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的分类有两大目的:一是有利于推销。它能使酒店明确推销对象和所处市场,从而更有效地制订计划,更集中地使用广告宣传费用;同时,能使宾客在选择酒店时有比较明确的目标。二是便于比较。一家酒店的经营效益的好坏,要与同类型的酒店相比较才有意义。特别是当酒店企业运用酒店行业的各种统计资料分析市场的动向趋势,研究对手的营运策略、经营方针、管理模式、客源组成等来完善自己、规划自己,所以跟同类酒店的比较显得格外重要。目前,世界各地的酒店根据自己的定位,分成以下几类酒店。
1.3.1 根据酒店市场及宾客特点分类
1)商务型酒店
①位于城市的中心地区。
②接待商务客人、旅游客人及因为各种原因作短暂逗留的其他客人。
③适应性广,在酒店业中占有较大的比例。
④根据细分市场的需求,分为各种等级。
2)长住型酒店
①主要接待住宿时间较长,在当地短期工作或度假的客人或家庭。
②酒店与宾客之间签订租约。
③建筑布局多采用家庭型,以套房为主,提供厨房设施,宾客自理饮食。
④服务亲切、周到、针对性强。
⑤酒店的组织、设施、管理较为简单。
3)度假型酒店
①以接待游乐、度假的宾客为主。
②地理位置多在海滨、山区、温泉、海岛、森林等地。
③开辟有各种娱乐体育项目。
4)会议型酒店
①主要接待各种会议团体。
②通常设在大都市和政治、文化中心,或交通方便的游览胜地。
③设置足够的多种规格的会议厅或大的多功能厅。
④必须具备各种规格的会议设备。
⑤提供高效率的接待服务。
5)汽车酒店
①常见于欧美国家公路干线上。
②设施、设备较为简单,规模较小。
③以接待驾车旅行者为主。
6)其他类型
除了上述5种传统的分类外,近几年随着旅游业和经济的发展,我国酒店业出现了一系列新的类型酒店,主要有:
①主题酒店。深圳华侨城投资4亿元建设创办了深圳及中国第一家主题酒店——深圳威尼斯大酒店。该酒店以威尼斯文化为主题,由世界著名的国际酒店管理集团(Six Continents Hotels Inc.)负责管理,按照国际标准运营。有关专家认为,该酒店是21世纪我国大城市酒店业调整结构,向高层次发展的一个标志。我国在一些经济发达地区适当地发展主题酒店,是提升旅游市场竞争力的措施之一。
②家庭旅馆。伴随假日经济和大众化旅游的启动,我国的家庭式旅馆也应运而生。家庭旅馆的经营模式主要以便宜、简单、温馨和方便为主要特色。在人们越来越追求新体验的趋势下,家庭旅馆的发展前景也将看好。
③经济型酒店。近几年来,借鉴国外经济酒店的新颖模式,结合国内消费市场实际状况而精心打造的经济型酒店应运而生。其合理的市场定位、独特的经营方式和各家响亮的品牌,很快赢得顾客的认可,也获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如首都旅游集团与总部在上海的携程旅行网合资联姻,在全国范围内共同开设的“如家”品牌以及上海的“新亚之星”等。
④酒店式公寓。最近几年,酒店式公寓走俏于上海等城市。究其原因,酒店式公寓因房型、服务和区域3大优势,备受长住客的青睐。如上海新黄埔酒店公寓、浦东明城花宛酒店公寓等。
⑤青年旅馆。伴随大众化旅游活动的兴起,我国一些旅游城市出现了青年旅馆。青年旅馆以其设备简单、卫生舒适、价格低廉,备受旅游者特别是青年学生的欢迎。
1.3.2 根据计价方式分类
①欧式计价酒店:收费系以房间租费为准,不包括餐饮费用。
②美式计价酒店:计房租时,包括早、午、晚3餐餐费在内。
③修正美式计价酒店:计房租时,包括早、午或晚两餐餐费在内。
④欧陆式计价酒店:计房租时,包括欧陆式早餐。
⑤百慕大计价酒店:计房租时,包括美式早餐。
1.3.3 根据酒店的经济类型和酒店的规模划分
我国存在着多种经济成分,投资建设酒店也有多种投资主体。
①以企业在国家工商行政部门注册登记时的企业经济类型为依据,我国酒店的经济类型可分为国有经济型酒店、集体经济型酒店、私营经济型酒店、联营经济型酒店、股份制经济型酒店、外商投资经济型酒店和其他经济型酒店等类型。
