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 信息文化的内涵及其负效应
1.信息文化的来源
在我国,卢泰宏先生最早提出了信息文化的概念。卢先生在其《信息文化导论》一书中指出,“信息技术对人类社会生活的全面渗透,正在逐渐形成一种新文化形态——信息文化”。他还指出,“信息文化的支撑点或生长点不是文字,不是宗教,不是建筑或艺术,也不是理念或道德,而主要是技术,是信息技术带来了革命,产生了信息文化,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信息文化是一种技术文化”。
同卢泰宏先生的观点比较接近的还有沈阳先生的“信息技术文化说”。沈阳曾指出,“一种技术,当它在社会中普遍得到认可和运用,并且这种运用成为人们日常生活的行为方式,就会衍生为一种文化。计算机网络技术的普及,深刻地影响了人们的生活,它已超越了纯技术的界域,在世界范围内,尤其是发达国家中成为一种文化现象……这种文化被称为信息技术文化”。
严康敏、赖茂生先生的观点是,“有人将信息时代可预期产生的新文化方式和内容称之为‘电脑空间文化’,也就是人们常常谈起的‘信息文化’。‘信息文化’的内容并非完全确定,大致上用来表示两方面的含义:一是指原有的各种文化内容以及活动方式因被纳入到‘信息高速公路’系统进行制作、加工、传递和交流而发生变化,即所谓原有文化的‘电脑化’和‘信息化’;二是指随着人们越来越经常和更大规模地运用‘信息高速公路’系统从事各行各业,以及社会生活中的各种活动,这种运用方式本身势必越来越丰富多样化,进而形成一种崭新而独特的文化形态”。
党跃武认为,“信息文化”作为一种具有特殊内容和表现手段的文化形态,是人们在社会活动中依赖于以信息、信息资源、信息技术为支点的信息活动而创造的物质和精神财富。因此广义的信息文化可以从四个方面来把握:作为物质形态的信息文化,作为社会规范的信息文化,作为行为方式的信息文化和作为行为精神观念的信息文化。谢俊贵则指出,信息文化“包括物质层面的信息文化、精神层面的信息文化和制度层面的信息文化”三个层次。董庆先生对信息文化有过较系统的研究,他认为信息文化是指“信息社会的物质文化、精神文化和制度文化”。后来,他又进一步指出,“信息文化是人们借助信息、信息资源、信息技术,从事信息活动所形成的文化形态,它是信息社会特有的文化形态,是信息社会中人们的生活样式”。
俄罗斯学者斯克沃尔佐夫认为信息文化是一种“信息场”。所谓的“信息场”是指“信息载体在其中发挥作用的空间”,包括生活方式的范式、价值取向、社会心理等。美国宾夕法尼亚州立大学的Bellows博士认为,“信息文化是社会的一个阶层(Stratum),这个阶层的成员由于各种原因具有获取各种主题的新知识的愿望”。
从以上的信息文化概念的界定中我们可以看出,人们主要是从技术和社会两个视角来界定信息文化的概念的。从技术视角界定的信息文化概念(如卢泰宏和严康敏、赖茂生的信息文化概念),因其把信息文化立足于技术的支撑点而可称其为狭义的概念,而从社会视角界定的信息文化概念则因其视野扩展到整个社会的信息活动领域(包括物质、精神、制度等领域)而可称其为广义的概念。
通过以上的分析,信息文化的定义为:信息文化是产生于信息时代,以信息技术为依托和支柱,以现代通信网络为基本物质载体,以信息的传播和交往为主要内容的全球性文化。
2.信息文化的内涵
从上述对信息文化的定义中我们可以看出信息文化的内涵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第一,信息文化是信息时代的特征文化,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时代文化,即信息文化是对于渔猎文化、农业文化、工业文化而言的信息社会的文化形态。
第二,信息文化是以电子或电磁波为载体,能同时表达语言、文字、图像信息的文化形态,是继语言文化、文字文化之后人类创造的第三代文化。
第三,信息文化是一种由信息技术的网络技术形成的全新的社会基础结构带来的人类生产方式、生活方式、通信方式、工作方式、决策方式等各方面的变革,进而引起思维方式和观念变革、引起社会文化发生结构性变革的文化。
第四,信息文化是人们在电脑网络空间里利用新的沟通方式进行交流,逐渐形成新行为特征、互动规律和思想意识的基础上创造出来的新的文化。
3.信息文化的特征
第一,信息文化的时代性。信息文化是信息时代的产物,是信息时代的特征文化。
第二,信息文化是一种精神文化。信息文化主要体现在价值观念、生活方式、交往方式、思维方式等精神领域。
第三,信息文化的非地域性。信息文化不像其他文化那样具有明显的地域性和民族性,它的形成和传播基本没有地域限制。
第四,信息文化的全球性。信息文化已显示出迅速普及全球的趋势,而不像其他文化那样受国家疆域或意识形态的限制。
第五,信息文化的技术性。信息文化必须依托计算机技术、通信技术和网络技术才能广泛传播并发挥其应有功能。
4.信息文化的负效应
信息文化也是一把双刃剑,在其以浪潮之势深刻地影响着社会,给人类带来福祉的同时,其负面作用也渐露端倪,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信息爆炸和信息超载是信息化社会最典型的特征之一,它无时无刻不在产生、交换和使用大量的信息流,信息按指数增长,呈现出爆炸的势头,我们经常用“信息爆炸”或者“信息激增”(Information Explosion)来描绘信息不断剧增的势头。这种局面一方面为人类提供了大量丰富的信息资源,另一方面,又常常使人们被围困于信息的汪洋大海之中,无暇全面顾及,从而形成了大面积的信息超载、信息过剩以及信息泛滥的局面。
第二,信息犯罪。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计算机和互联网进行高科技犯罪的现象屡见不鲜,黑客通过计算机网络,能够比较容易地获取使用他人计算机中的信息,也就使得一些不法之徒能够通过计算机网络窃取个人、企业、机构、政府的商业、军事、政治机密,进行网络诈骗,窃取银行资金,使他人的信息系统失灵而导致机构运转瘫痪,对社会、经济以及国家安全构成了严重的威胁。
第三,信息侵权。随着网络空间所构建的虚拟世界在社会生活中扮演的角色越来越重要,信息侵权行为也就显得越来越严重,由此产生了一系列社会、经济和法律上的问题。当国家与社会团体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对公民或社会成员进行全面管理时,他们对人类行为的全面监控也就成为可能。这样一来,个人隐私不仅无密可保,还有可能被全面剥夺。
第四,信息霸权产生。由于信息势差的存在,信息从信息富集区流向信息稀缺区的进程中,欠发达国家和地区在信息无国界传播中处于弱势的地位,发达国家和地区借助于经济优势和信息优势,在信息无国界传播中处于强势地位,大量信息从发达国家和地区流向信息资源相对贫乏的国家和地区,而不发达地区的初级信息和数据资源被掠夺性地廉价输出,从而产生了帝国主义文化霸权。帝国主义文化霸权是各国现代化进程的伴生现象,对民族文化和传统文化的价值和观念造成了冲击和侵蚀,全球一体化和文化的同质化,使保存传统文化的努力受到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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