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教师评价以促进稳定成长期教师专业发展
上海师资培训中心 王 璐
摘要:教师评价能够促进稳定期教师的专业发展,但我国现行教师评价目标功利,内容片面,主体单一,标准僵化,长期以来都给教师带来沉重的压力,使这一时期的教师对工作失去了信心和热情,导致教师的主体力量——大批稳定期的教师出现了职业倦怠现象,严重影响了整体的教师专业发展。本文试图从宏观教师评价的目的、评价内容、评价方法、评价结果四方面着手分析,提出一些改进措施。
关键词:教师评价 教师发展 改革
教师评价作为教师管理的一种主要手段和机制,对教师的专业发展有着重要作用。教师评价又称“教师考评”,就是对教师工作现实的或潜在的价值做出判断的活动。其目的是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与提高教学质量,对于教师专业发展起着导向、激励、推动作用。有效的教师评价能够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尤其是已经入职却又尚待进一步巩固教育理念、教育技能等稳定期教师的积极性,对促进这一时期教师的专业发展,提升教学质量,有力推动和保障我国基础教育改革的顺利进行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
但在我国现行的教师评价制度中,以奖惩为主要目的的传统评价模式仍占据着主导地位。实践证明,该评价模式存在很多弊端,对教师专业发展产生消极影响,严重阻碍了我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顺利推进。而发展性教师评价虽然越来越多地被国内中小学引进,但实际上很多学校只是把建立这一制度作为应付检查而不得不做的表面文章,“抄袭”和“复制”现象十分严重,并未真正认识这一评价制度的特点与利弊,缺乏深入理解、合理运用、有效宣传的实施过程,导致“改革”收效甚微。因此,如何对教师评价制度进行改革以促进稳定期教师的专业发展,已成为我国教育评价理论界一个非常重要的课题。就此,目前学术界的争论还没有形成最终结论,但我国教师评价改革并不能止步于此。以下论述,基于实践经验的基础,从教师评价目的、评价内容、评价方法、评价结论四方面入手,就我国现阶段教师评价策略再做思考。
一、评价目的
就我国中小学教师评价的现状分析,教师评价方案雷同现象频发,与奖惩挂钩的表现行为等,可以看出我国教师评价的目的主要是从学校行政管理的角度出发,是为了更好地管理教师。从这一目的出发建立的教师评价制度不可避免地会引起教师的冷漠和抵制,从而产生负面效应,影响教师的专业发展。
美国教育评价专家斯塔弗尔比姆提出:“评价最重要的意图不是为了证明,而是为了改进。”合理的教师评价应对教师专业发展起到促进作用,其最终目的应和其他教育评价的目的一致,即促进教育质量的提升。从这个角度而言,作为学校管理者,首先应转变观念,对教师专业发展引起重视,树立“管理即服务”、“评价即发展的理念”,尊重教师作为评价参与者的主体地位,重视和教师的沟通和交流,充分关注如何使评价对象最大限度地认同评价结果,而不是评价结果本身的正确性。这样才能更有效地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最终达到推动教育质量提升的目的。
二、评价内容
在我国,由于长期受应试教育的影响,学校普遍重视对教师教学效果的评价。主要通过学生的考试成绩等途径体现,忽视学生获得发展和教师自身发展的隐性因素;重视工作数量的绩效指标,忽视教师的素质评价指标和职责评价指标。从而直接导致中小学教师评价绩效压力过大的结果。
实际上,评价内容不仅是对教师工作的某一方面做出的评价,关注教师整体表现的评价更为重要。评价不仅包括教学任务是否完成和教师职责是否履行,也包括教师在原有的基础上相对进步的状况和未来的规划。大多数教师希望学校领导能够关注他们日常工作中的点滴,而不仅是学生的考试成绩。因此,教师评价要兼顾评价内容的完整性。不仅要考评教学效果,还应该考虑那些不易被人察觉,而又对促进学生和教师自身发展起较大作用的工作能力。比如,改革与创新能力、自我提高能力、现代多媒体技术的运用能力、协作能力、课程开发能力、对学生进行发展性评价的能力、撰写论文、课题研究能力,等等。全面的评价内容更有利于引导教师全面审视自我,促进自身发展,提升教育教学能力。
