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监督检查要点(公共部分)
消防监督检查要点(公共部分)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北京市消防条例》、《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120号令)等法律法规和消防技术标准,并按照看、问、查、测的方式进行检查:
一、看什么
(一)看平面布局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1.看是否有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或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内的情况。
2.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3.看设置楼层和部位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是否设置在禁止的建筑内或部位。
(二)看消防车道、消防车登高面用途是否改变,是否被占用,是否设置影响消防扑救或遮挡排烟窗(口)的架空管线、广告牌等障碍物。
(三)看防火间距、用途是否改变,是否被占用。
(四)看防火分区是否被擅自改变。
(五)看防火分隔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和日常管理要求。
1.看防火卷帘下方是否堆放杂物;
2.看其他防火分隔是否彻底、严密;
3.看分隔设施用材燃烧性能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六)看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的防火性能是否符合规范要求。人员密集场所室内装修、装饰是否使用不燃、难燃材料。
(七)看疏散通道是否畅通,人员密集场所外窗及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处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栅栏,当必须设置时,应有从内部易于开启的装置。窗口、阳台等部位宜设置辅助疏散逃生设施。
(八)看公共疏散门是否向疏散方向开启,是否采用侧拉门、卷帘门、吊门和转门。人员密集场所防止外部人员随意进人的疏散用门,应设置火灾时不需使用钥匙等任何器具即能迅速开启的装置,并应在明显位置设置使用提示。
(九)看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常闭状态。
(十)看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的设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十一)看消防设施的设置是否符合设计及规范、标准要求,应该设置消防设施的场所、部位无漏设。看消防设施设备是否有明显标识和使用提示。看消防设施的外观,是否有明显损坏的情况。看消防水泵房阀门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常闭或常开状态),主要阀门是否设置铅封等限位措施。
(十二)看消防控制室是否有人值班,值班人数是否为2人。
(十三)看防排烟设施进出风口是否被遮挡。
(十四)看灭火器是否摆放在显眼、方便取用的位置,压力是否充足。
(十五)看是否有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情况。
(十六)看是否有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进人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的情况。
(十七)看是否有违反有关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品的情况。
二、问什么
(一)问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是否清楚单位消防安全制度建立情况和自身职责;是否清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内容;是否熟悉本单位建筑内部消防设施的设置情况、消防重点部位基本情况;是否懂得如何组织开展防火检查、检查的内容和频次以及发现消防隐患如何处理。
(二)问防火巡查人员和消防设施维保人员,是否熟悉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的内容、频次和防火巡查的内容、频次;是否知道巡查中发现问题如何处理。
(三)问疏散引导员,是否熟悉具体职责;是否清楚疏散器材的数量及位置;是否熟练使用疏散器材;是否熟悉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数量及具体位置;是否知道发生火灾时如何组织顾客疏散。
(四)问消防水泵房、发电机房、配电房等特殊岗位的员工是否清楚制度内容及操作规程。
(五)问电气焊工、电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操作人员是否熟悉本工种操作过程的火灾危险性,掌握消防基本知识和防火、灭火基本技能。
(六)问一般员工是否懂本单位(场所)火灾危险性,懂火灾扑救方法,懂火灾预防措施;是否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逃生自救。
(七)问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是否熟悉火灾应急处置流程,是否熟悉消防设施的操作。
三、查什么
(一)查合法性,建筑物或者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消防验收合格或者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抽查合格。依法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但没有进行备案抽查的建筑物或者场所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公众聚集场所是否通过投人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公众聚集场所投人使用营业的消防安全合格证》是否上墙。
