评估就仅仅局限在展览业上,挂的是“会展”的牌。实际是只管“展”不管“会”;“展览业就是会展业”和“重展轻会”的现象比比皆是。

有的政府领导和展览业从业人员只看到展览会是一种贸易发展和市场促销的经济活动,而没有认识到举办展览会(尤其是国际展览会)必然涉及食、住、行、游、娱、购的旅游六大要数,也没有认识到各种会展活动就是商务旅游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旅游活动的重要形式,以及这些活动的参加者就是旅游业的重要客源市场。他们不了解旅游业与会展业的交融性、及旅游业与会展业的结合的特点,因而片面地认为会展业是商委的事,与旅委没有关系。

也有不少地方政府部门和行业的领导和工作人员,由于对展览业发展的条件和定位,以及对展览业的经济联动效应和其产生的基础缺乏全面和正确的了解,导致了认识上存在不少误区,因而不顾本地区的实际情况,不管条件是否具备,热衷跟风,头脑发昏、错误定位、纷纷“盲目建馆”、“以展兴市”,处处“会展中心”和“国际会展区”。据了解,我国有30多个省市竞相把展览业确定为当地重点发展的行业,有的甚至定位“支柱产业”(沈丹阳,2008)。

更有甚者,有的政府部门和行业协会领导和工作人员,错把展览业当作“眼球经济”、“政绩工程”和“形象工程”,不顾实际条件和需求,一味贪图“大规模”、追求“轰动效应”,在浮夸心态驱动下促使展馆项目仓促上马,展会盲目攀比;更恶劣的是弄虚作假时有出现,与外商已经签订的合同,还要在展览会上再签一次;展览会还没开幕,就要求上报成交数字;为昭显展览会取得的成果,参展团“拿捏”贸易成交额已经成为某些地区展览行业里的“潜规则”(沈丹阳,2008)。

事实表明我国展览业在发展过程中,不仅在认识上存有误区,而且在理念上也有差距,例如:国外会展公司特别注重营销,国外会展公司在办展盈利后,不只是将钱放在口袋里,一般要将20%以上的展会收入投放到展会的宣传上。另外,会展公司同样会投巨资在全世界各地建立分支机构,建立强大的数据库营销体系。而我们在这方面做得还很不够,连上海会展行业协会常务副会长龚维刚先生都说:“上海在这些方面做得还很不够,投入宣传的费用不足展会收入的10%,国有会展公司在国外也没有设点。”(吴向九,2008)

诸如此类的认识误区和理念差距在我国不少地方还有不少,正因为这样,所以至今为止,许多地方还没有成立统一的政府会展管理部门,会展业也还处于盲目开发和原计划经济体制遗留下的条块分割的局面

二、多头管理未改,领导体制不顺

世界各国政府十分重视对展览业的管理,几乎所有发达国家都设有单一的国家展览管理机构,例如:德国的AUMA(德国展览委员会)、法国的CEFME-ACTIM(法国海外展览委员会技术、工业和经济合作署);意大利、西班牙、日本等国则把展览管理机构设在国家的贸易促进机构,如ICE(意大利对外贸易委员会)、ICEX(西班牙外贸协会)、JETERO(日本贸易振兴会)等等。这些展览管理机构的职责可能会有差异,但它们的共同特点是唯一性、全国性和权威性。在这些国家里还看不到有能与这些机构平起平坐,职能类同的其他机构。但多年来我国一直未明确展览业的行业主管部门,目前对展览业的涉外经贸展览会实行的仍是延续多年“条块分割,内外分离”的“多头”审批管理体制。1997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对在我国境内举办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加强管理的通知》,要求根据展览举办主体的不同,实行分级、分类审批,由于目前全国尚无统一的展览管理部门和行业自律组织,国务院各部委及贸促会,还有各省市商务主管部门都具有审批资格,都能对其下属单位办展提供批文,核准办展。近年来,虽有一些地方已设立了统一的展览管理机构,如大连市建立了统一的展览管理机构“大连市展览管理办公室”,但绝大多数省市还没有统一的展览管理机构。我国至今也还没有建立全国性的统一的展览管理机构和展览行业协会。这种多头的管理和领导体制的不顺必然造成政出多门,本位主义、管理无序、多头办展、重复办展,形成恶性竞争、市场混乱的局面,而这种局面是十分不利于展览业健康发展的。

