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确立运动训练的目标
目标是要想达到的境地或标准。目标分为:长期目标和短期目标,目标决定方向,方向决定成败。任何一个运动项目的教练员,在组建运动队、选拔运动员后进行训练,都应有阶段性的目标和最终的目标,也就是要追求预期效果,这个效果反映在“质”和“量”两个方面,“质”和“量”的统一,就是运动训练的目标。确立了运动训练的目标,教练员的指导工作才具有目的性和方向性。所以,运动训练的目标对教练员的工作不仅仅是一个规范化的指导性的东西,而且也是教练员的训练工作自觉性和主动性最充分的体现,它可以激发教练员的责任感和进取精神。
然而,运动训练目标是一个不精确的但又是科学性很强的、相对稳定的动态结构,是通过努力可以实现的一种状态。教练员在构画这种状态模式时,需要遵循一定原则,才能保证运动训练目标的科学性和可靠性。这些原则集中反映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训练目标的客观性原则。
运动训练目标做为教练员为之行动的目的,总是源于一定的需要,并根据这些需要才提出和确定下来的。需要是一种客观存在的,但又是服从客观现实的主观愿望。因此,确定训练目标,教练员应依据运动员状态的客观实际,以及正确的战略指导思想,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的确立运动员通过训练可以达到的目标状态。
第二,训练目标的方向性原则。
训练目标的方向,是确立训练目标的基础。如果没有这个基础,或是这个基础缺少正确的理论指导,就会造成运动训练的盲目性,使运动训练过程产生恶性的连锁反应,而导致全局的失败。但是强调训练目标方向的理论指导作用,并不是排斥教练员的实践经验对确立训练目标的影响作用。相反,夸大了理论的作用,而忽视教练员的实践经验对确立训练目标的积极作用,企图从某一种训练目标模式的理论模式架中寻找新的训练目标,是违背了运动训练的基本规律,是不符合客观实际的。
第三,训练目标的分割性原则。
运动训练目标在整体上讲具有宏观性、全面性的特点。但是它又是可以根据某些具体的目标、具体的任务和具体的要求而进行分解。一些项目的多年训练目标,可以分解成年度训练目标,阶段训练目标以及周、课目标等。训练目标只有在合理分解的前提下,通过运动训练的实践,才能使现实状态转化成目标状态,训练目标这种抽象概括的东西也才能转化成运动员的竞技水平。
第四,训练目标的完整性原则。
一个完整的训练目标,不仅反应某一指标在某一时期内的预期结果,而应是一个多因素的目标状态。这种多因素的目标状态是一个统一的多层次的有序的系统,即包括运动成绩指标、竞技能力指标、阶段序列指标。无论是长期训练目标、中期训练目标还是近期训练目标,都应当包括这三个层次的内容,这样才能构成一个完整的训练目标,从这个完整的训练目标的结构上讲,运动成绩指标是预期结果的总体指标;竞技能力指标是实施总体指标发展过程中的具体指标,阶段序列指标则是实现总体指标的不同训练时期连续的阶段指标的组合。因此,运动训练过程的时间跨度越大,对训练目标完整性的要求就越高。
确立运动训练的目标模式,从整体上讲包括两方面的内容。即训练目标方向和训练目标水平。教练员在确立运动训练的目标的过程中,所发挥的作用也同样体现在这两个方面。
一、拟定训练目标方向
拟定训练目标方向,是基于一定的战略指导思想,并根据运动员现实状态的诊断结果,以及环境和综合实力的客观反映,而确定的运动训练的努力方向。这个努力方向是一种非量化的,还有模糊性特征的理想化的状态反映。
拟定训练目标方向,是确立运动训练目标的第一步。完成这项工作必须基于一定的基础,即对运动训练的起始状态进行全面的科学诊断。实施对运动训练的科学诊断,是在以专项训练教练员为核心的,由多学科专家参加的,旨在对运动员不同时期的竞技水平、比赛成绩及有关因素,进行综合分析和全面考查,以达到为确立训练目标方向,而提供科学依据的实践活动。在这项活动中,教练员起着积极的组织、参与和指导作用。因此,在这项活动过程中,教练员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精心组织并虚心请教专家评定组
