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病房规范要求
(一)病室规范
1.病室要安静整洁、优雅美观,空气新鲜,温、湿度适宜。
2.病床摆放合理,方便检查和治疗。
3.患者床单位整洁、无杂物并按要求设置,如暂空床、备用床、麻醉床等。4.患者床头柜内食品、用物,分开放置。
5.病室窗台、小桌、地面、暖气上无杂物,无悬挂物。桌面、窗帘保持清洁、无破损、无污渍。床号、门号按规定位置粘贴。
6.患者呼叫系统,放置合理,方便患者使用。
7.护理标记齐全,全院统一规格。
8.患者一览表卡上的病危、一级护理、二级护理有标记。
9.床头卡眉栏齐全,饮食、护理级别、药物过敏有标记。
(二)病房各工作室及楼道规范
1.办公室家具摆放整齐有序、固定、整洁无灰尘,室内无杂物。
2.仪器存放整齐、清洁、有专人保管,设有使用说明和维修记录本,定期检查保持完好。
3.各种治疗盘位置固定,盘内有用物名称卡片,设有专人管理。
4.护士站台面、水池及周围环境干净、整齐,无食物及私人用品。
5.各抽屉、柜内物品按要求放置,干净、整齐。
6.病房走廊清洁,无多余物品。
7.禁止随便粘贴宣传画、广告画、告示、通告及便条等。
8.紧急通道及公共区域不堆放杂物,保证通道畅通。
9.护士休息室整洁、美观,床褥叠放整齐,不放置白大衣,个人用物放置在柜内。
10.垃圾筐或垃圾篓及时清理,无溢出。
二、病房管理制度
1.病房由护士长负责管理,科主任及总住院医师协助。
2.值班护士必须到床前向新住院患者详细、清楚地介绍住院规则。
3.定期向患者宣传卫生知识,做好患者思想、生活管理工作。
4.保持病房整洁、舒适、肃静、安全,避免噪声,做到走路轻、关门轻、操作轻、谈话轻。
5.病房要统一陈设,室内物品如床、床头柜、脸盆、暖瓶等均摆放整齐,固定位置,未经护士长同意,不得任意搬动。
6.保持病房清洁卫生,注意通风,每日2次,每次至少30min。禁止吸烟和随地吐痰。
7.医务人员进入病房时,必须穿戴工作服、帽,着装整洁。护理人员穿工作鞋,必要时戴口罩。
8.患者被服、用具按基数配给患者自行管理,出院时清点收回。
9.护士长全面负责保管病房财产设备,并分别指派专人管理,建立账目,定期清点,如有遗失,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处理,管理人员调动时,要办好交接手续。
10.病房内不得接待非住院患者,不会客,并及时清理非陪护人员。在查房、治疗时,患者不得离开病房。
11.每月定期召开患者座谈会,征求意见,改进病房工作。
12.病房厕所干净、无味。
三、治疗室工作制度与无菌操作
(一)治疗室工作制度
1.进入治疗室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及口罩。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
2.保持室内清洁,每做完一项处置,要随时清理。每天消毒1次,除工作人员及治疗患者外,不许在室内停留。
3.器械物品放在固定位置,及时请领,上报损耗,严格交接手续。
4.各种药品分类放置,标签明显,字迹清楚。
5.贵重药品应加锁专人保管,严格交接班。
6.已用过的注射用具等及时清理,保持环境整洁。
7.无菌物品须标明灭菌日期、品名、消毒标志,打包者姓名,定位放置,按先后灭菌日期码放,未打开物品夏季(5月1日~9月30日)超过一周、冬季(10月1日至来年4月30日)超过两周重新灭菌。有污染时随时进行灭菌。
8.室内每日常规清洁消毒,按要求进行紫外线消毒,生物监测,结果有记录。
9.清洁用具应专用。
(二)无菌操作原则
1.在执行无菌操作时,必须明确无菌区和非无菌区。
2.执行无菌操作前,先戴帽子、口罩、洗手,并将手擦干,注意空气和环境清洁。
3.夹取无菌物品,必须使用无菌持物钳。
4.进行无菌操作时,凡未经消毒的手、臂,均不可直接接触无菌物品或超过无菌区取物。
5.无菌物品必须保存在无菌包或灭菌容器内,不可暴露在空气中过久。无菌物品与非无菌物品应分别放置。无菌包一经打开即不能视为绝对无菌,应尽快使用。凡已取出的无菌物品虽未使用也不可再放回无菌容器内。