世界各国政府对展览业的管理,一般来讲,还由各国政府旅游机构下属的会展部门参与各国展览工作的领导、协调、组织、宣传,因为他们都明白各种规模和档次的展示会、交易会和博览会都是商务旅游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展博览会在内的MICE会展业务早被纳入旅游业的管理体制下,由旅游部门统一促销、参与管理。如:太平洋旅游协会(PATA)下设亚洲太平洋地区展览会及会议联合会(APECC)和亚洲会议旅游局协会(AACVB);日本国家旅游机构—国际观光振兴会(JNTO)为官方指定的负责MICE业务的机构,韩国观光公社(KNTO)下设会议司;在新加坡,展览业最主要的管理机构是新加坡国际企业发展局(International Enterprise Singapore—IES,简称:企发局),新加坡企发局是协助新加坡公司国际化的政府机构,其主要工作之一就是负责推动新加坡作为区域及国际会议与展览中心的发展。它从发展国际贸易、提升新加坡区域中心地位,扶持新加坡企业发展等宏观的角度,制订了一整套展览扶持、服务、规范、协调和发展的计划,企发局给在新加坡的国际展会进行评级。只有经过企发局严格挑选、具有国际成分的贸易展览会,才能获得该局颁发的“特许国际商展”认可。同时,新加坡旅游局(the Singapore Tourism Board—STB)下属的新加坡展览会议署(The Singapore Exhibition & Convention Bureau—SECB)也参与部分展览管理工作,当然新加坡展览会议署侧重于展览和会议的宣传、协调、帮助、信息提供和设施保障,更多的着眼于通过促销新加坡来推动国际会议和展览会在新加坡的发展并促进新加坡旅游的发展,例如参与一些重大国际活动的整体策划、包装、宣传以及为参展商、海外观众和代表提供服务。在新加坡举办国际展览和会议须申请“公共及娱乐活动准证”和“专业人员签证备案”(Professional Visa Pass Waiver),而后者就必须向新加坡旅游局属下的新加坡展览会议署申办。新加坡展览会议署还向包括展会在内的重大会展活动的组织者、公司和协会提供财务支持。另一个参与展览业管理与服务的机构是新加坡会议展览组织者和供应商协会(The Singapore Association of Convention and Exhibition Organizers and Suppliers—SACEOS,简称:新加坡会展行业协会),该协会作为非营利组织,自1979年成立以来,为其成员提供了大量会展教育的机会、制定了行业标准,并为新加坡会展业与全球建立了广泛的业务联系。新加坡企发局和新加坡旅游局展览会议署都派代表参加SACEOS的执行委员会。新加坡企发局与新加坡旅游局的高级官员还经常一起合作在国际上就新加坡展览与会议市场的议题进行专题讲座,并受到与会听众的热烈欢迎。在香港,旅游发展局下设的香港会议及展览拓展部(“Meetings& Exhibitions Hong Kong”Office—MEHK Office)专门负责促进香港的会展活动。在欧美许多国家干脆就将旅游局称为:“旅游与会议局”或者“会议观光局”。还有在国际上,会展管理的高等教育和科研工作一般都在著名的旅游高等院校内进行。如美国内华达大学饭店管理学院旅游与会议管理系就以培养高级会展管理人才而著名。综上所述,会展业在国际上公认的地位和管理体制都充分地说明了会展业强烈的旅游属性,与旅游业的关系及其应有的正确管理体制。而我们一些领导干部和从业人员,因为缺乏学习和对旅游业,尤其是对商务旅游及国际会展业的了解,所以认识不清,观念陈旧,有的受长期计划经济体制下条块分割的影响,思维僵化或狭隘地从本部门利益出发来考虑展览业的管理体制,这样就自然而然地把旅游部门排除在展览业的管理体制之外,形成了一些地区展览业领导体制不顺、不正常、不健全的局面。

