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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的云南社会

时间:2023-02-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云南,社会组织的发展是在1912年以后的民国时期,在此期间,各行各业都有自己的协会和组织。故民国时期云南社会的转型发展为民间组织的萌发、成长提供土壤,而民间组织的发展更增强了云南社会转型的特征。
民国时期的云南社会_穿越震荡构建和

在1901年至1949年这个半世纪中,中国政治制度在1912年清政府统治结束后即由封建专制制度转变为资产阶级政治制度,无论是在1912年以前的封建国家还是1912年以后的现代国家中,中国社会都存在由官方与民间两个层面构成的二元结构关系,只不过在1912年以前的封建国家中,民间社会的组织化程度较低,民间社会在某种意义上只能由分散于各地的乡绅、地主和富户代表,故官方与民间的二元结构较为模糊,而1912年以后,官方与民间(社会学者又将二者对应为“国家与社会”)的二元结构关系则较为清晰,主要表现为民间组织的发展。一些学者则甚至认为在鸦片战争以后,官方与民间(国家与社会)两个层面构成的二元结构关系随着西方资本主义对中国传统自然经济的冲击已经明晰化,“中国社会到1900年已经开始摆脱由国家支配经济、社会、智力和文化事务的大规模活动的老框框”[1]。到20世纪20年代,“现代文学、高等教育、工商业、议政和党派吸收成员的工作,都是在中央官僚控制之外进行的”[2]

在云南,社会组织的发展是在1912年以后的民国时期,在此期间,各行各业都有自己的协会和组织。当时成立的社会团体有教育会、农会、商会、医药业工会、茶叶工会、风俗改良会、报界公会、律师公会、医药总会、红十字会等100多个,同乡会、同学会则不计其数,这些社会团体遍布全省各市县。另外,从省城到县城还成立一批组织有序、管理得当的社会团体和慈善救灾救济机构,如同善堂、体仁堂、乐善堂、崇善堂、尽心会、同仁社、恤贫会、施药会等,这类慈善救助机构甚至遍及邓川、大关、盐津、江城、元江等少数民族聚集地区。

民间组织的出现,是社会经济发展、财富分化的一种结果,也是政府公共管理权力让渡的一种表现。民国时期,云南民间手工业、工商业的快速发展,催生了地方性的商业巨子、富户、士绅、社会名流,他们是社会转型及产业技术的变革造就的新兴阶层,他们凭借自身拥有的物质财富、声望地位、关系信息资源,以促进自我的发展为最初目的,同类者相互结成合作性质的行业组织。经济实力的加强,也让这些新兴的社会利益主体产生了社会责任分担的愿望。另一方面,民国时期云南地方政府更侧重于政治性、军事性、经济性事务的管理,在社会性事务方面,政府管理、调节明显不足,特别是在应对自然灾害方面,传统的消极对策、荒政的边缘化位置、有限的社会经济资源,令政府在赈济事务中力不从心。政府在社会事务管理方面的缺位或不到位,客观上为民间组织的发展余留了空间。故民国时期云南社会的转型发展为民间组织的萌发、成长提供土壤,而民间组织的发展更增强了云南社会转型的特征。

作为社会利益主体的民间组织,通过参与社会事务、承担必要的社会责任,配合政府加强社会管理和控制,由此构建了政府与社会的合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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