6.无菌包应按消毒日期顺序放置在固定的柜内,并保持清洁干燥,与非灭菌包分开放置,并经常检查无菌包或容器是否过期,其中用物是否适量。
7.容器内敷料如干棉球、纱布块等无抗菌能力的物品,不可装得过满,以免取用时碰在容器外面被污染,超过24h应更换,有污染应随时更换。
四、病区交接班、医嘱处理及查对制度
(一)交接班制度及内容
1.交接班制度
(1)护理人员实行三班制,特殊情况科室根据工作需要排班。值班人员应严格遵照医嘱和护士长安排,对患者进行护理。
(2)每班必须按时交接班,接班者提前15min进入科室,阅读交班记录、病历等记录,做好各种物品、药品等交接,及时记录。
(3)在接班者未到之前,交班者不得离开岗位。
(4)值班者必须在交班前完成本班的各项工作,遇有特殊情况,必须做详细交待,与接班者共同做好工作方可离去,必须完成交班记录及护理记录等,实习护士、未取得执业资格护士等须有带教老师确认签名。处理好用过的物品。白班为夜班做好用物准备,如消毒敷料、试管、标本瓶、注射器、常备器械、被服等,以便于夜班工作。
(5)交班中如发现病情、治疗、器械、物品交代不清,应立即查问。接班时如发现问题,应由交班者负责。接班后如因交班不清,发生差错、事故或物品遗失,应由接班者负责。
(6)晨会集体交班由护士长主持,全体人员应严肃认真地听取夜班交班报告。要求做到交班记录要写清、口头要讲清、患者床头要看清,如交代不清不得下班。
2.交接班内容
(1)患者总数,出入院、转科、转院、分娩、手术、死亡人数以及新入院、危重症患者、抢救患者、大手术前后或有特殊检查处理,病情变化及思想情绪波动的患者均应详细交班。
(2)医嘱执行情况,重症护理记录,各种检查标本采集及各种处置完成情况,对尚未完成的工作,应向接班者交代清楚。
(3)查看昏迷、瘫痪等危重病患者有无褥疮,基础护理完成情况,各种导管固定和通畅情况。
(4)常备、贵重、毒、麻、精神药品及抢救药品、器械、仪器的数量、技术状态等,交接班者均应签全名。
(5)交接班者共同巡视检查病房是否达到清洁、整齐、安静的要求及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
(二)服药、注射、处置查对制度
1.服药、注射、处置前必须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即摆药后查,服药、处置前、后查。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
2.备药前要检查药品质量,水剂、片剂等注意有无变质,药瓶有无裂痕。有效期批号、标签不清者不得使用。
3.摆药后必须经第二人核对后方可执行。
4.易致过敏药物,给药前应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精神性药品时,要经过反复核对,用后保留药瓶。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5.发药、注射时,患者如提出疑问,应及时查对,无误时方可执行。
(三)病房医嘱查对制度
1.处理医嘱,应做到班班查对。
2.处理医嘱者及查对者,均须签全名。
3.临时医嘱执行者,要记录执行时间并签全名。对有疑问的医嘱,须向有关医师询问清楚后方可执行。
4.抢救患者时,医师下达口头医嘱,执行者须复述一遍,然后执行,并保留用过的空药瓶,经两人核对后方可弃去。
5.整理医嘱单后,护理人员必须查对后方可执行并签全名。
6.护士长每周总查对医嘱1次。
(四)输血查对制度
1.查采血日期,血液无凝血块和溶血,血袋有无破损等。
2.查输血卡上供血者姓名、血型、血袋号与血袋上标签是否相符,配血报告有无凝结。
3.查患者床号、姓名、住院号、血型、血袋号及血量。
4.输血前配血报告必须经两人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输血时须注意观察,保证安全。
5.输血完毕,应保留血袋24h,以备必要时检验。
(五)执行医嘱制度