三、市场机制不完善,展览竞争常无序

在从计划经济走向市场经济的转轨过程中,展览会管理的体制、制度和方法还没有进行充分与必要的变革,计划经济体制的惯性使得目前的体制、制度和方法仍然带有明显的计划经济特征和烙印,展览业发展过程中政府职能时有错位,管理手段和方式还不能完全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和需要,市场化机制的运作不完善,再加上管理部门和从业人员的观念滞后,并存在短期行为,经常导致展览无序竞争。

市场机制的不完善主要表现在:展览业在我国发展时至今日,政府职能仍时有错位。一方面,政府主导型展览会越办越多,不但地方政府办,中央政府部门也办。据初步了解,国务院有关部委每年在全国各地举办的大型展览活动多达100个以上,全国由各级政府机构主办、承办的各种展览恐怕谁也说不清有多少。有的省一年由政府部门主办的展览要达160个(沈丹阳,2008)。过去“政府主导型展览会”一般属经贸洽谈会、博览会等综合性展会,现在一些如礼品展、电子展、汽车展等专业展览会,政府也大量介入;由于政府的办展理念和组织方式与商业办展有很大不同,政府为了“面子展”、“人情展”和“政治展”,往往以行政命令的方式用“赎买”手段组织企业参展,企业有苦难言。广州本田汽车公司的黎暾经理反映,他们一年要参加15个各种汽车展览,参展费用每年高达1亿元人民币,除了几个知名的展览外,其他大多都不是自愿的(沈丹阳,2008)。原北京市陆昊副市长一针见血地指出:“现在政府在展览业发展中的角色定位不明确,政府大包大揽,无视市场化导向是一个突出的问题。”“举办展览会,应该慎用政府资源。”深圳一位副市长也表达了同一个愿望,他认为,政府办展过多、过滥,既浪费了资源,又扭曲了市场;既挤压了展览企业的发展空间,又直接导致了展览业“泡沫”的形成(沈丹阳,2008)。政府职能时有错位的另一方面就是政府的管理与服务缺位。许多地方至今还缺乏政府对展览业的统筹规划和法律规范、政策引导和支持体系、统计和信息发布体系、及展览评估体系,还未能推动建立展览行业自律机制等。

市场机制不完善还表现在:政企难分,政企不分。许多展览活动虽由会展公司主办操作,但由于某些展览的主办机构实际上是政府某些部门的下属单位,从其注册资金到领导成员的任命都是由政府部门安排决定的,这些展览的经营者在以市场手段开展经营活动的背后,隐藏着对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的依托,因而政企难分,政企并没有分离。正因为这样,公开、公正、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原则就不可能得到完全地体现,“吃政策饭,靠政府批任务”常有所见。有的会展公司虽然缺乏实力和信誉,或缺乏专业素质一直无所发展,但由于善于搞关系、通路子,找有关部门作后盾,因而能搞到批文并且还得到一定的行政手段支持。

由于展览市场机制的不完善,再加上我国现行的展览管理办法注重的是展览会的立项审批,这就造成了展览企业一旦拿到批文,万事大吉。“批而不管,以批代管”的现象广泛存在,而审批机构除国务院外,经贸部、科技部、文化部等都可以办,有的展览会,省市一级就可以批,市里批不了,就到省里批,省里批不了就拉中央单位主办到部委批,“多头审批”必然造成各行各业竞相办展,竞争无序的局面。展题重复、时间撞车,质量不齐,档次低下,赠送展位,削价竞争,互相拉展等问题时有发生。近年来,全国每年举办的食品展就达130多个;国内每年大大小小的饮料展览会要超过100多个。2006年仅3月至8月间,国内主要展会城市广州、上海、深圳、北京、大连等相继举办的大型家具展会竟超过13个,展会争夺激烈不仅发生在主要城市之间。就是在同一城市,内容相同或相似的展会也会不期而遇。2007年七八月间广州市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就有两个安防展、两个环保展先后登场(徐春林,2007)。北京2006年会展经济发展报告也曾指出“北京市重复办展现象比较严重,经常出现多个保健品展和礼品展同时举办的现象”(过聚荣,2007)。