从现代运动训练科学化的总体要求讲,对运动员起始状态的诊断,要全面客观,实事求是。诊断结果既要反映运动员的现实状态,又要对确立训练目标方向具有科学的指导作用。因此,对运动员的现实状态的诊断,必须由多学科的专家组成。如运动生理学专家、运动生化专家、运动生物力学专家、心理学专家、运动保健学专家,以及在本专项训练中取得成功经验的老教练员和优秀运动员等。对这些专家和同行,教练员应抱着诚恳、虚心、热情的态度,精心组织和安排评定组的各有关人员,广泛听取不同专家的意见和在不同方面的诊断结果。遇到与教练员不同的看法时,应本着互相尊重、谦虚和求实的态度协调矛盾,统一认识。切不可固执己见,骄傲自大,听不进去不同的意见,从而影响诊断结果的真实性。
2.提供信息,协调工作
由于教练员在运动训练过程中的特殊地位,对运动员以往的运动成绩、竞技能力、训练效应以及各方面的客观反映有较深刻的认识。而这些原始的各方面的客观指标,正是对运动员现实状态进行全面诊断的重要参数。因此,教练员应真实地为各科专家提供诊断信息,并积极地协调配合专家组所需要了解的有关情况和信息材料。
3.全面评价,综合概括
教练员应依据运动训练的基本规律,以及运动员竞技水平提高的客观条件和基本要求,全面科学系统的对各科专家对运动员现实状态诊断的结果进行有效的评价,使那些无序的来自各方面的诊断结果,经过教练员综合分析和抽象概括,使之形成有序的、对确立训练目标具有指导意义的、具体的、量化了的理论基础。
经过在教练员组织、参与并指导下的对运动员现实状态科学诊断的结果基础上,确立运动训练的目标方向,并紧紧围绕着运动训练的总体目标方向,设立不同时期的目标体系,建立不同训练时期的子目标,形成可供目标水平的确立而参考的目标系统。
二、拟定训练目标水平
训练目标水平,是以量化为特征的多因素多层次的有序的系统。它是基于科学的战略指导思想,依据对运动员现实状态科学诊断的结果,以及所确立的训练目标方向,所制订出的以实现总体目标为目的,不同阶段的多因素、多序列的发展指标。在内容上它包括运动成绩指标、竞技能力指标、阶段序列指标三部分。这三部分的有机结合,才能在总体上构成一个完整的训练目标水平。仅某一项指标是不能说明一定时期的训练目标水平的。
训练目标水平,具有发展性、可行性、完整性和连续性的特征。教练员在确立训练目标水平时所体现出的作用就在于,从总体上和客观实际两个方面,正确把握总体方向,密切结合客观实际,科学的规划和制订出运动员在不同时期、不同阶段的运动成绩指标、竞技能力指标和阶段序列指标。
运动成绩指标,从所包含的内容来讲,即包括运动员的竞技水平指标,又包括比赛名次指标。竞技水平指标,是以运动员在训练或比赛中的成绩反映,来确定运动员竞技水平的提高幅度。因此,它具有量化的特征。所以,教练员在确定运动员的竞技水平指标时,可以根据专项训练和比赛的特点,对运动员提出量化的竞技水平指标。如技能类的体操项目,教练员可以提出相对模糊的某一项技术的量化指标,如跳马或单杠等项目下法的成功率或成功次数要达到90~95%左右,比赛名次指标,这是非教练员和运动员的主观因素可控制的水平指标。它受比赛对手的竞技能力、比赛的客观条件、运动员对比赛环境的适应情况,以及裁判的倾向性等多种因素制约和影响。因此,教练员应慎重的提出相应的名次区间,做为比赛的名次指标,切不可盲目的硬性的制订比赛名次指标。
竞技能力指标与运动成绩的竞技水平指标,存在着密不可分的关系。这是因为构成运动员竞技能力的各种因素的发展水平,以及它们的组合方式,与运动员的竞技水平是一种因果关系。运动员竞技能力的发展与提高,必然影响着运动员的运动成绩。因此,教练员在确定运动员的竞技能力指标时,往往是根据专项训练和比赛的特点,把运动员训练时的竞技水平指标分解成分别反映运动员各种能力特征的,同时又影响着竞技水平提高的具体量化指标,做为竞技能力的发展指标。