1.医嘱一般在上班后2h内开出,要求层次分明,内容清楚,转抄和整理必须准确,如须更改撤销时,要用红笔填“取消”,并签名。临时医嘱必须及时向护理人员交代清楚,医嘱要按时执行。
2.开写、执行医嘱必须有医、护人员用楷书签全名,要注明时间。
3.医师开出医嘱后要仔细复查,无误后交护理人员执行,护理人员对可疑医嘱必须询问清楚后方可执行。
4.在抢救和手术中,不得不下达口头医嘱时,由经治医师下达口头医嘱,护士复述一遍,经医生核实无误后方可执行,事后医师要及时补记医嘱。
5.医师下达医嘱要认真负责,不允许不见患者下医嘱。
6.护士要每班查对医嘱,夜班查对白班医嘱,每周由护士长总查对1次,护理部对医嘱要随时抽查,转抄医嘱必须由另一名护理人员查对方可执行。查对人员要签字。
7.手术后和产后患者要停止术前和产前医嘱,重开医嘱,并且分别转抄于医嘱本和各项执行单上。
8.需要下一班护士执行的临时医嘱交接班时,要说明并在护士值班记录上标明。
9.一般情况下,无医嘱,护士不得对患者做对症处理。如在抢救危重症患者的紧急情况下,医师不在场,护士可针对病情给予临时的必要处理,但处理后做好记录,并及时向经治医师报告。
(六)供应室查对制度
1.准备器械包时,查对品名、数量、质量、清洁度。
2.发器械包时,查对名称、消毒日期、消毒标志、工号。
五、护理业务查房制度
为了提高护士业务水平,提高我院护理质量,促进护理事业的发展,特建立护理业务查房制度:
1.科室每月组织护士对疑难重症患者、科室新开展护理业务等进行护理查房。
2.各病区每月组织护理业务查房,护理部每季度组织全院护士长参加某一科室业务查房工作。
3.科室护士长高度重视查房工作,做好查房前的准备,通过业务查房提高护士的业务水平及为患者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达到提高护理质量的目的。
4.根据护理业务查房中存在的问题,改进完善相关护理工作制度、工作流程、护理常规等,促进护理质量的提高。
5.科室根据查房要求做好查房记录,护理部参加的护理查房资料上交护理部一份备案。
6.科室在护理查房前将查房时间、内容上报护理部。
六、护理病例讨论制度
为了促进我院护理专业发展,保证患者安全,提高护理质量,特制定此制度:
1.科室建立患者死亡、疑难重症患者、新开展护理技术等的护理质量讨论制度,分析存在问题,制定改进措施,完善相关管理制度、护理常规等,保证患者安全,促进护理质量的提高。
2.科室将特殊病例上报护理部,护理部组织全院护士长讨论,从中总结经验,汲取教训,促进全院护理水平的提高。
七、护理会诊制度
为保证患者医疗护理安全,提高我院护理质量,促进护理学科发展,特制定此制度:
1.对于本专科不能解决的护理问题,需其他科或多科进行护理会诊的患者,科室须向护理部提出申请。
2.要求会诊科室填写护理会诊单,注明患者一般资料,请求护理会诊的内容。护理会诊单填好后,经护士长签字,电话通知护理部。
3.护理部负责会诊的组织协调工作,确定会诊时间、通知申请科室并负责组织有关护理人员进行护理会诊。
4.护理会诊的意见由会诊人员填写在护理会诊单上。
5.参加会诊人员为科室专业技术骨干。
6.急会诊30min内到位,普通会诊24h内完成。
7.护理会诊单在护理部存档。
八、病房被服、物品、器械、药品管理制度
(一)一般制度
1.护士长全面负责药品、物品、器械的领取、保管及使用,并建立账目,定期检查,做到账物相符。
2.各类物资,护士长应指定专人管理,定期核对,如有不符,应查找原因。
3.凡因不负责任或违反操作规程损害医疗器械的,应根据医院赔偿制度进行处理。
4.掌握各类物品的性能,及时消毒,分别保管,注意保养维修,防止生锈、霉烂、虫蛀等,提高使用率。
5.借出物品必须有手续,经手人要签字。重要物品须经护士长同意方可借出。
6.护士长工作调动,必须办理移交手续,交接双方共同清点并签字。
(二)被服管理制度
1.各病房根据床位确定被服基数,每班交接清点。如基数不符或遗失,须立即追查原因。
2.患者入院时,值班护士应介绍被服管理制度,以取得患者的配合。
3.患者出院时,值班护士应将被服当面点清收回。