目前,国际展览业都朝着专业化、定期化、规范化和集约化方向发展,通过市场公平竞争、兼并,把相关的几个中小展览会并成一个;而我国同类展会的重复办展、时间撞车、无序竞争必然导致我们有些省市地区展览会不是越办越大,越办越好,而是谁都办不大,谁都办不好,因为各自有各自相关政府部门做支撑后盾,所以谁也死不了,但谁也活不好,谁又都能继续办下去,使得参展公司无所适从,不知该参加哪一个才好才对。上述现象说明我国展览业的发展目前从全国来说仍然未脱离粗放型的经营阶段,这种“遍地开花的繁荣”只能是规模、档次不高的发展,不可能实现内涵的积累和质量的提高。

四、既缺产业政策,又少展览法规

与世界会展发达国家和地区相比,我国展览业的发展至今仍缺乏产业政策的支持,北京、广州、大连的展览企业纷纷感叹“是在夹缝中求生存”!尤其是中小展览企业深感政府政策扶持不够,普遍希望国家能尽快研究制定促进展览业发展的税收、投融资和信息、人才培训等公共服务政策(沈丹阳,2008)。此外,展览业至今还没有总体发展规划,还没有对全国会展中心城市、会展区域功能以及对外合作做出统一的战略布局,这也需要通过制定产业政策来加以解决。

虽然,随着展览业的发展,我国一些政府部门和展览业发展较早的省市已相应制定了一些相关的部门规章、行政和地方法规,但至今为止,我国还没有一部完整规范展览会的举办、监管、协调等有关各方职责、权利、义务的展览业专项法规。许多省、市、自治区也没有跟上展览业的发展速度及时地制定出展览业的地方性专项法规。我国展览业处于这种“既缺产业政策,又少展览法规”的状态,必然会造成许多问题并严重地影响展览业健康快速的发展。关于展会和展品的知识产权问题和参展商利益的保护问题,仅第97届广交会受理的知识产权投诉就有203宗,被投诉企业773家,认定涉嫌侵权企业425家。三菱公司在这届广交会上再次投诉36家参展企业涉嫌侵犯其另一款发动机发明专利权(沈丹阳,2008),非常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的我国第一大展“广交会”尚且如此,国内多如牛毛的小型展览,尤其是“假冒伪劣”展,在无展览业专项法规的约束下,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更是无从谈起。

五、展馆建设盲目热,资源浪费效益低

由于我国展览业发展缺乏宏观政策的指导,也没有统一的全国行业发展规划,更没有行业发展的合理地域布局,再加上对展览业存在的认识误差,各地政府往往不能跳出地区局限,准确定位本地展览业发展,这就产生了我国展览场馆建设盲目过热的问题,它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展馆建设的盲目性。商务部商业改革发展司早就针对我国发展会展业的盲目性尖锐地指出:“全国各地从省会城市到地级市乃至县级市都在建设会展城市。(冯蕾,2005)”其中,相当一部分城市,没有与展会相关的特色产业,也不是某商品集散地,兴建大型展馆时,不考虑自身实际需求,不客观分析当地的会展资源、基础设施的配套情况,在盲目的态势下做出不切实际的错误判断和展馆建设的决策;由于我国展馆建设具有政府主导性较强的特性,传统体制遗留下来的思维惯性使展馆不仅是为展览会议市场服务,还成了一些地方政府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和“面子工程”。正如中国贸促会曾表示的那样:“当前展馆建设过程中,地方政府直接成为投资主体,缺乏市场考虑,贪大求全,希望一步到位,致使一些地方在展览场馆建设方面投入过大,缺乏考虑投资成本和收益。”(陈敏,2007)展馆建设一旦脱离了市场的项目建设,必然进入盲目的歧途。由于过分注重“形象”和展览以外的功能,再加上盲目攀比,展馆建设豪华倾向严重,一些新建展馆共同的特点是可供展览面积不大,服务功能不强,普遍“中看不中用”。已投入使用的深圳国际会展中心,投资32亿元,建筑面积28万平方米,展出面积仅11万平方米,馆内有137部电梯,极其豪华。大连世界博览广场二期工程建筑本身也称得上美轮美奂,但主要展厅却是柱子林立,许多展览公司认为很不实用。由于决策者和设计师不了解展馆的需求,盲目建设,号称世界第二、亚洲第一的广州琶洲展馆(广交会新馆)的配套服务功能也很差(沈丹阳,2008)。

