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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下的工程价款结算

时间:2023-02-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①4月份除完成工程165万元外,由于发包人设计变更,导致工程局部返工,造成拆除材料、人工等损失0.5万元,重新施工人工、材料等费用合计1.5万元,以上费用已经通过签证得到了发包人的确认。②5月份除完成工程220万元外,因为承包人原因导致返工,承包人增加了0.3万元的费用支出,承包人办理签证未得到监理单位及发包人认可。

(2)实施过程中的相关情况如下:

①4月份除完成工程165万元外,由于发包人设计变更,导致工程局部返工,造成拆除材料、人工等损失0.5万元,重新施工人工、材料等费用合计1.5万元,以上费用已经通过签证得到了发包人的确认。

②5月份除完成工程220万元外,因为承包人原因导致返工,承包人增加了0.3万元的费用支出,承包人办理签证未得到监理单位及发包人认可。

③6月份除完成工程110万元,另承包人得到发包人确认的工程索赔款1万元。

④该工程在质量缺陷期发生屋面漏水,发包人多次催促承包人修理,承包人一拖再拖,最后发包人另请施工单位修理,修理费1.5万元。

【问题】

(1)该工程的工程预付款、起扣点分别为多少?应该从哪个月开始扣?

(2)计算2—6月每月累计已完成的合同价款,累计已实际支付的合同价款,每月实际应支付的合同价款。

(3)该工程结算造价为多少?质量保证金为多少?应付工程结算款为多少?

(4)维修费该如何处理?最终清算款是多少?

【答案】

问题(1):

工程预付款:(660_40)×20%=124(万元)

起扣点:660_124/60%=453.33(万元)

55+110+165+220=550>453.33

从5月份开始扣预付款。

问题(2):

2—6月每月累计已完成的合同价款,累计已实际支付的合同价款,每月应支付的合同价款计算见表2.3。

表2.3 2—6月进度款计算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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