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消防监督检查内容
(一)单位(场所)检查内容
1.建筑物或者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消防验收或者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公众聚集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投人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2.是否制定消防安全制度。
3.是否组织防火检查、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4.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室内消火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灭火器是否完好有效。
5.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是否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
6.设有消防设施的单位,是否对建筑消防设施定期组织维护保养。
7.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对管理区域内共用消防设施是否进行维护管理。
(二)村(居)民委员会检查内容
1.是否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
2.是否制定消防安全工作制度、村(居)民防火安全公约。
3.是否开展消防宣传教育、防火安全检查。
4.是否对社区、村庄消防水源(消火栓)、消防车通道、消防器材进行维护管理。
5.是否建立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消防组织。
(三)社区和村的检查内容
1.居(村)民委员会是否设置消防工作室,是否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是否组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是否组织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是否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建立消防安全档案;
2.社区和村是否制定了防火公约;
3.社区和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情况、消防设施器材的配备及维护保养情况;
4.社区和村消防标识的设置情况;
5.社区和村消防车通道、消防安全布局、防火间距、建筑耐火等级情况;
6.消防水源是否被埋压圈占、是否设有明显标志、消防水泵结合器是否好使好用;
7.社区和村是否设置固定消防宣传栏;
8.社区和村的用火、用电、用气情况;
9.社区和村电气设备的安装及线路、管路敷设情况;
10.社区和村可燃物清理情况;
11.居(村)民对火场疏散逃生、灭火器材的使用等相关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12.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二、消防监督检查方法
(一)单位(场所)检查方法
1.建筑物(场所)消防合法性检查
查阅被检查单位提供的相关法律文书,查询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有关消防行政许可档案,或者登录当地互联网“消防办事大厅”系统,检查是否依法取得合格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见法律文书式样一)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公众聚集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投人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取得《公众聚集场所投人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见法律文书式样四)。
对1998年9月1日前依法投人使用的建筑物(此后无装修、用途等改变),不能提供消防验收合格证明文件的,可以要求其提供证明建筑物投人使用时间和当时使用性质的证明文件,视为建筑消防合法。此情形应在《公安派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记录》(见法律文书式样二)“备注”栏内注明。对1998年9月1日前依法投人使用的建筑物(此后无装修、用途等改变),不能提供消防验收合格证明文件的,可以要求其提供证明建筑物投人使用时间和当时使用性质的证明文件,视为建筑消防合法。此情形应在《公安派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记录》“备注”栏内注明。
2.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检查
查阅被检查单位提供的相关制度文本及落实情况记录,抽查员工掌握消防安全知识情况。
(1)检查消防安全制度制定落实情况
检查是否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建立和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
根据场所大小检查是否制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防火检查巡查、安全疏散设施管理、消防(控制室)值班、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火灾隐患整改、用火用电安全管理、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检查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检查是否组织新上岗和进人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公众聚集场所是否至少每半年对员工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
检查消防控制设备操作人员是否经过消防专门培训,持证上岗。
抽查员工对消防安全知识的掌握情况,检查其是否懂本单位(场所)火灾危险性、是否会报火警、是否会扑救初起火灾、是否会火场逃生自救。
(3)检查开展防火检查情况
检查机关、团体、事业单位是否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其他单位是否至少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
公众聚集场所是否组织防火巡查,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是否至少每2小时一次;营业结束时是否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
(4)检查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演练情况
检查是否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至少每年组织一次演练。抽查员工是否掌握灭火和引导人员疏散逃生的技能。
(5)检查“合用场所”设置情况
对照建筑物有关档案资料,实地查看是否有改变建筑用途,是否违反规定将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
3.建筑防火检查
(1)检查消防车通道
实地查看建筑周边是否设置消防车通道;消防车通道上是否停放车辆、摆放物品,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消防车通道上部4米范围内是否设置影响通行或操作的障碍物。
(2)检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检查座椅、柜台设置和物品摆放是否影响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的使用;检查场所使用、营业期间安全出口是否锁闭、堵塞;查看安全出口标志是否醒目、有无遮挡。
(3)检查防火门
检查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张贴“常闭”提示性标语,是否处于关闭状态,是否能关闭密实;查看防火门外观及闭门器、顺序器、密封条、门扇等零部件是否完整好用,防火门是否向疏散方向开启。
(4)检查疏散指示标志
检查灯光疏散指示标志是否设置在疏散通道1米以下墙面或地面,是否醒目,有无遮挡,是否完好有效;检查疏散通道转角区和疏散门正上方是否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安全出口处是否设置安全出口标志;按下测试按钮或切断正常供电电源,检查灯光疏散指示标志是否启动,是否指向疏散方向。
(5)检查应急照明
检查消防控制室(值班室)、设备机房、疏散通道、人员聚集场所等部位是否设置应急照明灯具,是否完好有效;按下测试按钮或切断正常供电电源,检查应急照明灯具是否启动,目测亮度是否足够。
4.消防设施检查
(1)检查室内消火栓
检查是否设置室内消火栓,水枪、水带是否齐全、完好;检查消火栓是否有明显标识,是否被圈占或遮挡;测试消火栓是否有水,压力是否充足。
(2)检查灭火器
检查是否配置灭火器,灭火器选型是否正确,是否摆放在明显、便于取用的位置;检查灭火器是否超过使用期限,压力指针是否位于绿区。
(3)检查建筑消防设施
查阅被检查单位提供的建筑消防设施检测、维护报告或记录,检查是否定期组织维护保养。维护保养可以由单位自行进行,也可以委托具有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进行。
(4)检查共用消防设施维护管理
查阅物业服务企业对管理区域内共用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记录,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是否采取整改措施;现场抽查、测试共用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
(二)村(居)民委员会检查方法
1.检查消防安全管理人确定情况
查阅相关文件资料,检查是否建立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是否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
2.检查消防安全工作制度制定落实情况
查阅相关文件资料,检查是否制定消防宣传教育、防火安全检查、消防器材配置及维护管理、火灾隐患整改、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消防安全多户联防、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管理等消防安全工作制度。
3.检查防火安全公约制定情况
检查是否制定《村民防火安全公约》、《居民防火安全公约》,是否在农村、社区的人员聚集场所张贴悬挂,并发放到户。检查《村民防火安全公约》、《居民防火安全公约》是否包括遵守消防法律法规、掌握防火灭火基本知识、管好生活用火、安全使用电器、教育儿童不要玩火等内容。
4.检查消防宣传教育情况
检查农村、社区是否设置消防宣传栏,是否定期组织消防宣传活动。
抽查村民、居民对消防安全知识的掌握情况,检查其是否了解消防常识、是否会扑救初起火灾、是否会逃生自救。
5.检查开展防火安全检查情况
查阅有关档案资料,检查村(居)民委员会是否定期组织开展防火检查。
6.检查对消防水源、消防车通道、消防器材维护管理情况
查阅有关记录,查看、测试消防水源、消防车通道、消防器材运行情况,检查村(居)民委员会是否落实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职责。
7.检查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立情况
查阅有关文件资料,抽查相关人员,检查是否建立志愿消防队、保安消防队、巡防队等多种形式消防组织并开展训练、演练。抽查志愿消防队、保安消防队、巡防队队员对岗位职责和消防常识的掌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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