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理解以人为本的丰富内涵
首次正式提出“坚持以人为本”要求的是中国共产党十六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我们只有全面准确理解以人为本的含义,才能准确运用。根据胡锦涛总书记的论述,以人为本应有以下十个方面的含义。
第一,党的根本宗旨。
《中国共产党章程》:“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中国共产党立党的根本宗旨,除此将偏离正确的政治原则和方向,甚至失去存在的意义。全心全意,就不能有与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有差别的党自身的任何利益。
党的最大政治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是脱离群众。
党风问题、党同人民群众联系问题是关系党生死存亡的问题。
第二,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这是由党的根本宗旨所决定的。不仅是党的组织要这样,国家政府等所有机关都要这样。就是说所有领导机关、政权机关、司法机关,包括军队,在想问题、做事情,制定和实施一切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时,都必须立足于以人为本。
第三,人民的主体地位。
一个国家,存在着各种各样的组织、群体、阶层,那么谁是这个国家的主体?胡锦涛在阐述以人为本时非常明确地指出,人民是主体,而且要尊重这一主体地位。这就再一次强调,这个国家是人民的,而不是某个组织的,更不是某几个人的,人民至高无上。
第四,发挥人民的首创精神。
社会发展最具活力、最具创造力的是人民,推动历史进步的往往是广大人民群众。要注意培养、倡导群众性的创新,为人民群众不断创新提供有利的条件和环境。同时,要及时总结推广那些积极的创新成果,使之成为促进社会发展的积极力量。改革开放之初,安徽凤阳小岗村18户农民冒着政治风险自行“大包干”,后来被邓小平予以肯定并在全国推广,这就是发挥人民的首创精神。
第五,保障人民的各项权益。
人民群众的权益是根本,而且包括很多方面,比如政治权益、经济权益、文化权益等。保障人民的权益就是要通过法律、政策等措施,对人民群众的利益予以保护。
第六,走共同富裕的道路。
邓小平提出可以使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但最终目的是要实现共同富裕。一部分人先富不是目的,而是手段,是过程。共同富裕是指绝大多数人都富裕起来,是最终目的。否则,我们的富裕政策就等于是给少数人制定的,就背离了建设社会主义国家的初衷,失去了社会主义优越性。
第七,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人的全面发展应当包含以下三层含义。
一是人与经济社会共同发展。就是说在快速发展市场经济、壮大国力的同时,使人的素质和能力也得到发展与提高。
二是人民大众共同得到发展与提高。
三是人的各方面素质要得到均衡发展与提高。包括人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工作能力和身体素质等各方面都得到发展与提高。
第八,发展为了人民。
国家搞改革开放,不断加快发展市场及经济,不断壮大国力,最终目的是为了人民群众。离开这个目的,就失去了发展的意义。
第九,发展依靠人民。
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认为,人民群众是历史的真正创造者。发展就必须依靠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努力。
第十,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这是以人为本的最终落脚点。经济社会发展了,同时不断取得成果,可成果分配给谁,由谁来享受?胡锦涛总书记这一结论性论述,阐明了全部主张的最终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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