二是展馆建设的总量过剩。据中国贸易促进委员会的《中国会展经济发展报告2006》显示,截至2006年底,全国正式注册并具有举办经济技术展览会条件的展览馆已达170家,可用于展览的总面积超过536.5万平方米,以上展馆不包括可用展览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下的会展中心和展览场馆(吴宇、李何子,2007;龚维刚、曾亚强,2007)。而作为国际上展览业发展最好的国家德国,其全国展览面积仅250万平方米(冯蕾,2005)。2006年度,场馆建设尽管受到宏观调控的影响,但是各地场馆建设温度未降。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各地2006年在建或规划在三年内建成展览场馆的展览面积还超过100万平方米(过聚荣,2007)。从总量上看,全国的展馆已明显供过于求。

三是展馆建设的布局和结构不合理。在北京、上海、广州等城市会展需求旺盛、展馆供不应求的情况下,我国相当一部分城市展馆使用率却十分低下,闲置率较高。据统计,全国绝大多数展览馆平均使用率只有10%左右(过聚荣,2007),此外,德国展馆平均面积在10万平方米以上,而我国展馆单馆面积小,80%的现有会展场馆的面积都在2万平方米以下(冯蕾,2005),明显地表明了我国展览馆建设布局和结构的不合理。

四是展馆建设的年递增率大于展会项目的年递增率。据商务部统计,2003年全国共有展馆数量比2001年增长81%。截至2003年底,全国已建成的展馆建筑面积和可供展出面积分别比2001年增长131%和133%(沈丹阳,2008),而我国展会数量的年递增率远远地小于展馆建设的年递增率已是不争的事实。

按照业内一贯的评价标准,一个展馆的利用率达到60%至70%时,才能实现最佳的市场效益(陈敏,2007)。然而由于近年来,我国展馆建设的热度和盲目性不降,新主题的展会已少有余地可开发,要办展也只能是低水平的重复办展和恶性竞争,再加上展馆功能的单一化,新建场馆逃脱不掉因承接不到太多展会而饿肚子的命运。我国展馆建设的这种“盲目过热”必然直接导致了资源严重浪费和经济效益下降的恶性结果。近年来除北京、上海等极少数城市外,全国大部分地方展馆因展览项目少,面临“吃不饱”和平均使用率下滑的困境。我国展馆目前整体的利用率仅在20%左右(陈敏,2007),有的地方展览馆一年只有一个像样专业的展览活动。展览场馆平均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收入呈逐年下降的趋势,2001年以来,年年降幅超过25%。在不计折旧和投资资金成本的情况下,90%以上的新建展馆都处于亏损状态。以西安国际展览中心为例,该展馆2004年出租率仅为17%,收入500万元,而用于日常维护、人员工资和偿还银行贷款等费用则高达1200万元,每年亏损都在700万元以上。哈尔滨国际体育博览中心也有类似情况,展览中心每年亏损1000万元(沈丹阳,2008)。许多展馆已变成地方财政的负担,南方某市会展中心一年就办一个大型展览,招商难度很大。平时都空着,该展馆长期亏损,当地政府组织市场拍卖但最终因缺乏赢利点而流拍。为了不让资源闲置只得由政府出面争取展览项目(冯蕾,2005),实在是“左右为难,欲罢不能”。

