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监督检查是国家赋予公安消防机构的一项重要职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三条明确规定,公安消防机构应当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况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因此,消防监督检查是公安消防机构依照法律行使社会消防监督管理的一项职权。
一、消防监督检查的性质
消防监督检查是行政机关的执法行为。由公安消防机构依法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消防法律、法规行为责令改正,并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消防监督检查是国家消防监督制度的主要组成部分,是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公民、公共财产和公民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的有效措施。早在1957年,新中国建国初期,全国人大常委会第86次会议批准的第一部消防法律《消防监督条例》就确立了国家施行消防监督制度,明确规定“消防监督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实施”。1984年在改革开放初期,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5次会议批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进一步明确规定,县以上公安机关设立消防监督机构,负责消防监督工作,并赋予包括消防监督检查在内的十一项职权。2008年,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进一步明确了消防监督检查的权限和任务。公安部制定了《消防监督检查规定》,从而使消防监督制度更加完善,体现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
二、消防监督检查的特点
消防监督检查是公安消防机构依法行使的消防监督管理职责,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具有权威性。由于消防监督检查是法律赋予的职责,并且依据国家和地方消防(或与之有关的)法律法规,因此具有权威性。
2.具有强制性。消防法律、法规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具有普遍约束力。公安消防机构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消防监督检查不受时间和场所的限制,不管被监督者是否愿意接受,监督检查具有强制作用。这种监督检查不同于企业事业单位内部的防火检查,单位内部的防火检查是企业事业单位自身的管理行为,不是执法行为。
3.具有客观公正性。消防监督检查是一种抽查性检查,通过监督检查,督促企业事业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公安消防机构在检查中发现和纠正违反消防法律法规行为,提出整改意见,消除火灾隐患,逾期不改的、依法实施处罚。监督检查的目的是纠正,辅之以处罚,具有客观公正性。
三、消防监督检查的作用
1.督促企业事业单位切实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预防为主,防消结合这一方针是我国人民同火灾作斗争的科学总结,它正确反映了消防工作的客观规律。企业事业单位应当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消防法律、法规,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技术措施,切实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逐级防火责任制。公安消防机构依法进行检查、监督,促进消防工作经常化、制度化。
2.及时发现和纠正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消除火灾隐患。当前,由于人们的消防法制意识和安全意识不强,忽视消防安全,违法违章行为时有发生,据统计,每年由于违法违章造成的火灾占火灾总数的近一半,给社会造成很大危害。消防监督检查通过正确地行使法律手段,可以纠正违法违章行为,消除火灾隐患,保障消防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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