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大学》的顺序:“格物致知,正心诚意”,接着就是“修身”了,我们有些人对这个概念很陌生。大家知不知道过去的国家主席刘少奇,曾经写过一本书叫《论共产党人的修养》,在“文革”中遭到猛烈的批判。修养和修身有很大的相似之处。我们有必要修身吗?应该说,在我们的知识结构中是没有的,因为我们认为不需要。有一个严密的制度对我们进行约束,那么我们就能做得很好。对于社会来讲,似乎也没有这样的概念,比如说:我们的一些高官贪污了大量人民的血汗,贪污了大量的公共资金,有的贪污的钱是他几辈子都花不完的。上海有一个国土资源局的副局长,在陈良宇倒台后,这个人被查出有价值1.5亿元的楼盘和现金。他们的问题似乎是一个制度问题,在这个制度中还很少看到“修身”的概念,我们在这里要稍微讨论一下。
大家看到这儿有个副标题,叫《文化精英的意义及形成》,其实“修身”这一概念和“文化精英”的意义是有关的。我们先不从儒学讲起,因为儒学把“修身”作为《大学》里一个理所当然的事情提出来。早期的儒学里有大量的文献,在这里我列举的文献是不够的,有一本书给大家推荐一下,《从部落文明到礼乐制度》,作者张岩。这本书主要根据上古文献、考古发现,以及近现代原始民族的一些历史资料来讨论。这本书的好处是,作者和其他的考古学家和历史学家不一样,他是从制度的角度来思考中国上古制度是怎么样形成的,非常好。虽然这本书不太好读,但是它有大量的干货,从已有的大量古典文献中提炼出大量的资料来描述一个他认为的上古时期的制度。其中有大量文章讨论了所谓“君子”的问题,如何成为一个君子的问题。这个问题现在似乎没有人提,在中国历史的早期,这个问题是非常重要的。在儒家文献的早期,有大量的讨论,到了后期,这就变成了一个理所当然的事情。
我们还是从经济学角度来讨论。我给大家列了一个参考文献,我的一篇文章叫《法官裁决和公共选择》。其实这篇文章在中国的法学界是很有名的,很多法学的学生,甚至法学的教授都在读这篇文章。到目前为止,在我已经发表过的文章中,我认为这篇文章是最重要的。这篇文章很短,大概六七千字。这篇文章可以有各种各样的结论,它最重要的结论就是:精英的存在是合理的,精英的存在是重要的。这是一个严格的经济学论证,是把它论证出来的。这我要给大家讲一讲。
这样的提问是怎么提出来的?这个提问是我在芝加哥大学法学院和科斯教授一起讨论的。我当时在读科斯的著作和布坎南的著作,我发现他们俩有区别。科斯的取向是很有意思的,他在他的“诺贝尔演讲”中指出:“人们显然向往的是,这些权利应该配置给那些能够最富生产性地利用它们,并有激励去这样做的人。并且为了发现和维护这样的权利分配,权利转移的费用要低,这需要法律权利的明确和法律手续的简化。由于只有在一个适当的产权体系下才会达到这样的状态,因此不难理解,为什么如此众多的法学家发现,探索这样一种产权体系特征是一件令人着迷的工作,以及为什么法和经济学的研究会在美国的法学院兴盛起来。”他的这番话是什么意思呢?他的意思就是说人们可以通过研究、思考,发现一种更好的制度,然后改进制度。这样一种制度变迁的路径是重要的。而且我在芝加哥大学法学院的时候,也确实发现了这样一种取向。美国的法学院和其他地方不一样,那样的一个地方,他们非常关注所谓的当下问题,尽量把他们的研究用于司法实践。这和美国的大学的经济系是不同的,经济系要尽量远离当下、远离现实,而法学院是非常贴近现实的。所以他们的法和经济学研究的一些结论已经用于法庭上法官的法理引证上。实际上也就是说这样一种取向,这样一种制度变革方案可以通过一些知识精英和文化精英提出,并由实际部门进行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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