(二)查一致性,建筑物或者场所使用情况与消防验收或者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时的使用性质是否相符,消防设施的设置是否与原设计一致。
(三)查资料档案。
1.查消防安全制度建立情况,应包含:(1)消防安全教育、培训;(2)防火巡查、检查;(3)安全疏散设施管理;(4)消防(控制室)值班;(5)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6)火灾隐患整改;(7)用火、用电安全管理;(8)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9)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10)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11)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包括防雷、防静电);(12)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13)其他必要的消防安全制度。
2.查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看灭火和应急预案的制订是否与单位实际情况相符;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是否每半年组织一次演练;其他单位是否每年组织一次演练;灭火和疏散预案,承担灭火和组织疏散任务的人员是否确定。
3.查员工消防安全培训,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是否对每名员工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属于公众聚集场所的,是否每半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单位是否组织新上岗和进人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4.查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的确立,是否明确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专兼职人员。
5.查防火巡查、检查记录,是否按要求开展防火巡查以及建筑消防设施巡查,并填写记录。巡查中发现的问题,是否做出处理并记录处理结果。其中,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应当至少每二小时一次,营业结束时应当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医院、养老院、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应当加强夜间防火巡查,其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可以结合实际组织夜间防火巡查。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应当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其他单位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
6.查设施维保检测记录,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每月组织维修保养;是否每季度对自动消防设施进行检测,并填写《建筑消防设施检测记录表》。对建筑消防设施存在的问题和故障,是否及时通知维修人员进行维修,并填写《建筑消防设施故障维修记录表》。签约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检测技术服务机构,是否具有相应等级资质,
7.查户籍化系统,是否按照户籍化系统要求建立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档案,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并通过户籍化系统向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三项报告”备案。
四、测什么
1.安全疏散
(1)测安全出口以及主要疏散通道最小净宽是否符合要求。
(2)测安全疏散距离是否符合要求。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火灾报警控制器接收火灾触发器件的火灾报警信号、光信号、报警声和指示火灾的发生部位与抽查部位对应是否准确;
(2)火灾报警信号是否优先于故障信号;
(3)联动测试消防水泵、防排烟系统、应急广播、消防电梯、防火卷帘等各类消防设施动作是否正常;
(4)报警控制器的测试参照《消防控制室检查要点》。
3.室内消火栓系统
(1)测屋顶试验消火栓的水压及流量是否符合要求;
(2)抽查室内消火栓箱内的水枪、水带等配件是否齐全,水带与接口绑扎是否牢固;
(3)任选一个室内消火栓,接好水带、水枪,水枪出水是否正常;
(4)联动测试,将消防控制室联动控制设备设置在自动位置,按下消火栓箱内的启泵按钮后,消火栓泵是否启动,控制设备能否正确显示启泵信号,水枪出水是否正常;
(5)手动测试,通过消防水泵控制柜是否能直接启停室内消火栓泵;
(6)远程测试,通过火灾报警控制器是否能直接启停室内消火栓泵。
4.室外消火栓系统:测水压和流量是否符合要求。
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1)通过末端试水装置测试水压是否达到0.05Mpa;
