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急诊科设置与护理
一、急诊科的设置
急诊科是所有急诊患者入院的必经之地,接诊的多是突发性急、危、重症病人。急诊科作为医院的一个相对独立部门,直接面向社会接受危重症患者,其设置应遵循方便患者就诊,有利于预防控制医院感染的原则,布局结构能体现医疗护理过程“急”的特点,面积要求应与全院床位数、急诊总人次的比例合适。对急诊病人应实行分科式急诊,一般综合医院设有内、外、妇、儿科等急诊科室及相应的治疗室,室内应按各专科特点备齐急诊需要的各种器械和抢救用品,由有经验的护士首先进行预检分诊。
(一)预检分诊处
配备一些基本物品和用具帮助患者就诊。
(二)急诊诊断室
按急诊科分科设置。
(三)抢救室
是急诊科设置中的一个重要部分,由专职急救人员负责抢救工作。各种急救器械如心电图机、除颤器、人工呼吸机、洗胃机、气管插管和药品如抗休克药、心血管活性药、中枢兴奋药等要求取用方便,时刻保持在备战状态中。
(四)急诊监护室
可设监护床2~8张,由专职医护人员对重危病人24小时连续不间断地监护生命体征、肝功能、肾功能及脑压等,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五)急诊观察室
由专职医护人员负责。留观对象是暂时不能确诊或有危险的病人,或经抢救后需要进一步观察的病人,留观时限原则上不超过72小时,再根据病情离院、转院或收相应科室住院,一般观察床位占全院总床位的2%~3%。
(六)综合检查室
与急诊科密切相关的辅助检查科室如X线、B超、CT、心电图及化验室等。药房、收费处均应集中在急诊区,做到基本的急诊检查与处置不出急诊区便可完成。
(七)急诊手术室
按迫切性决定是否单独设立急诊手术室。
二、急诊护理工作的主要特点
(一)急
急诊病人发病急骤、时间性强,急诊病人多为遭受意外伤害,突然发病或病情突变而就诊。
(二)忙
急诊病人来诊时间、数量、病种及危重程度随机性大,可控性小,结局难以预料。若遇有交通事故、群体中毒、传染病流行等,病人常集中就诊,所以急诊工作非常繁忙。
(三)多学科性
急诊科病人病种复杂,疾病谱广,几乎涉及临床各科,参与协作抢救的人员多,尤其是复杂疑难病例及复合伤,常需要多科室的各类专业人员共同参加抢救。
(四)任务繁重、责任重大
急诊的服务对象是需要及时进行紧急处置的危重病人,急诊工作人员长期处于紧张繁忙的环境中,劳动强度大,精神高度紧张,一言一行直接关乎病人的生命安危,因此要要求一线医护人员责任心强,技术水平高,身体素质好。
(五)易发生医院内交叉感染
急诊科人员流量大,各种潜在感染及病原携带情况不明,还可能存在传染病,抢救危重患者又涉及较多的侵入性操作,在挽救患者生命的同时也可能带来潜在感染隐患,故特别强调无菌操作和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
(六)医疗纠纷、涉法事件多
急诊科要24小时开放接待随时就诊的病人,工作非常繁忙,稍有不慎就有可能出现差错、事故甚至发生医疗纠纷,因此严格执行各项护理制度如医嘱制度、查对制度、护理书写制度、交接班制度、抢救物品管理制度等就显得特别必要。急诊护理中涉及法律问题的病例,如自杀、他杀、交通事故、殴斗伤等,护理人员一方面要实行人道主义精神,以病人为中心,积极救治,另一方面应加强法制观念,提高警惕,及时通知上级部门或治安保卫部门,避免其他社会影响。
三、急诊护理工作护理程序
急诊护理工作护理程序见图5-1。
图5-1 急诊护理工作护理流程示意图
(一)接诊
