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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把握和运用“三个有利于”的标准

时间:2023-03-0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邓小平提出“三个有利于”标准是针对“左”的干扰,为了解除人们在姓“资”还是姓“社”问题上的顾虑。右的干扰无视“三个有利于”标准的社会主义性质,不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搞资产阶级自由化。片面地只顾其一不顾其二,只有利于其一而不利于其二的工作,到头来归根结底是不符合“三个有利于”标准的。

3.正确把握和运用“三个有利于”的标准

第一,必须排除来自“左”的和右的干扰。

邓小平提出“三个有利于”标准是针对“左”的干扰,为了解除人们在姓“资”还是姓“社”问题上的顾虑。由于“左”的影响,人们在具体工作中纠缠于姓“资”还是姓“社”的问题,害怕资本主义的东西多了,走了资本主义道路,因而不敢大胆地去干、大胆地去闯。邓小平提出只要符合“三个有利于”标准的,就是社会主义所要求或允许的,就可以大胆地去干、去闯,不会走了资本主义道路。

另一个方面,也要排除右的干扰。右的干扰无视“三个有利于”标准的社会主义性质,不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搞资产阶级自由化。

第二,要把握“三个有利于”标准的完整性和统一性。

“三个有利于”是内在联系的统一整体,三者是完全一致的,不可以把它们割裂和对立起来。这就是说,在衡量工作的是非得失时,不能只看是否有利于生产力和综合国力的发展而不看是否有利于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不能只看是否有利于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而不管是否有利于生产力、综合国力的发展。片面地只顾其一不顾其二,只有利于其一而不利于其二的工作,到头来归根结底是不符合“三个有利于”标准的。而且还应把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结合起来,如果从眼前看似乎是符合“三个有利于”标准而从长远看却不符合,这样的工作也是不符合“三个有利于”标准的。

第三,要正确把握“三个有利于”标准与各项工作的具体标准的关系。

“三个有利于”标准是衡量各项工作的共同标准、根本标准,是普遍适用的,但它不能取代各项工作的具体标准,各项工作还有各自特殊的具体要求,否则就无法具体地评价各项工作的好坏优劣。另一方面,各项工作的具体标准不能与“三个有利于”标准相抵触,它们必须符合于和服从于“三个有利于”标准,应当是“三个有利于”标准在各项工作中的具体化。这一点是非常重要的。

第四,准确理解“三个有利于”标准的长期性。

所谓长期性,应包含以下两层含义。

一层是指这个标准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内,都应坚持,要长期坚持。

另一层是三个方面都应是长期的,即是否长期对生产力的发展有利,是否长期对增强综合国力有利,是否长期对人民生活水平提高有利。针对这一层次的含义,按照科学发展观的内涵,在“三个有利于”标准的基础上,可以加上一个第四条标准,就是“是否有利于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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