4.脏衣单放于指定地点,与被服管理人员当面清点,以脏换净。
(三)器械管理制度
1.医疗器械定位放置,专人负责,定期检查,保持性能良好,每班交接。
2.医疗器械必须了解其性能及保养方法,定期保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用后清洁消毒,归还原处。
3.精密、贵重仪器必须有专人负责保管,应经常保持仪器清洁干燥,用后须检查性能是否完好,妥善保管。
(四)药品管理制度
1.各病房药柜的药品,根据病种保存一定数量的基数,便于临床应急使用,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取用。
2.根据药品种类与性质(如针剂、内服、外用、麻醉药品等)分别定位存放,做到标记清楚,麻醉药品按医院管理规定执行,每日检查,保证随时应用,每班交接,做好记录。
3.定期清点、检查药品,防止积压、变质,发现有沉淀、污染、变色、过期、瓶签与瓶内药品不符、标签模糊或有涂改,不得使用。
4.凡抢救药品,必须定位存放在抢救车上,保持一定基数,班班检查交接,保证应急使用,有记录。
5.患者个人的药物,应注明床号与姓名,单独存放,停药后及时退还。
(五)毒麻药、精神类药品管理制度
为加强科室对毒麻药与精神类药品的管理,保证医疗安全,特制定此制度。
1.毒麻与精神类药品必须有专人保管放置于加锁药柜内,位置固定。钥匙随身携带,班班交接。
2.每日每班要有交接清点记录。使用毒麻药品时应在登记本上记录使用情况。
3.应用毒麻药品时,要由有麻醉处方权的医师开具医嘱和专用红色处方,处方内容应按项目要求填写齐全,字迹清晰,医师签署全名,护士按医嘱正确执行。护士不得开具、填补红处方。
4.针剂药品用后保留原药空安瓿,并交回药房。口服药品,要有发放记录。各种毒麻类药发放给患者时要在记录本上记录。
5.护理部、护士长及科室质控员定期对药品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有记录。
6.领取拆包装药品时,须进行包装,并注明有效日期。
7.科室如发现丢失情况,须及时上报护士长、保卫处和护理部。
8.登记本须保存3年以上。
(六)急救物品管理制度
为保证急救工作顺利进行,护理人员要做好急救物品、药品和仪器的管理及保养,并熟练使用。
1.急救车、急救物品、药品、仪器放置位置固定,不得随意挪动。各值班人员要熟练掌握。
2.急救车指定专人管理,各项物品、药品及数量按护理部要求统一放置。药品保持原包装,急救车内各项物品及药品每日清点、补充、整理并登记签全名。
3.保持急救车清洁整齐,用后及时补充。如发现沉淀、变质、变色、过期、标签模糊、密封不严等药品时,立即停止使用,及时更新。保证物品完好无过期。
4.做好各种急救仪器保养,定时充电,使之保持完好、清洁、备用状态。
5.特殊抢救仪器如心电监护仪、除颤器、呼吸机、吸引器等,要班班交接并有记录,保证各项用物齐全,以备随时使用。
6.病区护士长每周检查1次急救物品、药品、仪器的管理落实情况,记录在清点交接记录本上并签全名。
7.抢救设备上必须标有该设备的使用流程。
九、护理质量安全管理教育制度
为患者提供安全优质的护理服务,特制定此制度。
1.每年院科两级对护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科室对各项规章制度、职责、疾病护理常规等进行相关培训。护理人员掌握相关知识,保证患者安全。
2.护理质量安全委员会定期召开质量安全例会,分析护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在质量安全会上进行反馈,要求护士长向全科护理人员传达,进行质量安全教育,做到举一反三,教育大家,提高护理人员质量安全意识。
3.每季度进行护理管理、业务查房,通过管理查房,建立院科两级沟通平台,为科室解决实际问题,提高科室管理质量、管理效率。通过业务查房提高业务质量,提高护理人员业务水平。