接诊是医护人员对到达急诊科患者以最短时间、最熟练的医学技巧对病人病情有一个较明确的判断。急诊病人由于某种疾病发作、严重创伤、急性中毒、生命体征急骤变化处于危险状态而来到医院急诊科就诊,对前来就诊的病人要根据病情缓急和就诊先后决定处理次序,对危及生命的病人安排紧急救治,对不属严重危及生命的一般急诊,护士应向病人及家属解释清楚,请耐心候诊。对急症科就诊病人及家属共有的“认为自己的病是最严重”,认为如果能得到医生的尽快处理,症状也很快会缓解的心理特点,护理人员应尽可能满足。
(二)分诊
分诊是指根据病人主诉的主要症状和体征,按疾病的轻重缓急及所属专科进行初步诊断,安排救治程序及分配专科就诊的护理步骤。分诊是急诊护理工作中重要的专业技术之一,安排患者的先后就诊顺序需对患者运用问、视、触、听等多种方法进行尽可能全面的评估,按类别决定急诊先后顺序:
1.第一类 需紧急抢救,立即处理。如心跳呼吸停止、高血压危象、严重心律失常、重度烧伤、呼吸道阻塞、大出血、有神经血管受损等。
2.第二类 优先就诊。疑似药物过量但意识清楚者、稳定性哮喘、持续性的呕吐或腹泻、中等程度以上的腹痛、行为异常、高血糖;动物咬伤、抽搐、眼部受伤、不明原因的胸痛(确非心脏引起)、开放性骨折。
3.第三类 此类病人病情较稳定,但仍需在3~6小时内治疗者。如轻度腹痛,轻度外伤,脓肿,阴道出血但生命体征稳定、未怀孕者,单纯性骨折且无神经血管受损者。
4.第四类 此类病人病情轻,无生命危险,可在门诊治疗或次日就诊者。如伤风感冒、咽喉痛、长期慢性疾病而病情没有急性变化者。
(三)急诊处理
医护人员根据分诊了解到的情况确定进一步处理措施,急诊处理原则如下:
1.对一般急诊,可在通知专科医生的同时办理就诊手续。病情复杂,难以确定科别的,由护士安排就诊科,按首诊负责制处理,由院外急救出诊或“120”救护车转入医院的病人,立即通知医护人员接诊。因交通事故、吸毒、自杀等涉及法律问题者,应立即通知有关单位。
2.对危重病人,应立即通知有关专科医生进行紧急处理,然后再补办就诊手续。在医生来到之前,护士予以急救处理,如吸氧、建立静脉通路、人工呼吸、胸外心脏按压、吸痰、止血等,同时密切观察病情变化。
3.按病情需要采送标本行血、尿、大便常规检查和相关生化检查,需做X线、B超等影像检查者,应有专人陪送。
4.经抢救后病情平稳允许移动的病人,要迅速转入病房,如需继续抢救或进行手术者,应通知病房或手术室做准备,不能搬动的急诊手术对象,应在急诊手术室进行,留观室或监护室继续抢救治疗,待病情平稳后再转人病房。所有抢救病人都应有详细的病历和抢救记录,抢救记录要认真细致填写清楚,转入病房时,由医护人员陪送,并将病人病情及处理经过向病房医护人员进行交接。
5.病情需要时,可邀请专科会诊,如有疑难病例或就诊者过多,应及时请上级医生协助处理。遇有成批伤员就诊及需要多专科协作抢救的病人,应通知门诊部和医务处值班人员,协助调配医护人员参加抢救,复合伤病人涉及两个专科以上时,应由病情最严重的处理科室首先负责治疗,其他科室密切配合。
6.严格执行交接班及查对制度,尽量避免将未处理完的工作交由他人处理。特殊情况需离开时,必须保证床边交接清楚。
四、急诊科的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急诊医疗护理工作的正常进行,急诊科应根据上级部门的有关要求,制定各项规章制度,督促医护人员自觉执行规章制度,要求医护人员严格按规范化、程序化操作。这些制度包括:预检分诊制度,急诊室工作制度,首诊负责制度,急诊抢救室制度,急诊观察室制度,急诊监护室工作制度,涉及法律问题伤病员的处理办法,急诊科设备管理制度,急诊科医院感染管理制度等。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