阶段序列指标,是训练目标水平系统中的一根链条。它是反映在训练过程中,不同的训练阶段所确立的相应的训练指标(如运动成绩指标、竞技能力指标)的组合情况。教练员确立阶段序列指标,是以运动训练最终要达到的运动成绩指标和竞技能力指标为依据,并结合不同训练阶段的任务、要求,以及上一训练阶段各训练指标的完成情况和下一训练阶段各训练指标的要求,进行综合评价,从运动训练的总体上把握运动成绩指标和竞技能力指标,使不同训练阶段之间形成有机的联系,从而为实现最终的运动成绩指标提供重要的基本条件。
我国著名的运动训练的理论权威田麦久博士,在他的《论运动训练过程》(四川教育出版社,1990)一书中,以国民经济发展指标的构成精辟地总结了运动训练目标水平各因素之间的关系。他说:“在每一个五年计划的国民经济发展总体指标中,既包含着工业、农业、服务业等不同行业五年内的具体发展指标,同时也包含着每一个年度总体的和各行业的具体发展指标。如果我们把五年计划的总体指标视为运动训练中的运动成绩指标,则各行业五年内的具体发展指标,就相当于我们的竞技能力指标,而每一年度的指标就相当于我们的阶段序列指标。”
从整体上讲,教练员在确立运动训练目标的实践过程中,不仅要遵循一定的基本原则,还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方能在这项工作中发挥更积极的作用。
第一,确立训练目标要有明确的长期战略指导思想。
长期的战略指导思想,是制订运动训练目标的重要基础,而训练目标则是长期战略指导思想阶段性的体现。所以,训练目标并不能代替长期的战略目标,它应服从于长期战略指导思想的利益和要求。因此,制订训练目标必须明确长期战略目标的方向和基本的指导思想,使长期战略目标实施过程中的近期与长远、局部与全局、阶段与周期能有机的统一起来。
第二,确立训练目标要实事求是,既积极又稳妥。
确立训练目标,是基于对运动员现实诊断的结果而拟定出的发展方向。从现实状态到目标状态,需要经历艰苦的奋斗与拼搏,才能得以实现。但是如果未来的目标状态,通过努力不以达到,这就恰恰说明,确立训练目标的各项工作缺乏科学性,不能实事求是的反映运动员的现实状态与未来目标之间的差距。所以建立训练目标一定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既要有敢于克服困难、敢于登新台阶、敢于冲纪录的精神和气质,又要以科学的态度,正确认识运动员的现实状态,实事求是的确立训练目标。
第三,确立训练目标既要高度概括,又要有实在的内容。
确立训练目标,既要有高度的综合与概括,以说明训练目标的方向和发展水平,但又不能搞得太抽象,使人感到空洞缺少措施。要做到确立目标方向明确,指标可行,方法得当,措施有力。要避免空洞的口号和抽象的数据过多的出现在训练目标中。但也不可片面地讲求内容具体。过于具体便不能确切描述目标,因而会在训练的实践中,造成在不可避免的问题面前缺少灵活性。
第四,确立训练目标既要目标完善,又要有措施可行。
训练目标是一个统一的综合体。从目标方向到目标水平,从不同训练阶段的运动成绩指标到竞技能力指标和阶段序列指标,各方面的指标有机的组合在一起,才构成一个统一完整的目标整体。这个完整的目标整体,是一个只有通过努力才能实现的理想化的状态结构。实现现实状态向目标状态的转化,必须有可行的措施才能实现。因此,确立训练目标,不仅要考虑各项目标的完善,同时,又要具备各项目标实施的方案与措施,这样,才能使训练目标完整统一。
第五,确立训练目标既要有相对的稳定性,又要有可变性。
确立训练目标,要考虑到一旦目标确定,就应力争保持目标实施过程中的稳定性,使各项措施能按既定方针执行。但是,运动训练过程是一个动态系统,各种因素的干扰和影响,可能会使目标实施受到、阻。因此,确立训练目标,既要保持目标在实施过程中稳定的一面,还应注意训练目标具有可变性的一面。在目标实施中,应经常使实施活动的效果与训练目标相比较,对效果与目标之间的各因素相互作用的情况,及时迅速地进行调整和改善,保持实践活动与目标状态的协调和统一。
第六,确立训练目标既要完整系统,又可以分解、有连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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