4.加强全院护理人员质量安全意识教育,院科两级加强“三基”知识考核,提高护理人员业务水平,提高为患者服务的能力,提高护理质量。护理部每年进行2次理论考试,科室每季度进行理论、技能考试,护理部每季度进行技能抽考,不合格者进行复考。
5.每月护理部组织全院护士长对全院护理质量进行检查,并在护士长会上进行反馈,对存在严重问题,科室进行原因分析,制定整改措施,整改措施执行情况由各质控组进行跟踪验证,停止不合格项目。通过检查达到科室之间的交流,互相取长补短。
6.科室每月召开质量安全例会,学习医院下发的医疗纠纷实录,对科室人员进行质量安全教育,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落实。
7.科室护士长、质控员每周进行科室护理质量检查,对检查存在的问题由科室进行跟踪验证,停止不合格项目。
8.科室对不良护理缺陷及时上报并组织讨论。责任人写出认识,全科进行讨论,制定整改措施,并加以落实,达到全员受教育的目的,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9.对新进入的护理人员护理部进行岗前培训和质量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方可上岗,同时科室严格培训及带教。
十、差错、事故管理制度
(一)登记和报告制度
1.各科室建立事故、差错登记本,由当事人及时登记发生事故、差错的经过、原因、后果。护士长经常检查,定期组织讨论和总结。
2.发生事故、差错时,要积极采取补救措施,以减少和消除由于事故、差错造成的不良后果,并指定熟悉全面情况的专人负责与家属做好思想工作。
3.发生事故、差错时,责任者要立即向护士长报告。护士长在24h内口头或电话报告护理部,重大事故要立即报告护理部、科主任。事故、差错责任者应在3d内提交书面检查材料。
4.发生事故、差错的有关各种记录、化验及造成事故的药品、器械等均应妥善保管,不得擅自涂改、销毁,并保留患者的标本,以备鉴定研究之用。
5.事故、差错发生后,按性质、情节轻重分别组织全科、全院有关人员进行讨论,以提高认识,吸取教训,改进工作,并确定事故性质,提出处理意见。
6.发生差错、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如不按规定报告,有意隐瞒,事后发现时,按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7.为弄清事实真相,应注意倾听当事人的意见,讨论时吸收当事人参加,允许个人发表意见。决定处理结果时,领导应进行思想教育,以达到帮助目的。
8.护理部应定期组织护士长分析事故、差错发生的原因,并提出防范措施。
(二)处理制度
1.医务科、护理部及医疗、医技科室都应建立医疗差错、事故登记、讨论报告制度。由科主任、护士长或指派专人登记发生差错、事故的经过、原因及后果,务必做到及时、准确,并及时组织讨论总结。
2.凡发生医疗差错、事故或可能是医疗差错、事故的事件,当事人应立即向本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及时向医务科或护理部报告。发生严重差错或医疗事故后,应立即组织抢救,并报告医务科、院领导。对重大事故,应做好善后工作。当事人及所在科室应主动填写差错登记表或医疗事故登记表。
3.差错、事故发生后,如不及时(当即)汇报,或有意隐瞒,事后发现,要根据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
4.差错、事故发生后,医务科、护理部及其他有关部门,尽快完成相关调查,调查事发的详细经过,同时向主管院长汇报。根据医院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按规定上报卫生行政部门。
5.医务科、护理部在组织调查处理医疗事故或医疗纠纷过程中,应有专人保管有关病案和资料,任何人不得涂改、伪造、隐藏、销毁、丢失,违者按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
十一、病区安全管理制度
(一)电器设备管理