六、“数量”“质量”都欠缺、人才瓶颈未突破

高素质的展览会主办者、高素质的展览会策划与组织人员是展览业健康快速发展的支柱,其素质的好坏,专业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展览会的审办,组织与接待的成败。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人才一直是影响展览业快速发展的瓶颈之一。尤其是最近几年,我国各大城市纷纷将会展业列为优先发展的重要产业,出台各项优惠政策予以扶持,各会展城市对会展专业人才的需求更是与日俱增。据国内某知名媒体2007年的调查,三大会展城市会展专业人才岗位需求与求职者的比例为:上海10比1、北京8比1、广州8比1(高校招生杂志网,2009)。虽然截至2007年,全国主营展览公司3800家左右,从业人员近百万人(高校招生杂志网,2009)。但在展览业发展过程中,我们展览公司普遍规模小,机制陈旧,展览业从业人员的专业技能和管理水平与发达国家相比有较大差距。无论是展会组织者、管理者、施工人员还是为展会提供其他服务的人员的素质总体来看不高,观念更新较慢,多是承袭前人的经验而缺乏创新精神。还有应该指出的是相当数量的展览主办机构实际是政府部门或者某一政府部门的“衍生机构”,“政企不分”现象十分严重,他们凭着所谓的“天时地利人和”靠渠道获得业务来维持经营,与国际上许多著名的展会主办机构相比,在管理模式、组织结构、技术创新、客户关系管理、会展服务等方面都有很大的差距。我国会展人才无论从数量上还是从质量上都非常欠缺。

我国展览业若要健康持续发展,必须突破人才瓶颈。这已成行业共识。自2003年教育部首次批准上海师范大学和上海对外贸易学院设立会展经济与管理本科专业至2009年,全国已有42所高校分别被批准设立会展经济与管理和会展艺术与技术本科专业(教育部,2003—2009)。这些院校加上在相关的专业内开设会展方向的高校和设立会展专业的高职高专,目前全国已有相当一批数量的高校涉足于会展学历教育工作,其中有的院校已开始向展览业输送毕业生。同时,各地展览业相关部门、行业协会及培训机构也开发了一些展览人才的培训和认证项目、这些会展专业的毕业生和接受培训的人员虽在一定程度上舒缓了展览业对专业人才的迫切需求,但是由于会展理论研究尚未深入,会展学科建设认识不一,而且尚处起步阶段,官、产、学还没有良好的沟通与联动,培养机制和体制尚在建立,以及会展培训项目混乱、培训师资水平不一、培训质量参差不齐,展览人才的瓶颈还远未突破。正如中国贸促会副会长高燕在参加全国出国经贸展览工作会议时所表示的那样:“我国会展业发展亟需复合型人才。这种人才要了解、适应本行业并具有策划意识。而现在毕业生太过专业化,学术标准够,但符合市场需求的少;外语水平高,但多数行业知识贫乏,能胜任跨领域组织会展的很少。”(姜敏、吴铮,2006)

七、区域性行业协会稚嫩,全国性行业协会未建

在国际展览业的发展过程中,展览业发达国家的实践经验表明,民间行业协会是各国形成行业自律机制和有机协调管理体制必不可少的重要一环,它们作为非营利的社团组织,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提供行业服务,在实现行业内外信息共享、开展行业诚信建设、规范市场行业秩序、保证行业健康快速发展等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有些国家,行业协会的作用甚至超过了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国外展览行业协会的功能主要包括:开展行业统计,进行展览会技术数据审计,制定和推行行业服务标准,制定行业规章并监督执行,开展行业协调,检查和评估行业协会成员经营发展状况并为政府审批认证提供依据,收集展览业发展所需的信息,交流技术并培训人员,以及解决内外矛盾纠纷并制裁行业违规人员。行业协会既是会展企业的代言人,又是执行政府政策的可靠助手,是政府和企业间沟通的桥梁和纽带。它们不搞“条块分割”而搞“五湖四海”,广泛地吸纳涉及行业的相关企业和机构形成合力,来促进行业的发展。