②根据酒店的规模划分,有大型、中型和小型酒店。酒店的规模通常是按照客房的数量来划分的。目前国际上的划分标准:客房在600间以上的为大型酒店,客房在300~600间的为中型酒店,客房在300间以下的为小型酒店。
1.3.4 根据酒店的等级划分
酒店等级根据建筑、装潢、设备、设施、服务项目、服务水平等各方面的情况来划分的。我国酒店的星级评定,主要按照酒店建筑、装潢、设备、设施、服务项目、服务水平等方面进行全面考虑、综合平衡,将酒店划分为一星、二星、三星、四星、五星共5个等级。星级越高,表示旅游饭店的档次越高。
一星级——经济档酒店。一星级饭店要有适应所在地气候的采暖、制冷设备;16小时供应热水;至少有15间(套)可供出租的客房;客房、卫生间每天要全面整理一次,隔日或应客人要求更换床单、被单及枕套,并做到每客必换;能够用英语提供服务。
二星级——中低档酒店。二星级饭店在上述基础上(下同)还需要有叫醒服务;18小时供应热水;至少有20间(套)可供出租的客房;有可拨通或使用预付费电信卡拨打国际、国内长途的电话;有彩色电视机;每日或应客人要求更换床单、被单及枕套;提供洗衣服务;应客人要求提供送餐服务;4层(含4层)以上的楼房有客用电梯。
三星级——中档或中高档酒店。三星级以上饭店需设专职行李员,有专用行李车,18小时为客人提供行李服务;有小件行李存放处;提供信用卡结算服务;至少有30间(套)可供出租的客房;电视频道不少于16个;24小时提供热水、饮用水,免费提供茶叶或咖啡,70%客房有小冰箱;提供留言和叫醒服务;提供衣装湿洗、干洗和熨烫服务;提供擦鞋服务;服务人员有专门的更衣室、公共卫生间、浴室、餐厅、宿舍等设施。
四星级——一流酒店。四星级饭店需要有中央空调(别墅式度假饭店除外);有背景音乐系统;18小时提供外币兑换服务;至少有40间(套)可供出租的客房;70%客房的面积(不含卫生间)不小于20平方米;提供国际互联网接入服务;卫生间有电话副机、吹风机;客房内设微型酒吧;餐厅餐具按中西餐习惯成套配置、无破损;3层以上建筑物有数量充足的高质量客用电梯,轿厢装修高雅;代购交通、影剧、参观等票务;提供市内观光服务;能用普通话和英语提供服务,必要时能用第二种外国语提供服务。
五星级——豪华级酒店。五星级饭店除内部装修豪华外,要求70%客房面积(不含卫生间和走廊)不小于20平方米;至少有40间(套)可供出租的客房;室内满铺高级地毯,或用优质木地板或其他高档材料装饰;每个客房配备微型保险柜;有紧急救助室。
全国旅游(涉外)酒店星级评定最高权力机关是国家旅游局。在国家旅游局的统一领导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局设立酒店星级评定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旅游酒店星级评定工作。根据《评定规定》,国家旅游局设立酒店星级评定机构,负责全国旅游酒店星级评定工作,并具体负责评定五星级酒店;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局酒店评审机构具体负责评定本地区一星、二星、三星、四星级酒店,评定结果报国家旅游酒店星级评定机构备案,并负责向国家旅游局酒店星级评定机构推荐五星级酒店。
根据《评定规定》,对已经评定星级的酒店,实行复检制度,至少每一年复核一次。复核工作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局酒店星级评定机构组织实施,国家旅游局酒店评定机构则采取有计划、有重点的方法进行复核。复核采取定期的明察和不定期的暗访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经复核,星级酒店不能达到规定标准的,星级酒店评定机构则可根据具体情况签发警告通知书、通报批评、降低或取消星级。
除此以外,世界各国采用的酒店等级的方法还有钻石符号和英文字母等。(表1.1)
表1.1 世界部分国家饭店等级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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