1.病房空房间做到随时切断电源。患者出院后立刻拔掉电器插销。
2.应急灯须持续充电,保持带电状态。
3.电脑用后随时关机,抢救仪器用后及时充电。
4.每日检查电源接线板功能及放置是否合理。
5.每日检查电器设备是否工作正常,按要求充电。
6.使用微波炉时应有人看守,按要求使用。
7.病房内一律不准吸烟,禁止使用电炉、酒精灯及点燃明火。
(二)病区四防(包括:防火、防盗、防暴、防滑倒)
1.物品固定放置,便于清点,保持地面清洁、干燥,保障患者行动安全。
2.墩地后、特殊天气及特殊房间需设有防滑指示牌。
3.病房内禁止吸烟,禁止使用电炉、酒精灯及点燃明火,以防失火。
4.氧气用后及时关闭,经常检查氧气有无漏气。
5.贵重物品不要带入病房。
6.空病房及时上锁关窗。
7.疏散通道有指示牌,要保证通畅,不得堆放杂物。
8.消防设施完好、齐全,定点放置,周围无杂物,做到工作人员人人会用(季度检查),班班清点、记录。
9.发生火患时执行相关预案,据情及时通知相关领导、部门(公布保卫处和总值班电话)。
(三)物品管理
1.物品固定放置,保证患者行动安全。
2.贵重物品不允许放在病房。
3.保持防火通道畅通,消防设施完好、齐全,周围无杂物。
(四)冰箱管理
1.冰箱放置位置要通风、干燥,不得受阳光暴晒,勿靠近热源,冰箱后壁要求离墙10cm以上。
2.冰箱不得轻易搬动,如须搬动时不可倒翻或剧烈震动。
3.冰箱内外要保持清洁,每月彻底清洁1次。
4.冰箱内严禁存放私人物品,发现存放私人物品,按量化考核标准处理。温度控制器一般保持在2~5℃之间,不要调到急冻点。
5.温热物品需冷却后再放入冰箱,以免损坏冰箱。
6.挥发性强的物品注意封口存放,预防爆炸。有强烈气味的物品应严密封口包装,以防影响其他物品。
7.冰箱内冰霜过厚应随时化霜。
(五)患者跌倒管理
为避免患者跌倒,保证患者安全,特制定此制度。
1.护理人员严格履行职责,认真巡视。
2.当班护士对每位住院患者进行评估,根据病情采取安全管理措施,以防跌倒。
3.患者出现跌倒按相关应急预案执行,积极采取补救措施。
4.当班护士应在24h内向护士长汇报。
5.科室组织护理人员进行讨论,分析原因,制定改进措施,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工作流程等。
6.科室填写患者跌倒登记表24h内上报护理部,不得隐瞒不报。
(六)患者坠床管理
为避免患者坠床的发生,保证患者安全,特制定此制度。
1.护理人员严格履行职责,认真巡视。
2.当班护士对每位住院患者进行评估,根据病情采取安全管理措施,以防坠床。
3.患者出现坠床按相关应急预案执行,积极采取补救措施。
4.当班护士应在24h内向护士长汇报。
5.科室组织护理人员进行讨论,分析原因,制定改进措施,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工作流程等。
6.科室24h内填写患者坠床登记表上报护理部,不得隐瞒不报。
(七)压疮管理
为加强患者安全管理,减少护理缺陷发生,特制定此制度。
1.护理人员在工作中严格遵守工作制度,履行工作职责,防止住院患者压疮的发生。
2.当班护士对患者皮肤情况进行评估,严格执行护理措施,采取切实可行的皮肤保护办法,防止压疮的产生。
3.患者出现压疮,护士及时采取治疗、护理措施,以防压疮加重。
4.患者出现压疮后,护士应做到班班交接,如患者转科时,护士应主动将患者皮肤受压情况与转入科室交班,并在转科记录单中记录,双方签字。
5.护士一经发现患者出现压疮应及时向护士长汇报。
6.科室组织护理人员讨论,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7.患者出现压疮,科室应填写患者压疮登记表24h内上报护理部,不得隐瞒不报。
(八)管路滑脱管理
为保证患者医疗护理安全,保证患者各种管路安全有效,特制定此制度。
1.护士严格进行患者各种管路管理,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巡视,保证各种管路畅通有效,保证治疗效果。