(2)联动测试,在末端试水装置进行放水试验,测水流指示器、报警阀、压力开关、喷淋泵动作是否正常,反馈信号是否正常;
(3)手动测试,通过消防水泵控制柜是否能直接启停喷淋泵;
(4)远程测试,通过火灾报警控制器是否能直接启停喷淋泵;
(5)通过湿式报警阀测试水力警铃报警声强度是否达到70dB。
6.防烟排烟系统
(1)手动测试,通过末端控制柜,启动防、排烟风机,测风机是否正常工作;
(2)远程测试,通过消防控制室远程启动风机和排烟口、排烟防火阀,工作是否正常;
(3)联动测试,起火楼层内任一火灾探测器或手动火灾报警按钮报警,本层的常闭正压送风口开启,正压送风机启动运转;火灾探测器(或手动火灾报警按钮)所在的防烟分区内活动挡烟垂壁下降,常闭排烟口开启,排烟风机启动运转,同时停止有关部位的空调送风,关闭电动防火阀,并向火灾报警控制器反馈信号。当通风与排烟合用风机时,防烟分区内火灾探测器(或手动火灾报警按钮)报警,风机应能自动切换到排烟运行状态;当空调系统与排烟合用管道时,防烟分区内火灾探测器(或手动火灾报警按钮)报警,应能开启排烟区域的排烟口和排烟风机,并自动关闭与排烟无关的通风、空调系统。
(4)使用风速计测排烟口风量,计算排烟量是否符合要求;
(5)使用微压计测封闭楼梯间或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压力是否符合要求。
7.防火卷帘
(1)手动测试,使用防火卷帘按钮,手动测试防火卷帘升降是否正常;
(2)联动测试,通过手动报警按钮、火灾探测器等模拟火灾报警信号,测试防火卷帘动作是否正常;
(3)远程测试,通过火灾报警控制器测试防火卷帘升降是否正常;
(4)安装在疏散通道上的防火卷帘,是否在一个相关探测器报警后下降至距地面1.8m处停止,另一个相关探测器报警后,是否继续下降至地面。
8.应急广播
(1)手动测试,在消防控制室选层用话筒播音,检查播音区域是否正确、音质是否清晰;
(2)联动测试,自动控制室方式下,模拟火灾报警,核对是否按设定的控制程序自动启动火灾应急广播的区域,并检查播音区域是否正确、音质是否清晰;
(3)强制切换测试,火灾应急广播与公共广播合用时,公共广播扩音机处于关闭和播放状态下,能在消防控制室自动和手动将火灾疏散层的扬声器和公共广播扩音机强制切换到火灾应急广播;
(4)声级测试,用声级计测试启动火灾应急广播前的环境噪声,当大于60dB时,重复测试启动火灾应急广播后扬声器播音范围内最远点的声压级,并与环境噪声对比。火灾应急广播应高于背景噪声15dB。
9.消防电梯
(1)手动测试,触发首层的消防电梯迫降按钮,测试消防电梯是否能下降至首层,此时其他楼层按钮不能呼叫消防电梯,只能在轿厢内控制;
(2)联动测试,模拟火灾报警,测试消防电梯是否能下降至首层;
(3)轿厢内的专用电话是否能与消防控制室或电梯机房通话;
(4)观测从首层至顶层的运行时间是否超过60s。
消防控制室消防监督检查要点
消防控制室的消防监督检查主要依据《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标准》(GB 25506-2010)、《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 25201-2010)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消防技术标准,并按照看、问、查、测的步骤实行:
一、看什么
1.消防控制室是否设置在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的独立建筑内;当附设在其他建筑物内时,是否设置在建筑物的首层或地下一层,并设置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是否采用耐火极限不小于2小时的隔墙和耐火极限不小于1.5小时的楼板与其他部位隔开;门是否向疏散方向开启,并在人口处设有明显标志。
2.室内是否有无关的电气线路和管路穿过;空气调节系统的送、回风管在穿越消防控制室墙体处是否设置防火阀;周围是否布置电磁场干扰较强及其他影响消防控制设备工作的设备用房。
3.消防控制室是否设置可直接报警的外线电话,是否设置应急照明。
4.消防控制室内设备的布置是否符合下列要求:
设备面板前的操作距离,单列布置时不应小于1.5m,双列布置时不应小于2m。在值班人员经常工作的一面,设备面盘至墙的距离不应小于3m。设备面盘后的维修距离不宜小于1m。设备面盘的排列长度大于4m时,其两端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m的通道。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或火灾报警控制器安装在墙上时,其底边距地面高度宜为1.3~1.5m,其靠近门轴的侧面距墙不应小于0.5m,正面操作距离不应小于1.2m。
5.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是否有2人值班,胸前是否悬挂“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工作证”,值班过程中是否有脱岗、瞌睡、打游戏等情况;是否有无关人员进人消防控制室。
6.消防控制室内有无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与设备运行无关的物品或杂物。
7.消防控制室是否具备CRT图形显示功能;墙上是否悬挂《消防控制室日常管理制度》、《消防控制室火灾事故应急处置程序》、《消防控制室火灾事故应急处置程序图示》。
8.是否设有消防档案资料柜,内容是否齐全:
(1)建(构)筑物竣工后的建筑消防总平面布局图、建筑平面布置图、建筑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和系统图、消防安全组织机构图、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示意图。
(2)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应急灭火、应急疏散预案等。
(3)消防安全组织结构图,包括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专职、义务消防人员等内容。
(4)消防安全培训记录、应急灭火和疏散预案演练记录。
(5)值班情况、消防安全检查情况及巡查情况的记录。
(6)消防系统控制逻辑关系说明、设备使用说明书、系统操作规程、系统和设备维护保养制度等。