近年来,我国一些地方相继成立了区域性的会展行业协会,这些已成立的区域性会展行业协会在促进信息交流、加强业内协调等方面起到了一定作用,但应该指出,由于会展业管理体制不顺,政府职能还未能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实行好调整,以及我国行业协会发展中先天不足的因素,区域性行业协会仍处于稚嫩阶段,其功能尚未得到充分发挥,在许多方面,政府部门还没有真正做到“政企分开”,而是拢着、抓着不放,或者藕断丝连。于是就出现了该由政府部门发挥主导作用却没有统一规划,主导不力或根本就没有主导;该由政府放手、政企分开的却抓住不放,管头管脚。在已建立会展行业协会的省市中,有的还没有打破长期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条块分割局面,并没有将会展业所涉及的“五湖四海”汇集在会展协会的旗帜下,其属下的一些成员只是原经贸委下属的一些企业,并没有包括整个会展行业全部产业架构,所以不可能实施完整的全部行业管理工作和推动会展业的快速发展。从全国范围来说,区域性行业协会在发挥作用的表现方面地区差异较大,两极现象较为明显。与会展产业发达的地区相比较,有些地区有较大差距,要么未成立展览行业协会,要么未发挥好作用。除了收缴会费,召开例会外,很少开展活动,发挥其应有的功能和作用。

时任国务院副总理吴仪在2005年1月11日首届中国会展经济国际合作论坛上明确指出:“在政府职能转变过程中,政府部门逐步退出对展览活动的直接介入和微观参与,注意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等中介组织在展览行业中的协调自律功能。”在2008年1月28日的全国贸促工作会议上,吴仪再次建议尽快研究成立全国展览业协会,着力搭建服务企业发展的良好平台。(朱菲娜,2008)为此,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贸促会会长万季飞在全国政协会议上提议,成立全国展览业协会促进我国展览业健康有序发展。但要非常遗憾地指出,至今为止,全国性展览行业协会或会展行业协会的建立问题虽呼吁多年,一直迟迟未能解决,全国性行业协会的缺位已成为影响我国展览业健康发展的顽疾。

八、缺乏品牌意识,展会质量不高

由于目前展览领域管理体制不顺,缺乏统一规划,各地盲目发展,竞相办展,导致展会定位不准,资源严重浪费。这不仅使参展商和采购商无所适从,而且也造成展会规模小,水平低,效益差,增长粗放,不利于展会品牌的培育,取不到预期的经济效益。2008年。虽然我国国内展会数量已达5000个左右(孙德良,2009),而且还在快速增长中。但绝大多数展会规模都在1万平方米以下,展会总收入也只有20亿美元左右;而德国年均600个展览项目,却取得30多亿美元的收入(朱菲娜,2008)。在我国迅速膨胀的展会中,企业普遍反映国内服务好、效果好、有质量、高水平的展览会少而又少,因为在他们看来,在社会上有影响、有知名度的展会不一定就是品牌展会(沈丹阳,2008)。我国真正有影响力的品牌展会、知名的高质量展会是少之又少。在国际上有竞争力的展览品牌数更是屈指可数。

重复办展,无序竞争,再加上骗展侵权,服务欠缺,品牌意识淡薄,不能不影响到我国展会质量的提升。在沈阳某届“中俄贸易展览会”中,主办方向国内参展企业承诺将包专机从俄罗斯请客商来洽谈,结果事与愿违,没办法临时从外语学院找了一群留学生来充数,被参展企业识破后,引起了纠纷,真是令人啼笑皆非。有专家指出,“质量不高”已成制约我国会展业发展的三大问题之一(姜敏、吴铮,2006)。

对于我国展览业发展过程中所存在的上述问题,我们完全可以积极探索发展策略,在实现会展经济发展战略的过程中,通过一定的方法与途径一一加以解决,从而实现我国展览业健康持续地发展。(详见第七章第三节中国会展经济发展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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