2.一旦出现管路滑脱,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补救,如插管操作属于医生工作范畴,立即通知医生处理。化疗药物外渗执行相关管理规定。
3.管路滑脱后24h内向护士长汇报。
4.24h内科室填写管路滑脱登记表上报护理部,不得隐瞒不报。
备注:各种引流管、鼻饲管、深静脉置管、硬膜外管、特殊药物(如:化疗药物等)、静脉用药管路脱出等。
十二、病房探视、陪伴制度
1.加强对陪住和探视人员的管理。探视者按规定时间探视患者一次最多不超过2人,不得带儿童进入病房探视。
2.住院患者因病情需要陪伴者,经医师或护士长批准方可陪伴。
3.查房及治疗时间,陪伴人员应主动离开病房。如需了解病情,待查房结束后向医护人员询问。
4.陪伴和探视人员应遵守病房制度,保持病房内整洁安静,不喧哗、不吸烟、不随地吐痰。
5.隔离患者应按有关规定探视,重症监护患者需按照各重症监护病房规定探视。
6.陪伴人员不得串病房和私自翻阅病历。家属未经允许不得请院外医师会诊和私自给患者用药。
7.陪伴探视人员应听从医护人员指导,爱护公物,节约水电。损坏公物应按价赔偿。
8.探视时间周一~周五:3pm~7pm。周六、日:2pm~7pm。
9.按要求巡视病房内探视人员,劝导其按时离开病区,如发现可疑人员及时通知保安员。
十三、患者入院、出院管理制度
(一)入院管理
1.患者住院,须持本院门诊或急诊医师签发的住院证,办理入院手续。
2.急诊危重患者收住院时应保证安全,注意保暖,输液患者或用氧者要防止途中中断,对外伤骨折患者注意保持体位,尽量减少患者痛苦。
3.接通知后病房护士应准备床位及用物。对急诊手术或危重患者须立即做好抢救的一切准备工作。
4.患者进入病房,医护人员主动热情接待患者,向患者介绍住院规则和有关事项,协助患者熟悉医院环境。
5.通知负责医师检查患者,执行医嘱。
(二)出院管理
1.护理人员根据医嘱整理出院患者病历、药品,注销各种卡片,通知患者或家属办理出院手续。
2.接到住院处出院结算凭证后,清点医院用物,向患者交代出院带药的使用方法。
3.做好出院卫生宣教和注意事项,征求患者对医院的意见。
4.清理病床单位用物,进行床单位终末消毒。
5.病情不宜出院,而患者家属要求出院者应加以劝阻。如说服无效,医护人员应在病历上注明自动出院。
十四、病区健康教育制度
(一)健康教育形式
1.指导 内容包括一般卫生知识如个人卫生、公共卫生、饮食卫生、常见病、多发病、季节性传染病的防治知识,简单的急救知识、妇幼卫生保健、婴儿保健、计划生育等。可在护理患者时,结合病情、家庭情况和生活条件随时进行具体指导。
2.集体讲解 确定主题,门诊利用患者候诊时间,病房则根据工作情况及患者作息制度选择时间进行集体讲解。讲解同时可配合幻灯、模型、图片等,以加深印象。
3.宣传 利用宣传栏编写短文、图画或诗词等,标题要醒目,内容要通俗易懂。如图片或实物展览,内容应定期更换。
4.工休座谈会 在患者病情允许的情况下,护理人员组织患者对宣教主题进行讨论并回答患者提出的问题。
5.教材 利用幻灯、投影、录像、广播等视听设备在候诊大厅及住院患者活动区域进行宣教。
(二)健康教育内容
1.住院患者健康教育内容
(1)介绍医院规章制度:如查房时间、探视制度、陪床制度等。
(2)介绍病室环境、作息时间、卫生间使用、贵重物品的保管及安全注意事项、呼叫器的使用等。
(3)介绍责任护士和主管医生等。
2.健康教育内容 介绍疾病主要诊断、临床表现,常见并发症的预防,疾病相关检查、治疗、用药知识、术前、术后教育等。
3.出院患者健康指导 主要包括饮食、锻炼、心理、用药、复诊、专科化、个体化教育等内容。其中门诊患者健康教育内容主要包括:一般教育(卫生知识、修养环境、良好心态、适当锻炼、营养饮食、伤口观察及就诊等)、专科化、个体化教育等。
4.教育流程 见图11-2。
图11-2 健康教育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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