三、评价方法
由于受西方科学化管理理论的影响,绝大多数中小学校均采取打分制来量化评价教师,力图教学评价的精密精确,最大程度地排除评价者的主观性,事事都被量化。而教师的劳动是复杂的脑力劳动,是创造性的智力劳动,难以用量化的标准来衡量。教师们也不希望用分数来给自己定位。
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各有其特点:量化评价教师可以使评价结果更精确;定性评价则可以克服条条框框的限制。合理区分量化评价与定性评价的适用范围可以使教师评价更为科学化。譬如,对于教师的教学成绩、科研成果、班级常规管理、工作量、辅导竞赛等绩效指标,可制定科学的定量评价。而对于教师工作的常规落实、教育教学能力、科研能力、事业心、责任心、教育理念、动态的专业知识、管理规划能力、积极进取的心态等素质指标,以及组织管理、合作精神、反思改进、协同工作、人际关系、课堂教学等职责指标,可采用描述性的语言进行定性评价。对无法量化的事物,可以采取具体化描述的办法,把指标定得比较具体,用具体语言加以描述,防止为量化而量化的现象发生。
四、评价结果
我国传统教师评价制度强调绩效管理,评价结果与奖惩挂钩,中小学教师评价绩效压力较大,因而教师参与评价的积极性不高,教师难以通过教师评价得到提高。相反,要求教师评价制度改革的呼声不断。但是,在教师评价中完全消除奖惩又会带来新的问题。没有“奖”,感到不公平的往往是专业发展水平较高的教师,他们因为自己的高效的付出得不到应有的承认而感到沮丧和失望。而因为去“惩”而庆幸的只是一些该“惩”没“惩”的低水准的教师。任何评价制度的推行都会有人欢喜有人忧。但让优者忧,庸者喜的结果完全背离了促进教师发展的初衷。
“完全去奖惩”和“唯成绩论”一样都是极端的、不负责任的做法。教师评价结果与奖惩之间有着必然的内在联系,人为地割裂这种联系是不应该的。目前我国教师评价制度所存在的问题是,如何通过合理的奖惩手段最大限度地激励教师发展和淡化不合理奖惩带来的消极影响,而不是继续加大奖惩力度或与奖惩脱钩。也就是说使用奖惩手段时,奖惩的价值取向应始终倾向有利于教师发展的方向。此外,形成性的评价结论不宜及时与奖惩挂钩,可以根据在一定阶段予以汇总后的结果进行评定,以免影响正常教学活动的进行。教师评价结论应该在一定范围公开,而不应作为隐私完全加以保护。更重要的是在评价结论中不仅有结论,更要有明确的具有指导性的建议,帮助教师及时调整发展方向,更有效地开展教学。
此外,教师评价制度只有有了有效监督机制的保障才能顺利实施,才能充分发挥作用,要进行教师教育评价的全程监督。最有效的方法是由学校成立专门的委员会,成员由教师评选产生,聘请专家予以指导和培训,并赋予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教师评价有效实施仍需要学校与社会的大力支持。不仅要提高学校领导有关评价的理论素养和实际技能,还要注重对教师进行专门的培训指导,让教师领会教师评价的内容、意义,使教师意识到自己也是评价和发展的主体。只有提高教师的主体意识和评价水平,才能更有利于教师专业的发展以及教育质量的提高,实现教师评价的真正目的。国家、社会的支持更是必不可少的。教师评价和相应培训要占用教师大量时间和资金。目前,教师评价方案的提出,很少提及资金是如何保证的。但推行教师评价制度改革,需要时间和资金的保障,我国教育投入有限,目前大部分学校还不能自行解决这部分资金的来源问题。所以,国家仍需加大相关教育评价改革配套资金的投放力度,同时在制度和政策上提供保障,才能有效地促进合理教师评价体制的建立,推进教育质量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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