(7)设备运行状况记录、接报警记录、火灾处理情况记录、设备检测检修报告等资料。
其中,建筑消防设施的原始技术资料应当长期保存;《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表》、《建筑消防设施巡查记录表》的存档时间不应少于一年;《建筑消防设施检测记录表》、《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记录表》的存档时间不应少于五年。
9.是否设有消防应急装备柜,并包含以下器材:
(1)灭火器;(2)战斗服;(3)战斗靴;(4)头盔;(5)消防斧;(6)防毒面具;(7)通讯联络工具;(8)应急手电筒或灯具。
二、问什么
1.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对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置程序是否熟悉,对本单位建筑内部消防设施的设置情况、消防重点部位基本情况是否熟悉。
2.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接到火灾报警信息后该如何处理:
(1)接到火灾报警信息后,应以最快方式确认。
(2)确认为误报的,及时复位并在《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表》中进行记录;确认为故障的,查找故障原因并填写《建筑消防设施故障维修记录表》。
(3)火灾确认后,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立即确认火灾报警联动控制开关是否处于自动状态,同时拨打火警电话报警。
(4)立即启动单位内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同时报告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
3.发生火灾时,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如何报警,报警时应当说明哪些内容,是否清楚通知楼层人员疏散的顺序,是否清楚应当启动相关部位的哪些消防设施,当不能自动控制的情况下,如何手动启动相应消防设施。
4.定期开展消防设施巡查,应当检查哪些内容;检查中发现设施故障应当如何处理。
5.交接班的程序,以及交什么、接什么。
三、查什么
1.《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表》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历史记录进行对比,内容是否真实;是否每2小时对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进行一次记录,记录内容中所反应的故障、火警、误报等情况,是否及时做出处理并记录处理结果。
2.是否按要求开展消防设施巡查,并填写《建筑消防设施巡查记录表》;巡查中发现的问题,是否做出处理并记录处理结果。各类单位开展消防设施巡查频次如下:
(1)公共娱乐场所营业时,应结合公共娱乐场所每2小时巡查一次的要求,视情况将建筑消防设施的巡查部分或全部纳人其中,但全部建筑消防设施应当保证每日至少巡查一次。
(2)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日巡查一次。
(3)其他单位,每周巡查一次。
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烟排烟系统和联动控制的防火卷帘等消防设施是否设置在自动状态,其他消防设施(消防电梯)如设置在手动状态,是否能在火灾情况下迅速转为自动控制状态。
4.核查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职业资格证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四、测什么
1.对室内消火栓系统是否有控制消防水泵启、停的功能;是否显示消防水泵的工作、故障状态;是否显示启泵按钮的位置。
2.对自动喷水灭火和水喷雾灭火系统是否有控制系统启、停的功能;是否显示消防水泵的工作、故障状态;是否显示水流指示器、报警阀、安全信号阀的工作状态。
3.对管网气体灭火系统是否显示系统的手动、自动工作状态;在报警、喷射各阶段,控制室是否有相应的声、光警报信号,并能手动切除声响信号;在延时阶段是否能关闭防火门、窗,停止通风空调系统,关闭有关部位防火阀;是否有显示气体灭火系统防护区的报警、喷放及防火门(卷帘)、通风空调等设备状态的控制、显示功能。
4.对泡沫灭火系统是否有控制泡沫泵及消防水泵启、停的功能;是否有显示系统工作状态的控制、显示功能。
5.对干粉灭火系统是否有控制系统启、停的功能;是否有显示系统工作状态的控制、显示功能。
6.对常开防火门是否在门任一侧的火灾探测器报警后,防火门能自动关闭;防火门关闭信号是否有送到控制室的控制、显示功能。
7.对感烟、感温火灾探测器的报警信号及防火卷帘的关闭信号是否有送到控制室的控制显示功能。
8.火灾报警后,对防烟、排烟设施是否有停止有关部位的空调送风,关闭电动防火阀,并接受其反馈信号的功能;是否能启动有关部位的防烟和排烟风机、排烟阀等,并接收其反馈信号;是否有控制挡烟垂壁等防烟设施的控制、显示功能。
9.消防控制设备是否能够监控用于火灾应急广播时的扩音机的工作状态,能否在发生火灾时将火灾疏散层的扬声器和公共广播扩音机强制转人火灾应急广播状态;是否设置火灾应急广播备用扩音机,其容量是否符合要求;火灾应急广播是否能播放预先录制的紧急广播内容,是否还可以通过话筒做紧急疏散。
10.是否能显示火灾报警、故障报警部位;显示保护对象的重点部位、疏散通道及消防设备所在位置的平面图或模拟图等。
11.是否能在配电箱进行双电源切换,并显示系统供电电源的工作状态。
12.在确认火灾后,是否能切断有关部位的非消防电源,并接通警报装置及火灾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标志灯。是否能控制电梯全部停于首层,并接收其反馈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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